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西部信託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 1999年,根據國家對信託業第五次整頓要求及中國人民銀行和陝西省政府的部署,原分別成立於1981年和1987年的陝西信託投資有限公司和陝西省西北信託投資有限公司進行合並重組。經過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增擴資本、申報登記等程序,2002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西部信託投資有限公司重新登記,7月28日公司掛牌成立。2008年8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批復,更名為西部信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朝暉
成立時間:2002-07-18
注冊資本:15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610000100105601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東新街232號
B. 陝西保監局保險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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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太監委員會。哈哈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介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於1998年11月18日成立,是全國商業保險的主管部門,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維護保險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主要領導
吳定富黨委書記、主席
李克穆副主席
趙傑兵紀委書記
吳小平副主席
魏迎寧副主席
周延禮副主席
主要職責
(一)擬訂保險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制訂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起草保險業監管的法律、法規;制訂業內規章。
(二)審批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保險集團公司、保險控股公司的設立;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審批境外保險機構代表處的設立;審批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等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審批境內保險機構和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保險機構;審批保險機構的合並、分立、變更、解散,決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參與、組織保險公司的破產、清算。
(三)審查、認定各類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制訂保險從業人員的基本資格標准。
(四)審批關系社會公眾利益的保險險種、依法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和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險種等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對其他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實施備案管理。
(五)依法監管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市場行為;負責保險保障基金的管理,監管保險保證金;根據法律和國家對保險資金的運用政策,制訂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進行監管。
(六)對政策性保險和強制保險進行業務監管;對專屬自保、相互保險等組織形式和業務活動進行監管。歸口管理保險行業協會、保險學會等行業社團組織。
(七)依法對保險機構和保險從業人員的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對非保險機構經營或變相經營保險業務進行調查、處罰。
(八)依法對境內保險及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的保險機構進行監管。
(九)制訂保險行業信息化標准;建立保險風險評價預警和監控體系,跟蹤分析、監測、預測保險市場運行狀況,負責統一編制全國保險業的數據、報表,抄送中國人民銀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發布。
(十)按照中央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紀檢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國有保險公司監事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中國保監會設14個職能部門:
(一)辦公廳
(二)發展改革部
(三)財務會計部
(四)財產保險監管部(再保險監管部)
(五)人身保險監管部
(六)保險中介監管部
(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
(八)國際部
(九)法規部
(十)統計信息部
(十一)派出機構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監察局
(十四)機關黨委
派出機構
中國保監會對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目前,中國保監會設有35個派出機構。
(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簡稱「北京保監局」
(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簡稱「天津保監局」
(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簡稱「河北保監局」
(四)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簡稱「山西保監局」
(五)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簡稱「內蒙古保監局」
(六)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遼寧監管局簡稱「遼寧保監局」
(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吉林監管局簡稱「吉林保監局」
(八)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管局簡稱「黑龍江保監局」
(九)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簡稱「上海保監局」
(十)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簡稱「江蘇保監局」
(十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簡稱「浙江保監局」
(十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徽監管局簡稱「安徽保監局」
(十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簡稱「福建保監局」
(十四)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管局簡稱「江西保監局」
(十五)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簡稱「山東保監局」
(十六)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簡稱「河南保監局」
(十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簡稱「湖北保監局」
(十八)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簡稱「湖南保監局」
(十九)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簡稱「廣東保監局」
(二十)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簡稱「廣西保監局」
(二十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簡稱「海南保監局」
(二十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簡稱「重慶保監局」
(二十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簡稱「四川保監局」
(二十四)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簡稱「貴州保監局」
(二十五)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雲南監管局簡稱「雲南保監局」
(二十六)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簡稱「陝西保監局」
(二十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甘肅監管局簡稱「甘肅保監局」
(二十八)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青海監管局簡稱「青海保監局」
(二十九)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寧夏監管局簡稱「寧夏保監局」
(三十)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新疆監管局簡稱「新疆保監局」
(三十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簡稱「深圳保監局」
(三十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簡稱「大連保監局」
(三十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簡稱「寧波保監局」
(三十四)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青島監管局簡稱「青島保監局」
(三十五)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廈門監管局簡稱「廈門保監局」
C. 陝西銀監會一個月開76張「罰單」至21家銀行「中槍」是怎麼回事
一個多月來,陝西銀監局密集發布76條處罰信息,涉及銀行21家,農村信用合作聯社3家。
處罰依據均為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行政處罰的依據幾乎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和四十八條。
上述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顯示,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或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八條則是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罰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銀行業監督管理規定的,可採取責令其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