㈠ 五險的繳費比例及基數是多少
「五險」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4、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即上年度工資總額除以12。
(1)安慶市保險基數是多少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㈡ 安徽省安慶地區企業員工社會保險(五險)一年多少錢
你好!
安慶市企業員工社會保險自2012年7月起最低月繳費基數由1717.05元調整為2032元,五險繳費費率一般為:養老28%(單位20%,個人8%)、失業3%(單位2%個人1%)、醫保(單位6.5%個人2%)、生育(單位0.8%,個人不繳)、工傷(各單位費率不一,我們交通運輸行業為1%)。
今年5月份起,有政策暫時下調了除養老保險外的四險費率(下調30%)。繳費標准就是這樣。
僅養老保險一年(2012.7-2013.6結算年度)最低繳費就需6827.52元(2032元*28%*12個月)。其他的保險你可以自己算一下。
以上回答如滿意,請採納,謝謝!
㈢ 社保最低繳費基數是多少
不存在社保最低繳費基數這一說法。
原因如下:
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每年的社會平均工資不一樣,而且各個省市也不一樣,所以說不存在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上海市 2004 年的情況為例, 2003 年社會月平均工資是 1847 元。
一般來說,各地以統計部門發布的上一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以基數的300%作為上限,60%作為下限。對大多數人來說,上一年月平均工資都在這個區間里,所以繳費基數就是自己的實際工資,不存在「按最低工資繳費」一說。
(3)安慶市保險基數是多少擴展閱讀:
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㈣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多少
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
(一)單位繳費基數的確定
1.繳費單位以全部職工(或從業人員)上月工資總額作為當月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人均月繳費基數低於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確定單位繳費基數;高於300%的,按300%確定單位繳費基數。
2.工資總額按國家統計部門規定的口徑計算,即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1)機關單位工資總額應包括: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齡工資(其中工人為崗位工資、技術工資、獎金即活的部分)、職務補貼、午餐補貼以及納入工資構成的崗位津貼。
(2)事業單位工資總額應包括:職務工資即固定部分(其中工人為技術等級、崗位工資)、津貼即活的部分、職務補貼、午餐補貼以及納入工資構成的崗位津貼。
(3)企業單位工資總額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
3.繳費單位支付給退休返聘人員、協保人員、在其他單位有社保關系人員的工資報酬,能夠出具退休證、協保證、社保代碼等相關證明材料的,不納入單位繳費基數。
(二)個人繳費基數的確定
1.繳費個人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底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60%確定繳費基數;高於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照300%確定繳費基數。
2.工資收入與工資總額的計算口徑一致。
3.繳費個人月工資收入無法確定的,以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