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險代理人是指什麼意思,主要包含哪些業務范圍
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並依法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單位或者個人(大部份是各家保險公司的外勤業務員)。保險代理人業務范圍:代理推銷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費,協助保險公司進行損失的勘查和理賠……
② 個人保險代理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
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保險公司)的委託,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以保險人的名義代為辦理保險業務,並依法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單位或者個人。保險代理人是保險活動的中介人。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必須具備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並取得金融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並繳存保證金或者投保職業責任保險。否則,不得從事保險代理業務。
③ 一個保險代理人可以同時代理多家保險公司嗎
我國的保險法並沒有規定一個保險代理人,只能代理一家保險公司,只要你覺得自己有能力,有時間完全可以同時代理多家保險公司
④ 保險代理人怎樣開展業務
身邊人還是要接觸的,如果你連身邊的人都不敢接觸,說明你還沒認可保險,另外身邊人會更容易簽單,因為他們信任你。如果你朋友跟別人買保險了,你就後悔去吧。
掃樓的方式已經比較老了,現在的人都很反感,我也不喜歡。
電話約訪的話也不錯,是一種方法,挺辛苦的,100個電話能約到8個這樣,然後8個裡面肯簽單的就1,2個。另外電話名單想搞到優質的客戶還是要花錢的,綜合下來要花不少錢。
我個人開展業務的方式是路邊擺攤,這個不需要投入多少錢又可以接觸到很多有意向的客戶。
⑤ 保險兼業代理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
您好,保險代理行為的主體是保險代理人。
根據我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傭金,並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
保險代理機構包括專門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和兼營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兼業代理機構。
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欺騙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二)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
(三)阻礙投保人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
(四)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五)利用行政權力、職務或者職業便利以及其他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
(六)偽造、擅自變更保險合同,或者為保險合同當事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七)挪用、截留、侵佔保險費或者保險金;
(八)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
(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騙取保險金;
(十)泄露在業務活動中知悉的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商業秘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⑥ 保險代理人(個人)與保險營銷員都是代理保險公司銷售保險,但都不是保險公司員工,二者到底何區別啊
都必須取得保險代理人的資格後才能上崗。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叫保險營銷員,所持有的是展業證!保險代理機構的業務員叫保險代理人,所持有的是執業證書!公司和代理人之間都會簽定委託代理合同,所謂代理人就是給保險公司的產品做代理一樣去銷售。代理人就相當與代理商一樣。傭金和手續費用應該是一樣的。
⑦ 保險代理人的業務范圍
保險代理人業務范圍:代理推銷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費,協助保險公司進行損失的勘查和理賠等。兼業保險代理人的業務范圍是:根據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批準的代理險種,代理銷售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費。個人代理人的業務范圍是:財產保險公司的個人代理人可以代理家庭財產保險、運輸工具保險、責任保險和被代理保險公司授權的其它險種。人壽保險公司的個人代理可以代理個人人身保險,個人人壽保險,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個人健康保險等業務。保險集團公司內部的財產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公司,在獲得保險監管機構批准後,子公司之間相互開展了交叉銷售業務。個人代理人的業務范圍也有所擴大。
⑧ 保險代理人的工作是什麼
個人代理人就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辦保險業務並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個人。由於個人代理人開展業務方式靈活,為眾多保險公司廣泛採用。這里介紹的也是個人保險代理人,大致的工作包括:
為消費者宣傳保險知識,解釋保險條款,點評產品,分析個人財務需要;
為消費者設計保險方案,制定保險計劃;
投保人出險後,協助其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等等。
⑨ 保險代理人可以為多家保險公司代理嗎
法人保險代理人可以,個人保險代理人不可以。《保險法》第125 條規定,個人保險代理人在代為辦理人壽保險業務時,不得同時接受兩個以上保險人的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