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定期存款是理財產品的一種嗎
定期存款不是理財產品。定期存款和銀行理財產品在收益率、風險等級、投資期限等方面均有差異,需根據您的理財規劃以及風險偏好確定。如需進一步了解,請您詳詢中行當地網點。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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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理財產品和存款一樣么
理財產品不等同於存款。存款有權贖回,很多理財產品客戶無權利贖回。此外收益有差別,視不同類型產品和期限可與定存比較。
❸ 個人的存款包含理財產品嗎或者說理財產品是存款嗎
理財產品不是存款,屬投資。
❹ 銀行理財產品和普通存款有什麼不同
銀行理財產品和普通存款的區別如下:
1、認股權證和股份期權不同
銀行理財產品等的行權價格低於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時,應當考慮其稀釋性。 計算統賬結合,作為分子的凈利潤金額不變;
而普通存款的調整項目為按照本准則第十條中規定的公式所計算的增加的普通股股數,同時還應考慮時間權數。 當期發行認股權證或股份期權的,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應當自認股權證或股份期權的發行日起計算。
2、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同
對於銀行理財產品,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分子的調整項目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已確認為費用的利息等的稅後影響額;
而普通存款分母的調整項目為假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期初或發行日轉換為普通股的股數加權平均數。
3、范圍不同
銀行理財產品包括凈利潤扣除了非經常損益後得到的每股收益。
而普通存款包括那些一次性的資產轉讓或者股權轉讓帶來的非經營性利潤。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理財產品
網路-銀行存款
❺ 什麼是公眾存款
就是公眾的存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准確理解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關鍵在於首先要堅持該罪的行為主體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體性的統一。
中國刑法雖然規定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一直到1997刑法公布,法律並未對什麼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並未對此進行過司法解釋。
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下簡稱《辦法》)第四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二)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
(三)非法發放貸款、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
(四)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前款所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
所稱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實踐中爭議主要在於《辦法》能否作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定罪量刑的依據。
(5)公眾存款是不是理財產品擴展閱讀:
立案標准
對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是否立案偵查,取決於有沒有涉嫌以下三種情形中的一種:
一是從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二是從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戶數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50戶以上的。
三是從造成的經濟損失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第二條 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符合本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處罰:
(一)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二)以轉讓林權並代為管護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三)以代種植(養殖)、租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四)不具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五)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基金、發售虛構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七)不具有銷售保險的真實內容,以假冒保險公司、偽造保險單據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八)以投資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九)以委託理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十)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非法吸收資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
❻ 如何鑒別一個產品是屬於理財還是存款
這個問題很多儲戶都很關心,很怕自己的辛苦錢從存款莫名其妙的變成理財或者保險,那麼怎麼分辨呢?
按照下列方法,很容易就能辨別。
手續簡單的是存款,手續復雜的是理財
存款無論是活期還是定期,無論是以存摺、存單還是卡的形式,手續相對無言都比較簡單,基本就是一個記賬的過程,只有大額存單可能要有一個協議給你簽,其他的都不用簽署任何協議和合同,辦理時間很快。
而理財產品,需要做風險評估,需要簽署一系列的協議和合同,現在按照規定還需要進行錄音錄像,手續相對復雜,這么說吧,讓你簽兩個字以上的,基本就不是存款而是理財了。
所以手續簡單的是存款,手續復雜的是理財
存款沒有說明書,理財有產品說明書
存款作為一種簡單的,為大眾所了解的投資產品,是沒有產品說明書的,只需表明存期和利率即可。
而理財產品,是由產品說明書的,無論你是在櫃面購買還是手機銀行網上銀行購買,都會看到紙質版或者電子版產品說明書,對理財產品相關信息進行說明。
所以你看到產品說明書,基本上就可以斷定是理財產品了,當然大額存單也是有說明書的,但是會明確說明是存款。
以上兩個方法,我認為很容易就能判斷是存款還是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