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申請慈善基金需要什麼手續
申報條件
1、經政府管理部門核准登記注冊並有較高社會公信度的本市社會組織。
2、申報的項目要符合我會「安老、扶幼、助學、濟困」宗旨以及慈善公益項目的有關要求。
3、資助的公益項目能產生良好的社會效果,有利於增強慈善意識和動員慈善捐贈。
二、項目類型與資助形式
1、短期項目:在一定區域范圍內實施小,資金量少,短期內完成的。
2、長期項目:在一定區域范圍內已連續開展多年或項目必須連續開展三年以上的。
3、特殊項目:具有突發性,時效性或受有關政府部門委託實施。
對批准資助的社會慈善公益項目,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採取資金救助、實物救助、勞務救助、智力救助等多種形式實施資助。
三、申報評審程序
1、需要本會資助的慈善公益項目,由負責實施的社會組織向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提出申請,並填寫《上海市慈善基金會資助社會慈善公益項目申請表》,上海市慈善基金會在接到申請表後,依據本辦法規定的申報條件和本會年度的預決算立項,並報項目評審小組提出評審意見。
2、項目評審小組根據上報的材料召開評審小組工作會議,對項目提出評審意見。評審小組工作會議一般每年召開二次。
3、申報的社會慈善公益項目資金在10萬元以下的由項目評審小組審批,1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評審小組委託或組織專家論證後報理事長辦公會議審批。
4、本會定期向社會公示資助的社會慈善公益項目並接受社會監督。
四、評審小組
由慈善基金會理事、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和有關專業人士組成。
五、項目管理
1、本會資助的公益項目實行項目責任人負責制。獲資助的項目憑本會的資助通知書,由項目負責人與本會簽訂《資助項目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並按程序實施項目。
2、獲資助的公益項目須單獨立帳,指定專人負責款項的管理,嚴格按照《資助項目協議書》中的約定使用資助經費,超出的部份不予追加。
3、獲資助的公益項目結束後,項目負責人應向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提交《項目實施情況反饋表》並歸檔,5萬元以上的項目提交《項目報告書》,並向本會提供項目的圖片、錄像等業務資料歸檔。
4、獲資助的公益項目在實施過程以及對外宣傳時,須說明該項目由本會資助,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必須維護慈善基金會的公信度。一旦發現違法違規情況要追究項目責任人責任,並撤消資助,追回資助款。
5、本會工作人員不得代為申請項目資助。
6、對所有資助的公益項目,由項目評審小組,對項目實施情況及受益對象進行察看、訪談,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理事長辦公會議反饋。
7、本會委託或組織專家進行的項目評估,應根據評估結果提出項目調整建議。
3、對本會資助的公益項目須進行專項審計。
六、本管理辦法自2008年5月起生效並向社會公告,開始接受本市有關社會組織的申請。
㈡ 喜瑪拉雅基金會的公益慈善合作專案
1.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Philanthropy (CSP),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International Fellows Program(國際研究員計劃)
紐約市立大學Center for the Study of Philanthropy從1988年開始,專門為非營利部門的年輕學者或實務工作者,提供領導才能訓練之「國際研究員計劃」課程。在為期三個月的研習中,研究員必須學習美國以及國際公益事務,以及拜會非營利部門的代表,並且確定研究報告。在2001,2002,2003以及2004年,喜瑪拉雅基金會協助台灣五名研究員參與此計劃。
2.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Ecation (IIE),Elizabeth Luce Moore Leadership Program
國際教育協會自1995年開始,即展開 「Elizabeth Luce Moore中華婦女領袖計劃」,每次共有八個來自大陸、香港、台灣的NPO領域婦女領袖,展開為期一個月的美國學習之旅,同時,拜會美國NPO領域之婦女領袖。此計劃不僅提供參與者與美國建立網路,並且讓中華婦女領袖增加彼此交流,分享經驗之機會。喜瑪拉雅基金會於2002年協助國際教育協會在台灣推動該計劃。
3. 參加Conference of Asian Foundation and Organizations – CAFO (亞洲區基金會及民間組織議會)
亞洲區基金會及民間組織議會(CAFO)於1996年成立,由亞洲十一個國家之各種不同型態的機構組成,包括:贊助型以及運作型基金會、執行以及中介型機構、研究協會及個人。其主要任務為:藉由信息及專業知識的分享、加速機構的結盟、相關議題的倡議以及規劃替代性區域發展模型,達到發展亞洲公民社會之願景。喜瑪拉雅基金會於2000年開始參加CAFO所舉辦的活動。
4. 參加Asia Pacific Philanthropy Consortium (APPC)
亞太平洋公益聯盟為一開放性之網路組織,其任務在增進亞洲公益團體之質與量。因此,亞太平洋公益聯盟主導之計劃,強調增進公益團體之法律、規則以及財務之架構;提高大眾對第三部門的關注與支持;強化亞洲之資源運用以及發展公益機構與人力資源之運用。喜瑪拉雅基金會於2000年,開始參加APPC所舉辦的活動。
5. 協助Asia Foundation(亞洲基金會)在台灣推動Give2Asia計劃
Give2Asia是由亞洲基金會贊助並全力支持,於2001年9月正式成立的機構,其目的在強化美國對亞洲的公益事務。G2A范圍包含亞洲二十多個國家,其理想不僅要消除國際捐贈的法律藩籬,更企望提供美國贊助者亞洲NPO可靠的信息,使其公益行為更有績效。喜瑪拉雅基金會於2001年協助美國亞洲基金會在台灣推動G2A的Taiwanese-American小區計劃。
6. 協助Asia Society建立Asia Social Issues Program (ASIP)網站
亞洲社會於1999年開始亞洲社會議題項目(ASIP),此項目為一多元計劃型教育項目,主要在加強美國與亞洲NPO、企業與政府的溝通與合作。藉由研討會、任務學習以及媒體動員,加強美國大眾對影響亞洲重要議題的關切,並且了解亞洲如何處理這些問題,以及提供美國解決社會問題的新方式。
7. 參與「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基於保障捐款人權益、強化捐款人對公益團體之信心,協助公益團體擁有公平合理的生存發展空間,喜瑪拉雅基金會將結合殘障聯盟、聯合勸募協會、醫療改革基金會、洪建全基金會、台灣亞洲基金會等公益團體,共同籌組設立「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希望藉由推動公益團體自律與他律(立法)的積極作為,共同營造良善的公益團體生存發展環境。希望藉由「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以下簡稱公益自律聯盟)的成立,讓參與組織用高標准來自我要求以展現責信之外,也普遍認為應加速立法,保障捐款人基本權益。
㈢ 南都公益基金會的公益項目
新公民計劃
宗旨:改善農民工子女的成長環境 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加速,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進城,農民工子女(包括「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的教育、心理健康、道德養成等方面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這些問題如得不到妥善解決,不僅對農民工子女個人的成長產生不利影響,而且對國家和社會的未來也將帶來嚴重的後果。為改善農民工子女的成長環境,南都基金會決定實施新公民計劃,以項目招標的方式,資助非營利組織開展農民工子女教育、心靈關懷的志願服務和公益創新項目,捐建民辦非營利農民工子女學校。南都基金會願與社會各界一起,共襄義舉,為農民工子女的健康成長,為和諧社會建設盡綿薄之力。
㈣ 新力公益基金會跟壹基金有哪些合作公益項目
挺多的,最近就聯合了壹基金啟動「新力-壹基金備災基金」,出資200萬為災區送去了救災物資,最大程度的減輕了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很棒。
㈤ 如何寫公益項目計劃書
1) 證明商業計劃的邏輯【證明可行性】
2) 我們發現了什麼問題:商機【背景】
3) 我們用於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案
4) 我們將要提供什麼樣的產品
5) 把產品賣給哪些群體
6) 產品的優勢
7) 實現銷售過程
8) 誰來實現【團隊的樣式】
9) 我們能賺到多少錢
針對公益項目,在說明以上九點的同時,還需要突出以下兩點:
【公益性】是否能解決社會問題,為什麼其他方法解決不了,我們能夠解決
【實踐性】在之後的運行中帶動多少學生和社會來參與,社會的評價
歡迎關注公眾號,獲取公益項目計劃書寫作經驗。
㈥ 慈善基金會沒有經過理事會表決的協議有效嗎
十大慈善機構
1、中華慈善總會
按照總會章程,慈善總會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每年召開一次。總會經費來源於會費、捐贈、政府資助、利息、核准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行政經費來源於創始基金增值部分、會費、行政經費專項捐贈、政府資助、捐贈款利息、興辦實體的收入等。按照國家規定,從捐贈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項目管理經費。
目前,中華慈善總會共有團體會員108個,並與絕大多數團體會員合作開展多種慈善項目。據2002年一項資料顯示,總會成立7年多直接接受款物總計9.8億人民幣,其中,善款5.4億人民幣,捐贈物資摺合人民幣共計4.4億元。
2、中國青少年基金會
1989年在北京正式成立的中國青少年基金會(簡稱中國青基會)是以促進中國青少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社會福利事業和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為宗旨的全國性非營利社會團體。它所實施的項目包括人們所熟知的希望工程以及保護母親河行動、中華古詩文經典誦讀工程、公益信託基金、國際青少年消除貧困獎、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