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用人單位社保欠繳兩年,而且該單位處於倒閉邊緣,又無力補繳,本人未與單位簽定勞動合同,如何維權
單位沒錢就沒啥可維權的,打贏官司也得人家有錢給呀,沒錢說啥也沒用,白瞎時間精力打官司
B. 調離工作後,原單位欠我兩年的保險金,但原單位倒閉了這保險金該怎麼辦
為了你自己老了不影響你的養老金,自己先交上,然後再慢慢解決這個問題,養老金賬戶不能斷交,如果斷交對你退休養老金是有影響的。
C. 單位欠我兩年保險,辭職後,怎麼辦,
勞動者應當先於用人單位協商補繳或者賠償,無法協商的情況下,勞動者應當收集證據在離職後的一年內到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七十八條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D. 單位兩年不交保險,我可以得到經濟賠償嗎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盡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搜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 大家好,最近很苦惱,原因前單位欠了兩年多社保
看樣子,你不想和單位鬧翻,那麼你需要和單位去協商,社保單位是必須繳費的,補錢也是違規的,所以你完全可以要求單位給你補繳社保,實在不行的話(你說單位關系好,如果他們不給你處理這個事情,那還叫關系好嘛),那你就可以通過勞動沖裁或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希望對你有幫助。
F. 面臨退休,可單位拖欠最後的2年養老保險,怎麼辦
每個人到了退休年齡都是可以申請退休的,只是交足養老保險交費年限15年及以上的可以申請領取養老保險金,未交足養老保險交費年限的無法申請領取養老保險金而已,如果未交足養老保險交費年限15年,可以延遲退休繼續把養老保險交費年限交足為止,再申請退休和領取養老保險金。因單位原因而未交的養老保險是可以申請補交的,可以撥打社保局的電話咨詢一下。
G. 勞動合同要到期了單位欠繳兩年保險費我該怎麼辦
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單位補繳社保。
1、勞動監察一般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的勞動局)內,勞動監察投訴不收費;
2、投訴時,需要你攜帶本人身份證,如果有與這家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可以一起帶著,比如工作牌、工作證、勞動合同等;沒有證據也一樣投訴;
3、到勞動監察投訴時,在那寫一份投訴申請即可,勞動監察有表格;
4、一般勞動監察在60天內處理完畢。當然能否處理,也要看你當地勞動監察的執法力度。
H. 公司欠交保險兩年並在這兩年中每月扣了個人應交費用還能補嗎
這種情況,可以到當地社保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維權,讓勞動監察大隊監督企業補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如果不能解決,就到社保局申請勞動仲裁,然後通過法院強制執行,找到合適工作,盡快離開這種不守法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