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進一步規范保險中介市場准入的通知
上海市工商業聯合會
對民營企業市場准入的要求的參考:
一、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落實措施,加快消除市場准入障礙,為私營企業提供一個平等競爭的投資環境。
1、對私營企業實行平等的政策待遇。建議市政府組織專門力量,全面清理和廢除不符合《行政許可法》的地方性、部門性法規,打破行業、部門和地區壟斷,實現私營企業與國企、外企平等的政策待遇,包括同等的市場准入政策;同等的招投標政策;同等的融資、稅收、土地使用、財政貼息、政府采購政策;同等的外匯管理、進出口經營權、進出口配額、出口退稅、出口信用保險費補貼、人員出入境等政策;同等的參與國資國企改革的政策。
2、盡快實施投資登記備案和核准管理制度。建議市政府盡快制訂這方面的法規和相應的管理辦法。今後除禁止類和限入類項目外,民間投資不必經政府主管部門審查,只實行登記備案或核准管理辦法。
二、建議政府率先在有條件的地區先行試辦地方區域性小銀行。向民資開放金融領域,建立和發展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中小金融機構體系,建立和完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上海是全國的經濟中心,也是金融中心,在這方面完全應該也有條件先行一步。青浦、嘉定和松江區集中了郊區近一半的私營企業,這些區的工業產值都超過了100億元,實現營業和銷售收入500億元以上,經濟活動力量相當大,有條件試辦地方性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小銀行。這些小銀行需以民資為主,加上原信用社資金,以及政府每年可從私營企業繳納稅金(2003年為263億元)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進行參與。
三、建議政府進一步開放教育領域,特別是非學歷教育和職業教育領域。改革教育經費的分配機制,公共財政從義務外教育、職業培訓等競爭性領域退出,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在這些教育領域享受同等待遇,可以按照規定獲得國家補貼經費。
四、建議政府進一步開放衛生醫療領域,實行適應多層次需求的差別市場。
1、降低衛生醫療行業的進入門檻,實行多層次差別市場,即高端、中端和低端醫療市場並存的結構。在允許開設民辦醫院的同時,應允許開設外資醫院和更多的私人診所,包括個體醫生行醫,並建立大醫院與私人診所、個體醫生之間的合作聯系制度,以動員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衛生醫療市場。
2、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取消劃分營利性醫院和非營利性醫院的制度。只要符合國家有關的規定或標准,民營醫院應與公辦醫院一樣,可以進入醫保定點單位,可以設置相關的醫療科目,可以從事計劃生育的技術服務,可以自行決定購置大型醫療設備,等等。
3、放寬價格控制,調整稅收政策,降低稅率。在低端市場要有效降低醫療價格,使之有一定彈性,並可適度浮動。高端市場價格則可高些,以體現服務質量。要降低稅率,扶持民營醫院迅速健康發展。
4、建立民營醫院行業協會,促進相互之間信息交流,加強與政府部門之間的聯系,提高管理水平。
五、建議政府進一步開放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提高其市場化程度。積極推動民資進入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私營企業參與總承包、分包、招投標代理、監理等建設市場業務競爭。這里應特別強調:一是對不同經濟主體全方位開放,一視同仁,特別在招投標時,不能歧視私營企業,不能內設不利於私營企業的限制條件;二是要全產權開放,即與開放項目相關的經營權全都要開放。
六、建議政府加快民營科學研究和高科技行業的發展,為「科教興市」戰略的實施打下堅實基礎。上海具有強大的人才優勢和科技優勢,應加大對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鼓勵民營科技企業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並積極參與政府科技計劃、攻關項目,投資政府頒布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技術指導目錄中的有關研究項目;國家和市級科技攻關項目招投標應面向全社會放開,鼓勵民營企業、民營資金參與;國家級實驗室可以向承擔科研任務的民營企業開放;採取措施幫助民營企業加快科技產業化步伐。
七、建議政府採取措施,加快社會中介行業如律師、會計、咨詢、資產評估、產權交易、招投標等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為私營企業參與國資國企的改革、改制、並購和重組提供優質服務。
1、對現有的中介企業進行整頓、改革、規范,提高其執業水平;
2、鼓勵更多的高校畢業生、海外學成歸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進入中介企業;
3、鼓勵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中介行業,發展中介行業;
4、鼓勵更多的中介企業為私營企業提供優質服務,以消除市場體系的「三缺失」現象和企業的「三不」現象。
八、建議政府通過授權或新建方式,建立市中小企業專司管理服務機構。加強對本市中小企業的專門管理,提供宏觀指導和微觀服務。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㈡ 2019年保險中介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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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四個方面促進保險中介市場發展
2008-02-0213:22:11和訊保險消息
時間:2007年12月08日,由中國保監會政策研究室、保險中介監管部籌劃創辦的首屆「中國保險中介發展論壇」在北京永興花園飯店舉行,保監會主席主力陳文輝先生在會上發表了重要講話。
陳文輝認為,保險中介的發展一定要服務於大局,這樣才能找到發展的空間。從小的方面說,保險中介的發展,首先要服務於保險業發展的大局,只有服務好這個大局才能找到發展的空間。保險中介市場的發展還要立足於、服務於整個經濟社會的發展。中介市場的發展也是專業化發展的結果,保險業越發展保險中介越重要。
陳文輝提到,監管部門將從以下方面促進保險中介市場的發展:第一,要堅持把保護被保險人利益作為監管的出發點和根本目的;第二,要真正加大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第三,要千方百計提高監管的透明度;第四,監管部門要提高監管信息化的水平。
保監會主席助理陳文輝的發言實錄:
陳文輝:首先我對這次論壇表示熱烈的祝賀,在這個時候召開這個論壇確實非常有意義。因為黨剛剛召開十七大,大家都在學習十七大的精神,說起來,諸位覺得十七大的精神是不是離我們很遠,實際上離得很近,因為其中很多內容可能跟我們的工作,跟我們的事業發展息息相關。中國也剛剛開完經濟工作會議,經濟工作會議里也有很多內容跟我們工作息息相關。
最近保監會總結了十六大以來保險市場的發展情況,在這個基礎上提出了《關於保險中介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應該說,這是中國保監會第一次對保險中介市場發一個意見。我想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召開這樣一個會議和論壇更顯得有意義。我也可以理解,這是一個對中介市場發展和落實的論壇。通過這個論壇,我們探討怎樣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保險中介市場,發展有中國特色的保險中介市場,確實值得我們討論。我也看到這個論壇非常豐富,有若干個板塊,這些板塊拼湊起來,中國特色保險中介市場的輪廓就能出來。我想借這個機會,談一點我自己的意見,我想談三個問題:
第一,保險中介市場在整個行業發展中的作用。
第二,回顧一下十六大以來,整個保險中介市場的基本情況,以及值得我們總結的地方。
第三,從監管的角度談一下,下一步如何促進這個行業的科學發展。
一、關於保險中介在保險發展中的作用。
保險中介的發展一定要服務於大局,這樣才能找到發展的空間。從小的方面說,保險中介的發展,首先要服務於保險業發展的大局,只有服務好這個大局才能找到發展的空間。比如說,保險代理公司或者個人保險代理人,首先要為保險公司服務,幫他賣保單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間;保險經紀公司做好消費者、投保人、被保險人的保險顧問,才能找到你的發展空間。這是首先需要明確的。
保險中介市場的發展要立足於、服務於整個行業的發展,服務於整個經濟社會的發展。中介市場的發展也是專業化發展的結果,保險業越發展保險中介越重要。《若干意見》里提到保險中介歸納為「四個有利於」:第一有利於擴大覆蓋面,第二有利於完善市場機制,創新發展,第三有利於保險發展方式的轉變,第四有利於整個社會風險的管理。這幾個「有利於」都體現了保險中介怎麼樣服務於整個保險業的發展,整個經濟社會的發展,體現出專業化。
比如說關於擴大覆蓋面的問題。比如說我們知道現在的保險公司已經夠大,保險公司管理鏈條已經構成。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要想更大擴大覆蓋面非常難,保險中介在這方面非常能起到作用。比如說郵政,即使不通公路,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郵政,我們可以通過郵政這個渠道,把我們的保險覆蓋面大大擴張。當然,還有其它的方式。
完善市場機制,創新發展。創新發展最根本的是要知道消費者的需求在哪裡?作為中介機構特別是經紀公司就要代表投保人的利益,更能知道消費者的需求,這樣我們的各方面創新才能真正契合實際,也能做到專業化分工。過去我們保險公司大而全,今後要逐步進行專業化分工。
風險管理,去年國務院發的保險業若干意見中提到,保險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這個基本手段怎麼樣對中國保險市場建立起來,保險公司作為風險管理顧問,在其中會發揮非常大的作用。正是基於這方面的考慮,去年保監會聯系整個行業,包括財險、壽險公司、特別是經紀公司,專門編了風險管理報告,在去年獲得了很好的反響,還專門開了國際研討會。今年這個報告還會編下去,我們希望今後一談到風險管理,大家會覺得保險業在這方面是最權威的。
最近我們看到中國出口信用險公司還編了國際上的風險地圖,把各個國家投資風險的情況向大家揭示出來。這是我談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保險中介在保險業發展中的作用。
㈢ 保監會關於保險中介機構,中介業務的管理規定。
一、推行保險中介渠道與保險中介業務信息化管理
自2010年3月1日起,保險公司應使用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保險中介渠道(機構和人員)及保險中介業務,系統應實現四項基本功能:一是保險中介渠道管理;二是聯網出單管理;三是傭金提取支付管理;四是查詢匯總管理。
二、規范傭金支付管理
嚴禁通過虛列費用、虛假批退、虛假賠款、保費不入賬等方式套取資金,賬外直接或間接向保險中介機構和營銷員支付各類費用;嚴禁通過費用報銷等方式向保險中介機構和營銷員直接或間接支付合同以外的利益;嚴禁向員工、勞務派遣工等用工性質的人員支付傭金;通過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等中介機構銷售的保單,傭金必須以轉賬方式直接向保險中介機構支付,不得通過營銷員或其他渠道支付。
三、推行保險中介業務實名銷售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區范圍內全面推行保險中介業務實名銷售,嚴格落實「賣者有責」制度。
具體要求:一是通過保險中介機構或營銷員銷售的保單,應在投保單、保單正副本明示銷售中介的機構名稱或營銷員姓名。二是投保單、保單記載的銷售中介名稱或姓名必須與系統記載、傭金結算憑證、傭金轉賬支付對象一致。
四、推行傭金支付零現金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區范圍內全面推行中介傭金轉賬支付制度。
具體要求:一是中介傭金一律轉賬支付(包括營銷員傭金),嚴禁現金支付。二是轉賬支付對象必須與投保單、保單、中介業務傭金提取支付系統記載保持一致。三是傭金由保險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上機構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統一支付,中心支公司以下機構不得支付傭金,銀行保險代理業務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實行交叉銷售機構結算制度
同一集團內不同保險公司建立交叉銷售代理關系的,傭金結算方式採取機構與機構間轉賬結算,不得直接或間接向非本機構營銷員支付傭金。
六、建立申報兼業代理機構實地調查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除金融機構、車商及廣西保監局規定的機構外,其他機構兼業代理資格的申報須經保險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上機構實地調查,並向保監局提交調查報告(需註明調查人)及該機構營業場所照片。
七、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各保險公司應制定《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違規行為責任追究辦法》,明確各級領導責任,將責任分解落實到關鍵部門的關鍵人員,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負主要責任、經辦部門負責人及經辦人員負直接責任的責任追究制度。責任追究辦法應明確:
(一)出單人員應嚴格區分保單的歸屬渠道,嚴禁將直銷業務歸屬中介業務;
(二)中介渠道管理人員應嚴格管理中介渠道,確保中介渠道的合法性,嚴禁虛列中介機構和營銷員;
(三)財務人員應加強對傭金、費用報銷等財務支出真實性審核,不得配合、放任業務部門弄虛作假。
(四)稽核審計部門應把中介業務作為審計稽核的重點,發現問題的,應嚴格依照責任追究辦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稽核審計部門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應追究其責任。
㈣ 2019年保險中介市場發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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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保險中介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截至到2013年末,我國城鄉居民人民幣儲蓄存款余額未447,601.60億元,比2012年末增加了48,050.50億元。隨著社會經濟的整體走強,人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手中可供支配的存款逐年上升。在生存需求得到基本滿足後,安全需求成為人們的最大需求。因此,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收入不斷增加,更多的居民考慮到優化消費結構,提高消費需求層次,越來越多的居民開始考慮到自身和家庭的保險保障,原本潛在的保險需求成為了現實的保險消費。人們消費觀念和消費結構的變化帶來了對保險及保險中介的直接需求。
另外,保險業產銷分離趨勢有利於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發展。隨著國內保險市場與國際接軌,原來保險公司採用的產銷一體化的發展模式越來越不合時宜,產銷分離的市場需求日益增加。在保險代理最具特色的美國,保險代理人的市場份額佔到了85%以上,以輸出保險服務和技術而領跑世界保險的英國擁有世界上最發達的保險經紀市場,財產保險業務量的60%以上、一般人壽保險業務量的20%、養老保險業務量的80%,都是由保險經紀人安排的。而在我國,專業保險代理機構實現的保費佔全國總保費比例還不足4%。
最近幾年,在監管部門的持續推動下,國內的保險公司將優質資源主要聚焦於產品研發、風險管理和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方面,而將市場、銷售等非核心職能剝離出去,逐步實現產銷分離。在這種產銷分離的大背景下,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代理險種多樣性、風險咨詢、管理經驗等優勢將體現出來,形成專業化程度更高、更具有競爭優勢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
㈤ 2019國務院《加快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意見》 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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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0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今後較長一段時期保險業發展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穩健、誠信規范,具有較強服務能力、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業,努力由保險大國向保險強國轉變。
《意見》指出,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對完善現代金融體系、帶動擴大社會就業、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創新社會治理方式、保障社會穩定運行、提升社會安全感、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具有重要意義。要堅持市場主導、政策引導,堅持改革創新、擴大開放,堅持完善監管、防範風險,使現代保險服務業成為健全金融體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撐、創新社會管理的有效機制、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和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抓手,使保險成為政府、企業、居民風險管理和財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為提高保障水平和質量的重要渠道,成為政府改進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的有效工具。
《意見》提出了9方面29條政策措施。一是構築保險民生保障網,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把商業保險建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創新養老保險產品服務,發展多樣化健康保險服務。二是發揮保險風險管理功能,完善社會治理體系。運用保險機制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發揮責任保險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作用。三是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提高災害救助參與度。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四是大力發展「三農」保險,創新支農惠農方式。積極發展農業保險,拓展「三農」保險的廣度和深度。五是拓展保險服務功能,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的獨特優勢,促進保險市場與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協調發展,推動保險服務經濟結構調整,加大保險業支持企業「走出去」的力度。六是推進保險業改革開放,全面提升行業發展水平。深化保險行業改革,提升保險業對外開放水平,鼓勵保險產品服務創新,加快發展再保險市場,充分發揮保險中介市場作用。七是加強和改進保險監管,防範化解風險。推進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加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八是加強基礎建設,優化保險業發展環境。全面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保險業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全社會的保險意識,在全社會形成學保險、懂保險、用保險的氛圍。九是完善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支持政策。建立保險監管協調機制,鼓勵政府通過多種方式購買保險服務,研究完善促進現代保險服務業加快發展的稅收政策,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加強對養老產業和健康服務業的用地保障,完善對農業保險的財政補貼政策。
《意見》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促進現代保險服務業有序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