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在從事理財業務中的"四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在從事理財業務中的"四個禁止"是什麼 個禁止
銀監會頒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可以概括為「一個原則、兩項制度、三點要求、四個禁止、五個注意」。
一個原則:即商業銀行應按照符合客戶利益和風險承受能力的原則,審慎盡責地開展個人理財業務。這是體現在《辦法》和《指引》中的一條主線。
兩項制度:就是商業銀行開展理財業務,必須針對業務特點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
三點要求:一是要求理財業務成本可算,不能稀里糊塗不管掙錢賠錢什麼都辦;二是風險可控;三是信息披露或曰充分風險揭示,要對社會負責,這個產品到底是誰承擔風險-是商業銀行還是客戶,要說清楚。
四個禁止:一是禁止將理財業務作為變相高息攬儲的手段;二是禁止將一般儲蓄存款產品單獨當作理財計劃銷售;三是禁止銷售無條件向客戶承諾高於同期儲蓄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率產品;四是禁止銷售不能獨立測算或收益率為零或負值的理財計劃。
五個注意:一是在理財產品銷售和相關資產管理過程中,注意防範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變相高息攬儲就承擔著聲譽風險。二是在理財投資過程中,注意防範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三是在內部人員管理過程中,注意防範操作風險;四是在理財業務的會計處理、稅務管理等方面,注意防範合規性風險;五是在確定理財業務發展方向方面,注意防範戰略風險。
『貳』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
一、定義:
個人理財業務,又稱財富管理業務,是目前發達國家商業銀行利潤的重要來源之一。國際上成熟的理財服務是指:銀行利用掌握的客戶信息與金融產品,分析客戶自身財務狀況,通過了解和發掘客戶需求,制定客戶財務管理目標和計劃,並幫助選擇金融產品以實現客戶理財目標的一系列服務過程。
個人理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按照管理運作方式不同,商業銀行個人業務可以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其中,理財顧問服務是指銀行向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與規劃、投資建議個人投資產品推介等專業化服務。在理財顧問服務活動中,客戶根據商業銀行提供的理財顧問服務的基礎上,接受客戶的委託和授權,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投資計劃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的業務活動。在綜合理財服務活動中,客戶授權銀行代表客戶按照合同約定的投資方向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分享與承擔。
二、理財業務
理財業務是商業銀行推進綜合化經營戰略的重要載體和提高中間業務收入的重要手段。我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尚處於起步階段,當前具有以信託貸款產品為主導,產品預期收益趨向合理,分成服務體系開始構建等熱點。產品風險揭示不足,品種結構不合理以及粗放式發展等問題仍然存在。我國商業銀行需要重新考察和研判市場方向,發揮理財業務對經營轉型的重要作用;打造卓越品牌形象與特色服務,獲取客戶的持久信任與忠誠;加大創新力度,探尋理財市場發展新空間;同時,由單一產品向綜合平台轉變,由大眾化產品向分層次服務轉變;建立健全的理財業務體系。
『叄』 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的上位法包括什麼
商業銀行理財業監管辦法包括什麼東西?這個法律太專業了,一般人不知道。
『肆』 商業銀行如何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即是運用資金的業務。
我國商業銀行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資產、證券投資、貸款、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等類
型。對商業銀行而言,資產的功能主要有:
(1)銀行的資產是商業銀行獲得收入的主要來源;
(2)資產的規模是衡量一家商業銀行實力和地位的重要標志,商業銀行的信用高低直接
與其資產的規模大小有關;
(3)資產質量是銀行前景的重要預測指標。一家銀行的資產分布情況、貸款的對象和期
限都影響著銀行的資產質量,對資產質量進行分析可以使人們對商業銀行的經營前景做出科學的預測,從而促使銀行進一步提高經營管理,為銀行的股東增加利潤。
(4)資產管理不善是導致銀行倒閉、破產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於銀行資產管理在整個銀
行管理中處於非常重要的地位,銀行資產管理不善,導致銀行出現流動性危機,不能夠及時足額地支付存款人的需要和融資人的融資要求,嚴重的話會出現銀行倒閉現象。
資產管理業務是商業銀行面對利率市場化挑戰的中間業務增長點,也是降低存貸比、騰挪資產結構的轉型工具,如果各方面資源配置到位,未來這項業務預期會有一個大的發展。資產管理業務來源於銀行理財業務,但它畢竟是銀行的一項新型業務,在很多方面又必須要在現行理財業務的基礎上進行轉型升級。
1. 繼續加強理財產品創新,豐富資產管理產品線。
在銀行資管業務的發展初期,需要在以產品為中心和以客戶為中心之間進行平衡,目前商業銀行普遍還處於以產品為中心階段。考慮到這個實際,銀行資管業務應繼續進行理財產品創新,為客戶提供豐富的理財產品來間接踐行為客戶服務的理念。從產品端來看,根據目前現狀和監管層的思路,未來銀行理財產品可能朝著幾個方向發展。
一是開放式凈值型類產品。這類產品雖然現在並沒有預期收益率類產品發展迅速,但它代表了監管部門的指向,銀行需要做的就是慢慢做大該類產品存量,慢慢引導市場,逐漸贏得投資者的認可。
二是結構型理財產品。實際上在理財產品剛剛開始發行時這類產品就大行其道,後來因為考慮風險和投資者投訴等因素放緩了發行節奏。結構型產品通過掛鉤資本市場和商品市場的一些金融參數,如果在產品設計中加入「安全墊」理念,仍然可以保證一定無風險收益的前提下博取資本市場高收益機會,該類產品有其市場需求。
三是針對高端人群發行的固定期限產品。該類產品主要針對高凈值客戶,產品具有固定期限,可以考慮保證預期收益也可以不保證。商業銀行現階段可在發行預期收益率類產品的基礎上,逐漸探索上述理財產品的設計和發行。從資產端來看,資產的創設也是一個銀行資管值得關注的點。未來可以在現行貨幣市場和債券市場為主的固定收益資產投向的基礎上,創設一些以投資股權、優先股、並購、夾層融資為主要投向的產品,推動產品投資組合收益能力的提升和流動性狀況的改善,滿足一些特殊客戶的需求。
2.加強風險管控和流動性管理,為資產管理業務做大做強奠定基礎。
銀行理財業務涉及貨幣市場、信貸市場、資本市場三大金融市場,具有衍生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和合規風險等特質,要促進資管業務的做大做強離不開對上述風險的有效管控。在風險管控層面,資管業務既要強調遵循現有體系下的審批流程,注重風險的全流程管理,也要注意探索適合資產管理業務特點的風險管控模式,抵禦各類風險的侵蝕。在流動性管理層面,可以通過控制理財資產的期限錯配和流動性資產配置等,來實現資管業務自身的流動性,也需要適當考慮使資管業務的流動性管理和銀行整體的流動性管理相對分離,不受其牽連。總的來說,資產管理業務的風險管控和流動性管理缺一不可,商業銀行應進一步探索適應未來業務發展需要,具有自身特有框架下特點的管理機制和管理模式。
3.推動明確理財產品法律地位,拓展產品投資運作范圍。
目前在很大程度上,銀行理財產品的法律主體地位並不明確,這也使得很多銀行理財產品無法以自身名義開展直接投資,而需要通過信託和其他資管通道進行。藉助於第三方通道既增加了產品的運營成本,又無助於提高銀行自身的投資管理能力。如果未來銀行理財事業部制獲得較大進展,理財產品可以在債券市場等資本市場開戶進行直接投資,一級市場股權和二級市場股票等產品投資不受限制,而銀行只需做好風險對沖和交易限制即可,則不僅可以拓展理財產品的投資運作范圍,為產品收益的提高帶來巨大想像空間,也將大大豐富銀行資產管理的內涵。
4. 注重與互聯網金融的結合,尋求理財業務的拓展和突破。
理財業務與互聯網金融的結合,並不僅僅是藉助於互聯網進行產品宣傳,拓展銷售渠道進行產品銷售,更重要的是要吸收借鑒互聯網的思維來發展業務。如從方便投資者的角度出發,購買理財產品是否可以簡化或取消首次面簽環節,因為許多互聯網理財都沒有這個環節。以及從普惠金融的角度考慮,理財產品5萬元購買起點金額能否降低,以及開發理財產品的消費支付、質押、轉讓功能等,打通理財產品與方方面面的通道。當然目前監管層有些限制規定,但銀行身在其中仍然有一定的空間去操作和推動,以達到最終拓展和突破業務空間之效果。
5.注重市場研究和投資交易,全面加強資管能力建設。
研究、投資和交易能力是資產管理機構必須要培育的能力,縱觀國內外的資管機構,這三方面的能力都比較突出。研究能力的提升是保證投資交易能力的基礎,如美銀美林、摩根大通、瑞銀等國際著名投行都有在市場上影響力巨大的研究人才,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在這一塊還需要投入更多的關注度,實際上市場研究能力的增強直接關繫到理財產品的設計和投向等。
另一方面,投資和交易最終體現研究結論的運用。商業銀行資產管理,未來還是需要從目前籌資滿足融資主體需求的金融中介角色,最終轉變到為客戶管理財富代客理財的定位,銀行資管一定程度上需要扮演機構投資者的角色。要實現這一轉型,商業銀行就必須要提前布局,全面加強資產管理能力建設,注重投資研究、投資和交易三個方面的能力培養,真正能夠達到受人委託代人理財,通過資產管理能力來提升自身的價值。
『伍』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包括什麼
包括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的活動。
個人理財業務又稱財富管理業務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的活動。
按照管理運作方式不同,商業銀行個人業務可以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其中,理財顧問服務是指銀行向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與規劃、投資建議個人投資產品推介等專業化服務。
在理財顧問服務活動中,客戶根據商業銀行提供的理財顧問服務的基礎上,接受客戶的委託和授權,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投資計劃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的業務活動。
在綜合理財服務活動中,客戶授權銀行代表客戶按照合同約定的投資方向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分享與承擔。
個人理財業務是一項綜合性的業務,要求理財人員不僅要了解銀行的各項產品和功能,還要掌握證券、保險、房地產等行業的相關知識。
由於缺乏對個人理財業務熟悉的人才,銀行理財師隊伍建設可能成為銀行理財業務發展的瓶頸。自2007年1月1日起中國政府允許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起,中國理財規劃師人才的爭奪戰已進入白熱化階段,各地金融機構理財規劃師已成搶手人才。
部分銀行在推銷理財產品時,沒有清楚、全面地告知客戶該理財產品的收益和風險,甚至為了完成發售任務,採取模糊收益率、弱化風險提示等手段誤導投資者,或吸引不適合該理財計劃的客戶購買。
在中國社科院日前發布的《2008年銀行理財產品評價報告》中,匯豐、花旗、恆生、東亞等6家中外資銀行因理財產品的運作信息缺乏透明度而登上了報告中的「黑名單」。
『陸』 關於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投資非標產品必須「一一對應」
《通知》的核心是要求理財產品均須與其所投資資產(標的物)相對應,做到每個理財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只有堅持資金來源一一對應,才能真實反映每一項理財產品的真實情況。權威人士稱,這也是理財業務健康發展的根本。
而理財產品投資非標債權資產類業務的對應要求更加嚴格。《通知》規定,對於本通知印發前已投資的達不到「一一對應」要求的非標債權資產,商業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於今年底前完成風險加權資產計量和資本計提。
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如果銀行不能實現「一一對應」要求,銀監會將不再允許其新增非標債權資產業務。對於通知印發前的存量資產,銀監會將給予寬限期。根據要求,銀行要對已經投資的產品進行整改、梳理,使理財產品與跟投資品一一對應起來,如果實在做不到的,則必須在2013年底前計提資本。據了解,有部分銀行已經按照上述原則實現了「一一對應」,但也有一些銀行未單獨建賬、單獨管理。
投資非標債權資產要堅持限額管理原則
去年以來,商業銀行理財直接或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債權資產業務增長迅速。一些商業銀行在業務開展中,通過跨業交易、跨機構合作進行風險資產騰挪或轉移,規避了貸款管理和相關監管要求。商業銀行由此放大的信貸投放,可能對沖了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及貨幣政策的力度。這也是銀監會下重拳治理這類理財產品的最直接目的。
為了防止業務規模過快擴張而引發系統性風險,《通知》要求商業銀行應當合理控制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的總額,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的余額在任何時點均以理財產品余額的35%與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為上限。
這一規定的實質是從「銀行對資產負債規模管控的匹配程度及對理財業務的把控程度兩者誰更審慎的角度」做出的。「我覺得這個限額的規定,關注點不應在數字上,而是應該將投資者保護與提升銀行金融服務水平兩者結合起來。一方面是為了保護投資者,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讓銀行能夠在完善風險評估的過程中,逐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該人士表示。
截至2012年末,銀行理財產品余額達到7.1萬億。如果簡單按照35%的限額計算,非標債權資產的規模將在2萬億元左右。而如果按照孰低原則,不同類型的銀行,選擇總資產佔比還是選擇理財產品余額佔比的情況將有所差異。該人士稱,對於資產規模大的銀行,通常應選擇35%的演算法,而資產規模小的銀行,通常應選擇4%的演算法。以農行為例,該行2012年末的總資產為13.2萬億元,理財產品余額為4700億元。按照孰低原則,該類理財產品需控制在1645億元左右。
由於通知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因此,將有一部分銀行的持有規模超限。對於這部分存量超限資產,銀監會也給予了比較靈活的政策。據了解,如果超出根據孰低原則計算的規模後,將不能新增非標債權資產,但可以進行結構調整。投資品種更審慎、風險值更低的客戶將成為銀行保留的首選。
監管機構力促銀行做真實理財產品
在此次《通知》規范的非標債權資產中,通過銀證、銀信通道操作的業務赫然在列。不過,權威人士稱,通道業務增長過快確實有隱患,但僅僅規范通道業務是不能夠解決問題的。銀行可以不通過通道進行投資,因而銀監會要規范的是銀行直接或間接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的行為,而不是簡單的限制通道。該人士表示,銀監會希望解決的問題是銀行的理財產品必須投向清晰,標的明確。而這也有助於防範理財產品形成「資金池」,從而達到防範風險的目的。
為此,監管機構對於銀行在非標債權投資中的角色問題態度也十分堅決。《通知》要求,銀行不得為非標債權或股權性資產融資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保或回購承諾。而對於通知印發前,已進行擔保或承諾的,銀行應自行處理,也可以採取一些風險緩釋措施。
除了將在產品端實施嚴格的規范,銀監會還將在源頭進行把關。《通知》規定,商業銀行要加強理財投資合作機構名單制管理,商業銀行應將合作機構名單於業務開辦前10日前報告監管部門。《通知》印發前已開展合作的機構名單應於2013年4月底前報告監管部門。此外,銀行代銷代理其他機構發行產品投資非標債權或股權性資產的審批許可權,必須上收總行。
真實理財產品必須堅持「買者自負、賣者有責」原則。銀監會在《通知》中也對投資者保護做出了相應安排。商業銀行應向理財產品投資人充分披露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的情況,如果存續期內,投資非標債權的資產發生變更或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必須在5日內向投資人進行披露。
『柒』 關於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介紹
2013年3月25日,銀監會下發《中國銀監會關於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對銀行理財資金的投向、風險撥備提出明確要求。此舉是應對日益火爆的銀證業務、銀基業務的重要舉措,在一定程度上鮮明的對銀監會的立場做了表示,雖意在控制風險,但實際對銀證、銀基業務(通道業務)起到了降溫的作用。
『捌』 按照管理運作方式商業銀行的理財業務可分為哪些種類
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 服務。
理財顧問服務,是指商業銀行向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與規劃、 投資建議、個人投資產品推介等專業化服務。在理財顧問服務活動 中,客戶根據商業銀行提供的理財顧問服務管理和運用資金,並承擔 由此產生的收益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