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范圍是什麼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保監會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39號)規定:「三、關於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規范和條件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是指保險公司參照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及示範條款(見附件)開發的、符合下列條件的健康保險產品:(一)健康保險產品採取具有保障功能並設立有最低保證收益賬戶的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由其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管理維護。(二)被保險人為16周歲以上、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納稅人群。保險公司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三)醫療保險保障責任范圍包括被保險人醫保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的自付費用及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外的費用,費用的報銷范圍、比例和額度由各保險公司根據具體產品特點自行確定。(四)同一款健康保險產品,可依據被保險人的不同情況,設置不同的保險金額,具體保險金額下限由保監會規定。(五)健康保險產品堅持「保本微利」原則,對醫療保險部分的簡單賠付率低於規定比例的,保險公司要將實際賠付率與規定比例之間的差額部分返還到被保險人的個人賬戶。根據目標人群已有保障項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共有三類,分別適用於:1.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2.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特定大額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3.未參加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對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應按《保險法》規定程序上報保監會審批。......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廣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7號)規定:「五、保險公司銷售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及時為購買保險的個人開具發票和保單憑證,並在保單憑證上註明稅優識別碼。 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未獲得稅優識別碼的,其支出金額不得稅前扣除。 六、本公告所稱稅優識別碼,是指為確保稅收優惠商業健康保險保單的唯一性、真實性和有效性,由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單一碼」的原則對投保人進行校驗後,下發給保險公司,並在保單憑證上列印的數字識別碼。 七、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Ⅱ 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給予稅收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險,主要涵蓋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兩部分。符合規定的人群在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時,方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目前,平安人壽、中國人壽等9家保險公司有17種商業健康險已經中國保監會批准獲得試點,這17種商業健康險都可以納入稅前扣除范圍。
財政部稅務總局保監會
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
財稅〔2017〕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保監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自2017年7月1日起,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政策內容
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額扣除為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減除費用標准之外的扣除。
二、關於適用對象
適用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是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
三、關於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規范和條件
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是指保險公司參照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及示範條款(見附件)開發的、符合下列條件的健康保險產品:
(一)健康保險產品採取具有保障功能並設立有最低保證收益賬戶的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由其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管理維護。
(二)被保險人為16周歲以上、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納稅人群。保險公司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
(三)醫療保險保障責任范圍包括被保險人醫保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的自付費用及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外的費用,費用的報銷范圍、比例和額度由各保險公司根據具體產品特點自行確定。
(四)同一款健康保險產品,可依據被保險人的不同情況,設置不同的保險金額,具體保險金額下限由保監會規定。
(五)健康保險產品堅持「保本微利」原則,對醫療保險部分的簡單賠付率低於規定比例的,保險公司要將實際賠付率與規定比例之間的差額部分返還到被保險人的個人賬戶。
根據目標人群已有保障項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共有三類,分別適用於:1.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2.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特定大額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3.未參加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對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
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應按《保險法》規定程序上報保監會審批。
四、關於稅收征管
(一)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單位負擔部分應當實名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明細清單,視同個人購買,並自購買產品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准內按月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以後年度續保時,按上述規定執行。個人自行退保時,應及時告知扣繳單位。個人相關退保信息保險公司應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
(二)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自行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應當及時向代扣代繳單位提供保單憑證。扣繳單位自個人提交保單憑證的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准內按月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以後年度續保時,按上述規定執行。個人自行退保時,應及時告知扣繳義務人。
(三)個體工商戶業主、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投資者自行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在不超過2400元/年的標准內據實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以後年度續保時,按上述規定執行。
五、關於部門協作
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涉及環節和部門多,各相關部門應密切配合,切實落實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
(一)財政、稅務、保監部門要做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宣傳解釋,優化服務。稅務、保監部門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共享商業健康保險涉稅信息。
(二)保險公司在銷售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時,要為購買健康保險的個人開具發票和保單憑證,載明產品名稱及繳費金額等信息,作為個人稅前扣除的憑據。保險公司要與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台保持實時對接,保證信息真實准確。
(三)扣繳單位應按照本通知及稅務機關有關要求,認真落實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前扣除政策。
(四)保險公司或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台應向稅務機關提供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相關信息,並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相關稅收征管工作。
六、關於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自2016年1月1日起開展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的地區,自2017年7月1日起繼續按本通知規定的政策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關於開展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工作的通知》(財稅〔2015〕5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關於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財稅〔2015〕126號)同時廢止。
附件:1.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
2.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萬能型)A款示範條款
3.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萬能型)B款示範條款
4.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萬能型)C款示範條款
財政部稅務總局保監會
2017年4月28日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Ⅲ 購買健康保險可以抵扣個稅看看能省多少錢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日前,財政部、稅務總局、保監會聯合制發了《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通知規定,從7月1日起,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可以抵扣個稅!
這項政策對誰適用?可以抵扣多少錢?商業健康保險的范圍包括哪些?一起來看看吧。
誰適用?連續性勞務報酬者
《通知》規定,適用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是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同時,《公告》進一步明確,取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連續3個月以上為同一單位提供勞務而取得的所得。
可以抵扣多少?每年不超過2400元
《通知》指出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即200元/月。
同時《通知》指出,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單位負擔部分應當實名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明細清單,視同個人購買,並自購買產品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准內按月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以後年度續保時,按上述規定執行。
也就是說,如果你購買的保險每個月分攤下來超過200元,其實是相當於你的個稅起征點提高了200元。
Ⅳ 商業健康保險個稅優惠政策知多少
解讀稅優
「優」了什麼稅?——個人所得稅
「優」體現在哪兒?——所得稅限額內直接減免
能「優」多少錢? —— 年所得2400元(200元/月)
誰掏錢能「優」 ——個人購買、企事業單位同意組織並為員工購買
解讀「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
傳統意義的商業健康保險是指:由商業保險機構對因健康原因和醫療行為導致給付保險金的保險,主要包括醫療保險、疾病保險、失能保險、護理保險以及相關的醫療意外保險、醫療責任保險等。
財稅〔2015〕56號文件所稱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參照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及示範條款(附件)開發的、符合下列條件的健康保險產品:
(一)健康保險產品採取具有保障功能並設立有最低保證收益賬戶的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由其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管理維護。
(二)被保險人為16周歲以上、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納稅人群。保險公司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
(三)醫療保險保障責任范圍包括被保險人醫保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的自付費用及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外的費用,費用的報銷范圍、比例和額度由各保險公司根據具體產品特點自行確定。
(四)同一款健康保險產品,可依據被保險人的不同情況,設置不同的保險金額,具體保險金額下限由保監會規定。
(五)健康保險產品堅持「保本微利」原則,對醫療保險部分的簡單賠付率低於規定比例的,保險公司要將實際賠付率與規定比例之間的差額部分返還到被保險人的個人賬戶。
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應按《保險法》規定程序上報保監會審批。
第一批三家保險公司,已得到批準的有陽光人壽、泰康養老、人保健康。
第二批九家保險公司,已得到批準的有太平洋人壽、太平人壽。
示例:
張先生為外資企業管理人員,年齡40周歲;
稅前月收入20000元,「五險一金」扣除比例為18%;
投保個人稅優健康保險,每月按時繳費200元。
稅優金額計算
應稅收入= 20000-20000 ×18% -3500=12900元;
個人稅優健康每月免稅所得額上限200元
個人稅優健康保險每月免稅金額=200×25%=50元
個人稅優健康保險年免稅金額=50×12=600元
Ⅳ 稅優健康險適用的稅收優惠通知是什麼
對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額標准在個人所得稅前予以扣除。
12月1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發布關於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的通知。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各保監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保監會關於開展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工作的通知》(財稅〔2015〕56號)有關要求,現將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試點地區問題
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的試點地區為:
(一)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 (二)河北省石家莊市、山西省太原市、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遼寧省沈陽市、吉林省長春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江蘇省蘇州市、浙江省寧波市、安徽省蕪湖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南昌市、山東省青島市、河南省鄭州市(含鞏義市)、湖北省武漢市、湖南省株洲市、廣東省廣州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海南省海口市、四川省成都市、貴州省貴陽市、雲南省曲靖市、西藏自治區拉薩市、陝西省寶雞市、甘肅省蘭州市、青海省西寧市、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不含所轄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庫爾勒市。
二、關於商業健康保險產品規范及若干管理問題
文件所稱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參照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及示範條款(附件)開發的、符合下列條件的健康保險產品:
(一)健康保險產品採取具有保障功能並設立有最低保證收益賬戶的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由其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管理維護。
(二)被保險人為16周歲以上、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納稅人群。保險公司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
(三)醫療保險保障責任范圍包括被保險人醫保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的自付費用及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外的費用,費用的報銷范圍、比例和額度由各保險公司根據具體產品特點自行確定。
(四)同一款健康保險產品,可依據被保險人的不同情況,設置不同的保險金額,具體保險金額下限由保監會規定。
(五)健康保險產品堅持「保本微利」原則,對醫療保險部分的簡單賠付率低於規定比例的,保險公司要將實際賠付率與規定比例之間的差額部分返還到被保險人的個人賬戶。 根據目標人群已有保障項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共有三類,分別適用於:
1.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
2.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特定大額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
3.未參加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對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
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應按《保險法》規定程序上報保監會審批。
三、關於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征管問題
對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額標准在個人所得稅前予以扣除,具體規定如下:
(一)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自行購買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的,應當及時向代扣代繳單位提供保單憑證。扣繳單位自個人提交保單憑證的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准內按月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次年或以後年度續保時,按上述規定執行。
(二)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購買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單位負擔部分應當實名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明細清單,視同個人購買,並自購買產品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准內按月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次年或以後年度續保時,按上述規定執行。
(三)個體工商戶業主、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投資者自行購買符合條件的健康保險產品的,在不超過2400元/年的標准內據實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次年或以後年度續保時,按上述規定執行。
四、關於個人所得稅政策征管協作問題
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涉及環節和部門多,試點地區各相關部門應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切實落實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
(一)財政、稅務部門要做好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宣傳解釋,優化納稅服務。
(二)保險公司在銷售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時,要為購買健康保險的個人開具發票和保單憑證,載明產品名稱及繳費金額等信息,作為個人稅前扣除的憑據。保險公司要與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台保持實時對接,保證信息真實准確。
(三)扣繳單位應按照本通知及稅務機關有關要求,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認真落實商業健康保險稅前扣除政策。
(四)保險公司或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台應向稅務機關提供個人購買健康保險的相關信息,配合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稅前扣除的真實性進行比對分析,防止部分納稅人濫用稅收優惠政策,造成稅款流失。
五、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執行。凡購買符合條件健康保險產品的納稅人,應按本通知規定程序享受稅前扣除政策。
Ⅵ 健康保險抵扣個稅政策
個人稅優健康險是個新東西,它是對個人健康保險給予稅收優惠,納稅人在購買商業健康險後,可以在當年(月)計稅時予以稅前抵扣的部分。就目前的稅收優惠政策來說投保人可以享受每年2400元(每月200元)予以稅前扣除的福利。
稅優險的額度
政策規定,稅優型商業健康險的保險金額不得低於25萬元人民幣,終身累計賠償限額為80萬元;被保險人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自付比例不得高於10%。
稅優健康險的報銷比例
在個人自付葯費中,社保目錄內100%報銷,目錄外80%,個人賠付比例達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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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享受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如何取得個人稅前扣除憑據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保監會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39號)第五條(二)規定,保險公司在銷售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時,要為購買健康保險的個人開具發票和保單憑證,載明產品名稱及繳費金額等信息,作為個人稅前扣除的憑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廣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7號)第五條規定,保險公司銷售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及時為購買保險的個人開具發票和保單憑證,並在保單憑證上註明稅優識別碼。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未獲得稅優識別碼的,其支出金額不得稅前扣除。
Ⅷ 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給予個人所得稅優惠什麼意思
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推出,必將顯著增強個人購買商業保險的積極性,通過減稅可以一定程度緩解基本醫保體系的壓力,引導和鼓勵人們將儲蓄轉化為商業健康保險,讓商業健康保險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相互銜接,相互補充,減輕政府負擔,提升國民健康保障水平。
專家指出,新的稅優政策推出,也必將大力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的做大做強,使商業健康保險在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發展健康服務業、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中發揮生力軍作用。
Ⅸ 哪些納稅人可以享受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個人所得稅征稅內容
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個人所得稅征稅內容
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計算方法:
1.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扣除標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3.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扣除標准
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計算方法:
1.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扣除標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3.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扣除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