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購買投資理財產品違法嗎
公司有閑置資金可以購買理財產品的呀!銀行也有對公司專門的理財產品介紹,保本的非保本的都有,做賬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就可以,但是個人認為收到的收益只能計入到投資收益,這樣就得繳所得稅啦!
㈡ 國有控股企業(國有資產佔比70%)的注冊資本金閑置時能否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是否涉嫌違規或者違法
經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書頁同意,就可以購買,就不會涉嫌違規或者違法了。
㈢ 能否以單位名義用公款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可以 現在銀行有針對對公客戶發行的理財產品
㈣ 誰知道國有企業投資理財是否違法
廣東禁止對扭虧無望企業增資
未經省國資委同意,企業不得投資期貨或委託理財
近日,廣東省國資委下發《廣東省省屬企業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收緊省屬國有企業投資行為,嚴禁對已經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的企業增加投資,未經省國資委同意,企
業不得進行期貨投資、委託理財等高風險業務.
省國資委強調,該辦法主要對下列投資活動進行規范: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等固定資產投資;設立全資子企業、收購兼並、合資合作、股權置換,對出資企業追加投入等對外投資;證券投資、期貨投資、委託理財等金融投資.
廣東省國資委要求,企業投資活動應符合國家、省的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和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且預期投資收益不低於國內同行業同期平均水平.
按照規定,為防範投資風險,嚴禁對已經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的企業增加投資;嚴禁與資信不佳、資產質量狀況較差或明顯缺乏投資能力的企業合作投資;嚴格控制與主業無關的投資項目;未經省國資委同意,企業不得進行期貨投資、委託理財等高風險業務;收購兼並、以非現金方式對外投資的,企業應嚴格做好審計評估和盡職調查等工作.
㈤ 審計法規中有規定不允許國有企業購買短期理財產品嗎
審計法規中沒有規定不允許國有企業購買短期理財產品。
㈥ 國企未經批准購買理財產品違反什麼規定
挪用公款,職務經濟犯罪
㈦ 國有企業可以購買理財產品嗎
一般公務員單位里是不讓做理財的,抓到要罰款的,但是很多不也是偷偷的做的
㈧ 刑法對公款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的定義是否是盈利行為
刑法對公款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屬於進行營利活動的盈利行為。如果數額達到較大以上是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如果挪用的是集體單位的資金,則屬於挪用資金罪。如《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就規定了,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的處罰規定。
下面是刑法的規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