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壽保險不能重復投保的嗎、
人身給付型保險由於人的身體是不能用金錢計量的,所以不存在重復投保。大病保險、人壽保險和意外保險屬於給付型保險,投保多份保險可以得到多重賠償。
大病保險也稱重疾險,是以被保險人是否罹患某種或多種重大疾病為標的,被保險人一旦罹患保險條款規定的疾病,保險公司進行理賠。該險種的保險給付與醫療無關,只與是否罹患疾病有關,辦理保險理賠時不需要提供醫療費用發票和清單,只需要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
人壽保險也稱壽險,是以被保險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保險公司在被保險人身故後進行理賠。人壽保險也不存在重復投保,可以多保多賠。被保險人一旦身故,被保險人的家屬可以憑醫院的死亡證明和公安部門開具的銷戶證明,辦理保險理賠。
意外險分為意外醫療和意外傷害兩部分。意外醫療屬於醫療費報銷類的保險,理賠時須憑醫院的醫療費發票和清單,不可重復報銷。意外傷害屬於給付型保險,可以多保多賠。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導致的傷殘、死亡進行給付。辦理理賠時,須提供有關部門提供的事故證明和醫院出具的傷殘、死亡證明。
2. 保險能不能重復買
可以購買兩家不同公司的保險,此類也叫做重復保險。
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在同一保險時期分別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實際上如上已經是重復保險),且(或)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
重復保險的界定、構成要件和重復保險人責任分配方式的選擇對保護被保險人利益和實現保險人之間責任公平具有重要意義。
總的來說,可以購買兩家保險公司的保險,但是重復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也就是說,假如購買了一份100萬的事故險,但是在發生事故以後,兩家保險公司的賠償不能超過100萬,還是按照100萬支付。
(2)同一份保險產品可以重復投嗎擴展閱讀
影響與作用
重復保險往往會造成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的情況。重復保險並不要求保單承保完全相同的利益、危險或期限。各保單之間只要存在重疊現象,便屬重復保險。
例如,同一房主以同一家財投保一年期家財險,在第十一個月底又向另一家保險公司投保,那麼這兩張保單有一個月期屬重復保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重復保險
3. 車子的同種保險可以重復買嗎
一輛車可以在兩個公司同時買入兩份保險,但兩份保險的投保金額不得超過車輛本身的價值,保險賠付只在車輛本身價值范圍內賠付,超過部分不予賠付。險賠付只在車輛本身價值范圍內賠付,超過部分不予賠付。
《交強險互碰賠償處理規則》明確規定:「被保險機動車投保了一份以上交強險的,保險期間起期在前的保險合同承擔賠償責任,起期在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投保人重復投保解除交強險合同的,只能解除保險起期在後面的保險合同,保險人全額退還起期在後面的保險合同的保險費,出險時由起期在前的保險合同負責賠償。」
同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中保協條款[2006]1號)「特別提示」:「每輛機動車只需投保一份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請不要重復投保。」
據此,並不是機動車投保了幾份交強險就可以獲得幾份交強險賠償的,否則,作為交強險補充的商業性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將無適用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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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復保險下,發生損失保險人須進行分攤,分攤方式有以下三種:
1、比例責任制
即按照各家保險公司的保險金額,比例分擔損失賠償責任,其公式為:某保險人的責任=( 某保險人的保險金額/所有保險人的保險金額總額 )×損失額
例: 保額:甲公司 + 乙公司 + 丙公司 = 20萬
2萬 8萬 10萬
損失:5萬
賠款: 甲公司:5萬 × 2萬/20萬 = 0.5萬
乙公司:5萬 × 8萬/20萬 = 2萬
丙公司:5萬 × 10萬/20萬 = 2.5萬
2、責任限額制
即各家保險公司對於損失的分擔並不以其保險金額作為分攤基礎,而是按照他們在如無他保的情況下所負責的限度比例分擔。其公式為:某保險人責任限制額= (某保險人獨立責任限額/所有保險人獨立責任總和)×損失額
例: 保額:甲公司 + 乙公司 + 丙公司 = 20萬 2萬 8萬 10萬
損失:5萬
獨立賠償限額:甲公司 + 乙公司 + 丙公司 = 12萬 2萬 5萬 5萬
賠款: 甲公司:5萬 × 2萬/12萬 = 10/12萬
乙公司:5萬 × 5萬/12萬 = 25/12萬
丙公司:5萬 × 5萬/12萬 = 25/12萬
3、順序負責制
即同一保險標的有兩家以上保險公司承保時,最早出立投保的保險人首先負責賠償,第二個保險人只負責超出第一個保險人保險金額部分,依次類推。
例: 保額:甲公司 + 乙公司 + 丙公司 = 20萬 2萬 8萬 10萬
損失:5萬
賠償:甲公司:2萬
乙公司:3萬
丙公司:0萬
4. 同樣的保險,可以買兩份嗎
要看保險類型,有的保險可以疊加買,出險後都賠錢;但有的保險無論買多少,只能保規定的金額。
1、補償性的險種不能疊加賠付
所謂補償性保險,可以簡單理解為報銷型保險:先自費看病,後找保險公司報銷的保險。比如醫療險、家財險等。為什麼這類保險不能疊加賠付呢?這是因為保險的責任是補償損失,而不能從賠款中不當得利。即保險金是為了讓你的家庭經濟盡可能地回到損失發生前的水平,而不能超過這個標准。
一般情況下,這類保險需要你用發票報銷,同一發票只能報銷一次,因此相似保障范圍買多少份也只能報銷1份。
2、給付型的保險可以疊加賠付
這類保險多為人身保險,比如:重疾險、壽險、身故或全殘時的意外險。你投保的時候買了多少保額就陪多少錢。
同時,給付型保險是可以疊加賠付的。比如說,小明在保險公司A買了一份50萬的重疾險,在保險公司B買了一份30萬的重疾險,如果檢查出重大疾病,那麼他可以同時獲得兩份重疾險的賠付,也就是80萬。
為了明確保險的補償損失責任,同時防止道德風險發生,防止被保險人為了額外經濟補償而故意損毀保險標的,保險四大原則之一便是損失補償原則。這一原則一般適用於兩大類保險:
1.財產險(家財險、車險)。不是投保額越高、投保份數越多,出險時就能得到更多補償;保險公司按實際損失金額賠付,最高不超過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
2.費用補償型(報銷型)醫療險。無論買多少份,總賠付額都不會超過實際花費的費用。
所以,一般來說,這兩類保險只買一份足額保險即可。但鑒於某些保險中規定了免賠額和賠償限額等,因此也可以選擇搭配投保。以醫療險為例,有需要的話,可以投保一份高保額、高免賠額的高端醫療險,再搭配一份低免賠額的低端醫療險,兩者一起覆蓋大小各類醫療開支。
5. 同一家保險公司同種保險可以為同一個人購買多份么
人壽保險大部分險種都是可以的同一險種購買多份的,部分險種保險公司有購買份數限制,例如購買不超過3份等。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當人們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傷殘、年老以致喪失工作能力、死亡或年老退休時,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或年金,以解決其因病、殘、老、死所造成的經濟困難。
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簡稱壽險,人壽保險: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且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 。和所有保險業務一樣,被保險人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接受保險人的條款並支付保險費。與其他保險不同的是,人壽保險轉嫁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風險。
6. 投保人可以重復保險嗎
投保人可以重復保險,不過要通知保險公司,保險法並沒有禁止重復保險。在人身保險業務慣例中,一般對重復保險沒有限制,但在財產保險中,一般對保險賠償總額有所限制。
根據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保險法》第56條第4款規定:「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與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且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
所謂重復保險,指投保人對於同一個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在同一期間就同一保險責任,分別向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保險公司訂立的保險合同。
根據保險法規定,財產保險中,重復保險的保險金額綜合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各保險公司按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7. 保險可以重復購買嗎
□友邦保險金穎 現在市民的保險意識越來越強,很多手頭寬裕的市民會購買好幾份保險。專家表示,保險並非是越多越好,有的險種重復投保可能得不到重復的補償,從而造成金錢的浪費,並不劃算。 目前市場上的醫療保險有費用型醫療保險和補貼型醫療保險兩大類。費用型醫療保險是按實際醫療費的支出理賠,遵循保險的補償原則,如果被保險人的醫療費已經在一個地方,比如社保、或是單位報銷、或者其他的保險公司,獲得補償之後,就不能再從保險公司獲得超出實際支出的超額補償,保險公司只補足實際醫療費的差額。 因此,保險專家建議,如果在某一家商業保險公司購買了費用型醫療保險,就不要再重復購買類似的保險,而可以適當考慮補貼型醫療保險。補貼型險種與實際醫療費用無關,保險公司按照合同規定的補貼標准,對投保人進行賠付;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從多家公司得到理賠金。 您在購買醫療保險時,應該針對自身情況來決定購買哪種保險,重復投保費用型醫療保險,並無必要;應該把錢用在刀刃上,比如選擇搭配其它的津貼型醫療保險或者重大疾病保險,獲取更周全的保障。 除此以外,為了給孩子多點保障,很多父母都為孩子買好幾份保險,但實際上,中國保監會規定,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其累計的身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10萬元。給孩子買保險,保額並非越高越好,因為累計保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費也是無效的。因此購買時不要沖動,重復投保兒童險只是浪費金錢。 父母才是孩子的最大保障。一般來說,在為孩子購買保險時,首先,要看父母是否已經投保足夠保險,只有父母有了充分保障,孩子才會真正獲得保障。其次,應根據經濟條件決定購買兒童保險,一般來說,家庭一年所有保費支出不要超過總收入的10%,要結合全家的保險計劃來統一考慮和安排,避免保單之間交叉重復,讓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作用。
8. 我要在同一家保險公司買若干份保險,算是重復投保嗎應該如何區別。謝謝
在同一家公司買很多保險,是不是可以重復報銷,得看你買的什麼保險,如果是重大疾病保險,買多少份賠多少份,如果是醫療,意外,還有車險什麼的,只是單份報銷,買再多也只是浪費錢。
9. 能在不同公司重復購買保險么
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向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保險。保險千萬別買錯,不然你就虧大了→《如何避免買錯保險?記住這5點准沒錯!》
一、保險分為兩種賠付方式
1.直接給付型,只要滿足理賠條件,一次性把保額全賠給你。
它可以重復賠!你買多少份,它就賠你多少份!
2.費用報銷型,費用報銷型就是指你出險了先自己掏錢,然後把票據留好,拿到保險公司報銷。
你花了多少最多就會給你報多少,最多不會超過你的實際開銷,所以不要妄想用報銷型的保險去「掙錢」。
重疾險和壽險都是直接給付型賠付方式,可以重復賠。
而醫療險的賠付方式是費用報銷型,不可以重復賠。
意外險中的意外身故責任和意外殘疾責任是直接給付型,可以重復賠,意外醫療責任是報銷型,不可以重復賠。
二、重復投保注意事項
說實話,保險理賠是一件挺復雜的事兒。
當初買的保險種類不同,理賠標准不同,最終賠償的結果也不同。我們買保險,肯定是希望出險了能夠多賠錢,那麼我們不妨使用「逆向思維」,從「如何賠」里去倒推總結「如何買」的經驗。
從「理賠」回看「購買」,我們會發現在買保險時有一點非常重要:買保險不在多少,而在科學配置。
其實呀,買保險不在於多,而在於科學配置
科學搭配各類保險,把各種風險缺口都堵上,關鍵時刻才能發揮保險的最大作用。
保險雖好,但不需要貪杯哦,合理搭配才是王道。
有任何保險問題,隨時聯系薄荷保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