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清楚理財產品的風險等級,銀行的理財風險分為了五個等級,低風險為R1級、中低風險為R2級、中風險為R3級、中高風險為R4級、高風險為R5級,風險性分別對應的投資者類型為謹慎型、穩健型、平衡型、進取型和激進型。
R1該級別理財產品一般由銀行保證本金的完全償付,產品收益隨投資表現變動,且較少受到市場波動和政策法規變化等風險因素的影響。產品主要投資於高信用等級債券、貨幣市場等低風險金融產品。
R2理財產品主要是各種貨幣市場基金或偏債型基金,這類產品投資於同業拆借市場和債券市場,這兩個市場本身就具有低風險和低收益率的特徵,再加上由基金公司進行的專業化、分散性投資,使其風險進一步降低。
溫馨提示: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0-10-20,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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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買中高風險理財一般都會虧嗎
如在招行購買理財產品,我行現發售的理財產品一般都不保證本金(6906、8136除外),也不保證收益,收益和本金均可能因市場變動而產生損失,建議選擇適合本人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進行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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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銀行買的理財產品虧了20萬,銀行有責任嗎
沒有,在買之前銀行會告知的,理財有風險。所以銀行無責任。
4. 買理財產品兩個月虧20萬為何銀行要擔責8成
王女士起訴稱,在某銀行員工的推薦下,她購買了理財產品,銀行員工介紹此理財產品不會虧損可放心購買,但王女士幾個月後發現理財產品一直在虧損,只能賣出。後經評估得知,此理財產品的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型。王女士認為銀行存在過錯故要求賠償損失。
法院查明,某銀行銷售的這款理財產品為混合型基金,屬於中高風險收益水平的投資品種。2015年6月,王女士在某銀行北京宣武支行支付90萬元認購了基金,截至2015年8月王女士賣出,該基金共虧損20餘萬元。近日,西城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鑒於被告銀行的過錯是導致損失的重要原因,法院判決被告銀行對王女士的損失承擔80%的責任,賠償王女士16.5萬余元。
5. 老人買理財產品兩個月虧20萬銀行為什麼被判擔責
近六旬的王女士在某銀行員工的推薦下購買了理財產品,但幾個月後發現一直在虧損,於是只能賣出,造成損失。因為認為銀行存在過錯,王女士將銀行起訴到法院。近日,西城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鑒於被告銀行的過錯是導致損失的重要原因,法院判決被告銀行對王女士的損失承擔80%的責任,賠償王女士16.5萬余元。
老人購買理財產品 兩個月虧20萬
王女士起訴稱,在某銀行員工的推薦下,她購買了理財產品,銀行員工介紹此理財產品不會虧損可放心購買,但王女士幾個月後發現理財產品一直在虧損,只能賣出。後經評估得知,此理財產品的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型。王女士認為銀行存在過錯故要求賠償損失。
被告銀行沒有提供書面確認形式的證據,證明是王女士主動要求了解和購買涉案理財產品的,也沒有提供證據證明銀行盡到了對王女士購買涉案理財產品投資風險的提示義務和涉案理財產品的說明義務,因此可以認定銀行沒有履行正確評估及適當推介的義務,具有相應過錯。
鑒於被告銀行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已經盡到了必要的風險提示義務和產品說明義務,且王女士確有因購買涉案理財產品而導致發生損失,應當認定銀行方面的過錯行為與王女士的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法院同時認為,王女士對於自身的財務狀況、投資能力及風險承受能力應有相應的認識,在購買涉案理財產品時也要盡到必要的注意義務,因此,王女士對損失的發生具有相應的過錯,銀行的侵權賠償責任可相應降低。王女士請求銀行賠償其全部損失的訴求,法院不予支持。
鑒於被告銀行方面的侵權過錯是導致王女士損失的重要原因,應該對王女士損失承擔主要賠償責任,法院判決被告銀行對王女士的損失承擔80%的責任,賠償王女士損失16.5萬余元,王女士自己對損失承擔20%的責任。
6. 我今年投資銀行理財20萬,現在查虧了6萬,剩14萬怎麼辦
銀行投資理財20萬,虧了6萬,剩下14萬趕快拿出來存在銀行定期,理財都是騙人的,哪裡有錢賺,虧了就自認倒霉唄,上一次當學一次乖啦,找銀行他也不會還給你的,
7. 理財中高風險是什麼意思最高會虧多少錢
理財中的高風險是有可能你需要虧50%左右。中高風險的意思就是經過你的風險評級,然後給出了一定的風險等級。如果你一旦接受這樣的高風險,那麼有可能會給你帶來正負50%以上的收益,所以說這就是說一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