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病醫保是不是有個二次報銷
大病醫保有二次報銷,
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1、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
2、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3、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4、急診結算程序: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1、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轉診轉院結算:
1、參保人員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專科疾病轉往其它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需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由經治醫師提出轉診轉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醫療機構醫保辦審核,分管院長簽字,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後,方可轉院;
2、轉診轉院原則上先市內後市外、先省內後省外。市內轉診轉院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進行。市外轉診轉院須由本市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出;
3、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後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或單位先用現金墊付,醫療終結後,由參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轉診轉院審批表、病歷證書、處方及有效單據,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屬於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住院費用 。
B. 關於大病報銷:二次報銷需要什麼手續和流程
社保醫療保險就不存在二次報銷,能夠二次報銷的話,何苦要脫了褲子放屁費二次功夫,一次完成不就得了。
所謂傳說二次報銷,其實與醫療保險無關,是各地方政府設置的救助政策,是為低保戶、低保邊緣戶設置的大病救助政策,這由地方政府買單,與醫療保險無關。
如果你是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就到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出大病救助申請。
(2)乳山大病醫保二次保險擴展閱讀:
享受許可權: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人員。
1、目前本市醫療保障有三大類,一類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類是以一老一小和無業居民為主體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還有一類是以農民為主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保障的是後兩類。
2、這是因為一方面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和封頂線都比較高,因大病致貧的情況極少,另一方面多數因病致貧發生在老人、兒童和農民等群體,所以大病醫保主要是解決這些人的困難。這兩類參保人員的總數是414萬。
3、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實行全市統籌,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當年籌資標准5%的額度劃撥;農村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實行區縣統籌,由各區縣新農合基金按照當年籌資標准5%的額度劃撥。
C. 大病二次報銷需要什麼手續
參保戶將報銷所需資料備齊後交村(社區)合作醫療聯絡員由村(社區)合作醫療聯絡員審核後報鎮合作醫療聯絡員在由鎮聯絡員送區農易辦結報中心進行報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賬指南住院報賬程序:醫院直接報賬:因疾病住院辦理住院手續時,向醫院出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直接參與報賬。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報賬:報賬材料由個人拿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由鎮農醫辦呈報縣農醫辦報賬之後,由鎮農醫辦電話通知前來領取報銷費用。所需材料:出院證、正式發票、費用清單、戶口本、身份證、農村合作醫療證。外地住院,還需備齊:住院小結、住院首次病程記錄、出院記錄。區外住院,還需備齊:入院記錄、出院記錄。
D. 關於大病保險二次報銷
可以二次報銷,並不是所有的大病都可以報銷。只有經過國家認證的疾病才可進行二次報銷,比如國家將兒童白血病、先心病、終末期腎病、唇齶裂、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結腸癌、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等20種疾病納入了大病醫保范圍。
另外,還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有花費就可報銷,具體需達到多少金額才能報銷是由當地政府來決定的,不過一般情況下,是超過5000元即可,不過由於各地發展水平不一樣,因此報銷的起付線也不盡相同,具體報銷起付線需以當地政府規定為准。
合規醫療范圍,可以根據費用的高低確定其報銷比例,並實行累加補償,不設有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為1.5萬元。根據在合規范圍內發生不同的范圍的醫療費用,其報銷比例會有所不同。
其中,1.5萬元-6萬元報銷55%;6萬元-10萬元報銷60%;10萬元-15萬元報銷65%;15萬元以上報銷70%,轉外院治療的,統一報銷比例為50%。
E. 大病醫保二次報銷要求
病醫保二次報銷標準是什麼?
合規醫療費用指醫保政策范圍內費用,即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含家庭病床)和一類門診特殊病種治療,符合醫保「三個目錄」范圍除自費費用(含超標的服務設施)以外的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
職工大病補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按費用高低分段確定報銷比例,並實行累加補償,報銷起付標准暫定為1.5萬元,不設最高支付限額。
具體為:1.5萬元—6萬元(含6萬元)報銷55%,6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報銷60%,10萬元—15萬元(含15萬元)報銷65%,15萬元以上報銷70%。惡性腫瘤、血透、血友病、肝腎器官移植等患者15萬元以上合規醫療費用,經審核同意後報銷70%。需轉外治療的,經批准辦理轉外手續,報銷比例統一為50%。城鎮居民醫保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萬元,新農合大病保險起付線為6000元。
大病保險的目標是避免居民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因此,實行的是分段報銷,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起付線在0~2萬元(含2萬元)的,報銷比例為50%,2~4萬元(含4萬元)的,報銷比例為60%,4~6萬元(含6萬元)的,報銷比例為70%,6萬元以上的,報銷比例達80%。
據悉,全市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一個年度內的大病保險實際支付比例均不低於53%,具體的籌資標准、起付線、分段報銷范圍及比例等具體指標,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籌資水平和醫療費用增長水平逐年調整,最大限度地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此外,需要轉到區外治療的,按轉外就醫管理辦法,經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准並辦理轉院手續的,超出大病起付線部分合理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統一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