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鐵路旅客運輸合同
鐵路旅客運輸合同是明確承運人與旅客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起運地承運人依據本規程訂立的旅客運輸合同對所涉及的承運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的基本憑證是車票。
2. 關於1元保險的問題
成都公交車強行搭售1元保險的驚人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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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3月14日14:22 蜀報
日前,不少讀者打進本報 6666600熱線電話投訴,稱成都市個別車站在售票時,強行給旅客搭售 1元保險,否則就不售票…… 1元保險的驚人內幕是什麼呢?車站硬搭售 1元保險家住成都市星輝西路的嚴峰告訴記者,自去年以來,許多汽車站在售票時,硬性搭售一張 1元的保險卡,而車站並不張貼任何告示說明,乘客購買該保險時不明不白。相當多的人誤認為原有車票內的保險已從票款內分離出來,不購買該保險,出現車禍後便無從索賠,因而不得不購買保險費。
嚴稱, 1元保險暗箱操作嚴重,其行為早就應該大白於天下。乘客買了雙重保險嚴還稱,因 1元保險讓保險公司與車站方獲利巨大,發展到後來,一些車站便硬性搭售 1元保險,不管乘客和車主願不願意購買,都硬性推銷。他擔心,若任其發展下去,將會出現搭售 1元保險的自然化、「合法」化。
1元保險的實質,則是加在乘客頭上的另一重保險,其實,出現意外事故時,乘客只需憑一張乘車票,便可向車站索賠。據嚴峰介紹,近年來一些保險公司無孔不入,車站 1元保險,只是小小一刀而已。因有車站的參與配合,使其具有更大的欺騙性,乘客購買了雙重保險,卻被蒙在鼓裡。
律師:車票包含保險費車票內究竟含不含保險費?旅客有無必要購買 1元保險?車站和保險公司出售 1元保險時該不該向旅客說明?昨日,記者采訪了成都市惠民律師事務所律師羅洪舉。羅稱,車票本身就是一種旅客運輸合同,一般有強制性的保險條款。
按照《民法》等現行法律的規定,每位旅客向承運人交付的票價中,都包含著一定比例的保險費,鐵路和公路旅客運送合同的保險費占票價的 2%,水路旅客運送合同的保險費占票價的 3%。因而,旅客已沒有必要再購買重復的 1元保險。
3. 如何寫運輸合同含保險條款
姐姐,這了有一道題,你看看會不會寫
4. 如何解決公路運輸合同糾紛
1、在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是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是約定不明確的,可以通過協議補充的方式來進行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進行確定;2、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3、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5. 客運合同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客運合同,又稱為旅客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與旅客約定,承運人將旅客及其行李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路線安全運送到目的地,旅客為此向承運人支付票款的合同。旅客運輸合同包括鐵路、公路、水路和航空旅客運輸合同。
(4)旅客運輸合同常伴有附隨性免費行李運送合同和免費兒童運送合同。按照我國現行各種客運合同的規定,旅客一般可以免費隨身攜帶一定重量的行李和一名一定高度以下的兒童。兒童雖未買票,但仍屬於旅客,可以享有持票旅客同等的權利。
合同都是收到法律保護的。
6. 運輸合同糾紛可以列保險公司為被告嗎
合同糾紛的被告應該是合同一方當事人,保險公司不涉及運輸合同當事人,應該不能列為合同糾紛的被告。具體情況,建議你還是問一下你的代理律師。
7. 旅客運輸合同糾紛,是否可以追加保險公司為被告
起訴時,原告同時起訴肇事方和保險公司的,可將兩者列為共同被告。侵權賠償與保險賠付系不同的法律關系,不屬於共同訴訟,本應分案處理,但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1條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對保險金享有直接的請求權,且該請求權是法定的,故可從訴的合並的角度,將兩者列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