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投資標的是啥意思
「投資標的」的意思是投資合同中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具體可以指某一投資項目。比如在p2p中,當借款人需要一筆資金去做生意,就可以通過平台這個中介集資,這就是一個項目,業內稱為標。
投資標保險型式:
現今投資型保險大致上分為三種,分別是變額壽險、變額萬能壽險及變額年金,以上三種投資型商品最大的特色是均設有一般賬戶及分離賬戶,此點亦是與傳統型商品最大區別之處。
顧客繳交一筆保費之後,一部分購買純危險保障,並置於一般賬戶,有些保單可允許此賬戶為零,另一部分在扣除相關費用後即投入分離賬戶,藉由投資標的累積其現金價值。下圖為投資型保險商品保費運用流程。
(一)變額壽險(Variable Life Insurance)
變額壽險是一種固定繳費的產品,可以採用躉繳或分期繳。與傳統終身壽險相同之處在於,兩者均為終身保單,簽發時亦載明了保單面額,而兩者最明顯的差別,在於變額壽險的投資報酬率無最低保證。
因此現金價值並不固定,另一項最大的差別是傳統終身壽險的身故保險金固定,而變額壽險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會受投資績效的好壞而變動。
(二)變額萬能壽險(Variable Universal Life Insurance)
變額萬能壽險乃結合變額壽險及萬能壽險,不僅有變額壽險分離賬戶之性質,更包含萬能壽險保費繳交彈性之特性,因此市場上幾乎以變額萬能壽險為主流,其特點包括:
1.在某限度內可自行決定繳費時間及支付金額。
2.任意選擇調高或降低保額。
3.保單持有人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4.其現金價值與變額壽險一樣會高低起伏,也可能降低至零,此時若未再繳付保費,該保單會因而停效。
B. 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的標的是什麼
產品質量保證保險,承保製造商、銷售商或修理商因製造、銷售或修理的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而造成的致使使用者遭受的如修理、重新購置等經濟損失賠償責任的保險。因而產品質量保險的保險標的是製造商、銷售商或修理商因製造、銷售或修理的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 產品質量保險的保險金額一般是按保險標的的購貨發票或修理費收據金額來確定。產品質量保險的保險責任范圍:使用者更換或修理有質量缺陷的產品所蒙受的損失和費用;賠償使用者因產品質量不符合使用標准而喪失使用價值的損失和由此引起的額外費用,如運輸公司因汽車銷售商提供的汽車質量不合格所引起的停業損失和繼續營業而臨時租用他人汽車所支付的租金等;被保險人根據法院的判決或有關政府當局的命令,收回、更換或修理已投放市場的存有缺陷產品所承受的損失和費用。
C. 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包括哪些內容
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
保監會資金部2015年12月下旬下發了《關於調整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一位業內人士將這份文件解讀成,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增加了信託等資產,同時明確了創新標的產品的申報工作。
關於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范圍,現行的依據為保監會2013年2月份發布的《關於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這一規定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央行票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及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
而新下發的《徵求意見稿》欲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的基礎資產范圍調整為:符合監管規定的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以及債權收益權等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3)保險產品投資標的擴展閱讀:
與其他理財產品相比,資管項目具有以下優勢:
(1)收益方面:資管業務是去年下半年才開始放開的業務,目前正是需要大力拓展市場的時候,為了提高競爭力,資管公司對融資方收費會盡量稍低,給到客戶的收益盡量稍高,例如同類型的產品一般資管產品會比信託高0.5%/年左右。
(2) 安全度方面:目前做這類項目的都是資產管理公司挖的信託經理及本公司具有多年金融行業風控的人員,行業經驗深厚,一般情況下,安全度高的產品能給到的融資成本隨市場變化越來越低,也偏向於給資管公司做融資。
目前這32家資管公司都是做第一波項目,選項目時的要求會比較謹慎,對項目的資質要求比較高,因此對於想配置性價比高的固定收益項目客戶來說也不失為一個選擇的方向。
D. 買保險屬於一種投資嗎
買保險屬於一種投資。
1、保險產品可以分為兩個類型:消費型和投資型.
2、消費型保險:顧名思義就是一種消費型的保險,即客戶(投保人)跟保險公司(保險人)簽定合同,在約定時間內如發生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按原先約定的額度進行補償或給付;如果在約定時間內未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返還所交保費。
3、投資型保險:投資型保險是人壽保險下面一個分支,這類保險是屬於創新型壽險,最初是西方國家為防止經濟波動或通貨膨脹對長期壽險造成損失而設計的,之後演變為客戶和保險公司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一種金融投資工具。
4、投資型保險,也可以理解為返本型或理財型。
(4)保險產品投資標的擴展閱讀:
購買注意事項:
1、投資型保險包括分紅保險、投資連結保險和萬能保險等,這些產品的紅利和收益是不確定的。河北省保險行業協會提醒您,購買投資型保險要了解其風險和特點。
2、一是分紅保險。分紅保險是集風險保障、儲蓄和投資三種功能於一身的人壽保險產品,保險期限較長。購買時要注意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的演示紅利並非保證紅利。實際紅利水平是由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確定的。
3、仔細閱讀分紅保險產品說明書,充分了解該產品的性質、特徵、保險公司對產品費用率、紅利及紅利分配方式、保單持有人承擔的風險、退保問題的規定等。
4、分紅保險是一種長期投資方式,在投保初期,成本高,費用大,紅利少;之後隨著產品的各項費用大幅下降,現金價值累計加快,紅利分配也逐漸增多,其投資功能要通過一段較長時間才能體現出來。因此,客戶購買分紅保險後,應盡可能避免退保,否則將發生比不分紅保險退保更大的損失。
E. 投資型保險理財產品有哪些
投資型保險分為分紅險、萬能險和投連險三種。
投資型保險是指與投資掛鉤,具備投資和保障雙重功能的保險,它為客戶設置了資本保值賬戶,提供沒有利息稅的高收益服務。由於通貨膨脹的存在,同樣數量的錢在不同年限的購買力是不同的。7O年代的美國,石油危機引發了一次通貨膨脹,造成美國國內通貨膨脹及利率上升,壽險公司給予保單持有人的利率遠比不上當時二位數的市場利率,加上通貨膨脹的影響,保單持有人的實際貨幣購買力降低,儲蓄功能也大為降低。通貨膨脹的問題對保險業界造成嚴重的經營阻礙,保持保單的實際價值而不被通貨膨脹所侵蝕成為當時業界的重要課題。高通貨膨脹造成傳統商品銷售不佳。壽險公司為了彌補減少的收入,從而創新商品,導致了變額壽險重大的變革。投資型保險由此產生。
投資型保險的業務有保障業務和投資業務。其中保障的部分與普通的壽險大致相同。對於投資部分,分紅保險的紅利來源於死差益(由死亡率而來的利益)、利差益(由投資收益而來的利益)和費差益(由附加費用而來的利益)。萬能壽險和投資連結保險設立了一般帳戶和分離帳戶。一般帳戶承擔死亡成本和費用。風險由保險人承擔。分離帳戶來源於扣除成本費用後的凈保費。投資風險由被保險人獨立承擔或分擔。
投資型保險相關費用
投資型保險的費用相當透明,消費者於簽訂要保書時應仔細閱讀相關費用說明,核保之後,保單上之保單條款亦清楚載明各種費用條款,明了所有費用之後才不至於使本身權益受損,以下列出為最常見之費用:(一) 基本保障費用,是指保險公司再簽發保單時,向保戶收取公司營運相關行政費用,通稱前置費用。(二) 額外投資保費費用,是指保戶將額外一筆錢投入分離賬戶時,保險公司收取的投資行政費用。(三)保單管理費,是指保單運作所產生的行政管理費用,自保單現金價值中每月扣取,每月約新台幣100元不整。(四) 投資標的轉換費用,是指投資標的轉換時所產生之費用,一般而言,保險公司允許保戶在固定時間固定次數內,轉換投資標的不需收取任何費用,若超過則依次數收取轉換費用。(五)贖回費用,即後置費用,通稱解約費用,有關解約費用之計算及扣除方式,依各保險公司之契約規定辦理。
F. 如何分析理財產品投資標的的風險安全性
銀行理財產品不等於儲蓄存款,銀行理財產品的本質是金融投資產品,預期年化收益具有不確定性,歷史預期年化收益或者是模擬預期年化收益,通常是歷史數據或模擬預測得出的,可能與過往預期年化收益有較大偏差,口頭宣傳不等於合同約定。
只是一般而言,投資銀行理財產品不太可能出現虧損的情況,投資期限到期後大多數的預期年化收益情況是實際預期年化收益率小於歷史預期年化收益。所以投資者不要盲目相信銀行理財產品說明書上的歷史預期年化收益。具體預期年化收益情況還要看到期後的投資預期年化收益。
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領域
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領域直接關繫到到期預期年化收益。根據投資領域的不同,理財產品大致可分為債券型、信託型、掛鉤型及QDⅡ型產品。
1.債券型理財產品指銀行將資金主要投資於貨幣市場,一般投資於央行票據和企業短期融資券。因為央行票據與企業短期融資券個人無法直接投資,這類人民幣理財產品實際上為客戶提供了分享貨幣市場投資預期年化收益的機會。
在這類產品中,個人投資人與銀行之間要簽署一份到期還本付息的理財合同,並以存款的形式將資金交由銀行經營,之後銀行將募集的資金集中起來開展投資活動。
投資的主要對象包括短期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以及協議存款等期限短、風險低的金融工具。
在付息日,銀行將預期年化收益返還給投資人;在本金償還日,銀行足額償付個人投資人的本金。
2.信託型理財產品
信託公司通過與銀行合作,由銀行發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募集資金後由信託公司負責投資,主要是投資於商業銀行或其他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機構擔保或回購的信託產品,也有投資於商業銀行優良信貸資產受益權信託的產品。如新股申購,甚至房地產投資都可以納入理財產品的投資標的,這意味著普通投資者投資信託的機會很多。
投資人主要通過銀行購買信託產品,像農業銀行、中信銀行都有相關的產品問世。
3.掛鉤型理財產品
掛鉤型理財產品也稱為結構性產品,其本金用於傳統債券投資,而產品最終預期年化收益與相關市場或產品的表現掛鉤。有的產品與預期年化利率區間掛鉤,有的與美元或者其他可自由兌換貨幣匯率掛鉤,有的與商品價格主要是以國際商品價格掛鉤,還有的與股票指數掛鉤。
為了滿足投資人的需要,這類產品大多設計成保本產品,特別適合風險承受能力強,對金融市場判斷力比較強的投資者。尤其是股票掛鉤產品,已經從掛鉤匯率產品,逐漸過渡到掛鉤恆生、國企指數,繼而成為各種概念下的掛鉤產品,種類十分豐富。
4.QDⅡ型理財產品
簡單地說就是投資人將手中的人民幣資金委託給被監管部門認證的商業銀行,由銀行將人民幣資金兌換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資,到期後將美元預期年化收益及本金結匯成人民幣後分配給投資人的理財產品。例如:光大銀行發售的「同升三號」股票聯結型理財產品,投資於全球著名的金融公司股票,精選了全球5個金融子行業中市值最大公司,分別為:花旗集團、美國國際集團、高盛集團、匯豐控股、瑞士銀行。理財期限是18個月,同樣保證100%的本金歸還。
投資建議:不完全理解的產品,不能光聽銷售人員的口頭宣傳,必須仔細閱讀產品合同.條款或相關說明,別人說「好」不等於就適合自己,投資理財不等於投機發財。
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等級
1.基本無風險的理財產品
銀行存款和國債由於有銀行信用和國家信用作保證,具有最低的風險水平,同時預期年化收益率也較低,投資人保持一定比例的銀行存款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持適度的流動性,滿足生活日常需要和等待時機購買高預期年化收益的理財產品。
2.較低風險的理財產品
主要是各種貨幣市場基金或偏債型基金,這類產品投資於同業拆借市場和債券市場,這兩個市場本身就具有低風險和低預期年化收益率的特徵,再加上由基金公司進行的專業化、分散性投資,使其風險進一步降低。
3.中等風險的理財產品
(1)信託類理財產品
由信託公司面向投資人募集資金,提供專家理財、獨立管理,投資人自擔風險的理財產品。投資這類產品投資人要注意分析募集資金的投向,還款來源是否可靠,擔保措施是否充分,信託公司自身的信譽。
(2)外匯結構性存款
作為金融工程的創新產品,通常是幾個金融產品的組合,如外匯存款附加期權的組合,這類產品通常是有一個預期年化收益率區間,投資人要承擔預期年化收益率變動的風險。
(3)結構性理財產品
這類產品與一些股票指數或某幾只股票掛鉤,但是銀行有保本條款,另外,也有機會獲得高於定期存款的預期年化收益。
4.高風險的理財產品
QDⅡ等理財產品即屬於此類。由於市場本身的高風險特徵,投資人需要有專業的理論知識,這樣才能對外匯、國外的資本市場有較深的認識,去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而不是造成了損失才後悔莫及。
G. 由於保險標的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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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的分類
一、按照實施方式分類
按照實施方式分類,保險可分為強制保險和自願保險
1、強制保險
強制保險(又稱「法定保險」)是由國家(政府)通過法律或行政手段強制實施的一種保險。強制保險的保險關系雖然也是產生於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的合同行為,但是,合同的訂立受制於國家或政府的法律規定。強制保險的實施方式有兩種選擇:一是保險標的與保險人均由法律限定;二是保險標的由法律限定,但投保人可以自由選擇保險人,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2、自願保險
自願保險是在自願原則下,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通過訂閱保險合同而建立的保險關系。自願保險的保險關系,是當事人之間自由決定、彼此合意後所建立的合同關系。投保人可以自由決定是否投保、向誰投保、中途退保等,也可以自由選擇保險金額、保障范圍、保障期限等;保險人也可以根據情況自願決定是否承保、怎樣承保等。
二、按照保險標的分類
按照保險標的分類,可將保險分為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
1、財產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保險業務。
(1)財產損失保險
財產損失保險是以各類有形財產為保險標的的財產保險。其主要包括的業務種類有: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運輸工具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工程保險、特殊風險保險和農業保險等各類。
(2)責任保險
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依照法律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其主要業務種類有: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僱主責任保險和職業責任保險等
(3)信用保險
信用保險是以各種信用行為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其主要業務種類有:一般商業信用保險、出口信用保險、合同保證保險、產品保證保險和忠誠保證保險等。
2、人身保險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1)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壽命作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一種人身保險。其主要業務種類有: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壽險、年金保險、投資連結保險、分紅壽險和萬能壽險等。
(2)健康保險
健康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使被保險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傷害時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獲得補償的一種人身保險業務。其主要業務種類有:醫療保險、疾病保險和收入補償保險等
(3)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以意外傷害而致被保險人身故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一種人身保險,其主要業務種類有:普通意外傷害保險、特定意外傷害保險等。
三、按照承保方式分類
按照承保方式分類,可將保險分為原保險、再保險、共同保險和重復保險
1、原保險
原保險是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直接簽訂保險合同而建立保險關系的一種保險。在原保險關系中,保險需求者將其風險轉嫁給保險人,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直接對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
2、再保險
再保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將其所承保的風險和責任的一部分或全部,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一種保險。轉讓業務的是再保險分出人,接受分保業務的是再保險接受人。這種風險轉嫁方式是保險人對原始風險的縱向轉嫁,即第二次風險轉嫁。
3、共同保險
共同保險(也稱「共保」)是由幾個保險人聯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險標的、同一風險、同一保險利益的保險。共同保險的各保險人承保金額的總和等於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在保險實務中,可能是多個保險人分別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也可以是多個保險人以某一保險人的名義簽發一份保險合同。與再保險不同,這種風險轉嫁方式是保險人對原始風險的橫向轉嫁,它仍屬於風險的第一次轉嫁。
4、重復保險
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險標的、同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一種保險。與共同保險相同,重復保險也是投保人對原始風險的橫向轉嫁,也屬於風險的第一次轉嫁。
H. 家財保險的投保標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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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家財保險全稱家庭財產保險,是個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險種。凡存放、坐落在保險單列明的地址,屬於被保險人自有的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家庭財產保險。家財保險的投保標的大致有下列三種形式:
1.普通家庭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普通家庭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是指被保險人自有的、在保險合同中所載明的地址內的下列家庭財產:房屋及其室內附屬設備(如固定裝置的水暖、氣暖、衛生、供水、管道煤氣及供電設備、廚房配套的設備等)、室內裝潢、室內財產(包括家用電器和文體娛樂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傢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2.投資保障型家庭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在投資保障型的家庭財產保險中,其保險標的范圍除上述普通家庭財產之外,還包括現金、金銀、珠寶、玉器、鑽石及製品、首飾等貴重物品。
3.個人貸款抵押房屋保險的保險標的。個人貸款抵押房屋保險的保險標的指被保險人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時用以抵押的房屋。抵押房屋價值中包含的附屬設施和其他室內財產,被保險人購房後裝修、改造或因其他原因購置的、附屬於房屋的有關財產或其他室內財產,不在該保險的保險標的范圍之內。
目前,多家保險公司都有各種不同類型的家財保險套餐可供選擇,上也有多家公司的家財保險產品,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保障內容,價格也不算太高。
具體家財保險規劃產品請點擊:
I. 保險和投資的區別
保險的靈魂就是投資.其投資方向包括基本設施,股票,基金,房地產, 同行業拆借等形式.
購買保險原則是以社保為基礎,再加之適當的商業險作為補充比較好一點.
其保險費用的支出一般為年收入的10---20%左右,最好別超過20%,即用10%的資金保全自己100%的資產。
對於我們每個人,應該重考慮醫療健康方面的保險。直接的講,隨著人的年齡增大,身體抵抗力是成反比的,抵制相關風險的能力就相對很弱。
所以,你首先必須考慮醫療保險,不管是商保和社保的均可以,然後才考慮其它的保險產品,這樣才有意義。如果健康沒有保證,有再多的養老保險金,也是不切實際的。
建議你先購買國家推出的社保(最好有單位出面購買的情況)包括合作醫療保險,然後再考慮商業保險作為補充。
在這里,我知道在這個行業,大家有公認的三句話是這么說的「品牌在人壽」「平安的人才」「新華的產品」
最後關於投保原則需要注意的是:
(一)買保險先買醫療健康,有健康就能保證客戶擁有一切
(二)買保險輕言語重合同,人壽保險一般都是終生合同,買好了就能成為終生幸福,否則影響很大。
(三)保險產品需要具備保值增值的功能,現在的生活水平日增月高,必須能夠抑制通貨膨脹。
(四)買保險先大人後小孩,如果說大人都沒有保障,小孩擁有再多的保險,都是沒有任何意義的,畢竟是大人在為小孩支付相關費用。
J. 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暫行辦法的第三章 投資標的與投資方式
第十一條 保險資金可以投資符合下列條件的不動產:
(一)已經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
(二)已經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的在建項目;
(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預售許可證或者銷售許可證的可轉讓項目;
(四)取得產權證或者他項權證的項目;
(五)符合條件的政府土地儲備項目。
保險資金投資的不動產,應當產權清晰,無權屬爭議,相應權證齊全合法有效;地處直轄市、省會城市或者計劃單列市等具有明顯區位優勢的城市;管理權屬相對集中,能夠滿足保險資產配置和風險控制要求。
第十二條 保險資金可以投資符合下列條件的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
(一)投資機構符合第九條規定;
(二)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可,在中國境內發起設立或者發行,由專業團隊負責管理;
(三)基礎資產或者投資的不動產位於中國境內,符合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五)項的規定;
(四)實行資產託管制度,建立風險隔離機制;
(五)具有明確的投資目標、投資方案、後續管理規劃、收益分配製度、流動性及清算安排;
(六)交易結構清晰,風險提示充分,信息披露真實完整;
(七)具有登記或者簿記安排,能夠滿足市場交易或者協議轉讓需要;
(八)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屬於固定收益類的,應當具有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AA級或者相當於AA級以上的長期信用級別,以及合法有效的信用增級安排;屬於權益類的,應當建立相應的投資權益保護機制。
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規則,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第十三條 保險資金可以採用股權方式投資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不動產,採用債權方式投資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不動產,採用物權方式投資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四)項規定的不動產。保險資金採用債權、股權或者物權方式投資的不動產,僅限於商業不動產、辦公不動產、與保險業務相關的養老、醫療、汽車服務等不動產及自用性不動產。
保險資金投資醫療、汽車服務等不動產,不受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至第(五)項及區位的限制;投資養老不動產、購置自用性不動產,不受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五)項及區位的限制;本款前述投資必須遵守專地專用原則,不得變相炒地賣地,不得利用投資養老和自用性不動產(項目公司)的名義,以商業房地產的方式,開發和銷售住宅。投資養老、醫療、汽車服務等不動產,其配套建築的投資額不得超過該項目投資總額的30%。
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除政府土地儲備項目外,可以採用債權轉股權、債權轉物權或者股權轉物權等方式。投資方式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調整管理方式。保險資金以多種方式投資同一不動產的,應當分別遵守本辦法規定。
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投資不動產(不含自用性不動產),應當符合以下比例規定:
(一)投資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度末總資產的10%,投資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度末總資產的3%;投資不動產及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度末總資產的10%。
(二)投資單一不動產投資計劃的賬面余額,不高於該計劃發行規模的50%,投資其他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不高於該產品發行規模的20%。
第十五條 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應當合理安排持有不動產的方式、種類和期限。以債權、股權、物權方式投資的不動產,其剩餘土地使用年限不得低於15年,且自投資協議簽署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保險公司內部轉讓自用性不動產,或者委託投資機構以所持有的不動產為基礎資產,發起設立或者發行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除外。
第十六條 保險公司投資不動產,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提供無擔保債權融資;
(二)以所投資的不動產提供抵押擔保;
(三)投資開發或者銷售商業住宅;
(四)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包括一級土地開發);
(五)投資設立房地產開發公司,或者投資未上市房地產企業股權(項目公司除外),或者以投資股票方式控股房地產企業。已投資設立或者已控股房地產企業的,應當限期撤銷或者轉讓退出;
(六)運用借貸、發債、回購、拆借等方式籌措的資金投資不動產,中國保監會對發債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投資比例;
(八)法律法規和中國保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