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岳陽失業保險大廳電話是多少錢
本人親自按時前往岳陽縣勞動就業服務局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申領登記和每月的領取資格認證手續。同時帶齊下列所需材料。
一、申領所需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解除勞動關系領取經濟補償金或一次性安置費的協議(證明);
3.就業失業登記證;(在一樓14號窗口辦理)
4.求職登記;(在五樓506號房間辦理)
5.失業保險申領對象就業狀況證明;(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勞動保障中心蓋章)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張.
7.用本人名字在工商銀行辦理的活期存摺復印件。
特別提示:辦理時間為失業後60日內.逾期不辦,將視為自行放棄申領資格.
二、每月認證所需材料:
1.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站)出具的「失業保險金申領對象就業狀況證明」;
2.失業保險金領取證。
特別提示:認證時間為每月15至20日(節假日順延),本人務必持所需材料親自在規定時間內前去認證。無故逾期不辦,將視為已重新就業,自行放棄領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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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哪些文件
1.單位和你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2.終結備案審批表,上面是要單位和你解除合同或者是合同到期。 3。就業證 4。失業審批表 5。社保轉移單 6。戶口本 7。身份證
❸ 辦理失業保險金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失業保險需要以下一些材料:1.填寫好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2.本人失業證。3.個人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4.原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工作)關系的證明。5.4張一寸照片。6.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❹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2、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並且要在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3、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4、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5、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6、蓋章: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7、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4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6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9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23元。
❺ 2019年失業險調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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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甬政辦發〔2015〕235號)文件精神,我市自2015年11月1日起將失業保險金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395元,同時相應提高終止或解除合同的農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補助標准。
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據記者了解,申領失業保險金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四是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❻ 失業了到哪裡領失業金,都要些什麼證明文件
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自願性失業;(二)本人及單位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連續繳費滿一年以上;(三)進行失業登記;(四)有求職要求並接受職業介紹和就業指導。
職工失業時,按以下程序申領失業保險待遇:
1、申領失業保險待遇,需在失業或勞動爭議結案後六十天內,填寫《失業待遇申報表》,並攜帶小一寸彩照兩張、失業證明、戶口簿(屬幹部、固定工身份的職工還須帶個人檔案)復印件來待遇計發科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手續。同時還需到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登記。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失業職工,每月7-9號(法定休息日順延)必須帶本人《失業待遇證》親自來清遠市社會保險局失業簽到處簽到,否則將停發當月待遇,以後也不予補發,連續二個月不來簽到的,按重新就業處理,停發所有失業保險待遇。
3、失業救濟金委託清遠市工商銀行統一於每月最後一天發放,失業人員憑存摺到工商銀行儲蓄網點自行領取。
失業的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以下簡稱繳費年限)確定:繳費年限1至4年的,每滿一年可領取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可增加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每次失業,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尚未領取完的失業保險金月份前後合並計算。
失業保險金按被保險人原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逐月計發。
❼ 辦理失業金領取需要居委會出具什麼文件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的程序、證件如下:
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a.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b.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c.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溫馨提示: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d.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