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險產品開發設計
在保險市場越來越激烈競爭中,只有不斷推出符合人們需要的新保險產品才能生存和發展,而精算師是新保險產品的主要設計者。一個新保險產品的條款、價格設計,既要保證公司能贏利,又要有管理的可行性,更要符合人們需要、定價合理、有市場競爭力。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1]中的描述:狹義——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的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廣義——保險是指保險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建立專門用途的保險基金,並對投保人負有法律或者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賠償或者給負責人的一種經濟保障制度。
2,「保險」是一個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出現頻率很高的名詞,一般是指辦事穩妥或有把握的意思。但是在保險學中,「保險」一詞有其特定的內容和深刻的含義。在我國,保險是一個外來詞,是由英語「insurance」一詞翻譯而來的。在西方保險業最先進入我國的廣東省,曾習慣稱保險為「燕梳」,也正是其英文的音譯。保險作為一種客觀事物,經歷了萌芽、產生、成長和發展的歷程,從形式上看錶現為互助保險、合作保險、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
Ⅱ 簡述保險險種的開發步驟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作者:牛顥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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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系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對於保險人設計新產品有如下的一些理解:
1.最大需求滿足原則。按照顧客是上帝的市場營銷觀點,保險人應當調查了解保險客戶的需求,將盡可能地滿足保險客戶對風險保障的需求作為開發保險險種的基礎。在開發保險險種時候,必須開展市場調查,把社會各界對各種人身、財產以及利益風險保障的需求放在首位,既要考慮保險客戶的現實需求,又要考慮保險客戶潛在的需求,並通過險種開發盡可能地將潛在需求轉變為現實需求,再將其轉變為真正的業務來源。在滿足需求的同時,研究、開發特殊的保險險種。
2.科學計算原則。險種是保險市場上的特殊商品,它能夠滿足保險客戶的需求,為保險人帶來業務來源,但若險種的價格不當即保險費率不合理,就可能損害保險相關利益。因此在險種開發的過程中必須堅持科學計算原則,即保險人承保的只是那些可以價值化、數量化的風險保障需求,構成險種價格主體部分的純費率應該力求與損失費率相一致,附加費率則要與險種經營費用率相一致,在維護保險雙方合理利益的條件下,力求有適當利潤。同時在釐定費率的過程中,要根據大數法則計算保險標的發生風險的概率,並依此概率來盡量設計相應的保費。
3.講求實際原則。由於保險風險差異大,有的標的風險相當集中,有的則風險性質較為特殊,因此要講求該保險風險的相應實際情況,依照實際情況來釐定保險費率。任何保險人都要受到各方面的制約從而不可能承保一切風險保險業務,所以在開發新產品時候,應當滿足保險客戶需求與權衡自己承保實力相結合。
以上這幾點是理論上保險公司在開發新保險產品時所要注意和遵循的原則,如果違反其中任意原則,那麼這類產品或沒有任何市場競爭力,或算不上是一種保險險種。
說到實際情況方面,我參加的國內某大型保險公司召開的產品開發研討會上所記錄的一些內容可能會進一步闡釋這個問題。
關於新產品開發所需注意的事項:
1.著眼於重點領域。站在政策的源頭,以保監會主推的險種作為創新的方向;選擇與其他公司在同一起跑線上的產品開發;根據政府或保監會重點發展對象,再去建渠道,尋找客戶。
2.盯住渠道需求。關注渠道的需求,要在渠道上去開發新產品,並且新產品要上量;從長遠看,要形成特色的產品開發屬性,在短期內要上規模,支持公司發展。
3.注重信息收集。這是在保險公司設計新產品步驟中最不可或缺的一環,其中包括:市場背景信息,廣泛收集與產品相關的國家政策法律調整,監管部門公告和通知,在這基礎上圍繞產品行業動態(例如微信保險),尋找時下熱門的保險產品;市場競爭信息,掌握市場主體基本情況、競爭對手保險產品方案、產品相應的目標客戶以及客戶服務營銷手段等;產品銷售信息,這包括與新產品相關的價格、市場需求、開辦時間、銷售數量、保費收入、名稱等;客戶信息,由於中國區域廣闊,區域以及城鄉差異巨大,消費者對於產品的理性認知差異明顯,而受廣告、口碑等方面的影響顯著就需要企業對各區域用戶情況進行調查和分析。
Ⅲ 保險很多都要停售了嗎
去保監會的官網查了查公告,原來是一個文件被誤讀了。
去年9月份,保監會下發的76號文件,對保險產品的設計提出了幾個新的要求,然後從今年4月1號開始正式實行。
這份《通知》中除了提要求,也明確說明了幾種不符合保監會要求的保險產品,也將在今年4月1號前停售。
也正是這個「停售」二字,開始被保險銷售人員誤讀,比如:
「以後再也沒有返回型產品銷售了,再不購買就沒了」
「如果有代理人推薦你買保險,請不要拒絕,因為這些保險以後你可能再也買不到了」
……
甚至有些保險的公眾號也以偏概全的散播錯誤的解讀,裡面的文件截圖,也刻意抹去了重要的內容,只圈出「停售」的消息:
其實,這么說的目的都是為了刺激你趕緊買,套路啊,套路!
今天,小編索性就帶你正確解讀一下這個去年發布的保險76號文件:
並不是所有返還型健康險、商業養老險都要停售,以下不合要求的保險產品,才要退市。
1.保障水平不達標的,要停售
文件的具體內容如上面截圖所示。意思是說,要提高保險金額與保費的比例下限,相當於提高保障程度,提高杠桿比,這本質上來講是有利於受益人的。因此未達到這個標準的保險產品必須在4月1日前停售,而不是所有類型的產品都停售。換句話說,停售的也是那些性價比不高的產品,這樣豈不是更好?
2.萬能險責任准備金評估利率高於年復利3%,不滿足條件的要停售
投資者在銀行買的銀保產品,很多都是這種萬能險包裝的。這類產品給出的收益率都不低,動不動就6%+,甚至還承諾保底利率3.5%。收益高,背後的風險也高,所以保監會為了提高客戶資金安全性,防範金融風險,76號文件限制了萬能險的利率上限,所以4月1號前不符合要求的,停售。
3.提供保單貸款的保險,貸款比例過高的要停售
有些儲蓄型的保單,可以進行保單質押貸款。此前貸款比例可以是保單現金價值的80%以上,而很多產品的貸款比例高達90%,據說有些甚至超過了95%。而4月1號以後,所有保單貸款比例不能高於80%,違規的都得停售。
舉個例子,保單現金價值100萬,4月1號前你可以貸90萬,甚至95萬,以後只能最多貸款80萬了,相當於資金周轉度降低。那麼對於這類產品,小編覺得,如果你是看中了保單資金周轉的功能,倒可以趁著現在貸款比例高的時候購買,否則,就沒必要為了多貸款而搶在停售前購買這種保險了。
小編覺得,停售的產品其實並沒有宣傳的那樣「超值」、「完美」,遇到「停售」的宣傳也不要盲從,買保險還得根據自身保險需求,從保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來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
對於已經購買了要停售的保險產品,投保人也可以放心,保險公司會根據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條款。也就是說,投保人的權益,不會因為產品的停售而受到影響。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保險新險種的開發的步驟
作者:牛顥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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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保險人設計新產品有如下的一些理解:
1.最大需求滿足原則。按照顧客是上帝的市場營銷觀點,保險人應當調查了解保險客戶的需求,將盡可能地滿足保險客戶對風險保障的需求作為開發保險險種的基礎。在開發保險險種時候,必須開展市場調查,把社會各界對各種人身、財產以及利益風險保障的需求放在首位,既要考慮保險客戶的現實需求,又要考慮保險客戶潛在的需求,並通過險種開發盡可能地將潛在需求轉變為現實需求,再將其轉變為真正的業務來源。在滿足需求的同時,研究、開發特殊的保險險種。
2.科學計算原則。險種是保險市場上的特殊商品,它能夠滿足保險客戶的需求,為保險人帶來業務來源,但若險種的價格不當即保險費率不合理,就可能損害保險相關利益。因此在險種開發的過程中必須堅持科學計算原則,即保險人承保的只是那些可以價值化、數量化的風險保障需求,構成險種價格主體部分的純費率應該力求與損失費率相一致,附加費率則要與險種經營費用率相一致,在維護保險雙方合理利益的條件下,力求有適當利潤。同時在釐定費率的過程中,要根據大數法則計算保險標的發生風險的概率,並依此概率來盡量設計相應的保費。
3.講求實際原則。由於保險風險差異大,有的標的風險相當集中,有的則風險性質較為特殊,因此要講求該保險風險的相應實際情況,依照實際情況來釐定保險費率。任何保險人都要受到各方面的制約從而不可能承保一切風險保險業務,所以在開發新產品時候,應當滿足保險客戶需求與權衡自己承保實力相結合。
以上這幾點是理論上保險公司在開發新保險產品時所要注意和遵循的原則,如果違反其中任意原則,那麼這類產品或沒有任何市場競爭力,或算不上是一種保險險種。
說到實際情況方面,我參加的國內某大型保險公司召開的產品開發研討會上所記錄的一些內容可能會進一步闡釋這個問題。
關於新產品開發所需注意的事項:
1.著眼於重點領域。站在政策的源頭,以保監會主推的險種作為創新的方向;選擇與其他公司在同一起跑線上的產品開發;根據政府或保監會重點發展對象,再去建渠道,尋找客戶。
2.盯住渠道需求。關注渠道的需求,要在渠道上去開發新產品,並且新產品要上量;從長遠看,要形成特色的產品開發屬性,在短期內要上規模,支持公司發展。
3.注重信息收集。這是在保險公司設計新產品步驟中最不可或缺的一環,其中包括:市場背景信息,廣泛收集與產品相關的國家政策法律調整,監管部門公告和通知,在這基礎上圍繞產品行業動態(例如微信保險),尋找時下熱門的保險產品;市場競爭信息,掌握市場主體基本情況、競爭對手保險產品方案、產品相應的目標客戶以及客戶服務營銷手段等;產品銷售信息,這包括與新產品相關的價格、市場需求、開辦時間、銷售數量、保費收入、名稱等;客戶信息,由於中國區域廣闊,區域以及城鄉差異巨大,消費者對於產品的理性認知差異明顯,而受廣告、口碑等方面的影響顯著就需要企業對各區域用戶情況進行調查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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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保險產品怎麼出來的
接觸保險已經一段時間了,我越來越發現,現在的人們保險意識非常強,身邊的很多朋友再知道我從事保險後都來詢問一些有關保險的問題,我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雖然現在人們有很強的保險意識卻對於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還不十分了解,不知道如何為自己或家人選擇保險產品。下面是我自己的一點看法,希望能對朋友們有所幫助。首先,如果你想選擇商業保險,一定要先選擇保險公司。選擇商業保險是一項長期的投資,不管你選擇是保障型的健康型或是養老、理財型的保險,最先考慮的是選擇一家怎樣的保險公司。它有沒有足夠的實力,有沒有良好的投資渠道,有沒有穩定的投資收益等等,因為每購買一份保險合同就可能是十年,幾十年甚至一輩子,才能看到它的作用與收益。所以在選擇保險公司時一定要慎重,不能只看眼前的利益,因為保險保的不是眼前,而是多年以後。一個保險公司只有擁有了穩定的投資渠道,才能將公司及客戶的利益最大化,所以保險公司經營能力的好壞就將直接影響到你日後的利益了。其次,是選擇保險代理人。一個好的保險代理人會站在你的角度與立場去考慮問題。會針對你的實際情況為你推薦切實附合你需要的保險,為會你把風險規避到最小。當然一個好的代理人還體現在保險代理的方方面面。如果一個負責任的代理人,在你選擇他的保險產品的那一刻開始才意味著他的服務的開始,他會全程為你提供服務,他會在你遇到問題的時候第一時間出現在你的身邊,會為你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也會去分擔你所隨受的壓力。同樣一件事,不同的保險代理人的操作很有可能使最終的結果是不一樣的。所以再選定保險公司後一定要慎重地選擇要為你服務的保險代理人。第三,就是選擇保險產品。每家保險公司都會有很多種不同的保險產品,因為沒有一種保險是沒有缺陷的,每種保險保障的側重點不同,看你更側重哪方面的需要。那麼如何選擇保險產品?要根據自身的家庭情況、工作情況、經濟情況等綜合因素來考慮。不要一味地只想收益。不同時期、不同家庭對於保險的需求是不一樣的,不要看到別人買了什麼保險就跟著去買什麼保險,一個保險產品適合他的家庭的同時,不一定也適合你的家庭。如果你現在經濟能力有限或從事的工作危險程度較高又或家庭有一些遺傳性的重大疾病史,那麼我建議你先選擇意外傷害或健康型的保障保險,這類保險產品繳費低,保障高。因為在你經濟能力有限的情況下,任何風險的發生都是你所不能承擔的,你多年來的努力可能只因為一次的風險而不復存在,你的家庭也會因此而受到極大的打擊。所以要以小搏大,將這種風險所帶來的後果轉移。如果你現在已經結婚生子,並已有了一些積蓄,為了孩子的考慮可能更多的人會選擇為孩子上一份保險。這是應該的,也是必須的。可是我想說的是什麼才是孩子最好的保障——父母,在孩子成年之前父母才是孩子最好的保險,只有父母在孩子的身邊,孩子就不用擔心任何問題,那麼你有沒有想過風險是我們無法預知的,假如有一天風險發生在你的身上,你不能再陪在孩子的身邊,那麼你的孩子怎麼辦?他有保險可是這份保險誰來為他繼續交費?他以後的生活要怎麼辦?沒有了交費,他的保障又從何而來?所以在你有了孩子之後出於責任最先考慮的是為自己也上一份保險,這樣你在的時候你自己就是孩子的保障,假如有一天真的發生了什麼,不在孩子的身邊了,那麼這份保險就可以是孩子的保障,不是嗎?所以在你經濟能力允許的情況下,為孩子選擇保險的同時一定也要為自己選擇一份保險。第四,既然我們現在已經把家庭的風險都做了一定的規劃和轉移,那麼你現在該考慮的問題就該是自己的養老問題了,如何讓自己的晚年生活的更加舒適?如何給我們的下一代減輕他們的負擔?有人說我有社保。我做了7年的人力資源,對於社保很了解,也曾為很多人辦理過退休金的申領,所以我知道,未來如果只靠社會養老保險,那麼很可能會讓你的老年生活過得有些凄慘,有人會問為什麼?因為雖然現在國家要求企業按照實際工作為員工交納保險,但有很大一部分企業都是為員工交納的最低的保險費用,這意味著什麼現在你可以並不會感受太深,但當你退休後你會發現你能領到的退休金可能僅僅可以維持你能活著,其它任何你想有的生活都沒有辦法實現,就算你的公司能夠為你按實際工資繳納社會保險,你最後可以拿到的退休金也只能相當於你現在工資的40%左右,那麼你想維持現在的生活水平怎麼辦?必須提前為自己的養老做准備,選擇商業養老保險作為社會保險的補充,趁你現在有能力的時候選擇一份商業養老保險,因為你可以清楚的計算出這份商業保險在未來你可以得到多少養老金,讓你提前為自己的老年生活做好准備。最後,如果你現在發展的很好,家庭、事業做的都很成功,在為自己的和家人的一生都做好的規劃之後,你還有很多剩餘資金,那麼你可以考慮理財型保險,有人可能會說,那個時候我可能就會考慮投資收益更高的途徑了,但是,如果你沒有把握讓你的所有投資收益都穩定保持在10%以上的增長,那麼就應該考慮拿出來一部分資金購買理財型保險,因為那樣做意味著為你已經為你的資金做好充分的保存與傳承。投資的收益越大,風險越大,投資誰也不敢百分之百的肯定自己可以賺錢,但是保險卻是可以讓你在保本的基礎上有穩定的投資收益,所以這部分資金既可以為你錦上添花,也可以為你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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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保險停售了還能續保嗎,為什麼保險產品會停售
產品停售了對已投的保單沒有任何影響,任何一份售出的保單都是合同,是經監管單位批准、法律承認的合同。
每年都有正常的產品更迭,不可能因為去年買的產品今年停售就失效。任何一款在售或停售的產品都會受到嚴格的監管限制,確保順利理賠。完成保單對任何一家保險公司來說,都是保障的開始,而不是結束。
說到這,學姐之前寫過一篇原創文章:我買的保險停售了怎麼辦?會對我的保障有影響嗎?
文章從專業的角度分析了買長期險和短險後產品停售了對日後保障的影響以及我們應該怎麼應對這種影響。
銀保監會出新規,監管叫停 :我們都知道,銀行和保險公司的監管部門是銀保監會,如果銀保監會覺得某款產品設計不合規,讓保險公司停售都屬於正常的范疇。再有就是,某些公司推出的產品過於激進,越過了監管的紅線,也有可能是保險公司有違規嫌疑,在這種情況下,產品也會被要求強制停售。
產品升級,更新迭代 :現在這個時代,不管什麼產品,更新速度勝於一切,很多公司的老產品都會在新的一年進行在原有產品的基礎上進行升級,例如很多重疾險都會有2017版,2018版,2019版,每次升級也都會在老版本的保障基礎上做點調整,保障也會更好,這個時候,老版本的產品自然就下架停售了。
產品費率低,沒有利潤空間:這種情況就比較常見,因為有的產品定價確實很低,保險公司沒有啥利潤空間可圖,自然售賣的時間不會太長。
產品設計很好,虧損隱患過大:如果某款保險產品設計的性價比很高,銷量也是很好,但是,經過盤算並不掙錢,若再持續賣下去,甚至有可能要虧錢。這個時候自然也會選擇停售;
當然,還有一些其他的原因,例如,利率下調,保險公司要虧損,09年以來,一年期基準利率一路從2.5%下調到現在的1.5%。前些年,保險公司為了爭取更多保單,利用高利率做文章。在利率一路下行的環境下,這些產品就要面臨利率倒掛的風險。另外一方面,降息對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以及保險利差構成負面影響。
產品偽停售,銷售伎倆 :這里呢,我們要敲黑板了,有的時候,保險停售也會是保險公司慣用的銷售伎倆。而很多人也通常會有種「再不買,以後就沒有了」的心理,很輕易的就做了投保決定,但是,也有很多人買了以後就開始吐槽產品的缺陷等。所以,在做投保選擇時,還是建議大家要擦亮雙眼,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入手。
Ⅶ 為何分出公司要向再保公司攤回保險責任准備金
一般來講,事故發生後的立案金額包括自留准備金和再保(分出)准備金,根據自留比例和立案金額即可算出再保部分的准備金。
但再保准備金與實際經營結果暫時沒有關系,只有再保實際攤回以後才會影響經營數據。
再深的細節及技術問題就解釋不清楚,屬於公司再保部負責,一般人不會研究的
Ⅷ 保險產品開發一般會經過哪幾個階段
,一般來說,只要有了資格證後就可以進行保險銷售,但是保險公司為了讓新人能夠更好的了解保險公司的在售產品及銷售流程,所以需要參加為期一段時間的崗前培訓,崗前培訓之後一般就可以進行銷售了,其實這期間也可以進行保險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