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郵局存錢買保險買的是五年的可以提前取出來嗎
可以。
《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三條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1)郵局買的理財保險有寬限期嗎擴展閱讀:
《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
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未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險費。
B. 我在郵政儲蓄銀行買了一份500天的保險理財,說滿一年後可以取,現在還有3個月才到一年,但急需用錢,
可以,不建議退,保險理財退了損失大,還是先跟朋友借一下到期取出再還上
C. 保險寬限期是多長時間
隨著商業保險的普及,購買保險為自己提供保障,隨便作為一項投資成為很多人的選擇。我們在購買保險的時候經常會聽到一些專有名詞,例如保險的等待期、寬限期等等。那麼,什麼是保險的寬限期?短期保險有寬限期嗎?
保險合同的寬限期,其實就是在這一期間,即使我們沒有繳納保險費,保險合同依然有效,一旦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也要給予保障。保險法規定寬限期是為60天。但是如果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需要理賠時,保險公司會將欠的保險費從中扣除。若過了60天寬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額交納續期保費,則保險合同將會中止。保險中止後,只有提出復效,才會重新恢復效力。
不過不是所有商業保險都有寬限期的,短期保險就沒有寬限期。寬限期的存在主要是為了投保人在繳費時期可能出現的現金緊張、一時難以籌集保費的情況,給予寬限,例如出現了暫時的經濟困難,或因工作繁忙,外出,生病,遺忘等客觀而未按時交納。在這一期間,只要投保人按時繳納完所欠的保費就可以。另一方面,如果沒有寬限期,會影響保險業務的穩定性,對投保人來說會使其有的保障徹底消失,對雙方都是不利的。
所以我們要好好利用寬限期,一旦出現什麼事故導致無法及時繳納保險費,一定要在寬限期內繳納保費,否則保險合同一旦失效,我們的保障也會隨之消失,我們也會受到相應的損失。
看了這篇文章你就知道 《正確的投保姿勢,幾分鍾教會你如何投保!》
怎樣看一個保險好不好。
D. 我在郵政儲蓄銀行買了20000塊的理財保險當時是第一年不能取第二年可以
從兩年滿期後開始算15個工作日到賬,不算周六周日和節假日,耐心等待。不是從辦手續開始。
E. 我在郵政儲蓄銀行買了份保險,保險期限是終身,說好五年後拿本金,可靠嗎是不是陷阱
一般來說,保險期限是終身的,不可能五年後就退本金的,而且還能保到終身。那麼她說的五年後拿本金很有可能就是你的退保金。退保是有損失的,你要看一下這個合同五年後的現金價值是多少,如果五年後的現金價值和你的本金一樣多,或者是多一點。那麼他說的就是真的。不過這樣的保險買了也沒什麼意義。
F. 在郵政儲蓄存錢工作人員推薦買了十年期的保險理財。請問可靠嗎
可靠不可靠就看在什麼角度看的了。
如果說到收益率,則肯定不可靠,說流動性,也不可靠。
如果只說到本金安全性,則可靠。
G. 保險的寬限期怎麼算短期保險有寬限期嗎
所謂保險的寬限期,簡單來說其實就是指在這一段時間內,即便是我們沒有按時繳納保險費,保險合同也依然有效,一旦被保險人發生了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也要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保險法規定寬限期是為60天。如果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需要理賠時,保險公司會將欠的保險費從中扣除。若過了60天寬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額交納續期保費,則保險合同將會中止。保險中止後,只有提出復效,才會重新恢復效力。
需要格外提醒大家一點的是,不是所有商業保險都是有寬限期的,像短期保險就沒有寬限期這一說法。寬限期的存在主要是為了投保人在繳費時期可能出現的現金緊張、一時難以籌集保費的情況,給予寬限。另一方面,如果沒有寬限期,會影響保險業務的穩定性,對投保人來說會使其有的保障徹底消失,對雙方都是不利的。
總而言之,我們一定要好好利用寬限期這一條款。這樣即使發生了事故導致無法及時繳費,只要在寬限期內繳納保費,保險合同就不會失效,相應的保障也就不會消失。
H. 今天下午去郵局存錢,結果莫名其妙的就買了一份2萬的生命理財一號年金保險,請問明天去郵局能全額退款嗎
你好,你可以全額退的,拿著你的身份證和保單等當時提供的資料,直接去找他退,不要拖!
保單還有十天猶豫期,可以全額退款給客戶的,以後存錢的時候多留心,不該簽的不要簽,以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不受損!
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