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險理賠走法律途徑對保險公司有什麼影響
朋友你好,一般是沒什麼印象的,因為保險公司本來就是做這方面的生意,如果發生了事,件自然應該按照法律程序進行操作
保險事故發生後,依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理賠
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理賠方式
保險公司在出險後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戶理賠有兩種方式:賠償和給付。
賠償與財產保險對應,指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財產出險時的受損情況,在保險額的基礎上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的賠償。保險賠償是補償性質的,即它只對實際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最多與受損財產的價值相當,而永遠不會多於其價值。
而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因人的生命和身體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險出險而使生命或身體所受到的損害,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故在出險時,保險公司只能在保單約定的額度內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即人身保險是以給付的方式支付保險金的。
理賠時效
保險索賠必須在索賠時效內提出,超過時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不提供必要單證和不領取保險金,視為放棄權利。險種不同,時效也不同。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 5 年;其他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 2 年。
保險理賠
索賠時效應當從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算起。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保險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險報案,然後提出索賠請求。
保戶提出索賠後,保險公司如果認為需補交有關的證明和資料,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對方;材料齊全後,保險公司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天內作出核定,並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後10天內支付賠款;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內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說明理由。保險人理賠審核時間不應超過30日,除非合同另有約定。而在達成賠償或給付保險金協議後10日內,保險公司要履行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此外,核定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核定之日起3日內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㈡ 對方全責報保險,對自己有影響嗎
對方全責報保險,對自己沒有影響。對方全責就要承擔事故損失的全部賠償責任,如果對方車輛投保了保險,保險公司會在保額內替其賠償,不足部分還是要對方自己賠償。
車輛交通事故損失賠償順序: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有關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56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
關於責任承擔的認定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㈢ 保險理賠次數的影響
有的
投保車輛在上一個保險年度中有無賠款記錄對今年保費的價格有很大的影響,目前各公司對連續3年及3年以上沒有發生賠款的車輛會在基準費率(下同)之上給予7折的優惠,連續兩年的會給予8折的優惠,僅上年度無賠款的也會給予9折的優惠。
無賠款的可以享受到不同程度的優惠,一旦出險的自然享受不到優惠措施,並且如果發生賠款次數過多,保費還會有較大的上幅。
目前絕大部分保險公司採取的政策是,對於一年理賠兩次的,不會影響下一年的保費,還能享受到保險公司的優惠;三次理賠的,保費不打折;三次以上的,保費將上浮10%~20%;五次以上的,被「拒保」的可能性很大,這個各家保險公司可根據客戶情況來定。
絕大部分保險公司,在車險方面的浮動機制,與上一年度車主的保險理賠次數有關,但理賠次數並不等同於報案次數,如果報案、定損後車主不去賠付,依然不算理賠。
理賠次數與理賠金額也是無關的,如果是在兩次范圍內,但是金額屬於1000元以上,也不會影響下一年的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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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如果已經有了社保 會對保險理賠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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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諾解答:
您好!
對於費用報銷型保險,保險公司會依據醫療費用收據分割單,先扣減出社保部門已經報銷過的醫療費用,再按照保險條款的規定進行理賠。
對於定額給付和住院補貼型的保險,則不受被保人是否已經參加社保的影響,保險條款規定如何賠付,保險公司就應該如何賠付。
㈤ 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報警,對保險理賠受影響嗎
看是什麼險,如果是車險最好是立即報,等待定損員定損,如果是醫療類有些是規定48小時內保險,只要不超過時限就行。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現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理賠主要特點
1、重合同,守信用。保險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受法律保護,因此,壽險公司必須重合同、守信用,正確維護保戶的權益。
2、堅持實事求是。在處理賠案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地進行處理,根據具體情況,正確確定保險責任、給付標准、給付金額。
3、主動,迅速,准確,合理。要讓保戶感覺到保得放心,賠得心服。
㈥ 車輛發生理賠對保險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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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影響,貸款買的車出險後可能遭遇索賠難。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貸款買車後車險的理賠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理賠委託書
目前,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都要求貸款車輛出險理賠需要出具有貸款銀行提供的理賠委託書。這個所謂的「理賠委託書」其實涵蓋了兩層意思,一是,銀行證明貸款車的還款記錄良好,二是,銀行作為車輛保險第一受益人放棄了因車險而對保險公司的索賠權益。之所以要求出具理賠委託書是為了減免日後不必要的理賠款支付糾紛。
先修理後報銷
在貸款期間,出現交通事故不是在一定時間內向保險公司報案,而是先找修理廠,修完車後再找保險公司報銷費用,在程序上其實是錯誤的。在交警處理完事故後,車主應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會派人查勘、定損,然後才是對車輛進行修理,最後提交單證、賠付。
責任認定
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有些車主不願承擔責任,這是很危險的,因為保險公司的理賠依據是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對於在交通事故中自己的那一部分責任一定要承擔,避免留下後患。
㈦ 如果有賠付對以後買保險有什麼影響
也需要看具體的情況,如果你有理賠記錄,再次購買,可能會拒保或者提高保費。
㈧ 保險理賠協商不成後對雙方有什麼影響
這個要看你的保險責任和免責條款,你買保險的時候有沒有如實告知,如果你沒有如實告知,在發生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調查發現醫院的系統里有你以前住院的記錄,或者是你的醫保卡給別人買過一些疾病的葯品,這樣保險公司是絕對不理賠的,這都是免責條款,一切的賠付都是安保險合同為依據進行保險理賠的。這個不存在什麼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