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汪涵代言的理財公司爆雷,你怎麼看,他應該負責嗎
相比之下,何炅給人感覺更加圓滑親和智慧,所以這些年無論是主持的《快樂大本營》,還是其他新綜藝節目、真人秀以及大型晚會都沒怎麼翻車!
總之,以後還是應該加強明星代言約束,甚至可以有些連帶責任,這樣明星代言就會更加謹慎和負責,不能只顧消費名氣佔用公共資源,享受大家的關注,卻把大家帶坑裡,那就有點傷天害理了!經過這次教訓,汪涵等明星在接廣告代言方面應該更加謹慎理性,不然晚節不保就太遺憾可惜了。汪涵有了這次事件,被質疑非議,也很影響形象,有點敗路人好感,要向何炅學習了。
B. 杜海濤因代言的產品被起訴,明星代言產品出問題後要不要負法律責任
隨著廣告業的迅猛發展,明星們也分分加入到了 瘋狂打廣告賺取外快的行動之中。當然作為普通民眾的我們並不十分關註明星在廣告中的獲利是多少,只是單純的認可自己偶像的人品罷了。但越來越多的明星不顧及自己形象和對公眾的社會影響去拍一些虛假的產品廣告。
那麼這一類案件到底應該如何解決呢?“依據我國根據廣告法第五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對於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以外的虛假廣告,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虛假廣告仍代言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所以說向上述的這類情況下明星是要與商家承擔連帶責任的。
C. 汪涵代言金融產品卻暴雷,明星代言需要承擔責任嗎
需要,作為一名明星,在代言這個產品之前就應該去了解產品的好壞,並嘗試之後再推薦。
D. 明星代理的理財APP出事,明星需要承擔責任嗎
明星代言只是商家的一種商業推廣行為而已,我也有很多喜歡的明星,但是並沒有因為他們代言個什麼東西我就去貿然入手,錢是自己的,自己花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明星代言產品要不要承擔責任,這是肯定要承擔的。
1.新刑法中有一個罪名,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明星代言談不上犯罪,但是法理類似,即利用影響力受益。權利義務是對等的,你既然受益,肯定也要承擔責任。
明星
明星並沒有參與產品生產過程,一旦產品產生了對消費者的傷害或者欺騙,只要明星在宣傳的過程中沒有做虛假宣傳那就代表著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明星因為手拿高昂的代言費用,風險和收益是成正比的,所以在產品出現問題的時候,明星會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
E. 新華社評明星代言頻頻翻車,代言品牌涉嫌詐騙明星該不該擔責
新華社評明星代言頻頻翻車,這件事情也是在網上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我們都知道明星代言的東西大部分都是吃的喝的,因此都是非常危險的東西,如果代言的品牌涉嫌詐騙,那麼明星一定是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才行,只有這樣才可以讓他們更好的管住自己。
同時我們都知道,明星隨便代言一點東西就會賺得盆滿缽滿,但是受傷的都是消費者呀,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才行,只有這樣才可以讓我們擁有更加幸福的生活,如果一旦發現有的明星代言不合規的產品,一定要進行及時的檢舉揭發,只有這樣才可以讓每個明星都能夠從自我做起,從身邊做起,讓每個消費者不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