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自籌資金購入的無形資產應如何記賬,是否列支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通用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第124號科目「無形資產」:
1. 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各種無形資產的價值。
2. 事業單位購入或自行開發並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無形資產應按實際支出數,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
3. 各種無形資產應合理攤銷。不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其購入和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攤銷時,應一次記入「事業支出」科目,借記「事業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對於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其無形資產應在受益期內分期攤銷,攤銷時借記「經營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4. 單位向外轉讓已入賬的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其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 「事業收入」科目,結轉轉讓無形資產的成本,借記「事業支出——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本 科目。
對外投資轉出無形資產按「對外投資」科目的有關規定處理。
5. 本科目的期末余額為尚未攤銷的無形資產的價值。
6. 本科目應按無形資產類別設明細賬。
⑵ 關於自籌資金的問題
1、沒經過驗資,是不能認定為實收資本的,實收資本必須經過專門開立的資本金賬戶,並取得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才可以。現在你們的情況顯然是不符合的,收到的款項只能暫時掛其他應付款,算是一種借款,而且不得承認股東身份,不得對其分配紅利。
2、不是公司名下的車輛當然不能算是公司的固定資產,這點你其實很清楚,相關的所有支出也不得在公司賬上列支,你們現在所做的處理在稅務上是完全不被承認的,也就失去意義了。建議,正規的解決方式,就是過戶並轉按揭給公司,如果做不到,可以變通處理,車輛不可以入賬,但是可以算是租用,將每個月的還款額做為租金,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將款項支付給個人,或者一部分租金另一部分以汽油等發票報銷的形式支付。
⑶ 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中的自籌資金是什麼
買房款。自籌資金是企業籌措基本建設資金和流動資金的總稱。是形成和增加企業經營資金的重要來源之一。
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的主要來源是各項專用基金、專項借款。以其購建和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在增加固定資產的同時,增加固定資金。自籌流動資金主要是指以企業發展基金補充自有流動資金。聯營企業接受外單位的投資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吸收股金,也屬於自籌資金範圍。
(3)利用自籌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擴展閱讀:
自籌資金具有靈活性。自籌資金由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獨立地、自主地籌集和使用。
在國家規定的自籌資金指標范圍內,按照財政管理制度的規定,由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自收自支,自行管理,十分靈活。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只要自籌資金到位,有自籌資金的實力;
都可靈活地進行自籌投資建設,既可以把自籌資金形成「拳頭」,辦大事,又可以伸展各手指,辦小事;既可以用於地方性的能源、交通、通訊基礎設施和原材料工業等大中型投資建設項目,又可以用於短、平、快的小型投資建設項目;
既可以用於工業投資建設項目,又可以用農業投資建設項目;既可以用於新建和擴建等基本建設項目,也可以用於技術改造項目;既可以用於商業、飲食服務建設項目,也可以用於商品房和住宅建設項目。
自籌資金籌集靈活,使用方便,靈活機動彈性大,能滿足各類工程需要。因此,自籌資金具有靈活性的特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自籌資金
⑷ 行政單位用自籌資金支付基建評審費的賬務處理
基本建設會計分錄大全
一、基本建設資金來源的核算
(一)預算撥款的撥入和結轉
1.收到中央財政預算撥入的基建基金撥款限額
借:限額撥款
貸:基建撥款/本年基建基金撥款
2.收到地方財政預算(包括地方機動財力)撥入的撥款限額(退回用紅字登記)
借:限額撥款
貸:基建撥款/本年預算撥款
3.收到財政預撥的下年度撥款限額
借:限額撥款
貸:基建撥款/預收下年度預算撥款
4.年終注銷預算撥款限額結余(用紅字登記)
借:限額撥款
貸:基建撥款/本年預算撥款
5.年初建立新帳時,結轉預算撥款
(1)結轉上年度「本年基建基金撥款」余額
借:基建撥款/本年基建基金撥款
貸: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
(2)結轉上年度「本年預算撥款」余額
借:基建撥款/本年預算撥款
貸: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
(3)結轉上年度「預收下年度預算撥款」余額
借:基建撥款/預收下年度預算撥款
貸:基建撥款/本年預算撥款
(4)結轉上年度「交付使用資產」帳戶的余額(用基建撥款完成的部分)
借: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
貸:交付使用資產
(二)自籌資金和其他撥款的撥入
1.收到地方財政、上報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撥入的自籌資金預存建設銀行(退回數用紅字登記)
借:銀行存款/待轉自籌資金撥款
貸:基建撥款/待轉自籌資金撥款
2.結轉本年度使用的自籌資金
借:基建撥款/待轉自籌資金撥款
貸:基建撥款/本年自籌資金撥款
3.同時,應將自籌資金從待轉戶轉存本年存款戶
借:銀行存款/本年自籌資金撥款
貸:銀行存款/待轉自籌資金撥款
4.年初建立新帳時,結轉上年度「本年自籌資金撥款」余額
借:基建撥款/本年自籌資金撥款
貸: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
5.收到上級轉帳撥入的進口成套設備
借:器材采購
貸:基建撥款/本年進口設備轉帳撥款
6.收到主管部門轉帳撥入進口成套設備轉來支付國外設計及技術資料費、出國聯絡費及設備檢驗費等
借:待攤投資
貸:基建撥款/本年進口設備轉帳撥款
7.收到上級從本系統其他建設單位無償轉帳撥入的設備、材料
借:設備投資
庫存設備
庫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
貸:基建撥款/本年器材轉帳撥款
8.由於主辦協作配合工程等,收到其他單位撥入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基建撥款/本年其他撥款
9.收到財政撥入的貼息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基建撥款/本年財政貼息資金撥款
10.收到其他單位、團體或個人無償捐贈的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和物資
借:銀行存款
庫存設備
庫存材料
貸:基建撥款/本年其他撥款
11.按照國家規定調整設備、材料調撥價格的溢價
借:庫存設備
材料成本差異
貸:基建撥款/本年其他撥款
12.年初建立新帳時,結轉上年度「本年進口設備轉帳撥款」、「本年自籌資金撥款」、「本年器材轉帳撥款」、「本年財政貼息資金撥款」、「本年其他撥
款」等帳戶的余額。
借:基建撥款/本年進口設備轉帳撥款
本年自籌資金撥款
本年器材轉帳撥款
本年財政貼息資金撥款
本年其他撥款
貸: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
(三)聯營撥款的撥入、支用和結轉
1.收到投資單位通過參股等方式撥入的基建參股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聯營撥款
2.支用聯營撥款時
借: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等
貸:銀行存款
3.用聯營撥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交付時
借:交付使用資產
貸: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設備投資
待攤投資
其他投資
4.下年初建立新帳時,將聯營撥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進行轉帳
借:聯營撥款
貸:交付使用資產
5.工程完工將剩餘資金退回原投資單位
借:聯營撥款
貸:銀行存款
(四)投資借款的借入、支用和償還
1.收到建設銀行關於基建投資借款指標的通知,應設置「基建投資借款指標備查簿」進行登記,不作會計分錄
2.實行貸轉存辦法的建設單位借入投資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基建投資借款
3.用基建投資借款購買設備材料,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其他基建支出
借:器材采購
應付工程款
待攤投資
其他投資
貸:基建投資借款
4.支付投資借款利息
借:待攤投資/利息
貸:基建投資借款
5.使用國外借款的建設單位發生的匯兌損失
借:待攤投資
貸:基建投資借款
如為匯兌收益,作相反分錄。
6.按照規定用基建收入償還投資借款
借:基建投資借款
貸: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
同時,借:應交基建收入
貸:銀行存款
7.按照規定用於基建包干節余償還投資借款
借:基建投資借款
貸: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
同時,借:應交基建包干節余
貸:銀行存款
8.根據生產單位還款通知,結轉歸還基建投資借款
借:基建投資借款
貸: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
9.工程竣工,將處理結余物資收回的資金,償還借款
借:基建投資借款
貸:銀行存款
(五)統借統還基建投資借款的借入、支用和償還
1.主管部門統一向建設銀行借入基建投資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基建投資借款
2.主管部門撥給所屬建設單位基建投資借款
借:撥付所屬投資借款
貸:銀行存款
3.主管部門接到銀行轉來的借款利息
借:待攤投資
貸:基建投資借款
4.年末,主管部門將利息分攤給所屬建設單位
借:撥付所屬投資借款
貸:待攤投資
5.主管部門收到所屬建設單位交來的用於還款的基建收入和包干節余
借:銀行存款
貸:撥付所屬投資借款
6.主管部門用基建收入和包干節余歸還基建投資借款
借:基建投資借款
貸:銀行存款
7.建設單位收到主管部門撥入的基建投資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上級撥入投資借款
8.建設單位收到主管部門分攤來的基建投資借款利息
借:待攤投資
貸:上級撥入投資借款
9.建設單位用上級撥入的基建投資借款完成的基建投資
借: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等
貸:銀行存款
10.建設單位將應歸還投資借款的基建收入和包干節余上交主管部門
借:應交基建包干節余
應交基建收入
貸:銀行存款
同時,借:上級撥入投資借款
貸: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
11.建設單位將投資借款存入銀行獲得的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待攤投資
12.將存款利息上交主管部門
借:上級撥入投資借款
貸:銀行存款
13.主管部門收到所屬建設單位交來的存款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撥付所屬投資借款
14.主管部門用這部分利息償還投資借款
借:基建投資借款
貸:銀行存款
15.下年年初,所屬建設單位除應將「交付使用資產」帳戶余額與「待沖基建支出」帳戶余額互相沖銷外,還應將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轉給上級主管部門
借:上級撥入投資借款
貸: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
16.主管部門接到所屬建設單位轉來的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通知單
借: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
貸:撥付所屬投資借款
(六)企業債券資金的撥入、支用和結轉
1.收到撥入的企業債券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企業債券資金
2.使用企業債券資金,按規定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
借:待攤投資
貸:企業債券資金
3.企業債券資金存入銀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企業債券資金
4.用企業債券資金形成的支付使用資產交付時
借:交付使用資產
貸: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5.下年年初,沖轉上年用企業債券資金形成的支付使用資產
借:企業債券資金
貸:交付使用資產
6.工程竣工後,對企業債券資金形成的結轉物資進行清理,將收回的資金交回撥出債券資金的生產企業
借:企業債券資金
貸:銀行存款
(七)國內儲備借款的支用和償還
1.用國內儲備借款購入設備或材料
借:器材采購
貸:其他借款/國內儲備借款
2.支付國內儲備借款利息
借:采購保管費
貸:其他借款/國內儲備借款
3.用基建撥款歸還儲備借款
借:其他借款/國內儲備借款
貸:限額存款等
(八)周轉借款的支用和償還
1.支用周轉借款
借: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等
貸:其他借款/周轉借款
2.應付的周轉借款利息
借:待攤投資
貸:其他借款/周轉借款
3.歸還周轉借款本金和利息
借:其他借款/周轉借款
貸:基建投資借款
限額存款
銀行存款
二、設備和材料的核算
(一)器材的購入
1.收到發票帳單,貨款已支付
借:器材采購
貸:限額存款
銀行存款
基建投資借款
2.收到發票帳單,貸款尚未支付
借:器材采購
貸:應付器材款
3.購入的不需要安裝設備、工具、器具驗收入庫,按照實際成本記帳
借:設備投資
貸:器材采購
4.購入的需要安裝設備驗收入庫,按照實際成本記帳
借:庫存設備
貸:器材采購
5.購入的材料驗收入庫
借:庫存材料
貸:器材采購
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建設單位,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時
借:庫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
貸:器材采購
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時
借:庫存材料
貸:器材采購
材料成本差異
6.購入大型設備:
(1)按照規定預付大型設備款
借:應付器材款
貸:限額存款
銀行存款
基建投資借款
(2)上項設備驗收入庫,按照實際成本記帳
借:庫存設備
貸:器材采購
(3)根據發票帳單,結轉應付器材款
借:器材采購
貸:應付器材款
(4)補付應付器材款的未付部分
借:應付器材款
貸:限額存款
銀行存款
基建投資借款
7.結轉暫估應付器材款
(1)月終,將已經驗收入庫,但發票帳單尚未到達的器材,按合同價格或預算價格暫估入帳
借:器材采購
貸:應付器材款
(2)下月初,沖回暫估器材款(用紅字登記)
借:器材采購
貸:應付器材款
(3)發票帳單到達時,再按發票帳單價格記帳
借:器材采購
貸:應付器材款
限額存款
銀行存款
基建投資借款
8.采購設備和材料發生的短缺和毀損,按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1)應由供應單位或運輸機構等負責賠償的
借:應付器材款
其他應收款
貸:器材采購
(2)需要報請批准轉銷或查明處理的
借:待處理財產損失
貸:器材采購
(3)經批准轉銷的超定額途耗
借:器材采購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
(4)經批准核銷的非常損失
借:待攤投資/其他待攤投資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
9.登記發生的采購運雜費
借:器材采購
貸: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
基建投資借款
10.登記發生的采購保管費
借:采購保管費
貸:應付工資
庫存材料
限額存款
銀行存款
基建投資借款
累計折舊
11.月終,分配本月發生的采購保管費
借:器材采購
貸:采購保管費
12.月終,結轉入庫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
(1)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
借:材料成本差異
貸:器材采購
(2)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
借:器材采購
貸:材料成本差異
13.年終工程竣工時,調整采購保管費的實際發生數大於按預定分配率分配數的差額(實際發生數小於已分配數時用紅字登記)
借:設備投資等
貸:采購保管費
(二)委託加工器材的發出和收入
1.發出加工用的材料和設備
借:委託加工器材
貸:庫存材料
庫存設備
2.結轉委託加工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登記)
借:委託加工器材
貸:材料成本差異
3.支付加工費和往返運雜費
借:委託加工器材
貸:限額存款
銀行存款
基建投資借款
4.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設備
借:庫存設備
設備投資
貸:委託加工器材
5.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各種材料,按計劃成本記帳,並結轉實際成本(包括耗用材料的實際成本、加工費和往返運雜費)與計劃成本的差異:
(1)計劃成本大於實際成本
借:庫存材料
貸:委託加工器材
材料成本差異
(2)計劃成本小於實際成本
借:庫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
貸:委託加工器材
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
借:庫存材料
貸:委託加工器材
6.收回加工剩餘材料,並結轉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
(1)計劃成本大於實際成本
借:庫存材料
貸:委託加工器材
材料成本差異
(2)計劃成本小於實際成本
借:庫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
貸:委託加工器材
(三)器材的發出
1.需要安裝設備交付安裝
借:設備投資
貸:庫存設備
2.年終通過盤點,對不符合「正式開始安裝」三個條件的設備,辦理假退庫手續(用紅字登記)
借:設備投資
貸:庫存設備
3.下年初,將上項設備重新登記入帳
借:設備投資
貸:庫存設備
4.發出用於器材采購保管的材料
借:采購保管費
貸:庫存材料
5.發給承包單位抵作備料款的材料
(1)發出材料的結算價格小於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時
借:預付備料款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貸:庫存材料
(2)發出材料的結算價格大於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時
借:預付備料款
貸:庫存材料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3)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月終發配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實際成本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借: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貸:材料成本差異
6.實際竣工結算辦法的建設單位撥給承包單位抵作應付工程款的材料:
(1)發出材料的結算價格小於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時
借:應付工程款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貸:庫存材料
(2)發出材料的結算價格大於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時
借:應付工程款
貸:庫存材料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3)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月終分配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借: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貸:材料成本差異
7.發出用於建設單位管理部門或小型自營建築安裝工程的材料
借:待攤投資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貸:庫存材料
8.月終,調整發出材料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借:待攤投資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采購保管費
貸:材料成本差異
(四)器材的有償調入和調出
1.器材的有償調入
(1)收到外單位有償調入的設備或材料
借:庫存設備
庫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
貸:應付有償調入器材及工程款
(2)歸還有償調入設備或材料款
借:應付有償調入器材及工程款
貸:限額存款
基建投資借款
銀行存款
2.器材的有償調出
(1)有償調給外單位的設備或材料
借:應收有償調出器材及工程款
貸:庫存設備
庫存材料
(2)收到調入單位歸還的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有償調出器材及工程款
(五)器材價格的調整
1.調整材料的計劃成本
(1)調整增加計劃成本的數額
借:庫存材料
貸:材料成本差異
(2)調整減少計劃成本的數額
借:材料成本差異
貸:庫存材料
2.按照國家規定調整庫存設備的調撥價格
(1)調整增加調撥價格的溢價
借:庫存設備
貸:待攤投資/調整器材撥款價格折價
(2)調整減少調撥價格的折價
借:待攤投資/調整器材調撥價格折價
貸:庫存設備
3.按照國家規定調整庫存材料的調撥價格
(1)調整增加調撥價格的溢價
借:材料成本差異
貸:待攤投資/調整器材撥款價格折價
(2)調整減少調撥價格的折價
借:待攤投資/調整器材調撥價格折價
貸:材料成本差異
(六)器材盤盈、盤虧和毀損
1.清理可發現的器材盤盈
(1)盤盈的設備按實際成本記帳
借:庫存設備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
(2)盤盈的材料按計劃成本記帳
借:庫存材料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
(3)報經上級批准後轉帳
設備盤盈
借:待處理財產損失
貸:待攤投資/設備盤虧及毀損
材料盤盈
借:待處理財產損失
貸:采購保管費
2.清查中發現的器材盤虧和毀損
(1)盤虧和毀損的設備按實際成本記帳
借:待處理財產損失
貸:庫存設備
(2)毀損設備的殘料估價入帳
借:庫存材料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
(3)盤虧和毀損的材料
借:待處理財產損失
貸:庫存材料
(4)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還應分攤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登記)
借:待處理財產損失
貸:材料成本差異
(5)毀損材料的殘料估價入帳
借:庫存材料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
(6)應由過失人負擔賠償的損失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
(7)盤虧和毀損器材的凈損失報經批准後轉帳
設備的凈損失
借:待攤投資/設備盤虧及毀損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
材料的凈損失
借:采購保管費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
(8)報經批准後轉帳的器材非常損失
借:待攤投資/其他待攤投資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
(七)超儲積壓物資的處理
1.按照規定對外銷售(處理)積壓或不需用設備
(1)發生虧損
借:待攤投資/器材處理虧損
銀行存款
貸:庫存設備
(2)發生盈餘
借:銀行存款
貸:待攤投資/器材處理虧損
庫存設備
2.按照規定對外銷售(處理)積壓或不需用的材料
(1)發生虧損
借:待攤投資/器材處理虧損
銀行存款
貸:庫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
(2)發生盈餘
借:銀行存款
貸:待攤投資/器材處理虧損
庫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
三、固定資產的核算
(一)固定資產的增加
1.用基建投資購建完成的自用固定資產
借:交付使用資產
貸:建築安裝投資借款
設備投資
其他投資等
同時,借:固定資產
貸:交付使用資產
2.用留成收入購建完成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3.有償調入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原值)
貸:銀行存款(調撥價)
累計折價(差價)
4.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
(1)未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按原值入帳
借:固定資產
貸:上級撥入資金
(2)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帳面原值和已提折舊入帳
借:固定資產(原值)
貸:上級撥入資金(凈值)
累計折舊(已提折舊)
5.盤盈固定資產
(1)按重置價值和估計折舊入帳
借:固定資產(重置價值)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重置價值減估計折舊)
累計折舊(估計折舊)
(2)按規定程序報經批准後
借:待處理財產損失
貸:待攤投資/固定資產損失
(二)固定資產的減少
1.調出的固定資產
(1)轉銷帳面原值和已提折舊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支付拆除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
(3)清理完畢轉銷固定資產清理
無償調出
借:上級撥入資金
留成收入
貸:固定資產清理
有償調出,收回固定資產價款
借:銀行存款等
貸:固定資產清理
將固定資產清理帳戶的余額進行結轉
收入大於支出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待攤投資/固定資產損失
支出大於收入
借:待攤投資/固定資產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2.盤虧的固定資產
(1)將盤虧的固定資產轉待處理財產損失
借:待處理財產損失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報經批准後轉入待攤投資
借:待攤投資/固定資產損失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
3.毀損和報廢的固定資產
(1)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發生清理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
(3)收回固定資產價款,收回殘料的價值或變賣殘值所得收入
借:銀行存款
庫存材料
貸:固定資產清理
(4)應由保險公司、單位或過失人承擔賠償的損失
借:其他應收款
應付器材款
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5)清理完畢結轉固定資產清理帳戶的余額
如為借方余額
借:待攤投資/固定資產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如有貸方余額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待攤投資/固定資產損失
(三)固定資產的折舊
按規定的折舊率提取折舊
借:待攤投資/建設單位管理費
采購保管費
貸:累計折舊
四、工資和工資附加費的核算
(一)工資的支付和分配
1.按規定手續向銀行提取現金
借:現金
貸:限額存款
銀行存款
基建投資借款
2.支付職工工資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3.從應付工資中扣還或代扣各種款項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付款
4.工資發放人員交回逾期未領取的工資
借: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5.月終將本月應付的工資進行分配
借:采購保管費
待攤投資/建設單位管理費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貸:應付工資
(二)工資附加費的提取和分配
1.月終,按工資總額和規定的比例提取本月職工福利費
借:待攤投資/建設單位管理費等
貸:應付福利費
2.已成立工會的建設單位,每月根據工資總額和規定比例,計算或交納工會經費
借:采購保管費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待攤投資
貸:限額存款
銀行存款
基建投資借款
其他應付款
五、工程結算的核算
1.尚未實行竣工結算辦法的建設項目工程結算的核算
(1)預付施工企業備料款
借:預付備料款
貸:限額存款
銀行存款
基建投資借款
(2)預付施工企業工程款
借:預付工程款
貸:限額存款
銀行存款
基建投資借款
(3)按照施工企業提出的「工程價款結算帳單」將應付工程款登記入帳,並扣回預付的備料款和工程款
借: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貸:預付備料款
預付工程款
應付工程款
(4)將施工企業列入工程價款結算帳單內隨同工程價款一並結算的施工機構轉移費、臨時設施費登記入帳
借:待攤投資
貸:應付工程款
(5)支付應付工程款
借:應付工程款
貸:限額存款
銀行存款
基建投資借款
2.實行竣工結算辦法的建設項目工程結算的核算
(1)結算工程價款
借: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貸:應付工程款
(2)對於隨同工程款一並承付的臨時設施包干費和施工機構轉移費
借:待攤投資
貸:應付工程款
(3)支付工程款和隨同工程價款一並結算的各項支出
借:應付工程款
貸:限額存款
銀行存款
基建投資借款
(4)撥給承包單位的工程用材料抵減的應付工程款
結算價格大於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的差額
借:應付工程款
貸:庫存材料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結算價格小於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的差額
借:應付工程款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貸:庫存材料
(5)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月末分配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借: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貸:材料成本差異
…………
⑸ 企業固定資產投資使用企業自籌資金和企業自有資金有什麼區別么
1.這在統計中才會用到的2.自有資金:就是企業憑自身的資金買入資產,無借款或融資3.自籌資金:就是企業憑自身的信用從銀行財務公司(或第三方)借款買入資產,不包投資入股的資產.
⑹ 根據政府安排,需要投資公司投資一個重點項目工程,已自籌資本金30%,其餘資金由公司向工行融資解決,工行
工行已承諾貸款。但在承辦中才知道工行目前不能按施工進度安排借款,需延後兩個月。你可以在與施工單位結算時,給施工單位開出兩個月的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
兩個月的利息,可以與施工單位協商解決。
⑺ 創業初期自籌資金好還是接受外面投資好
我認為哪個對你來說容易就先走哪步,主要看自己能負擔的能力。
1.如果能尋找到好的投資者,那顯然是對你有利的。
2.如果你初期就已經有造血能力了,短期稍微有點周轉問題,而目前有不適合大步往前,那就自籌資金了。
根據我在恩美路演多年創投經驗整理,希望對你有幫助
⑻ 企業項目自籌資金來源渠道有哪些
1、地方財政自籌資金
地方財政自籌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外資金、上年財政結余、財政預備費等地方機構財力。
2、各主管部門的自籌資金
各主管部門的自籌資金主要是預算外資金,這是預算外資金中種尖最多、管理較為復雜部分。
1993年國家調整了預算外資金統計口徑,1996年國家又將13項重要的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管理,預算外資金占預算內財政收入的比重有較大幅度的下降。
但近年來又大幅回升。據統計,2002年預算外資金為3826.43億元,占預算內收入的20.2%。這部分資金,成為國有資產投資,特別是固定資產投資的重要渠道。
3、企業、事業單位的自籌資金
企業自籌資金包括兩個方面:企業現有盈餘和股東注資。其中前者包括企業所得稅後提取的盈餘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當然,廣義的企業自籌資金還應包括向銀行貸款、發行企業債券、舉借外債等。在這里主要採用狹義的概念。
事業單位自籌資金包括各種事業性收費、勞務收入、資產處置收入等。其中,按國家財政制度規定收取的事業性收費等預算資金,是事業單位自籌資金,用於國有資產投資的最主要的來源。
(8)利用自籌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擴展閱讀:
自籌資金的特點:
1、廣泛性
其廣泛性表現在:
一是自籌資金來源廣泛。
自籌資金來源渠道多,來自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等各種渠道,具體包括地方財政自籌資金、部門自籌資金、企業自籌資金、飲食服務行業自籌資金、行政事業單位自籌資金和家庭個人自籌資金等自籌資金,名目繁多,范圍很廣。
二是自籌資金來自廣泛的預算外資金。
目前我國的預算外資金已經有了較大的發展,從地方預算的重要補充發展為財政第二預重要地位。預算外資金十分廣泛,有幾百個預算外資金科目,只要預算外資金按規定使用後確有多餘,這多餘的預算外資金都可作為自籌資金。顯然,自籌資金同預算外資金一樣,也是十分廣泛的。
三是自籌資金使用范圍廣泛。
按照現行制度規定,自籌資金可用於地方的能源、交通、通訊和原材料工業投資建設,小型農田水利投資建設,輕紡和商業網點投資建設,文教、衛生部門單位投資建設。自籌資金的使用范圍相當廣泛的。
2、分散性
自籌資金是分散在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自行籌集的,較為零星分散,而且條塊交錯,名目繁多,管理復雜,自籌資金多到幾百、幾千萬元,小到幾十、幾百元。
自籌資金分散在千家萬戶,不宜於國家集中統一使用,只能分散在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分散使用。自籌資金從籌集到使用的過程,其時間也較長,至少要半年以上,有的要幾年。
因此,從自籌資金的來源渠道、籌集過程和使用范圍看,自籌資金全都具有分散性的特點。
3、靈活性
自籌資金由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獨立地、自主地籌集和使用。在國家規定的自籌資金指標范圍內,按照財政管理制度的規定,由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自收自支,自行管理,十分靈活。
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只要自籌資金到位,有自籌資金的實力,都可靈活地進行自籌投資建設,既可以把自籌資金形成「拳頭」,辦大事,又可以伸展各手指,辦小事。
既可以用於地方性的能源、交通、通訊基礎設施和原材料工業等大中型投資建設項目,又可以用於短、平、快的小型投資建設項目;既可以用於工業投資建設項目,又可以用農業投資建設項目;既可以用於新建和擴建等基本建設項目,也可以用於技術改造項目。
既可以用於商業、飲食服務建設項目,也可以用於商品房和住宅建設項目。自籌資金籌集靈活,使用方便,靈活機動彈性大,能滿足各類工程需要。因此,自籌資金具有靈活性的特點。
⑼ 自籌資金投資報酬率計算
投資報酬=100*20%-50*10%=15萬
自籌資金50萬的報酬率=15/50*100%=30%
⑽ 工程資金自籌是什麼意思
工程資金自籌就是項目自籌資金指在項目貸款中,貸款銀行僅提供這個工程項目基建費用的主要部分資金,其餘的資金須由借款方自籌解決。
主要來源以下幾條渠道:地方自籌資金,部門自籌資金,企業、事業單位自籌資金,集體、城鄉個人自籌資金等。
自籌資金需要招標的項目有: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10)利用自籌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擴展閱讀:
項目自籌資金管理原則有以下五點:
(1)自籌資金必須專戶存入農村信用社,並堅持先存後批,先批後用,存足半年才能使用的原則。
(2)自籌資金的來源要正當,各項建設條件和產供銷條件必須落實。
(3)自籌資金的投向要符合國家確定的建設重點,並使建設規模達到經濟規模的原則。
(4)自籌資金要納入國家計劃,並要控制在國家規定的自籌投資規模以內。
(5)自籌資金投資項目所需材料、設備必須落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項目自籌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