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上風險提示書不是本人寫的能全額退保嗎?你用什麼來證明不是你寫的如果保險合同上面說的超過了十天的猶豫期那是你是不可能退的全額的。如果在十天的猶豫期之內那麼你是可以全額退款的。
2. 保險合同中風險提示可以代寫嗎
是不可以,必須是本人填寫
3. 積極宣傳保險反欺詐宣傳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在貫徹落實《指導意見》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反保險欺詐工作中,全行業都要充分認識加強反保險欺詐工作的重要意義,保險欺詐不僅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侵蝕保險機構效益,而且破壞正常的保險市場秩序,損害保險行業形象。因此對今後的反保險欺詐工作,具體要求和做法如下:
一是加強領導,系統規劃。反保險欺詐工作涉及行業內外的方方面面,各單位必須統籌規劃,加強組織領導。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反保險欺詐工作的主導作用,進一步健全反欺詐制度體系,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開展相關工作。保險機構要承擔反保險欺詐工作的主體責任,將反保險欺詐工作納入全面風險管控體系進行規劃,從公司治理層面開始,強化責任意識,完善制度機制,提升技術手段和優化資源配置。行業協會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通過聯席會議和專業委員會等形式搭建反欺詐工作平台,提升反欺詐工作效能;學會要組織行業積極開展反保險欺詐的理論研究,探索反保險欺詐工作的規律。
二是突出重點,分步推進。當前,保險欺詐案件多發、形式多樣,應突出重點懲治的原則,將「假機構、假保單、假賠案」這些社會危害性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保險欺詐行為列為反欺詐重點。監管部門應加大重大欺詐案件的查辦、督辦力度,對在案件管理和風險防範中有責任的,嚴格按照保監會《保險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保險機構應以防範欺詐風險為導向,突出重點、積極配合,對涉嫌違法犯罪的欺詐,堅決移交公安司法機關,對尚未構成犯罪的內部發生的欺詐,要在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同時,及時完善內控制度,積極開展欺詐風險警示教育。行業協會應探索重點險種的承保、理賠信息共享機制,適時研究開發反欺詐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各單位要分清輕重緩急,循序漸進地推動反欺詐工作「三步走」:今年從夯實基礎入手,建立體系、健全制度、加強宣傳;明年將以信息共享、執法協作為重點,著力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到2014年,初步建成「政府主導、執法聯動、公司為主、行業協作」四位一體的反欺詐工作體系。今年還有三個多月的時間,反保險欺詐工作任務比較多,各單位一定要抓緊落實。
三是注重方法,務求實效。不同類型的欺詐具有不同的特點和成因,各單位應加強分析研究,有針對性地開展反欺詐工作。治理機會型欺詐以預防為重點,保險機構應探索推行投保、索賠反欺詐提示等制度,行業組織應加大對消費者宣傳教育力度,切實防止投機性的保險欺詐行為;治理職業型欺詐以打擊為主,監管部門應加強行業與公安、司法機關的協作配合,聯合查處保險詐騙犯罪團伙,有效震懾犯罪分子,優化行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在貫徹落實《指導意見》上,要分清責任,層層落實,切忌走過場。對工作業績突出的,要給予適當的獎勵。對工作不認真,貽誤工作良機,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是積極探索,善於總結。反保險欺詐工作點多面廣,各家公司、各個地區面臨的反欺詐形勢和任務各有不同。前一階段,行業在健全反欺詐組織體系、強化區域合作、加強反欺詐技術運用和信息共享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下一階段,我們要在深入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基礎上,繼續加大創新力度,及時總結和推廣好的經驗做法,積極探索適合中國國情、適用行業實際的反保險欺詐工作新機制。
4. 保險公司業務員可以自己填寫38字的風險提示錄嗎填寫保險合同的內容和日期嗎
客戶個人也有過錯,購買保險時要問清條款,如果不清楚也不能隨便簽字,這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最大的責任就是那位業務員,帶著蒙騙的性質,人品有問題,為了個人利益不顧他人,這樣的人是保險從業者中的害群之馬。保險產品和條款都是經過國務院保監會審核和批準的,受國家保險法保護。
作為你個人起訴的勝算不大,但並不代表不可以起訴,這幾份合同中也有你自己的簽字,打官司勞神傷財,你個人拖不起。建議找一位資深保險業務員為你妥善辦理,自己有經濟能力支付保費的話還是繼續交費,保險也是一種很好的中長期理財產品。保險所交的保費第二年可以提取現金價值的80%可以貸款周轉(利息不會大於保單年度分紅的,保單貸款期限最長6個月,可以周而復始),不知道你購買的是什麼保險產品,每一種產品的現金價值都不同。有什麼不清楚的可以繼續追問。
5. 你對客戶什過什麼反洗錢風險提示
1、銀行在反洗錢的工作中對高風險客戶各類交易活動進行綜合分析和判斷,對符合重點可疑交易標準的交易按照規定以重點可疑交易專報形式及時報告。
2、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常見的洗錢途徑廣泛涉及銀行、保險、證券、房地產等各種領域。反洗錢是政府動用立法、司法力量,調動有關的組織和商業機構對可能的洗錢活動予以識別,對有關款項予以處置,對相關機構和人士予以懲罰,從而達到阻止犯罪活動目的的一項系統工程。
6. 關於保險合同中「風險提示語」問題
效力待定合同,不被認可視為無效!
7. 關於保險公司 從哪一年需要投保人抄錄風險提示語句的問題
從2009年起。
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的《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向個人銷售新型產品的,保險公司提供的投保單應當包含投保人確認欄,並由投保人抄錄下列語句後簽名:「本人已閱讀保險條款、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書,了解本產品的特點和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本條是對2002年實施的《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擴充和完善。事實上,《辦法》中並未出現「風險提示語句」字樣。只是在《關於<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有關條文解釋的通知》中指出「《辦法》規定投保人抄錄有關語句的主要目的是向投保人進行風險提示,幫助其正確認識所購買的保險產品和可能面臨的風險」,才將該語句稱為「風險提示語句」。
8. 銀行誤導分紅保險,風險提示語沒有抄寫
。像這種情況多得很,保監會想管也管不過來,你只能自行解決。銀行跟保險公司只是代理關系,現在銀行對投訴的監管相當的嚴格加上又適逢3.15。辦法倒是有一個,只要你不嫌麻煩:陪著您父親天天去銀行鬧,嚇唬銀行要投訴,逼著他們出面跟保險公司協商,看怎麼解決您父親這個問題。此法僅供參考,希望能對您有一絲幫助
9. 當前我國保險反洗錢工作中存在哪些風險
(一)保險機構反洗錢意識淡薄
雖然國家已經將保險業正式納入反洗錢工作的范疇,保監會也結合行業特點制定了《保險機構反洗錢指引》在各級保險機構進行貫徹落實,但是,由於保險業長期以來高度重視保險主業拓展,實行追求保險收益最大化的利益激勵機制,多數保險機構錯誤地認為反洗錢工作不能帶來直接經濟利益甚至影響本單位業績考核排名,在思想認識上沒有予以足夠重視,甚至片面認為保險行業不存在洗錢行為,不能認真履行《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等相關政策法規賦予保險機構的工作職責,具體措施落實不到位,在設立相關組織機構、配備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建立工作機制和實行考核獎勵等方面十分薄弱,反洗錢工作效果不佳。
(二)保險業反洗錢法規制度尚不完善
雖然《反洗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構成了全面預防、控制和打擊洗錢犯罪活動的基本法律框架,保監會也制定了相應的制度指引,但是,符合保險業工作實際的反洗錢操作規程及實施細則仍是空白,各級保險機構履行反洗錢職責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具體規定。缺乏保險業反洗錢利益補償和利益激勵機制,不能調動保險機構開展反洗錢工作的積極性。反洗錢工作機制不健全,一些保險機構內部缺乏獨立的組織機構,未設立崗位責任制,開展反洗錢工作必備的大額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及大額交易上報系統、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及客戶身份識別核查系統均未建立。
(三)保險從業人員素質較低,缺乏開展反洗錢工作的主動性
目前,保險機構大部分從業人員屬於臨時招聘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缺少反洗錢工作系統培訓和學習,對反洗錢相關法律法規了解很少,又缺乏必要的業務技能,不能較好地履行反洗錢職責。同時,保險業實行個人所得與業績掛鉤的激勵機制,使保險從業人員千方百計拓展保險業務,在有限市場中爭取更多的份額,追求最大利潤,很少考慮投保人的資金性質及來源,甚至認為反洗錢工作可能引起客戶流失,開展反洗錢工作積極性不高。
(四)一些保險機構不能很好落實保險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反洗錢工作存在漏洞
按照反洗錢相關規定,「對一萬元以上現金繳納的財產保險合同,2萬元以上現金形式繳納的人身保險合同,20萬元以上轉賬形式繳納的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在訂立合同時必須進行客戶身份識別,這是做好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方法和必要手段。但在實際操作中,一些保險機構為了規避由客戶直接繳納現金進行投保的金融風險,要求投保人將保費存到指定銀行,由銀行根據合同將保費轉賬劃入保險公司賬戶,保險機構用客戶在銀行開戶時的身份識別代替了保險機構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無法落實。此外,由於保險業同業競爭日趨激烈,很多保險機構為了擴大保險業務,通過銀行營業網點代理銷售保險產品。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簽訂的代理銷售協議條款十分不規范,既沒有按照反洗錢相關規定明確雙方在識別客戶身份職責,也沒有相應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及辦法,保險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形同虛設,形成反洗錢工作漏洞。
10. 保險業務員代簽風險提示,但名字是自己簽的,可以維權成功嗎
業務員有木有誤導,如果有,就是保險公司的責任。代理人知道代表保險公司知道,代理人行為完全代表保險公司。風險提示就是提示風險的不確定性以及收益的不確定性的,你沒簽,相當於不知道,而且代理人也有誤導的嫌疑。應該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