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你好我是個打工的,在單位幹了五年多了,單位也沒給我交保險,現在單位不用我了,請問甲方能給賠償嗎
首先你要確定這「打工的」與單位形成的是何種關系?
如果是僱傭關系,那麼單位沒有義務為你交社保。
但從在單位幹了五年多了的經歷看,你與單位屬於勞動關系。
單位也沒給你交保險,說明並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應承擔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
由於追討二倍的工資的時效為一年,所以。五年後的今天,已無法通過法律追討。
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不影響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或證明,可參閱《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如下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單位不用你了,應向你支付已工作期間的經濟補償。
② 我在單位工作有5年單位都沒給我交保險,現在辭職了可以告公司嗎
建議你以未繳納社保為由提出辭職,並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勞動部門申請解決,爭取自己的權益。
③ 我單位以前未給我交養老保險現在可以讓給我補交嗎
在原單位沒交養老保險,也就是說你從未辦理過養老保險,也就不存在補繳一說。
因為你從未辦理養老保險,所以你得去社保局辦理養老保險,按月足額繳納保費。
社保繳費是必須再法定退休年齡前累計繳納滿15年,否者不享受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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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我在單位工作8年嗎,單位一直沒給我繳納養老保險,現在我准備辭職呢,我該怎麼弄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並補繳社保
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演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你好我在現在單位沒交保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⑤ 一直在單位工作,單位沒交保險,現在單位幫我交保險,以前幾年可以補交嗎,這么補
不可以的,不可以補的。
⑥ 你好!我在單位工作工作了一年,他們沒有給我交保險,現在我身體不好,不想幹了,請問我可以拿到補償嗎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跟單位協商補償吧!再不行就去勞動部門投訴他!
⑦ 你好我問一個問題單位沒交五險和保險的應怎模處理
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投訴。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⑧ 在單位幹了幾年一直沒有給我交保險我現在辭職有補償金
就以未購買社保為由要求解除勞動關系嘛,可要求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⑨ 律師你好,我在單位不幹了,自己可以去交保險嗎
親,這個不需要問律師,在單位不幹了,當然是可以自己去交社保的,去當地的社保中心交就可以了。
⑩ 現在單位不給交保險我還在已前的單位交這樣的話好維權嗎
你好!不好維權,雙方都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