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助學基金和我們平時買的基金到底有什麼不同,它是怎麼運作的
助學基金其實就是國家低息貸款給貧困學生幫助他完成學業
離開學校的時候你就需要定時還款了
助學基金是由國家運做和承擔風險的
而我們平常買的基金是投資人將資金委託給基金託管人託管(即具有資格的銀行)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然後共擔投資風險、分享收益。
本質區別就是收益和風險承擔兩個方面:
助學基金不以贏利為目的 由國家承擔風險 是個福利性質的基金
商業基金是以贏利為目的 投資人和基金管理人共同承擔風險
『貳』 學校基金項目如何建設急求!!!
天津市高等學校科技發展基金計劃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升天津市高等學校科技創新能力、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學科建設水平,努力使高校真正成為高層次人才培養的搖籃、自主創新的基地、科技創新的源泉、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重要支撐,為增強我市的自主創新能力,實現技術跨越和提高社會綜合實力做出更大貢獻,天津市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教委」)決定設立天津市高等學校科技發展基金計劃項目(以下簡稱「高校基金計劃項目」)。
第二條 高校基金計劃項目資助的范圍主要為天津市市屬高等學校開展的自然科學研究。申報項目必須符合國家和天津市科技發展的總體部署和規劃,並結合高等學校高層次人才培養的特點、學科布局以及發展的需要,項目分為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及開發研究三類。高校基金計劃項目設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
一般項目以提高原始創新能力、促進學科建設、培養優秀創新人才為目的,主要資助經過學校科研基金資助研究,具備一定前期研究成果的新思想、新發現、新概念、新理論、新方法的探索性研究。重點項目主要資助以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為主要依託,以國家和本市科技發展重點和企業自主創新的需求為導向,在已有的研究結果的基礎上進行深入研究,組建創新團隊,培育重大創新和高新技術項目、催生重大成果。
第三條 高校基金計劃項目管理貫徹「科學、公正、高效」的原則。規范管理,擇優立項;集中申報,集中評審,集中公布結果;採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 申 請
第四條 高校基金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由市教委統一布置。採取限額申報、專家評審、擇優支持的原則;項目每年受理一次,申報時間一般為每年的第二季度,逾期不再受理。
第五條 申報項目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選題符合經濟、社會及科技發展的需求,屬於學科的發展前沿,具有創新性、超前性,鼓勵學科交叉。
(二)研究思路明確,學術思想或技術路線具有創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三)項目申請人必須是市屬高校在崗的教師和科技人員,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重點項目負責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一般項目負責人年齡不超過45周歲,須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學風端正,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較強的組織能力。
(四)課題已具有較好的研究基礎並基本具備主要的研究條件(實驗室和基本設備等)。
(五)非市教委所屬學校在申請項目時,依託學校應簽署條件保障和配套經費的實質性意見並加蓋公章。
第六條 優先支持市級重點實驗室、重點學科、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基地申請項目,提倡跨學科、跨院校、跨部門聯合申報,發揮群體優勢,聯合攻關,解決經濟和社會發展領域的重大科技問題。
第七條 已承擔本高校基金計劃項目的負責人,在其課題結項以前不得申報。為避免重復立項,凡已受到其他與市教委同級及以上機構資助的項目,均不得申請高校基金計劃項目的資助。
第八條 高校基金計劃項目的申請者,須認真填寫《天津市高等學校科技發展基金計劃項目申請書》(一式5份)。
第九條 項目申請者所在單位應按照本管理辦法要求,對申請項目嚴格篩選,並對項目的學術意義、應用前景、新穎性、研究方法、技術路線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基礎及研究工作條件等進行審查,由學校學術委員會簽署明確意見,加蓋學校公章,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市教委。
第三章 評 審
第十條 市教委科研處負責對申報課題進行形式審查,通過形式審查者,方可進入通訊評議及專家評審程序。
第十一條 項目評審貫徹「公平競爭、擇優資助」的原則。由市教委負責組織對申報項目的通訊評議和專家組評審工作。通訊評議採取匿名評議方式;專家組評審採取答辯與書面評審相結合的方式。
第十二條 市教委根據同行專家評審組的評審結果進行審定後,擇優確定支持的項目及資助金額。
第十三條 項目立項後,市教委以文件形式通知申請者所在高校,研究經費於當年底撥到項目承擔學校。
第四章 經費管理
第十四條 高校基金計劃項目的經費由市教委財務處下撥,實行「項目一次審定,分年撥款,包干使用,超支不補」的原則。經費的使用由學校科研處與財務處進行管理和監督,項目負責人按計劃自主使用資助經費,實行專款專用。同時,要接受市教委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十五條 高校基金資助項目經費必須用於所資助項目的研究工作,其主要開支范圍:
(一)科研業務費:測試、分析費;國內調研和學術交流活動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研究成果評議、鑒定費等。
(二)實驗材料、儀器設備費:原材料、試劑、葯品等消耗品購置費;必需的小型專用儀器設備的購置費等。
(三)協作研究費:協作單位在該項目研究工作中所需開支的科研經費。
第十六條 對中止或撤消的高校基金計劃項目,受資助單位應督促項目負責人及時清理帳目,並填寫《天津市高等學校科技發展基金計劃項目經費決算表》,報送市教委科研處,由市教委科研處視具體情況確定需返還的經費額度。
第十七條 項目完成後,要認真如實填寫《天津市高等學校科技發展基金計劃項目經費決算表》,報市教委科研處結算審核。凡確認已完成研究計劃的,其結余經費可按項目負責人所在學校的有關管理辦法安排使用。
第五章 項目實施與管理
第十八條 凡列入高校基金資助計劃的項目,項目負責人應按照申請書填寫《天津市高校科技發展基金計劃項目任務書》(簡稱《任務書》)一式3份,經所在單位審核後,報送市教委科研處。《任務書》由市教委科研處、學校科研管理部門以及項目負責人各執一份,作為撥款和結題驗收的依據。如項目負責人提出無法落實《任務書》確定的條款,則撤銷該項目。
第十九條 重點項目負責人接到立項批准通知後,應盡快確定具體的項目實施方案,在二個月內組織開題論證,並及時將實施方案和開題情況報市教委科研處。
第二十條 受資助單位應將已被批准立項的高校基金計劃項目列入本單位的科研計劃,根據本辦法進行管理。高校基金計劃項目的研究期限一般2至3年。高校基金計劃項目負責人應積極組織計劃實施,於每年4月10日前進行總結工作,並填寫《天津市高等學校科技發展基金計劃項目年度工作進展報告表》。該報告表經所在學校檢查、考核並簽署意見後,於每年4月底前報送市教委科研處。
第二十一條 對研究計劃執行不力或難以取得研究成果的項目,所在單位可建議予以撤消或終止,並報市教委科研處審批。被批准撤消或終止的項目,應填寫《天津市高等學校科技發展基金計劃項目總結報告》,並按本辦法規定清理財務。
第二十二條 高校基金計劃項目一經立項,不得任意調換項目主持人及主要成員,不得任意改變原定研究方向和研究計劃。如確有特殊需要,項目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所在學校應提出專門報告,報市教委科研處審批。
第二十三條 對擅自變更研究方向和內容、無故不執行研究計劃、如期不能完成研究任務、不按時遞交中期檢查報告者,將由市教委科研處視其具體情況,分別做出警告停止撥款、撤消項目、追回經費、通報批評、取消項目負責人申報市教委任何研究項目資格等處理決定。
第六章 結題與成果管理
第二十四條 項目結題一般採取驗收的形式。申請結題的項目,由項目負責人提出驗收申請,提交有關工作報告、技術(研究)報告、知識產權清單及其他相關材料並由學校財務部門出具項目經費結算報告,申請鑒定的項目還需按照天津市科學技術研究管理的有關規定,提供查新報告和必需的相關材料,經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門審核後,報市教委科研處審批,由市教委組織或委託驗收。重點項目由市教委組織驗收,一般項目委託所在高校組織驗收。
第二十五條 為提高高校基金使用效率,項目研究達到下列標准之一者,方可申請進行結題驗收或鑒定。
(一)基礎理論研究項目:
發表在同期北大圖書館編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且與研究項目相吻合的學術論文2篇及以上;或發表在國外學術刊物上的學術論文1篇及以上;或發表在市教委科研處2001年度編印的「中文重要核心刊物」1篇及以上。
(二)應用研究項目:
按立項時所確定的研究目標結題時,應提供設計方案、樣機、樣品或專利等成果,以及在同期北大圖書館編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或國外學術期刊、中文重要核心刊物)上發表1篇以上學術論文。
成果形式為咨詢報告的一般項目,其研究報告中應提供咨詢單位的採納報告並含有1篇以上在同期北大圖書館編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或國外學術期刊、中文重要核心刊物)上發表的學術論文。
(三)開發性研究項目:
按立項時所確定的研究目標與任務,由應用單位提供實驗或應用報告以及效益證明,並有1篇以上在同期北大圖書館編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或國外學術期刊、中文重要核心刊物)上發表的學術論文。
第二十六條 項目驗收應由不少於5名同行專家組成驗收專家組進行項目驗收工作。成果鑒定應由不少於7名同行專家組成鑒定專家組進行項目的鑒定工作。
專家組成員一般應為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來自同一單位的人員不能超過2人。
屬於應用或開發性研究項目在驗收或鑒定時,專家組成員應有一名同學科的省市級行業學會理事或理事以上人員參加;項目合同或計劃任務書中對知識產權進行約定的,專家組成員應有不少於一名知識產權專家參加。
第二十七條 高校基金資助項目研究計劃經驗收或鑒定後一個月內,項目負責人應認真填寫《天津市高等學校科技發展基金計劃項目總結報告》和完整的成果資料(包括:科學論文或專著、同行專家評審意見或成果鑒定證書及有關文件)。經所在單位審查、驗收並簽署意見後,報市教委科研處存檔。
第二十八條 根據結題情況,市教委每年組織有關專家對驗收的項目進行總體評議,提出綜合評議意見,對項目完成情況按優秀、合格、較差評定等級。評議結果將與各學校計劃項目的申請和安排直接掛鉤。對評定等級為較差的項目負責人將停止兩年計劃項目的申請;對沒有正當理由中止項目的負責人將不再受理其新計劃項目的申請;對評定等級為優秀的項目負責人將在以後的高校基金計劃項目立項評審時優先立項。
第二十九條 高校基金資助項目所取得的各種形式的科研成果,包括專著、論文、軟體、資料庫、專利以及鑒定證書、成果報道等,均應標注「天津市高等學校科技發展基金計劃項目」及項目批准號,未標注的不得作為驗收材料。成果的推廣應用、轉讓和申報專利都必須經市教委科研處審核備案。
第三十條 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在實施過程中做好產學研結合工作;面向市場,做好項目跟蹤管理和轉化工作。
『叄』 基金定投要怎麼管理
基金定投有兩種方式去管理,一種就是不管理。。只要記得約定時間之前把錢存進賬戶就可以了,另外一種就是在股市下跌的時候增加扣款金額,在牛市到來的時候減少扣款的金額,這樣效果要比你不去管理的要好。
『肆』 學校成立基金會是否合法求!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辦材料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會擬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登記申請,並提交擬設機構的名稱、住所和負責人等情況的文件。
辦理程序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基金會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和基金會章程;
(三)擬設代表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四)住所證明;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中國公益事業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中國內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中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按照章程規定終止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由於其他原因終止的。
基金會撤銷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注銷登記。
基金會注銷的,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同時注銷。
基金會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以及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由登記管理機關向社會公告。
辦理依據
『伍』 學校基金是什麼
一、學校基金的來源
高等學校建立學校基金,要在原有收入的基礎上,主動承擔並保證完成國家下達的各項事業發展計劃和教學、科研任務以及不增加國家財政開支和人員編制的前提下,依靠廣大教職工艱苦創業,廣開財源,增收節支,逐步發展。學校基金的主要來源是:
(一)校辦工廠(車間)、農(林、牧)場實現的純利潤(具體核算辦法按教育部、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單獨或與其他單位協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所得科研成果轉讓或利潤分成及出售科研產品、提供科技勞務等收入,扣除原材料、水電、差旅、資料等有關費用後所得的凈收入。
(三)實驗室、計算機和儀器設備對校外開放服務和實驗室對外銷售產品的收入,扣除原材料、水電等有關費用後所得的凈收入。
(四)接受校外單位委託實驗、檢驗、化驗、解剖、設計、打樣、復制、繪圖、翻譯和藝術院校對外演出等收入,扣除原材料、水電、場租等有關費用後所得的凈收入。
(五)學校招待所、汽車、輪船(漁輪)、放電影、綠化、冰場、游泳池、出售零星廢品等收入,抵沖各該項事業支出後的凈收入。
上述各項收入,要認真進行經濟核算,防止毛估冒提,嚴禁弄虛作假。要嚴格劃清預算內和預算外收支的界限,不得以任何方式把預算內資金轉作預算外收入,化大公為小公。凡按財政制度規定應作為專項使用的各種資金,應交國家財政的預算收入,代管經費,其他往來款項以及應屬於個人所得的收入,均不得納入「學校基金」。
試行本辦法以前歷年結存的上述收入,除了專項資金按照規定專款專用外,其餘可納入學校基金,主要用於改善教學、科研條件和發展生產。經主管部門批准,也可以適當用於集體福利事業,但不得用以發放獎金。
在組織收入的過程中,要內外有別,合理定價,合理收費。凡是國家有統一規定價格和收費標準的,應按國家的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可根據實際成本,在略低於社會上同類產品價格或同行業收費標準的原則下,合理定價收費,不準任意抬高價格和收費標准。對外服務、加工項目,可酌收一定數額的管理費。
二、學校基金的使用
學校基金,原則上應當分別用於教學、科研,發展生產,教職工集體生活福利和個人獎勵等四個方面。
教學、科研部分:主要用於改善學校教學、科研物質條件,包括購置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和材料等開支。
發展生產部分:主要用於充實、更新校辦工廠(車間)、農(林、牧)場的生產設備,新產品試制,技術改造措施,增補生產所需流動資金,新建、擴建生產用房。
集體生活福利部分:主要用於教職工的集體福利事業和文化生活設施。
列為自籌資金的建設項目,要納入計劃並按照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報批手續。
獎勵部分:主要用於獎勵完成各項任務中勞動好、工作好、貢獻大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學校基金,主要應用於改善教學、科研物質條件和發展學校生產。具體分配使用比例,在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方面利益的原則下,由上級主管部門審定。原則上用於教學、科研和發展生產部分不低於60%;用於集體生活福利和獎勵部分不高於40%。根據「預算包干」辦法從節支中提取的獎勵金,可與學校基金中的獎勵部分合並使用。學校基金由學校財務部門集中管理,統一核算,經校(院)長批准後使用。
鑒於各高等學校的現有條件差異較大,收入來源懸殊,為了幫助和扶持一些院校建立基金,可按隸屬關系,由主管部門在所屬院校基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5%范圍內),用以調劑解決那些完成任務較好而收入來源少的院校發展生產資金和教職工的集體福利、個人獎勵問題。
『陸』 基金管理屬於大學的什麼專業
沒有所謂的基金管理這門課吧,這么具體。
一般都是金融學,金融工程學,數學系的,或者是雙學位,加一個工科等。
『柒』 基金是什麼基金公司是如何管理基金的有誰監督
基金是一種集合理財投資的形式,基金公司通過其下的基金經理,集合眾多散戶的資金按不同投資標的進行投資。按標的類型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貨幣型基金。資金具體有銀行託管,只有幾個大型國有銀行才有託管權,基金經理進行管理運作,證監會進行監督,還是很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