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3個月前買了個保本理財產品竟然是被銀行職員忽悠買了個基金,現在虧損了不少很是氣憤。買時就向她確認過。
在大量理財產品上市的同時,理財產品的問題也隨之增多,除理財產品巨虧之外,被銷售人員忽悠、部分超短期理財產品將收益隱形攤薄等問題,屢屢曝出。居民投資理財的意願仍在不斷增強,對於普通投資者而言,應以平常心來看待理財產品的盈虧,讓投資者難以接受的,並不僅僅是虧損,而是理財產品的不透明。從產品設計、銷售宣傳、資金運營管理等各個環節,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不透明因素。 靜觀其變,有機會就包本就就退或手頭有多餘資金再投資別的理財產品。
② 被銀行經理忽悠購買理財產品血本無歸,能起訴她嗎
這個不好說,你可以起訴他,但是未必會有用的。
現在好多情況是,經理口頭上說有多好多好的回報,一年100%的回報他都敢說,但是,這個沒有寫在紙面上。沒人會認的。已發生過N起這種情況了。
除非當初合同上簽字的不是你本人,否則咋告也沒用的。
也不要說人家騙你,你自己拿出來的真金白銀,你自己都不好好讀懂合同,難道你想讓別人為你的錢操心嗎。
③ 女子輕信外匯理財產品被誆走40萬,這筆錢還能追回來嗎
隨著中國經濟不斷發展,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們收入不斷增多,錢多了,自然就想著通過錢來生錢,這也是富人越來越有錢的方法。
如今我國中產階層數量,不斷增加,中產階層的財富也在與日俱增,對財富增值和保值的需求越來越旺盛。
其中,外匯是我國居民了解甚少,但卻在很多網站上看到,國家也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否定它的存在,只是大致表示不允許居民炒匯。這位女子輕信外匯理財產品被騙走40萬,主要是對平台和外匯不了解,而真正要追回這筆資金恐怕非常難。
因為大多數灰色外匯平台,都是有其獨特的資金渠道和通道,將特定投資者的錢洗出去。因為不正規的外匯平台,資金一旦轉入,追溯起來非常艱難,因為資金匯到國外就不受國內法律保護,國外法律也不保護中國投資者利益,一旦發生資金問題基本上希望渺茫。
④ 我被銀行的工作人員忽悠,購買了大筆理財產品,損失較大,該怎麼維權
買理財產品是要做風險評估和風險認同簽字的,如果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是被騙的,可以起訴,如果沒有那就自己承擔了,哪家銀行啊?
⑤ 我家人被忽悠的買了理財產品,到現在該把本錢返還的時候了,卻沒有消
正規的理財,到期會通知的,如果你的理財到期了還沒有音信的話,我看可能是被騙了。建議你去找一下這家公司問一下,如果公司不在了,電話又聯系不上,那就是被騙了,只有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⑥ 我被忽悠買理財產品幾天了,可以退嗎
要看你買的是否屬於銀行預約理財,如若還在預約期內是可以取消的,其它平台的理財不太容易,你可以直接去理財平台咨詢吧。
⑦ 銀行誘導女子買450萬理財產品,結果僅退回90萬,剩餘的錢能追回來嗎
這些年通過自己的努力,手裡也存了一部分的錢,身邊的朋友們都在買理財產品,他們說這樣才可以錢生錢,我感覺他們的想法很正確,因為錢在卡里閑著也是閑著,還不如買一些理財產品,一舉兩得的事情。但是你認為是所有的理財產品都能賺到錢嗎?近日,我們了解到一女子買了450萬理財產品,但是到最後只退回了90萬,這到底是什麼情況呢?
2020年4月份,她到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陽分行(下稱浦發銀行)辦理業務期間,該銀行的一名理財經理向其推銷了一款理財產品,年利率為5.3%,並稱該理財產品“保本保息、很穩健,到期兌付,不用操心”。結果,智女士一時沖動下將家中做生意積攢多年的450萬元閑置資金投入其中。然而一年的理財期限已過,智女士不僅未能得到對方承諾的利息,甚至連拿回本金都出現了“問題”。出於對浦發銀行的信任,智女士也最終決定選擇購買該款理財產品。智女士說,按照李姓經理的要求,她坐在銀行的一台電腦前,而李姓經理則在電腦後方,不時用點頭、搖頭等動作提醒她該如何完成電腦上的操作,“她告訴我,只有按照她的要求才能完成注冊”。
你認為剩餘的錢還能夠追回來嗎?
一.追不回來了
我認為出現這種情況,這名女子也要負一部分責任,畢竟購買是你自己下的決定。
⑧ 到銀行存錢被忽悠買理財產品說買一年可單子上都是寫五年,但工作人員說一年就能拿出來,可信嗎
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一定要仔細閱讀產品條款,畢竟理財產品是以條款為準的。
⑨ 被朋友忽悠買理財產品現在賬戶登錄不上,當時是現金交易
一定要擦亮眼睛,凡是推薦說具有高收益的理財產品都是套路,千萬不要上當受騙。
⑩ 女子買理財血本無歸,還被抓起來要坐牢,啊,怎麼回事
您好!杭州的廖阿姨今年剛六十齣頭,平日里閑來無事,手頭又比較寬裕,一直想著找一個回報率高一點的項目做做投資。
2015年9月初的一天,廖阿姨的小姐妹王某告訴她一種名為「萬達復利」的理財產品,聲稱這種理財產品的「收益率」高達40%。
在廖阿姨將信將疑之際,王某請來了她自己的介紹人蔡某,讓她給廖阿姨講解這種能「賺大錢」的產品。
據蔡某講解,這份理財產品需要投資人先花費一萬元購買數量為一萬的「萬達幣」獲取資格,之後就能每天定期收到利息。
除此之外,廖阿姨如果能推薦別人購買該產品就可以獲得推薦獎,甚至被推薦人再次推薦其他人購買時,廖阿姨也能獲得「見點獎」等動態收入。
另外,當直接推薦的人數達到9人時,就能夠成立報單中心,在報單中心報單的人也能為廖阿姨帶來獎勵。
聽了這些「美好藍圖」的廖阿姨心動了。
小心謹慎的廖阿姨先投入1萬元購買一單進行嘗試,之後,果然每天都能收到該理財產品打入她賬戶內的利息,這讓她一下子卸去了防備。
沒過幾天,她除了自己繼續投資之外,還推薦其他親朋好友參加,為了能夠獲得更多推薦獎勵,廖阿姨還自己出資,為自己的老公、女兒、弟弟購買了該理財產品並放在自己名下。這樣一來,推薦人數很快達到了9人,於是,廖阿姨成立了報單中心開始為他人報單賺取獎勵。
不知不覺,廖阿姨的直接或者間接推薦客戶人數已超過50人,總投入70多萬元,投資項目做的也是紅紅火火。
但到了2015年的12月底,利息突然就停發了。不知緣由的廖阿姨趕緊找到蔡某詢問,蔡某一開始推說是廖阿姨操作不當,後來乾脆說她也支付不出,在廖阿姨多次催討之後也只退還了一部分錢款。
廖阿姨把自己賺的6萬元錢和上家退還的7萬多元都拿去還錢,後來還借錢還別人,但是仍然不夠填窟窿。
眼看血本無歸,加之無法應對投資人的不斷催討,2016年1月19日,廖阿姨和一些投資人一起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一段時間之後,公安機關告知廖阿姨,她從事的是傳銷活動,同時,因她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要對她進行傳喚審查。
廖阿姨這下可真是慌了神,自己明明因為傳銷遭受了巨大的損失,怎麼還成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犯罪嫌疑人?
這就要從傳銷組織的特徵說起了。傳銷組織必須通過不斷的發展下線,收取下線的入門費,會員費等費用維持組織的生存,並達到不斷騙取錢財的目的。
廖阿姨雖然在加入的時候,是因為誤信傳銷組織的宣傳,但當她為了賺取"拉人頭"的各種獎金而積極發展下線,成立報單中心為他人報單,並且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時,她的性質就發生了變化,從被害者轉化成,為傳銷組織生存和壯大發揮重要作用的參與者。
由於廖阿姨等人的報案,其背後的大型傳銷組織被曝光。而直至案發,廖阿姨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數共計50餘人,層級達到三層以上,涉案金額70餘萬元,按照刑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已經符合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構成。
最近,臨安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廖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
庭審中,公訴人問廖阿姨:「這個沒有任何實際產品的項目卻有這么高的回報率,有沒有想過錢從哪裡來?」
廖阿姨滿臉後悔:「一開始也不相信的,但後來聽他們講什麼互聯網金融,有高收益……主要是被高額的回報蒙蔽了理智。觸犯了法律,我現在十分後悔。」
最終,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廖阿姨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與此同時,廖阿姨的上家王某、蔡某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也正在審理中。
(資料來源: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