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發生保險事故後,沒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怎麼辦
答: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公司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經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舉例:陳先生駕車發生了單車事故,撞上水泥隔離墩,導致車輛保險杠凹陷。陳先生聽信了朋友的說法,認為這樣的小事故通知保險公司太麻煩,如果下次有較大的事故時可以一起理賠。後來,陳先生又發生了車輛碰擦事故,陳先生全責,因此他的車輛損失只能由自己的保險公司承擔。陳先生報案後,前來勘查的保險公司發現車輛的保險杠凹陷顯然並非本次事故中受損。陳先生則認為保險杠凹陷雖是以前發生的事故,仍屬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應當予以理賠。根據法律規定,由於陳先生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導致保險公司無法確定保險杠凹陷的原因、實際損失程度等,因此,可以不承擔該部分的賠償責任。
㈡ 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住院需第一時間報保險公司嗎
是的。
壽險理賠的流程
從保險事故的發生到保險人作出賠款決定以及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領到保險金的整個過程 , 需 要經過一系列工作環節和處理流程。在通常情況下 , 一個索賠案件的處理一般要經過從接案 , 立 案 , 初審 , 調查 , 核定 , 復核、審批 , 結案、歸檔七個環節。在每個環節都有不同的處理要求和 規定 , 以保證理賠有序和高效地進行。
1. 接案。接案是指發生保險事故後 , 保險人接受客戶的報案和索賠申請的過程。這一過程包括報案和索賠申請兩個環節。
(1) 報案。報案是指保險事故發生後 ,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受益人通知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 的行為。《中國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 故發生後 , 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 "
①報案的方式。報案人可以採用多種方式將保險事故通知保險人 , 可以親自到保險公司當面口頭通知 , 也可以用電話、電報、傳真、信函等方式通知公司 , 當然也可以填寫保險公司事先印 制的事故通知書。其目的是將保險事故信息及時傳遞到保險公司 , 以便保險公司採取相應措施及 時處理。
②報案的內容。報案人應在保險條款規定的時間內 , 及時將有關的重要信息通知保險公司的 接案人。報案時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 : 投保人的姓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姓名及身份證件號碼、 被保險人的保單號、險種名稱、出險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和結果、就診醫院、病案號、聯系地 址及電話等。
③接案的要求。接案人員對報案人提供的信息應做好報案登記 , 准確記錄報案時間 , 引導和 詢問報案人 , 盡可能掌握必要的信息。接案人員應根據所掌握的案情 , 依據相關的理賠規定 , 判 斷案件性質以及是否需要採取適當的應急措施 , 並在《報案登記表》
(2) 索賠申請。索賠是指保險事故發生後 , 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依據保險合同向保險人請求賠 償損失或給付保險金的行為。客戶報案只是履行將保險事故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的一項義務 , 但並 不等同於保險索賠。報案是投保人、被保險或受益人的義務 , 索賠是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 受益人的權利。
①對索賠申請人資格的要求。索賠申請人是對保險金具有請求權的人 , 如被保險人、受益人。 例如 , 人身保險身故保險金給付應由保險合同約定的身故受益人提出申請。沒有指定受益人時 ,則由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作為申請人提出申請 : 如果受益人或繼承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者 , 則 由其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人身保險中被保險人在生存狀態下的保險金給付申請 , 如傷殘保險金 給付、醫療保險 ( 津貼 ) 給付、重疾保險金案件 , 受益人均為被保險人本人 , 應由被保險人本人提 出申請。如被保險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者 , 則由其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
②索賠時效。保險事故發生後 , 被保險人或受益人 , 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保險人請求賠償 或給付保險金 , 這一期間稱為索賠時效期間。在索賠時效期間內 , 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享有向保險 人索賠的權利。超過索賠時效期間以後 , 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向保險人索賠的權利喪失 , 保險人對 索賠不再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六條對索賠時效作出了規定 :" 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 , 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
③索賠的舉證責任。索賠的舉證責任指索賠權利人向保險人索賠時應承擔的提供證據的義 務 , 證明保險事故己經發生 , 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 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 保險事故發生後 , 依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 , 投 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 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 , 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 , 應當 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
㈢ 車險里的秘密,出事故後,為什麼要第一時間報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交通事故必須第一時間報警報保險,如果沒有第一時間報保險理賠按70%報銷,保險公司理賠時如果是雙方事故還需要交警定責,這樣就給自己造成了麻煩,建議第一報警。
㈣ 發生交通事故,如果未能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是否就可以不按100%陪償
若保險條款內有這一條,是允許扣除相關比例的,有的保險公司甚至沒有第一現場就是拒賠的,你看看你的保單吧!
有些保險公司像這樣的情況會在特別約定進行說明,總之沒有第一現場對保險公司檢驗事故類型、大小、原因等都代理困難,保險公司也有理由扣除相關比例或者拒賠。(比如酒後駕駛、別人掛了你的車,而別人賠償了錢給你……這些沒有第一現場都是可以……)
㈤ 車出了交通事故,先報警,還是先通知保險公司
應該第一時間報警,如果是有人員受傷再打120,這些完成後通知保險公司。
㈥ 車輛出險後如果不是全陪,保險公司是不是應該第一時間通知被保險人
一般情況下是應該通知投保人,但對於保險公司沒有約束力,保險公司主要按合同和投保額進行理賠就可以了,如果投保人對賠償有爭議可以與保險公司協商或者向法院起訴保險公司違約。
㈦ 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聯系保險公司或許應該先聯系4S店
誰都不願意自己的愛車發生事故,不過有時候也是無奈。比如我,今天晚上接孩子放學的時候,車門撞到門口的石球上了,雖然車門沒事,但是下面的配件碎了一地。當時身邊很多人都和我說,趕緊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啊,要不然自己花錢多不劃算啊。但是說真的,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真的應該聯系保險公司嗎?有時候不要被慣性思維所誤導,其實應該首先聯系4S店。很多人好奇為什麼這么做,其實說白了,就是為了省錢。有時候並非這次事故不用自己掏錢就是真的省錢,因為可能保費會上漲。
但是,這里強調一點,並非所有情況都不走保險,下面說的這兩種情況的確是要第一時間走保險。第一種就是撞到人,這里包括但不局限於行人或者非機動車,一旦遇到這種情況,建議通過保險公司來處理,而不是自掏腰包,因為其中的費用可能超乎你的想像,相信大家都懂,至於是否墊付費用,自己視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票據保留好都是沒有太多問題的,網上有些說法也是過分誇張了。另一種情況就是撞到豪車,而且不是對方全責的情況下,哪怕你只需要承擔很小的一部分責任,也建議你趕緊聯系保險公司,你可能不知道,有的豪車的保險杠就要10多萬起。總而言之,用車過程中很多時候會發現一些不可避免的情況,這個時候要冷靜處理,不要盲目聽從他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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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如果路上出現交通事故,撞傷了人,那第一時間怎麼辦通知保險嗎
第一時間時報警,然後時120。保險公司等警方出局責任認定書以後再聯系,現場不用聯系,有時候保險公司會要你現場照片,看情況咯沒時間也就不用拍了。
不建議自行送醫,如果你懂得急救措施且認定傷者傷勢可以經歷這段過程,那你就近送醫就可以,如果沒有急救常識等120是最穩妥的,你搬運傷者可能造成二次傷害加重傷勢(責任認定書出來以後聯系保險公司,然後按照保險公司需求信息提供給他們,理賠什麼的保險公司會處理,不懂就問他們,醫院也不是指定的,如果傷者有誤工費什麼的保險公司會帶上你一起商量的)。
只要你有責任(次責、主責、全責),那保險就會生效(如果你有買一些特殊險種,沒有責任但是又找不到責任方他們也會賠償)~
㈨ 撞車了是不是要第一時間打電話給保險公司
撞車之後跟對方都不要離開,立刻給保險公司打電話,盡量保護現場,然後保險公司會派人查證拍照,之後才會賠付。如果沒有給保險公司打電話就破壞現場的話是不予賠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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