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CIF條款下,保險的受益人是買方還是賣方
那要看是不是造成損失的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造成的
CIF條件下的賣方只承擔
貨到港的責任
應有買方像承運方提出索賠
承運方像保險公司索賠
而保險公司根據貨物的損失原因和承運方共同承擔損失
只要不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力買方不會有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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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關於保險糾紛的問題
一、2000年-2006年簽訂的勞動合同應該在勞動管理部門備案的;
二、2000年-2006年的社保繳納記錄如果有分為職工社保和個人社保的,職工社保是5險、個人社保是2險;
三、參保人在同一用人單位工作的社保繳費記錄是同一繳費單位的。
求採納為滿意回答。
『叄』 普通貨物買賣中,保險的受益人應該是賣方還是買方
如果買方已經提前付款,是可以寫買方的,提交相關證明保險公司就給保了。沒有付款一般都是賣方。望採納。。。
『肆』 【保險業】英譯中
承保人將對受保人所運貨品的發票額度承擔110%的風險擔保
『伍』 請簡述以下三組貿易術語的區別(盡量規范、全面)
1.FOB和 CIF價格術語的不同點:
1、 價格術語後港口性質不一樣,FOB後的港口指賣方所在國的海港或河港,而CIF 後的港口指買方所在國的海港或河港,CIF 價格術語後目的港後應註明港口所屬國別,如維多利亞港,在香港有,英國有,巴西有,必須加註國別來區分。
2、 費用構成不一樣,報價不一樣。FOB價格是考慮貨物從原料購進、生產直到出口報關貨物裝到買方指定船艙同的一切費用和利潤為止,而CIF則是在FOB價格的基礎上再加上海運費和保險費。
3、 THC碼頭作業費的支付對象不同。按照誰支付海運費誰支付THC費用的原則,FOB價格條款中THC費用應由買方承擔,CIF中THC應由賣方承擔,現行國內THC標准為20『櫃370元,大櫃40』為560元,THC費用應在貿易合同中明確註明由誰支付.
4、 保險費支付、辦理不同:FOB、 CNF 保險由買方辦理,賣方應於裝船前通知買方;CIF
保險由賣方辦理並支付保險費,賣方按合同條款,保險條款辦理保險並將保險單交給買方。
5、 價格術語國際慣例不同,FOB
價格在美國慣例和國際商會的1990及2000年通則慣例,CIF大多數為國際商會的1990年/2000年慣例,訂立貿易合同或客戶開出信用證中注意加以區別。
6、 空運貨物:FOB 賣方只承擔貨物上飛機之前的所有費用空運費,空運目的港費用由買方承擔。 CIF 賣方除承擔FOB空運費用外還需按買方要求承擔空運費以及對貨物空運投保保險。
空運貨物自裝運港交付後貨物所有權即轉移至買方.
7、 租船訂船不同:FOB價格由買方指定船公司/船代公司甚至貨代公司安排船運,買方能否及時租船訂艙,會影響賣方的及時交貨以及銀行交單等。
CIF價格則由賣方自主選擇船公司或貨代公司。
8、 裝船通知告知買方時間不同:FOB價格和CNF在裝船前告知買方,裝船內容、裝船細節以便買方有充足的時間辦理貨物海上保險而CIF是由賣方投保可在裝船後幾天內告知買方裝船通知。
9、裝運後跟蹤服務不同:FOB價格術語由於是客戶指定船代/貨代,其二程三程中轉一般由買方負責辦理,而CIF價格術語,為給賣方提供更好的服務一般由賣方及時聯系貨代船代將中轉情況,目的港代理資料,何時到港等資料告知買方。(但CIF 價格中賣方並無此規定義務,一般實際操作中買方會有此要求)
10、不可抗力風險不同:索賠難度不同. 在實際出口業務中若貨物已裝船,在裝運港或運輸途中遭受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賣方提交的單據與L/C規定有「不符點」遭到開征行拒付貨款情況下FOB、CNF和CIF所承擔的風險不同。在CIF術語上是賣方辦理保險,在啟運港投保,在客戶拒付退單的情況下,賣方可憑保單向當地保險公司索賠。
在FOB和CNF情況下是買方辦理保險,保單在買方手裡,保險公司又大多在國外,賣方難以向保險公司索賠,尤其是FOB術語上,賣方要找買方指定租船訂艙的船公司/船代理及時准確取證就更難。在當前實際出口業務中客戶指定貨代/船公司的FOB術語業務相對較。
2.CIF和CIP貿易術語的對比:
CIF和CIP同屬於C組貿易術語。CIF貿易術語原意是「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英文為Cost,Insurance,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是指在裝運港當貨物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CIF貿易術語只適用於海運及內河運輸。CIP貿易術語原意是「運費和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英文為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是指賣方在裝運地將貨物交給其指定的承運人時即完成交貨,CIP貿易術語適用於包括多式聯運在內的各種運輸方式。兩者都是由賣方簽訂運輸合同、保險合同,以向買方提供象徵貨物的單據來完成交貨義務的裝運地貿易術語。然而兩者的運輸方式、交貨的風險分界線、保險的區間以及應該提供的運輸單據卻完全不同。因此,選擇使用哪種貿易術語,給貿易雙方帶來的風險和利益截然不同。以下從主要的幾個方面來進一步加以比較說明。
1、運輸方式
CIF貿易術語只適用於海上運輸和內河運輸,而CIP貿易術語適用的運輸方式卻十分廣泛,不僅適用於海運及內河運輸方式,還適用於包括公路、鐵路、空運以及多式聯運方式在內的運輸方式。CIP比CIF運輸方式更為靈活,更適用於當今的集裝箱運輸方式。
2、風險劃分
CIF貿易術語適用於海上運輸方式,它以船舷作為劃分買賣雙方風險的界線,貨物越過船舷之前,貨物的風險由賣方負責。而在CIP貿易術語項下,因為它對運輸方式不限,賣方只要將貨物交付到第一承運人保管之下,就完成了交貨任務,從此以後有關貨物的風險與費用就轉移到買方名下。CIF與CIP貿易術語雖然類似,但就風險轉移界線而言卻大不相同。在出口貿易中採用CIP貿易術語,比採用CIF貿易術語賣方的風險轉移時間要提前許多。
在當今的國際貿易中,除了大宗買賣以外,大部分件雜貨都採用集裝箱運輸。貨物為整箱時,大多由承運人放空箱到賣方的工廠或倉庫來裝貨,然後運至指定的集裝箱堆場(CY);貨物為散貨時,由賣方自行裝至承運人指定的貨物運輸站(CFS),然後再由承運人分類拼箱。在這兩種情況下,如果使用CIF貿易術語,賣方不僅無法控制貨物的安全,而且還要承擔直至貨物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風險與費用。
3、保險區間:
在CIF貿易術語下,賣方要負責辦理以買方為保險受益人的自貨物越過船舷起,到貨物下船時為止的海上運輸保險,並支付保險費,保險類別是按符合「協會貨物條款」(倫敦保險業協會)或其他類似的保險條款中最低責任范圍的保險險別辦理。如需增加保險范圍及增高保險類別,要經過買賣雙方的協商而定,增加的費用要由買方負擔。在此,特別應該注意的是CIF貿易術語項下的保險起止,其原則是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起,直至貨物在目的港下船時止。然而在集裝箱運輸方式下,貨物先要送往CY或CFS,這樣就不免會產生貨物從賣方的工廠或倉庫到CY或CFS這一區間的貨物保險空白(貨物下船後從CY或CFS到買方的工廠或倉庫之間亦相同)。因此,買賣雙方在簽約時要根據雙方利益,協商保險條款的選擇。如倉至倉、門至門、CY—CY,或自行辦理保險盲區的保險。
在CIP貿易術語下,貨物一經交付第一承運人,貨物風險即轉由買方承擔。因此,買方必須通過運輸貨物保險來保護自身利益,保險是由賣方向保險公司以買方為保險受益人的身份投保並交納保險費,保險類別是基於賣方最低責任而設立,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賣方同CIF一樣只須按「協會貨物條款」(倫敦保險業協會)或任何類似條款的最低承保條件投保即可。至於保險的起訖區間,原則上是在裝運地貨交第一承運人時起,直到目的地貨交承運人保管時止。但目前關於多式聯運方式的保險條款尚未開發出台,仍然使用原有的海上貨物保險及海上平安險等險別,其實這些險別不適合當今的多式聯運運輸方式,想必這也是CIP貿易術語難於推廣使用的障礙之一。因此,如果簽訂CIP貿易的合同時,買賣雙方一定要明確關於保險類別的選擇以及保險區間的確定,以防事後發生貿易糾紛和不必要的損失。
4、運輸單據;
在CIF貿易術語下,由於運輸方式僅限於海運和內河運輸,因而賣方應提供與運輸方式相應的水運單據,如已裝船的清潔提單,CIF貿易術語對運輸單據的要求嚴格且有局限。而在CIP貿易術語下,運輸方式靈活廣泛,賣方應提交的運輸單據則視不同的運輸方式而定,如海運單、公路運單、鐵路運單、航空運單或多式聯運的運輸單據等。根據我國的地理環境,大部分地區居於內陸,距出口口岸十分遙遠。以集裝箱貨物為例,往往要通過陸運將貨物運至承運人指定的CY或CFS存放,然後待船舶靠岸以後,再集中裝上船舶。因而,如果採用CIF貿易術語出口,往往要等到貨物上船以後才能拿到「已裝船的清潔提單」,這樣不僅無形中增加了賣方對貨物滅失風險、責任與費用的承擔,而且還拖延了收匯的時間,影響資金周轉。如果採用CIP貿易術語出口,即使出口公司遠離出口港口,賣方可以通過多式聯運方式,將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迅速取得多式聯運運輸單據,可以馬上到銀行議付,促進資金的快速回籠,對貨物的風險、責任也提早轉給了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經常會遇到意想不到的風險和意外,而且國際市場的價格變動方來說至關重要。
3。CIF和DES的區別
1.海運提單和航空提單的區別
2.風險種類
3.倉至倉條款 保險有效期
4.L/C D/P D/A風險大小關系,支付方式
5.跟單中信用證的含義
6.交易磋商的程序(必要程序)
7.班輪運輸中的單位。比如重量W
8.單證中提單日期 信用證有效期 保單日期為多少最合理(在單據已知的情況下)
9.流程:CIF 信用證描述出口外貿。流程表。注意事項
10.CIF在內陸做貿易的特點。
『陸』 兩道保險責任題
第一題:保險公司要賠償給賣方。第二題:可以不承擔責任!因為是銀行的保衛,在其應該在崗的時間離開崗位,給盜賊創造了可乘之機,提供了銀行被盜的有利條件,造成的損失。屬於銀行管理不善,【銀行保安必須24小時有保衛值班,在合同約定當中明確規定並以此較少保費】,銀行沒按合同約定來履行自己的職責,可以說是銀行違約了。
『柒』 普通貨物買賣中,保險的受益人應該是賣方還是買方
被保險人是開證人(一般是買方)時,
保險一般是在貨物受到不可抗力影響:戰爭、海嘯、風暴等等情況下造成貨物滅失而產生的,通常都是貨物總價的110%。如果發生了以上不可抗力影響而造成貨物滅失,那麼保險公司需要賠付被保險人相應的金額。對於賣方來說,信用證是用要求提供的單據獲得貨款,與保險金額沒有直接聯系,在CIF條款中規定:「賣方還必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保險的海運風險。賣方訂立保險合同並支付保險費。」——《國際商法》中《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而且現在我們出口的貨物中,保險的受益人一直都是客戶方。所以賣方只要按照信用證的要求提供了所需單據,銀行是可以付款的。客戶方則是用錢買單以提貨。
而對於賣方而言,所需要確定的除了所需單據和特殊條款外,還需要注意該信用證是否屬於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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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由賣方辦理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保險額為發票金額110%的一切險英文怎麼說
翻譯結果
由賣方辦理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保險額為發票金額110%的一切險
Be handled by the seller to the buyer for beneficiary beneficiary is insured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against all risks
『玖』 以CIF 成交, 若合同規定「賣方為保險受益人」。 運輸途中貨物受損, 賣方可不可以正常向買方要求支付貨款
越過船舷之後,貨物損壞滅失的風險就轉移給了買方,所以不管途中發生了什麼,買方都應付款。
『拾』 賣方須對合同設備,根據水運、陸運和空運等運輸方式,向國內一流的保險公司以賣方和買方為共同受益人
請注意:投保的是「運輸險」,即該保險所承保的是運輸過程中貨物出的險,當運輸過程結束後,保險合同就此終止。那麼,何來「......到工作現場交貨(車板交貨)後90天止」?且運輸險都是倉至倉條款,而被保險人要麼是投保人(賣方),經被保險人背書後轉讓給買方,要麼直接是買方(一般情況下在賣方未收齊貨款之前,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如果收齊了貨款,那麼,被保險人直接寫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