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由央行牽頭、一行三會共同參與制定的一份《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在資管圈被廣為傳播,並受到了業內高度評價。
核心內容
《徵求意見稿》主要內容共30條,核心包括打破剛性兌付,限定杠桿倍數,消除多層嵌套,強化資本約束和風險准備金計提要求等。
市場人士認為,大資管時代已經到來,統一監管標準的呼聲一直都很高,也是大勢所趨。該文件一旦醞釀完善後出台,將會對資管行業產生深刻的影響。短期可能會有波動,長期利好整個行業的發展。
監管對象與監管要點
《徵求意見稿》涉及監管的對象包括但不限於理財產品、信託計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貨公司和保險資管公司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等,監管要點為:禁止表內資管業務,金融機構不得開展表內資產管理業務,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打破剛性兌付。限制非標資產投資,明確禁止資產管理產品直接或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商業銀行信貸資產及其收益權」,但允許發專門產品,投資於其他非標產品,需要限額管理、禁止期限錯配,逐步壓縮非標資產規模。禁止資金池操作,不得期限錯配,需要風險隔離。限制通道業務,不得提供擴大投資范圍、規避監管要求的通道服務,等等。
限定杠桿水平
《徵求意見稿》規定,固定收益類、股票及混合類、其他類產品的杠桿倍數分別限定在3倍、1倍、2倍。公募和私募產品的負債比例(總資產/凈資產)分別設定140%和200%的限制。對於結構化產品,優先份額/劣後份額的杠桿倍數分別為固收類3倍、股票類1倍、其他類2倍;對公募產品和私募產品,總資產/凈資產設定140%和200%的限制。
銀行資管人士認為,杠桿限制在預期之中,比例也和之前市場預期的一致。但這意味著銀行理財也可以繼續做結構化產品,這一點銀監會有不同意見。另外,如果按產品類型統一監管,定期開放型公募基金在封閉期也不能突破140%的限制。
禁止資金池操作
《徵求意見稿》稱,金融機構應當確保每隻資產管理產品與所投資產相適應,做到每隻產品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不得開展或者參與具有滾動發行、集合運作、期限錯配、分離定價特徵的資金池業務。嚴格禁止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其他資產管理產品(基金中基金、管理人中管理人及金融機構一層委外投資例外)。
規定可投資產范圍
《徵求意見稿》規定,資產管理產品可投資的資產包括:固定收益類資產、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的股票、未上市股權、金融衍生品、境外資產。資管產品禁止投資商業銀行信貸資產及其收益權,投資其他非標資產需符合監管部門限額管理,並禁止期限錯配等。公募產品不得投資未上市股權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除外)。
限制通道業務
《徵求意見稿》:金融機構應當切實履行對資產管理產品的主動管理職能,不得為其他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提供擴大投資范圍、規避監管要求的通道業務。
資管行業的過去幾年是通道業務泛濫的幾年,其中也不乏一些產品發生兌付危機或者爆倉等危機。作為通道方的基金公司或者其他部門,雖然僅獲得為數不多的通道費,但作為名義上的管理人而屢次被追責,成為投資者維權的對象,這也讓通道業務在行業內部廣為詬病。
強化投資者適應性管理
《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資產管理業務是金融機構的表外業務,本質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收益和風險均由投資者享有和承擔,金融機構不得開展表內資產管理業務,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金融機構應該堅持「了解產品」和「了解客戶」的經驗理念,加強投資者適應性管理,根據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向其銷售適應的資產管理產品。
業內評價積極
解杠桿、去通道、禁資金池業務等政策一旦發揮效應,資產管理行業體量收縮或許在所難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總規模約51.79萬億元。剔除嵌套產品和一些產品中的產品,實際規模可能不足50萬億元。市場各方均對統一的資管業務監管標准抱有期待。證監會亦早在2014年就提出,將在金融監管協調會的機制下,加快推動形成分工合理、標准統一的資產管理業務監管體系。
『貳』 購買理財時提示不符合產品投資者類型要求是什麼意思
購買理財時提示不符合產品投資者類型要求是因為在風險測試時答題不通過的原因。
不同的理財產品有不同的風險等級,在您購買理財產品或其它金融產品之前(比如基金),按照規定要做一個風險承受能力的測試的,如果測試出來您能接受的風險等級比較低,而理財產品的風險是比較高的情況下,就會出現這樣的提示。
(2)理財產品投資非標禁止期限錯配擴展閱讀:
購買理財產品的風險:
1、自發與代銷
銀行理財產品分兩類,一類是銀行自己發行的,一類是代理銷售第三方的。雖說兩類理財產品都有風險,但如果銀行只是代銷理財產品,作為一個渠道商的話,一旦出現問題,銀行是不會為此負責的,換句話說,銀行代銷的理財產品相對銀行自發的理財產品,風險更高。
2、保本與非保本
即使是銀行自營的理財產品,也分為保本和非保本兩種類型,按照收益還可以細分為保證收益類、保本浮動收益類和非保本浮動收益類。
保證收益類產品即保證本金和收益,保本浮動收益類產品即保證本金但不保證收益,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產品,顧名思義,也就是既不保證本金也不保證收益。
防範這類風險就需要投資人在購買理財產品時看清楚自己的理財產品說明書,了解清楚自己購買的理財產品屬於哪一種類型。
3、預期收益率與實際收益率
銀行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和實際收益率是不同的。預期收益率是一個理論上的預估值,實際收益率是要通過實際到手有多少錢來計算。銀行理財產品說明書上標明的預期收益率不符合投資人的期望的話,投資人就會覺得銀行忽悠人。
所以,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時候就要詳細了解是否還有其他費用,比如手續費、託管費等等。並通過結合預期收益率、手續費率、託管費率等等大致判斷出自己的實際收益率,再去考慮是否要選擇該理財產品。
4、募集期與清算期
銀行理財產品的募集期和清算期會使得資金站崗。一般情況銀行理財產品在資金募集期和清算期是不計算收益的,而是按活期存款利息來算的,所以如果你在產品募集期第一天就買入的話,不僅沒有獲得收益,還失去了資金流動性。
同樣,當理財產品到期之後,還需要經過一個清算期,資金在這時期又會站崗。因此,資金站崗也是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值得注意的一個地方,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需要判斷好自己投資的錢可以投多長時間。
如果投資者對流動性要求很高,則應選擇可隨時加入和退出的開放式理財產品。投資者較熟悉的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和本金及理財收益風險。
建議投資者對於某些理財產品期限較長或投資於難於及時變現的金融產品,在理財產品存續期間,投資者在急用資金時可能面臨無法提前贖回理財資金的風險或面臨按照不利的市場價格變現所致的虧損風險。
『叄』 銀行理財監管細則落地轉型迎來陣痛嗎
銀行理財新規和資管新規細則「出爐」,明確了相關監管要求。但對投資者來說,將有越來越多的理財產品達不到此前公布的預期收益率水平,可能會不得不承擔投資產品表現不佳導致的虧損,需要盡快適應理財市場新的變化。
中國工商銀行資管部副總經理高翀對記者表示,銀行理財新規和資管新規細則「出爐」,明確了相關監管要求,尤其是細化了過渡期的安排,消除了市場不確定性,也為業務轉型指明了方向。在他看來,銀行業要在保持相關業務規模穩定的前提下,實現相關業務和產品的成功轉型。
顯然這並不容易。北京高華證券公司近日發布的一份研報指出,在過去兩個月里,由於監管新規細則不明,一些銀行在發行合規的新理財產品或清理現有理財產品時遇到了困難。因而,債市和股市都在短期內經歷了擠出壓力。
平安證券分析師陳驍認為,嚴監管切中了銀行理財業務整改的3大焦點——資金池、非標和凈值化管理,在相關業務調整真正取得成效前,表外業務收縮的陣痛期仍將延續。
業內人士認為,從長遠趨勢看,非標產品規模下降趨勢不可逆轉。不過由於開放了公募理財產品渠道,使得非標調整的壓力得到一定緩解,對銀行理財業務轉型起到正面作用。此外,理財產品的分級問題得到進一步確定,商業銀行不得發行分級產品,相關業務會進一步規范。
『肆』 什麼叫期限錯配期限錯配有什麼風險
期限錯配在金融行業中的表現是資金來源短期化、資金運用長期化,「短存長貸」。這種現象除了普遍存在於P2P行業中,也普遍存在於銀行業。
期限錯配在P2P上的應用,主要體現在「拆標」上,更准確的說是拆期限的標的。
拆期限指的是把長標拆成多個小標滾動發行。如一年期的融資項目,最後拆成4個3月期或12個1月期。P2P活期理財也可以被認為是一種極端的期限錯配產品。
期限錯配的動機
業內有些P2P平台為了滿足投資人偏愛短期投資的喜好,往往將長期融資項目拆成短期,以達到實現快速融資的目的。比如一年期的標,拆成12個一個月的期標發出去。同時,平台也通過拆期限來提高平台的人氣。
期限錯配的弱點
期限的風險主要體現在流動性風險上。一旦「發新償舊」其中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比如某一期,投資者減少了購買或退出理財產品),那麼,就有可能導致資金鏈斷裂,平台倒閉,投資人的錢拿不回來。另外,期限錯配階段過程中的借新還舊從本質上來說十分接近龐氏騙局。
『伍』 AAA非標是啥意思
「標」,是指標准化的債權類資產;
「非標」,表示不是標准化的債權類資產。
其中有個bug:標與非標並非互補。
也就是說,兩者合集不是債權資產的全集。
2020年7月3日,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和外管局聯合發布《標准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對「標」和「非標」的認定給出一定規則。
我們下面就來看看,
《認定規則》是按照什麼樣的標准,對債權類資產進行分類的:
/標/
「標」的界定,擬明確了三種:
一是固定收益證券;
二是符合5大認定要求的;
三是提出申請並認定了的。
依法公開發行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以及固定收益類公募基金,
屬於標准債權類資產,就是我們所說的「標」。
1、等分化,可交易;
2、信息披露充分;
3、集中登記,獨立託管;
4、公允定價,流動性機制完善;
5、在銀行間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等國務院同意設立的交易市場交易。
同時滿足以上5個條件的債權類資產,被納入「標」這一類。
符合相關要求的機構,可以作為申請主體,向央行提出標准化債權類資產認定申請,比如北金所、銀登、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上海保交所、上海票交所、中證報價系統等金融基礎設施服務機構都可以作為申請主體。
央行收到申請後,會同金融監管部門進行認定。
/非標/
2013年之前,企業從市場上進行借錢的方式非常簡單透明,一通過銀行信貸(間接融資),二通過債券這種標准化的資本市場工具(直接融資)。兩者均有各自明確的服務對象和門檻規則,但是隨著市場資金端和資產端同時快速增長,既定規則框定下的這兩種方式無法覆蓋到所有需求——有需求,就有創新,於是市場自發出現了大規模的中間業務形態,即非標。
所謂非標,就是不符合上述「標」的要求的債權類資產,
比如說,以下債權類資產就被明確定義為非標:
此外,在資管產品中,只有投資固定收益類的公募基金被視為「標」;其它固定收益類公募資管產品屬於「非標」。
資管新規對於機構開展「非標」資產投資是有限制的,比如,銀行理財和券商資管投資非標規模不能超過35%,信託不能超過50%;
又比如,投資非標資產不得進行期限錯配。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投資,需要滿足期限匹配、限額管理、集中度管理、信息披露等一系列監管要求。
既然投資「非標「有這么多限制,成為「標「不是更香嗎?
因而,債權類資產自然希望自己屬於——標。
/非非標/
非標成為要被大力約束的「壞孩子」,確定了監管紅線,「非非標」的概念就誕生了。
很多小夥伴蒙圈了:負負得正,非非標不就是標么?
不,資管江湖從來不是這黑白分明,非非標的意思是:不是非標。僅此而已。
有一些債權類資產,既不符合標債資產認定標准,但也不符合非標資產特徵,不能簡單列為"標"或者"非標"。
比如——
這類資產雖然不能算是標,但已經有較為系統、嚴格的監管規定,因此不受非標相關監管要求的限制,這就是「非非標」。
/內容延伸/
01
《標准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最簡潔的理解:
1、標債=普遍債券;
2、非標=類信貸,只有一個投資者的私募債是非標,同業借款、債券借貸、票據逆回購等是非標;
3、非標除外=線上或各種存款資產;
4、永續債、轉債看會計處理,如果算作債權是標債,否則是股權,就不在文件范圍內(討論的是債權);
5、固收類公募基金當做廣義債券產品,算標債。其他公募產品一律都是非標;
6、基金專戶等不是「債權」,是資管產品,不在本文件討論范圍,監管文件是資產新規;按照資管新規的要求除公募資金均應該穿透執行,但謹防實踐中風控或託管行一刀切按照非標執行。
7、標准化票據等仍是模糊地帶,有待後續確認,但大概率是標債。整體看與之前的徵求意見稿差別不大,市場影響有限。反倒是資管新規過渡期(預計今明兩年老賬戶各壓縮50%)如何執行等更值得關注。這個大行一直在和監管博弈。
02
票據
普通的票據目前肯定是非標無疑,當然票交所可以申請,那估計是幾年以後的事情。當下最關注的是標准化票據,根據央行最新發布的《標准化票據管理辦法》,這個產品高度標准化,或者說從承銷、信息披露、登記等方面基本實現了債券屬性,筆者認為大概率屬於標准化資產。
但是這里有個細節,因為標准化票據交易場所可以是在銀行間也可以是在票交所,如果是在票交所交易,可能需要走個流程,票交所向央行做一個申請。
『陸』 你好 我投資一個線下p2p理財產品 現在到期不給對付 之前是期限錯配了 說現在為了合規整改停止回款
這基本上是資金鏈斷裂,本金被騙的可能性大,那種方式都是緩兵之計,拖延時間以利於平台快速逃跑,當務之急是立即報警,可能還有一線希望。
『柒』 理財新規可以直接投資權益類產品嗎
銀行理財更嚴新規將出台 或設限權益類投資
資管業務監管趨嚴大氣候下,時隔近兩年,銀行理財業務監管文件意見徵求重啟,或將在近期正式面世。
2014年12月,銀監會下發《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意見徵求稿)》,對銀行理財業務做出了史上最為全面和詳細的規定。化解銀行理財業務潛在風險,真正落實風險承擔主體,直接服務實體經濟,和推動理財業務回歸資產管理本質,可以說是該意見徵求稿的核心思路。
近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多個獨立信源獲悉,銀監會於本月在2014年意見徵求稿基礎上,已初步形成了新的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意見徵求稿,並召集部分銀行進行討論。
目前來看,新版本調整較多,且更為嚴厲,尤其是對銀行理財實現分類管理和禁止分級理財產品,與舊版意見徵求稿差別較大。
銀行資管業內多名資深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近兩年來,資管行業發生了較大變化,金融混業趨勢下,資金通道叢生,邊界模糊,而監管層的共識逐漸明朗,去影子銀行、去通道,加強表外監管,是為愈發明確的大方向;而此前銀行理財的熱門話題,銀行理財子公司的設立和推進,則明顯退出核心問題圈。
綜合多名消息人士,新版意見徵求稿中,主要有以下幾個要點和方向;不過最終版本仍可能存在變數。
擬對銀行理財分綜合類和基礎類
第一,在2014年意見徵求稿上新增一點,擬對銀行理財業務資質進行分類,分綜合類和基礎類兩大類。基礎類的銀行,理財業務將不能投資非標和權益類資產。銀行資本金將是劃分的重要標准之一。這也就意味著,很多體量很小的銀行,其理財業務開展將受到很大限制。不過,由於劃分標准究竟有多嚴格,未解,因此中小銀行將在多大程度受到影響,無法預測和評估。
另外,有消息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監管層也在考慮對銀行理財投資權益類資產,設置和「非標」投資相類似的投資比例限制。
根據現有的管理辦法,銀行理財投資非標資產,其額度上限取「銀行上一年度經審計後總資本的4%」和「銀行理財總投資35%」的孰低者。如果要落實權益類投資的比例限制,則監管層需要像對「非標」一樣,對權益類投資做出明確定義。
「非標」投資擬不得對接資管計劃
第二,就非標資產投資方面,新版意見徵求稿中,銀行理財投資非標資產,只能對接信託計劃,而不能對接資管計劃。不允許多層通道嵌套。鼓勵銀行理財發行一對一非標產品(無期限錯配)。
目前,銀行理財投資「非標」嵌套2到3個計劃類通道,屬於普遍現象;而非標資產配置在資產池中以拉高理財產品收益,更是普遍做法,因此該條規定雖不至於大大出乎業界意料,但也可預見引發不小變化。
其實,在2014年的意見徵求稿中,就已經有相關內容引導銀行理財關於非標的投資。其中規定,預期收益率型產品中的「非標」資產需回表核算,但無期限錯配的項目融資類產品的「非標」無須回表,允許凈值型產品的30%投資於非標債權資產,且無須回表核算。
擬禁止銀行分級理財產品
第三,新版意見徵求稿中禁止銀行發行分級理財產品,而2014年版本對分級產品做出了明確的定義和相關的詳細規定。
根據2014年的意見徵求稿,分級產品指的是根據投資者不同的風險偏好,對理財產品受益權進行分層配置,按照分層配置中的優先與劣後安排進行收益分配,使具有不同風險承擔能力和意願的投資者通過投資不同層級的受益權來獲取不同的收益並承擔相應風險的理財產品。
彼時,舊版意見徵求稿中,對分級產品做出了包括產品設計原則、優先劣後比例、募資對象和投資標的等詳細要求。值得一提的是,銀行理財資金作為優先順序資金投資其他分級資管產品並不在銀行理財分級產品之列。
另外一個容易混淆的概念,結構化理財產品,根據2014年版本的定義,是指本金投資於存款、國債等固定收益類資產,同時以不高於以上投資的預期收益與剩餘本金投資於金融衍生工具,並以投資交易的收益為限向客戶兌付理財產品收益的理財產品。
簡言之,分級產品主要是從資金端來看,結構化產品主要是從資產投資端的角度來看。
5月初,21世紀經濟報道就曾報道,銀監會窗口指導城商行和農商行停止新發分級理財產品,對於已經發行的,到期後不能再發。有銀行資管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稱,分級理財產品通過分層設計,容易為劣後資金輸送利益。在反腐大背景下,近年來,多數銀行對發行該類產品已經非常謹慎。
不過,值得說明的是,以上內容僅是此次調整的可能方向,正式文件定稿仍存在變數。
『捌』 新指導意見的出台會對理財產品產生影響嗎
據報道,17日,央行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對此分析人士稱,指導意見的出台理財產品或受最大影響。
分析人士表示,規定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最短期限不得低於90天,投資非標資產終止日不得晚於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的到期日或者開放式資產管理產品的最近一次開放日,這也就在實質上意味著銀行不再能通過滾動發行超短期的理財產品投資到長期的資產當中獲取期限利差,3個月以下的封閉式理財產品或從此消失。
希望金融行業的相關措施可以不斷的被完善!
『玖』 什麼是公募理財投資非標產品
公募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的理財產品。
非標產品全稱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
公募理財產品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的,需要符合一定要求。
商業銀行全部理財產品投資於單一機構及其關聯企業的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余額,不得超過理財產品發行銀行資本凈額的10%。
『拾』 銀行理財新規的非標資產是什麼意思
非標資產就是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
(10)理財產品投資非標禁止期限錯配擴展閱讀:
受限管理
1、比例上限
銀監會在2013年3月27日下發的《關於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指出,近期商業銀行理財資金直接或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業務增長迅速。
《通知》要求規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所有非標准化債權類投資,並設訂理財產品余額為35%的上限,且不得超過銀行上年度總資產的4%,新規定2013年3月27日起生效。
2、名單制管理
監管指向2012年以來,商業銀行理財直接或通過非銀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業務迅速增長潛在的風險隱患。
針對理財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中存在之風險,銀監會重申一貫強調的「堅持資金來源運用一一對應原則」,即每個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應做到一一對應,做到每個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
「一一對應」是最重要的一條紅線。紅線之上,存量部分,即對於《通知》印發之前已投資但尚未達標的非標准化債權資產,銀監會規定,商業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要求,於2013年底前完成風險加權資產計量和資本計提。同時,增量部分,如果無法達到相關要求,商業銀行應立即停止相關業務,直至達到規定要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標准化債權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