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的協會機構
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會員有:保險公司和省內地市保險行業協會(除寧波外)。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協會設常務理事會,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部分理事會職權。理事會選舉產生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會常設辦公機構為秘書處,秘書長負責協會日常工作。秘書長由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提名,經理事會審議通過並報浙江保監局核准產生。協會法定代表人由秘書長擔任。協會通過每年度召開理事會或不定期召開常務理事會的形式,共同商討協會的工作。秘書處設有辦公室、財產保險部、人身保險部、保險中介部(保險代理人考試中心)。
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還設有財產保險專業委員會、機動車輛保險專業委員會、財產保險理賠專業委員會、短期意外險及健康險專業委員會、銀行郵政保險代理專業委員會、保險醫務管理專業委員會、保險營銷專業委員會、保險宣傳專業委員會、保險法律專業委員會、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調解處理專業委員會、保險信息化專業委員會、保險公益事業工作委員會12個專業機構。同時,在協會秘書處設立了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
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擬訂保監局辦公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日常辦公;督辦局領導批辦的重要事項;組織承辦重要會議;負責保監局公文處理工作,對各類公文進行核稿,承擔有關文件的起草;負責新聞宣傳工作,會同有關處室發布保監局對外新聞和信息;負責向保監會及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報送保監局工作信息和當地保險業重要情況;負責保監局的檔案、機要、保密及安全、保衛、消防工作;負責保監局行政後勤、物資采購與管理工作;負責保監局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機關年度財務預決算;歸口管理轄區內保險行業協會和保險學會等行業社團組織;負責保監局的外事管理;管理外資保險機構駐當地代表處的有關事務;承辦地方有關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根據中國保監會黨委工作規則,負責局黨委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財產保險監管處
承辦對轄區內財產保險市場的監管工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保監會規章,擬訂和落實轄區內財產保險市場監管的相關實施細則、具體辦法和工作措施;檢查規范財產保險市場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轄區內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非現場監管;承辦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及財產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准入、變更、退出等事項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審查和管理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財產保險條款及費率的有關管理工作;研究財產保險市場運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
(三)人身保險監管處
承辦對轄區內人壽保險市場的監管工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保監會規章,擬訂和落實轄區內人壽保險市場監管的相關實施細則、具體辦法和工作措施;檢查規范人身保險市場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轄區內人壽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非現場監管;承辦人壽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及營銷服務部准入、變更、退出等事項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審查人壽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人身保險條款及費率(含短期健康險、短期意外險)的有關管理工作;研究人身保險市場運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
(四)保險中介監管處
承辦對轄區內保險中介市場的監管工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保監會規章,擬訂和落實轄區內保險中介市場監管的相關實施細則、具體辦法和工作措施;檢查規范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市場行為,會同有關處室檢查規范營銷員及兼業代理機構的市場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非現場監管;根據中國保監會的授權,承辦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准入、變更、退出等事項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審查有關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承辦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的准入、變更、退出等事項;負責組織轄區內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工作;研究保險中介市場運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
(五)統計研究處
歸口管理當地保險業統計資料和數據,匯總、編制和報送全轄區保險業數據、報表,對保險業統計數據進行分析並向保監會報送統計分析報告;負責向辦公室提供對外發布和報送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保險業統計數據;負責維護和管理保監局的保險監管信息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和內部網站,根據授權負責轄區內的保險業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維護保監局網路的正常運行,維護和管理保監局的計算機設備;研究、擬訂當地保險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調研、分析保險市場整體運行情況,研究監管工作和保險業發展中的重要問題,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負責保監局有關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工作。
(六)人事教育處(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群工處、紀檢監察處)
根據中國保監會的規章,擬訂保監局人力資源管理的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保監局的人員調配、考核任免、人員工資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人事檔案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保監局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保監局黨的思想建設、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統戰、群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負責保監局的紀檢監察工作,承辦中國保監會黨委、紀委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承辦中國保監會對派出機構年度工作業績考核、評估的有關工作。
(七)法制處
制定或者審核貫徹實施保監會監管規章的有關文件;對轄區內行政許可事項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核;審核保監局的行政處罰程序、內容、依據及相關證據的合法性;對保監局各類監管措施的合法性進行審核;承辦轄區內有關的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工作;監督有關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和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協調地方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和有關政府部門之間的有關法律事務;接受保險法律咨詢,組織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跟蹤了解轄區內保險業發生的重要案件,及時收集和反映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其他相關的法律事務工作。
2. 請問您是在保險行業協會上班嗎保險協會待遇怎麼樣啊
是,工資不算很高的,中等水平,沒什麼灰色收入,和普通的單位一樣,工資也是有規定的,不是說愛給多少就給多少,雖然是民間組織,但是是要受保監局管的。
3. 保險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屬於什麼編制
保險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屬於普通的社會團體,並非政府編制。
保險行業協會屬於社會團體,是由保險公司組成的社團組織,保監會是國務院直屬的事業單位。保監會作為保險監管部門,依據國家法律如《保險法》等行使執法權。保險行業協會沒有執法權,一般採用行業自律的形式對保險公司進行干預。
(3)浙江省保險協會招聘擴展閱讀:
保險業協會實行專職會長負責制,由專職會長負責協會日常工作,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等工作人員,保險業協會通過每年度召開理事會的形式共同商討協會的工作。
保險行業協會是代錶行業參與同行業改革發展、行業利益相關的決策論證,提出相關建議;維護行業合法權益。加強與監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行業的聯絡溝通,爭取有利於行業發展的外部環境。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4. 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的工作職責
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強化自身建設,積極發揮自律、協調、維權、服務等職能作用,取得了顯著成效。
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的工作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經濟金融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在國家對保險業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的前提下,配合保險監管部門督促會員自律,為會員提供服務。協會的主要職責:在保險行業內承擔著自律、維權、協調、交流、宣傳五項職能。
5. 浙江保險行業協會電話
你購買人身保險的話,沒有必要非在湖北買。你在浙江辦理一個暫住證,然後憑身份證和暫住證就可以購買人身保險了。
如果你為你的車輛等財產購買保險情況就有些特殊。湖北省保監會和保險行業協會規定當地的車輛必須在湖北境內購買車輛保險,所以如果你的車是湖北牌照只能在湖北買保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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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各地的保險行業協會是通過哪種方式進行招聘的是公務員事業考還是一般的招聘,越具體越好
這不是保監局,保監局才是國家機構要通過公務員考試的,而且好像全都是國考,不在省考招考范圍內。
至於保險行業協會,不需要考試,但是需要考核,也就是資歷考核。
這個協會裡面都是些老古董了,說白了都是有至少10年以上從業經驗的資深業務系人員和理賠專員,還有就是各大保險公司中支總經理以上級別的離退休人員!年輕人想進這個協會,醒醒吧,別作夢了!
7. 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的協會簡介
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常務理事會選舉產生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常務理事會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理事會常設辦公機構為秘書處,秘書長負責協會日常工作。協會的法定代表人由秘書長擔任,為協會常設專職職位,協助會長開展工作,對理事會負責。協會根據需要可設副秘書長1名。秘書長、副秘書長人選可以由業務主管單位提名,也可以由會長、2名以上副會長或3名以上理事提名,也可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任職。秘書長、副秘書長為專職人員,不得在保險業內兼任其他職務。
秘書處設有辦公室、財產保險部、人身保險部、保險中介部(保險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中心)。協會通過每年度召開理事會的形式決定重大事項,不定期召開常務理事會共同商討協會的工作。
協會還設有財產保險專業委員會、機動車輛保險專業委員會、財產保險理賠專業委員會、短期意外險及健康險專業委員會、銀行郵政保險代理專業委員會、人身險及團險專業委員會、企業年金專業委員會、浙江省保險醫務管理專業委員會、保險營銷專業委員會、保險宣傳專業委員會、保險法律專業委員會、浙江省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調解處理專業委員會和信息化專業委員會13個專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