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用醫保卡給父母買過葯,對我的保險有影響嗎
如果自己買商業保險,需要如實告知健康情況,但社保卡的開葯記錄可能會需要解釋。有的公司可能會拒保,擔心信用方面;好說話的公司可能會要求體檢;但體檢不等於如實告知,投保商業險還是很麻煩的。要不就向社保部門如實告知,補繳社保的錢,然後在去投保商業險。
Ⅱ 用醫保卡給老人買過保護心臟的葯,影響自己買保險嗎
只要是正規的公司都得給員工交社保,當中就包括了非常重要的一項——醫保。
相信大部分人都有醫保卡或社保卡,跟身份證一樣,實名制的,一人一張,都是自己專屬的。
一般三十歲左右的人,身體沒啥大問題,比較少看病或買葯。很多人覺得錢放在卡裡面浪費了,就拿自己的醫保卡給父母買了這樣或那樣的葯……但不知道的是,《社保法》規定了不能把醫保卡借給別人使用,同時任何看病和購葯的記錄都會記在醫保系統里。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即便是別人借了小保的卡買葯,但系統也只會顯示葯是小保買的。所以,只要醫保卡有拿葯記錄,就可以認為卡主得過相關疾病!比如小保的醫保卡記錄里有拿過降血糖的葯,別人就可以認為小保有糖尿病。
對於咱們買保險來說,有什麼影響呢?
如果是普通的感冒、發燒、咳嗽、眼葯水之類的非處方葯,外借了醫保卡給別人拿葯,問題不大,正常投保即可;但如果是把醫保卡借給別人拿去醫院掛號、看病、住院、手術或者拿了高血壓、糖尿病之類的慢性病葯品,且慢且慢!往後理賠的話,極有可能產生糾紛。
雖然自己很健康,但醫保卡里就是有相關拿葯或看病的記錄,保險公司有理由懷疑投保前咱們沒有如實告知,有既往症。而且等到要理賠的時候,一般距離「替人拿葯」的時間點已經非常久遠了,很難自證清白,有種跳進黃河也洗不清的感覺。
另一方面,道德風險。即便咱們能證明自己真的很健康,體檢報告結果都很棒,但這同時也證明了自己在「騙保」,騙取了國家的醫療保障金。保險公司就會擔心,既然這個人之前騙取了醫療保障金,那將來會不會騙取我的商業保險金呢?現在都在說建設誠信體系,很多保險公司眼睛揉不得沙子,對這種事都是0容忍。
所以說,把醫保卡借給別人拿葯、看病的盆友們,這次真的遇上麻煩了……
Ⅲ 用醫保卡給父母買葯影響保險嗎
如果你父母患有過比如糖尿病等保險拒保疾病。
你會被保險公司拒保。
如果想獲得更多的保險咨詢,可以私信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社保給家人買過葯對買保險有影響嗎
有影響,主要體現在投保環節和理賠環節。
社保卡為個人卡,只要使用,個人所有的就醫和購葯情況都會被一一記錄。換個角度理解,也就是別人用你的社保卡買葯,就相當於你自己買葯,別人用你的社保卡看病,就相當於你本人看病。
如今在互聯網保險平台購買保險,一般只要通過健康告知就可投保,很多人可能並沒有或不清楚社保卡外借需要進行告知。但是在理賠環節,保險公司會對是否符合理賠條件進行核實,其中一項重要的判斷依據就是社保的就醫和購葯記錄。另外,保險具備最大誠信原則,在投保前未進行如實告知就違反了這一原則。這兩點很可能會影響最後的理賠結果,產生理賠糾紛。
此外,社保卡外借給他人進行醫療費用報銷,在法律上屬於騙取國家的醫保統籌基金的「騙保」行為,同時,在投保商業保險時,保險公司也可能會認為社保卡所屬人存在道德風險。
希望以上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
Ⅳ 醫保卡給別人買葯會有哪些影響,買保險會被拒保嗎
對於醫保卡外借,不能一概而論,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同的情況會有不同的處理辦法和結果。
我總結了一下,可能有如下幾種情況:
醫保卡外借葯店買過葯;
醫保卡外借導致醫療記錄;
醫保卡外借有過體檢記錄;
我清晰地記得一位粉絲在我們的公眾號後台留言,大概意思如下:
深藍君你好,我在天津工作,媽媽從老家來我這探親一個月,由於媽媽患有高血壓,所帶葯品不夠,我用自己醫保卡在葯房買過幾次葯,會影響我買保險嗎?
其實這位朋友遇到的問題是非常常見的,當時這么做也沒覺得有何不妥,但是現在仔細想起來,卻有一些隱隱的擔憂。
醫保卡給父母買過葯,那得怎麼辦呢?
我們知道各地醫保政策差異極大,我以自己居住的深圳為例,通過社保官網查詢了一下,可以看到買葯的地點、時間、金額,但是是沒有具體葯品名稱的。
圖片來源:深藍保
並且也電話咨詢了社保局,工作人員沒有直接回答是否可以查到具體葯品名稱的問題,而是說社保能查到的內容,以我們自己看到的為准。
不過我也私下咨詢過社保工作人員,只要是社保內部人員,如果許可權夠高,是可以查到個人購葯的全部內容的。
另外我們知道,不同城市的社保醫保政策是不同的,甚至差異很大:
北京:醫保個人賬戶的錢可以取出來花;
廣州:醫保卡余額為家人買葯也是可以的;
深圳:據說之後醫保卡余額可以用來健身;
所以個人覺得,如果自己身體健康,在購買保險的時候符合健康告知,如果購買了長期重疾險的話,就算曾經有過 1 - 2 次為父母買葯的情況,我覺得也完全不用過分擔心,不會影響重疾險理賠結論。
保險公司是一個龐大的分工明細的機構,規章制度極為成熟,理賠的標准完全是根據產品條款、相關醫學法律指引、公司操作指南進行。
不會因為你有親戚在保險公司工作,理賠的時候就會照顧你,自然也不會刻意刁難某一個人。
每個理賠案件都有嚴格的流程,要經過完整的督導、檢查流程,對於拒賠案件都是慎之又慎。
以我了解的某家公司為例,全省參與理賠的人員有幾百人,其中有拒賠許可權的,屈指可數。
綜上所述,本著務實的角度出發,如果身體健康,僅有幾次醫保卡外借葯店購葯的情況,我覺得不用過份擔心重疾險的理賠。
Ⅵ 醫保卡給父母買葯影響保險么
自己的醫保卡只能給自己購買葯品,為家人或他人使用自己的醫保卡購買葯品一經被查出,將會凍結醫保卡,金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將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
Ⅶ 醫保卡給家人買葯後果會影響重疾險理賠嗎
有影響。
如果外借過醫保卡投保前應主動體檢,這種情況建議如實告知保險公司,曾經外借過醫保卡,然後按照保險公司的要求來「自證清白」,比如提交近兩年的體檢報告或者去體檢。
《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買保險的時候,投保人有責任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如果保險公司認為問題不大,正常承保或者加費承保,那麼就算將來導致嚴重的疾病,保險公司也可以正常理賠。但如果故意欺瞞,甚至構成欺詐,兩年不可抗辯就可能失去效力,必須在合法的基礎上才行。
(7)用醫保卡給家人買葯影響買保險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
訂立保險合同,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
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並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第十八條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保險標的;
(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六)保險金額;
(七)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八)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九)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十)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約定與保險有關的其他事項。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
保險金額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Ⅷ 我的醫保卡給爸媽買過葯,對我買保險有什麼影響
保卡給父母買過葯,我對保險有陰影,有什麼影響?當然有影響了,那你就得看了,但是現在保險制度還不那麼完善,如果不是特別的一樣,什麼呆呀,心腦血管的,但是沒有什麼事兒的,但是如果是特別嚴重的病了,我覺得就會有影響,你買的時候就需要體檢了,為什麼?但是現在人體檢100%是買不了保險,因為保險那個不是所有人都能買的,不是你有錢就能買的,所以說為自己買個保障,我覺得也是非常正確的選擇,但是如果看你買什麼葯,小來小去的葯沒有事,如果大葯葯,那就是不行了,所以說嘛,買不買都不重要?看不看都不重要?這要是有一個好的保障,不要怕,比什麼都強,所以說我們一定要熱愛身體,一定要注重身體健康,只有注重身體康我,不要怕,比什麼都強,所以說我們一定要熱愛身體,一定要注重身體健康,只有注重身體健我們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