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成都市失業保險金有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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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失業保險領取:
1.用人單位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為失業人員辦理社保參保人員減少手續;
2.用人單位自辦理社保參保人員減少手續之日起的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等材料提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3.用人單位或失業人員本人應在社保參保人員減少之日起60日內,持相關資料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4.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符合條件的,應將有關事項告知經辦人,並納入次月發放計劃。審核不符合條件的,說明具體原因;
5.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辦理「求職登記」、「培訓登記」和「失業登記」,次月起按月簽字申領,申請成功人員的失業保險金在簽字申領的當月月底前發放到賬,連續兩個月未簽字做自動放棄處理。
Ⅱ 成都市失業保險金有多少錢一月
為每人每月1424元。
從2018年7月1日起,成都市失業保險發放標准分別按每人每月1424元(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縣)和每人每月132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執行。
此標准在2017年(每人每月1200元、每人每月1104元)的基礎上分別增加18.67%和19.57%。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全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成人社發〔2015〕21號)同時廢止。
(2)成都失業保險金的金額是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金的相關要求規定:
1、失業保險基金的預、決算由市和區(市)縣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按規定編制,經同級勞動行政和財政部門審核後,納入本級預、決算,報本級人民政府審定。失業保險基金不能用於平衡財政收支。
2、單位撤銷、解散或破產,清算組織必須通知單位所在地的市和區(市)縣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其欠繳的失業保險費應在支付清算費用後與工資同一順序補繳。
3、失業職工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期限,具體劃分為:工齡滿一年不滿二年的發三個月;工齡滿二年不滿三年的發六個月;工齡滿三年不滿五年的發十二個月;工齡滿五年不滿八年的發十八個月;工齡滿八年以上的發二十四個月。
Ⅲ 成都失業保險金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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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成都失業金標準是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縣120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1104元。
領取時間按失業險繳費時間計算,滿1年以上不滿2年的為3個月;2年以上不滿3年的為6個月;3年以上不滿5年的為12個月;5年以上不滿8年的為15個月;8年以上不滿10年的為18個月;10年以上的為24個月,最高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