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馬鞍山關於工傷和交通競合的案例規定
1.交通事故導致的工傷,可以獲得雙重賠付(傷殘賠償可以要求雙賠,醫葯費、誤工費等不支持雙賠)。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非常明確地規定勞動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損害賠償應當支持。所以,當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待遇發生競合,職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規定分別獲得救濟。
3.從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保險待遇的性質看,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獲得工傷賠償是基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受《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調整,賠償責任人為工傷保險機構或用人單位;而獲得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是基於受害者與第三人之間存在侵權法律關系,受《民法通則》、《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調整。
4.因此,工傷人員完全可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同時,又依道路事故處理的規定獲得交通事故的侵權損害賠償。
B. 馬鞍山市十級工傷賠償標準是多少
馬鞍山十級工傷賠償11至15萬元左右。
包括:醫葯費、護理費、停工留薪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等。根據個人工資不同略有差異。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六十四條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C. 馬鞍山市,九級工傷賠付標准
工傷致殘九級,當事人可以得到本人九個月工資的一次性賠償金。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D. 馬鞍山九級工傷怎麼賠償,本人工資6000一個月
馬鞍山工傷九級享有9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解除或終止合同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享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6個月和就業補助金10個月。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三十三條、三十七條、六十二條、六十四條和《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規定,馬鞍山工傷職工鑒定為九級傷殘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規定的標准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
3、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醫療器械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標准支付;
4、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階段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
6、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9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7、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勞動能力鑒定費;
8、勞動解除或者終止,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6個月,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0個月。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所有費用。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E. 2016馬鞍山工傷賠償根據社保基數賠償嗎
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因為賠償項目不同和地區不同,適用的工資不同。
一、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本人工資用於計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至六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一些省市規定計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以解除或者終止合同前本人工資為基數。
二、社會平均工資
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或者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按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布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公布的數據為准。
社會平均工資用於計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喪葬補助費、和生活自理障礙的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
三、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
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按國家統計局、人社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公布的數據計算,用於計算工傷死亡職工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四、原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有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原工資,一些省市規定指加班費之外的工資;一些省市規定按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F. 2019年馬鞍山市工傷賠償標准
工傷職工鑒定為十級傷殘,除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之外,主要的補償是: 1、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 2、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所在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所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以上費用均有所在單位支付。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G. 馬鞍山八級工傷能賠償多少錢
除了需要知道傷殘等級,還需要根據工傷職工工傷前平均工資/所在地區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是否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等因素綜合判斷。
H. 工傷鑒定為六級,按照馬鞍山的規定,一次性賠償大概有多少錢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全國各地都是統一的賠償標准,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意見》規定: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准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六級為14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本人月工資計算,六級為24個月
您可以根據個人工資、馬鞍山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自己算出來。
I. 馬鞍山工傷意外傷害險怎麼報銷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