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險公司對代理人罰款合理嗎
肯定是不合理的,雙方是代理關系,不是隸屬關系,僱傭關系和勞動關系,罰款是對代理人權益的惡劣侵犯!應予以堅決打擊!代理人都應該積極反對,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Ⅱ 關於保險公司的員工制與代理人制
現在國內保險公司的營銷員基本上都是代理人制,不過也有個別公司對做的時間比較長,業務能力強,且對公司比較忠誠的營銷員簽訂正式用工合同的,也有的公司是半員工制,就是營銷員與內勤享受基本相同的福利和薪資待遇。所有公司的內勤都是員工制。
Ⅲ 保險公司披著合法外衣對代理人坑,拿,卡,要
根據保監會發布的《關於規范代理制保險營銷員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簽訂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保險代理人也不屬於保險公司員工。
您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並非勞動合同,雙方的關系是代理合同關系,因此,您不屬於保險公司員工,保險公司無須為您辦理社會保險,你如辭職,也無須提前一月向保險公司申請。
本案中保險公司與其存在實際用工關系的員工簽定代理合同,其目的有可能是規避用工風險,也有可能是出於編制上的考慮,總之不管如何,公司的這種不法行為致使員工無法享受勞動法賦予的種種權利,是嚴重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行為。
如果您權衡認為目前尚需要這份工作,可以選擇忍耐或與公司友好協商變更合同,如你另有它謀,建議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利益。該保險公司對員工都缺乏必要誠信,如何對行業負責,對廣大被保險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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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一個保險代理人可以同時代理多家保險公司嗎
我國的保險法並沒有規定一個保險代理人,只能代理一家保險公司,只要你覺得自己有能力,有時間完全可以同時代理多家保險公司
Ⅳ 保險公司如何追究代理人責任
一切都要證據,如果投保人沒有如實告知,以後查處賠償現金價值!每個合同下來有10天得猶豫期,期間平安總公司對每一個會進行回訪,詢問您合同的各項內容清楚 不,您如果說清楚,再怎麼說代理人沒提出充分說明?您說對吧?前後矛盾的!一定要如實告知,有什麼不清楚的在回訪中一並回答!
Ⅵ 保險公司對代理人的擁金打折違法嗎
這個跟法律沒有關系。
由於代理人和保險公司之間是獨立的民事關系,及代理關系,就傭金的支付完全取決於雙方簽訂的代理合同中的規定。
如果,保險公司擅自把代理人的傭金打折,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部門是不管這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