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市場上的保險種類有很多,按保險標的是人還是物,可分為人身保險和損害保險兩大類;按保險人是否承擔全部責任分為原保險和再保險;按保險經營性質可分為政策性保險和商業性保險;按保險實施方式可分為自願保險和強制保險。其中,人身保險包括死亡保險、生存保險、年金保險、養老金保險等,損害保險包括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等;再保險又稱分保,是保險人將承保的保險責任向另一個或若干保險人再一次投保,以分散風險,種類有比例再保險和超額損失再保險。自願保險是當事人在平等互利和自願的基礎上確立合同關系,被保險人可自行決定是否投保、保險標的種類、金額和期限等,保險人也可選擇承保與否及其有關承保項目和內容;強制保險又稱法定保險,是政府以法令或政策形式強制規定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的法律關系,在規定范圍內,不管當事人雙方自願與否,必須按規定辦理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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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保險的分類有哪些
保險產品千千萬,從保障上來講,大致就分五大類:
意外險、醫療險、壽險、重疾險、年金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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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保費的角度講,也可分五大類:
消費型、返本型、分紅型、萬能型、投連型。
③ 保險的分類
根據保險經營的性質、目的、對象和保險法規要求以及歷史習慣等劃分的保險類別。國際上對保險業務的分類沒有固定的原則和統一的標准,各國通常根據各自需要採取不同的劃分方法。
劃分方法 首先按保險標的是人還是物分為人身保險和損害保險兩大類。被保險人因病或意外事故傷殘、死亡或喪失工作能力,年老退休或保險合同期滿而給付保險金,是人身保險,包括死亡保險、生存保險、年金保險、養老金保險等;財產或利益受到災害事故損害,給予經濟補償,是損害保險,包括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等。
按保險人是否承擔全部責任分為原保險和再保險。再保險又稱分保,是保險人將承保的保險責任向另一個或若干保險人再一次投保,以分散風險。再保險種類有比例再保險和超額損失再保險,前者可細分為成數再保險和溢額再保險,後者可細分為超額賠款再保險和超額賠付率再保險。分保的形式有臨時分保、固定分保和預約分保等。
按保險經營性質可分為政策性保險和商業性保險。絕大多數保險都具有商業動機,由保險公司按商業慣例經營,而政策性保險則按政府有關法令或政策規定開辦,有社會保險、財產保險和責任保險等,多為貫徹政府的某一項經濟或社會政策服務。
按保險實施方式可分為自願保險和強制保險。自願保險是當事人在平等互利和自願的基礎上確立合同關系,被保險人可自行決定是否投保、保險標的種類、金額和期限等,保險人也可選擇承保與否及其有關承保項目和內容。強制保險又稱法定保險,是政府以法令或政策形式強制規定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的法律關系,在規定范圍內,不管當事人雙方自願與否,必須按規定辦理保險。凡屬法令規定必須保險的標的,其保險責任自動開始,保險金額按規定標准收取,被保險人不得自行選定。強制保險的另一種形式是政府規定某些行業或個人從事某種經營或其他活動時,必須參加保險,否則不準從業。
除按各國有關法規所作不同具體分類外,還可按保險主體分為個人保險與團體保險,按承保危險范圍分為單一險、綜合險和一切險。但大多數國家是按業務保障對象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和信用保險四個類別。
財產保險 以物質財富及其有關的利益為保險標的的險種。主要有海上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工程保險、航空保險、火災保險、汽車保險、家庭財產保險、盜竊保險、營業中斷保險(又稱利潤損失保險)、農業保險等(見財產保險)。
人身保險 以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的險種。主要有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疾病保險(又稱健康保險)、人壽保險(分為死亡保險、生存保險和兩全保險)等(見人身保險)。
責任保險 以被保險人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險種。凡根據法律被保險人應對其他人的損害所負經濟賠償責任,均由保險人承擔,一般附加在損害賠償保險中,如船舶保險的碰撞責任、汽車保險、飛機保險、工程保險、海洋石油開發保險等均已擴展了第三者責任險。主要有:①公眾責任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對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負的法律賠償責任;②僱主責任保險,又稱勞工險,承保僱主根據法律或僱傭合同對受僱人員的人身傷亡應負的經濟賠償責任;③產品責任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因製造或銷售的產品質量缺陷導致消費者或使用者遭受人身傷亡或其他損失所引起的賠償責任;④職業責任保險,承保醫生、律師、會計師、工程師等自由職業者因工作中的過失造成他人的人身傷亡或其他損失所引起的賠償責任;⑤保賠保險,全稱保障與賠償保險,承保船主在經營中按照法律或合同規定對他人應負的損害賠償責任。
信用保險 以第三者對被保險人履約責任為標的的險種。主要有:①忠誠保證保險,承保僱主因雇員的不法行為所致損失;②履約保險,承保合同當事人中一方違約所負的經濟責任。
除上述險種外,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新的險種還在不斷增加,如計算機綜合保險、信用卡盜竊保險、一攬子合同保險、原子能保險和動物保險等。
④ 保險的定義是什麼保險的分類是什麼
保險的定義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來源:奶爸保
⑤ 對於理財產品常見的風險類型你了解多少
風險:國債<存款<銀行理財(低風險產品)<黃金(波動風險)<基金(分散投資規避單個產品風險)<股票<期貨
國債一般被稱為「無風險收益率」,目前三年期國債收益率為2.8%左右;
定期存款:存款享受存款保險保障制度,即50萬以內100%賠付。目前銀行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大約為3.5%左右(中小型銀行利率上浮後可在3.5%左右,大型銀行一般執行2.75%的基準利率);
貨幣基金:目前收益率已經跌破2.5%,安全性和流動性相對較高。根據監管規定,單個貨幣基金每日「快贖」額度為1萬元,即1萬元以內的贖回可實時到賬。隨著貨幣基金收益率的下跌,及1萬元快贖額度的限制,適合小額資金配置。
銀行理財:根據資管新規要求,理財產品均不能承諾保本保息,包括銀行理財產品。當然不承諾保本保息並不意味著理財產品就有很大的「風險」了,主要還是看產品的風險等級。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前贖回,目前收益率大約在3.5%-4%左右。
股票投資:股票風險很高,潛在獲得高收益的概率也比較大,前提是需要能夠承擔股市的波動風險。
也可以關注一下中小型銀行的「智能銀行存款」,享受存款保險保障(根據《存款保險條律》規定:個人在單個銀行的普通存款享受50萬以內100%賠付),「利率」在4%-5.5%左右,具有流動性高(可提前支取)、利率高於一般存款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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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風險的分類與之相對應的保險險種有哪些
對於社會保險又包括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而對於商業保險,我國的分類方法是分成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而在國外又一般分成壽險和非壽險)
財產保險又分為財產損失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三大類險種
進一步細分,可分為A. 財產險
保險人承保因火災和其他自然災害及意外事故引起的直接經濟損失。險種主要有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兩全保險(指只以所交費用的利息作保險費,保險期滿退還全部本金的險種)、涉外財產保險、其他保險公司認為適合開設的財產險種。
B. 貨物運輸保險
指保險人承保貨物運輸過程中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財產損失。險種主要有國內貨物運輸保險、國內航空運輸保險、涉外(海、陸、空)貨物運輸保險、郵包保險、各種附加險和特約保險。
C. 運輸工具保險
指保險人承保運輸工具因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運輸工具本身的損失和第三者責任。險種主要有汽車、機動車輛保險、船舶保險、飛機保險、其他運輸工具保險。
D. 農業保險
指保險人承保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在生產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損失。
E. 工程保險
指保險人承保中外合資企業、引進技術項目及與外貿有關的各專業工程的綜合性危險所致損失,以及國內建築和安裝工程項目,險種主要有建築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機器損害保險、國內建築、安裝工程保險、船舶建造險、以及保險公司承保的其他工業險。
F. 責任保險
指保險人承保被保險人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險種,主要有公眾責任保險、第三者責任險、產品責任保險、僱主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等險種。
指保險人承保的信用保險,被保證人根據權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險是保證保險;權利人要求被保證人信用的保險是信用保險。
⑦ 保險的主要分類方式和種類劃分
保險的分類
一、按照實施方式分類
按照實施方式分類,保險可分為強制保險和自願保險
1、強制保險
強制保險(又稱「法定保險」)是由國家(政府)通過法律或行政手段強制實施的一種保險。強制保險的保險關系雖然也是產生於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的合同行為,但是,合同的訂立受制於國家或政府的法律規定。強制保險的實施方式有兩種選擇:一是保險標的與保險人均由法律限定;二是保險標的由法律限定,但投保人可以自由選擇保險人,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2、自願保險
自願保險是在自願原則下,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通過訂閱保險合同而建立的保險關系。自願保險的保險關系,是當事人之間自由決定、彼此合意後所建立的合同關系。投保人可以自由決定是否投保、向誰投保、中途退保等,也可以自由選擇保險金額、保障范圍、保障期限等;保險人也可以根據情況自願決定是否承保、怎樣承保等。
二、按照保險標的分類
按照保險標的分類,可將保險分為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
1、財產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保險業務。
(1)財產損失保險
財產損失保險是以各類有形財產為保險標的的財產保險。其主要包括的業務種類有: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運輸工具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工程保險、特殊風險保險和農業保險等各類。
(2)責任保險
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依照法律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其主要業務種類有: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僱主責任保險和職業責任保險等
(3)信用保險
信用保險是以各種信用行為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其主要業務種類有:一般商業信用保險、出口信用保險、合同保證保險、產品保證保險和忠誠保證保險等。
2、人身保險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1)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壽命作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一種人身保險。其主要業務種類有: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壽險、年金保險、投資連結保險、分紅壽險和萬能壽險等。
(2)健康保險
健康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使被保險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傷害時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獲得補償的一種人身保險業務。其主要業務種類有:醫療保險、疾病保險和收入補償保險等
(3)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以意外傷害而致被保險人身故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一種人身保險,其主要業務種類有:普通意外傷害保險、特定意外傷害保險等。
三、按照承保方式分類
按照承保方式分類,可將保險分為原保險、再保險、共同保險和重復保險
1、原保險
原保險是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直接簽訂保險合同而建立保險關系的一種保險。在原保險關系中,保險需求者將其風險轉嫁給保險人,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直接對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
2、再保險
再保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將其所承保的風險和責任的一部分或全部,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一種保險。轉讓業務的是再保險分出人,接受分保業務的是再保險接受人。這種風險轉嫁方式是保險人對原始風險的縱向轉嫁,即第二次風險轉嫁。
3、共同保險
共同保險(也稱「共保」)是由幾個保險人聯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險標的、同一風險、同一保險利益的保險。共同保險的各保險人承保金額的總和等於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在保險實務中,可能是多個保險人分別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也可以是多個保險人以某一保險人的名義簽發一份保險合同。與再保險不同,這種風險轉嫁方式是保險人對原始風險的橫向轉嫁,它仍屬於風險的第一次轉嫁。
4、重復保險
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險標的、同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一種保險。與共同保險相同,重復保險也是投保人對原始風險的橫向轉嫁,也屬於風險的第一次轉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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