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湖南農業保險資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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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南長沙的,在井灣子~
一、把商業保險建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
1.積極發展商業養老和健康保險。支持保險機構加快發展企業年金業務,積極發展企業託管產品。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健康保障計劃。鼓勵保險機構發展與養老服務產業配套的專屬養老保險產品。發展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豐富並完善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產品。適時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積極爭取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支持保險公司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銜接的各類醫療、疾病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等健康保險產品。鼓勵保險機構加強與醫療健康管理機構合作,開發配套健康保險產品。發展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鼓勵企業和個人通過參加商業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解決基本醫保之外的需求。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開展補充工傷保險,降低用人單位工傷風險,強化職工工傷保障。
2.推動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障有效對接。推動建立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醫療信息共享和對接平台。全面推進商業保險機構受託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持各級醫保機構與保險機構深度合作,加強基本醫療費用的管理和審核,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
二、發揮「三農」保險在支農惠農中的重要作用
3.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體制機制。完善農業保險經辦機構准入、退出機制,優化條款費率形成機制,加強基層服務網點體系建設。落實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准備金制度。加強保險機構與災害預報部門、農業主管部門的合作機制。完善農業保險查勘理賠技術標准,推動無人航拍、衛星遙感、遠程查勘定損等科技應用,提高農業保險服務水平。加快形成農業保險信息共享機制。
4.拓寬「三農」保險廣度和深度。繼續發展水稻險、油菜險、生豬險等險種。豐富農業保險產品體系,大力發展種植業、養殖業特色農產品保險。鼓勵保險機構適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開發多檔次保障水平、可組合保險責任的保險產品。開展生豬目標價格保險試點。支持保險機構開展涉農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等新興產品和服務。鼓勵保險機構探索開發涉農綜合性商業保險產品。鼓勵各地根據本地實際,積極發展農業基礎設施保險,規范發展農機保險,擴大農房保險覆蓋范圍,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險。
三、發揮保險機制在完善社會治理體系中的補充作用
5.大力發展責任保險。推動地方立法,探索和完善環境污染、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火災公眾等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積極開發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品種,完善條款費率,擴大環境污染責任險參保范圍,提高湘江流域重點排污單位特別是涉重金屬等環境污染高風險企業參保率。積極穩妥推進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試點。大力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提高重點行業和領域企業參保率。積極發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鼓勵和推廣公共娛樂場所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逐步擴大醫療責任保險保障范圍,提高三級公立醫院、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加快發展校方責任保險、旅行社責任保險、供電責任保險和各類職業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探索開展治安保險、社區綜合保險、物業責任保險、住宅等建築工程質量責任保險等新興業務。
6.健全特殊人群保險保障。提高低收入群體、社會弱勢群體和志願者群體的保險覆蓋面,推廣老年人、殘疾人、孤兒意外傷害保險和志願者公益保險,加快發展針對獨生子女家庭、失獨老人的保險產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籌集財政資金、慈善捐款開辦「一元民生保險」等惠民保險,持續開展湖南志願者公益保險贈送活動。積極支持保險機構發展見義勇為者意外傷害保險、養老保險。積極開發針對進城務工人員的一攬子保險,探索運用保險機制為被征地農民設立個人養老賬戶。大力發展農民健康養老保險、小額人身保險,推動建立小額保險與扶貧機制相結合的保險保障模式。
四、發揮保險資金在服務經濟發展中的推動作用
7.完善保險資金運用機制。加大對保險資金運用的宣傳培訓。進一步做好保險資金投資項目庫建設工作,加強與保險資金運用相關機構的溝通,積極推動省內融資機構與國內外保險公司交流合作,形成保險資金與我省引資項目對接的常態機制。鼓勵和引導保險資金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等形式,支持省內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城鎮化建設等民生工程和重點工程。鼓勵保險公司通過投資企業股權、債權、基金、資產支持計劃等多種形式,為科技型企業、小微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發展提供資金支持。鼓勵保險公司通過股權投資、戰略合作等方式,設立醫療機構和參與公立醫院改制。引導和支持保險公司投資我省養老服務產業,建設養老社區、健康護理機構。支持設立區域性保險資金產業投資基金。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出台和落實引進保險資金投資的支持政策。
五、通過培育多層次市場體系提升保險服務水平
8.完善保險市場體系。鼓勵各類資本參股或設立總部在湖南的財產保險法人機構。大力支持國內外保險機構來湘設立分支機構、地區總部、後援中心以及中小企業保險、互聯網保險、保險資產管理等專營機構。發展信用保險專業機構。優化保險中介市場結構,積極培育區域內規范化、專業化、專屬性的保險中介機構。穩步推進保險營銷體制改革。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作用,推動地方保險行業協會、保險中介行業協會專業化、職業化、規范化發展。
9.支持地方保險法人機構發展。支持地方保險法人機構通過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等方式,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增強綜合實力。鼓勵地方保險法人機構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積極培育新的業務增長點。支持地方保險法人機構集團化和跨區域發展。支持地方保險法人機構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業務。鼓勵地方保險法人機構開發各類補充醫療和養老保險產品,探索建立地方養老和健康保障綜合服務平台。
六、通過加強和改進監管防範化解保險市場風險
10.嚴格規范保險市場秩序。完善保險業發展的指導協調機制。加強保險業信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保險機構信用評價體系和失信懲戒機制建設。加強監管能力建設,提高監管法制化、信息化水平,推進保險監管現代化。加強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促進保險機構依法合規經營,嚴肅查處各類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繼續完善保險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全面建立訴訟、仲裁與調解對接機制。加強保險監管與公安、司法、工商、金融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嚴厲打擊保險詐騙和侵佔、挪用保險資金、非法經營保險業務等違法犯罪活動。
11.嚴密防範保險市場風險。提升全行業風險防範意識。繼續完善全面風險管理機制,改進風險防範技術手段,強化風險預警與動態監控,強化責任追究與懲戒,不斷提高風險處置能力。完善風險應急預案,建立聯合應急機制,持續關注階段性重點風險,嚴密防範群體性事件。建立健全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防範風險跨行業、跨區域傳遞。
七、通過完善支持政策優化保險業發展環境
1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勵各級政府委託保險機構經辦或者直接購買保險產品和服務。落實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養老保險,以及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的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制度,逐步減少或取消產糧大縣、國家級貧困縣縣級保費補貼。提高農業保險補貼資金撥付效率。各級政府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統籌考慮養老產業、健康服務業發展需要,擴大養老服務設施、健康服務業用地供給,優先保障供應。發揮政府引導和財政支持作用,研究建立以商業保險為平台、多層次風險分擔為保障的巨災保險制度,探索對地震、泥石流、洪水等災害的有效保障模式。加大保險的宣傳力度,提升全社會保險意識。鼓勵和支持省內有條件的高等院校積極開設保險學等相關專業和課程,支持保險類專業院校發展,把現代保險知識納入各級行政學院常規學習培訓內容。
㈡ 今年農業保險出台什麼新政策
(一)試點品種。選擇種植面廣、對促進「三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大宗農作物和飼養量大、對保障人民生活和增加農民收入具有重要意義的養殖品種,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2010年試點品種為:水稻、小麥、玉米、油菜、棉花、大豆、能繁母豬、奶牛。同時,鼓勵各地根據我市農業產業政策、當地農業生產特色以及本地財力狀況,自主選擇上述品種以外的其他種養品種開展保險試點。
(二)保險責任。種植業保險責任為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對投保農作物造成的損失;養殖業保險責任為重大病害、自然災害、意外事故以及強制捕殺所導致的投保個體直接死亡。
(三)保險金額和費率。補貼險種按照「低保障、廣覆蓋」的原則確定保障水平。其中:種植業保險金額按保險標的生長期內所發生的種子、化肥、農葯、灌溉、機耕和地膜成本等直接物化成本確定;養殖業保險金額為投保個體的生理價值(包括購買成本和飼養成本)。試點地區自行提高保險金額水平而增加的補貼,由當地自行負擔。
試點期間各品種保險費率,一律按省定標准執行。新增自主試點品種也需逐級上報批准後執行。
(四)保險模式。種植業保險採用「保險公司與地方政府聯辦」模式,經營風險由地方政府和保險經辦機構共擔。養殖業保險採用「保險公司自營」模式,保險經辦機構在政府保費補貼政策框架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五)試點地區。在全市所有縣、區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
(六)經辦機構。人保財險巢湖市分公司、國元農險巢湖中心支公司為我市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
(七)保險資金管理。根據《安徽省政策性農業保險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金〔2008〕457號),對種植業保險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單獨核算、封閉運作、財政監督」的管理辦法;各級財政部門及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種植業保險經營費用管理,按規定程序辦理資金劃轉手續;建立種植業保險巨災風險准備金,及時足額上劃巨災調劑資金;積極運用再保險等手段,防範和化解保險經營風險;加強對政策性農業保險資金的監督檢查,保險資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八)保險賠付責任。發生災害賠付時,保險經辦機構應按照規定保險金額,及時足額賠付。發生超賠時,以市為單位核算,由市與保險經辦機構確定賠付責任。如市發生整體絕收,專題報省政府研究。
㈢ 農業保險補貼制度供給研究
2017農村老人補貼政策
財政部民政部全國老齡辦關於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
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
財社〔2014〕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民政廳(局)、老齡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民政局、老齡辦:
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非常嚴峻,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已超過2億,其中失能老年人口數達到3700多萬。雖然近幾年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城鄉低保等社會保障制度解決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問題,但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問題還缺乏制度性保障。為此,國務院下發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以下簡稱35號文件)明確提出,「各地要加快建立養老服務評估機制,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同時要求財政部會同民政部等有關部門提出具體的落實措施。現就貫徹落實35號文件,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問題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與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一項全國性系統工程,也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必然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35號文件,進一步加大公共財政支持力度,切實解決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後顧之憂,推動實現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同時,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評估機制,不斷完善老年人權益保障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從戰略和全局高度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
(二)目標任務。
總的要求是,通過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達到五個目標: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將35號文件提出的「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要求細化為具體的政策措施,有效推動養老服務體系發展。二是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示範效應,吸引社會資本投入養老服務業。三是有效緩解部分老年人的實際困難。減輕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負擔,幫助他們提高支付能力。四是更好體現公平與效率的理念。通過中央層面出台統一制度和要求,指導地方規范、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有效回應社會各界的關切,倡導公共財政公平與效率的理念,正確引導輿論。五是推動實現基本服務均等化。力爭「十二五」末,全國范圍內基本建成覆蓋廣泛、內涵豐富、銜接緊密的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保障水平不斷提高,服務類型日益豐富,推動實現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
二、基本原則
(一)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各地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口老齡化程度,因地制宜地制定經濟困難的高齡和失能等老年人的補貼政策。同時,根據經濟困難的高齡和失能等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分類指導,制定具體可行、有針對性的補貼方案,注重提高補貼政策的實效。
(二)統一要求,分散決策。各地要按照35號文件的要求,盡快出台有關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政策,明確補貼范圍、補貼標准和保障措施等。具體補貼標准、補貼方式,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實際情況、充分考慮財力狀況自主決定。
(三)統籌兼顧,公開透明。各地在制定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政策時,要科學測算,合理確定補貼標准,既要考慮這部分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又要做好新出台的補貼政策與其他老年人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補貼政策要公平、公開、透明。主動按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補貼內容
(一)補貼范圍。
補貼人員范圍為經濟因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各地應結合實際情況,清晰界定人員范圍,明確補貼發放對象。其中:經濟困難的高齡老人需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核定;經濟困難的失能等老年人需經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鑒定。
(二)補貼內容。
對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上述老年人的生活困難,原則上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城鄉低保制度、社會救助制度和臨時救助制度解決。
(三)補貼標准。
對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標准,由各地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物價變動情況和財力狀況自主確定。有條件的地方,可制定統一的省級補貼標准;沒有條件的地方,可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四)補貼方式。
原則上按月給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發放現金、代金券。具體發放方式,由各地自定。但無論選擇何種發放方式,都應做到及時、透明、便捷。
(五)經費保障。
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補貼經費由地方財政負擔。各地財政部門應准確測算養老服務補貼所需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四、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情況復雜。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會同民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抓好各項落實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要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明確目標任務,精心組織實施,確保補貼政策的及時出台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民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要盡快摸清底數,建立完整的統計台賬和檔案,建立和完善養
老服務評估機制;財政部門要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切實保障養老服務補貼政策的順利實施。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時研究解決制度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切實把好事辦好,實事抓實。
(二)及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省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民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根據本通知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及時制定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資金管理辦法和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具體補助項目、補助范圍、補助標准、資金籌集渠道、申請條件和審查公示、發放程序以及監督管理措施等內容。已經出台了相關補貼政策的地區,要進一步完善補助政策,強化資金管理,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各級財政、民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要加強監督,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後相結合,日常監督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監管體系、確保補貼政策落實到位,補貼資金使用規范、安全、有效。對虛報冒領、截留挪用補貼資金等行為,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對相應責任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四)充分發揮補貼政策的帶動作用。各地要以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為契機,進一步推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轉變政府服務供給方式。要引導社會組織和家政、物業等企業,興辦居家養老、社區日間照料、社區衛生、機構養老以及網路信息等服務,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和醫療、康復、護理等服務。同時,加強對養老和護理人員的培養(訓),不斷提高服務技能,形成與老齡化社會需求相適應的專業化養老護理隊伍。
(五)推進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各地要按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35號文件的要求,建立統一規范的養老服務評估制度。認真制定評估方案,合理設計評估流程,委託第三方獨立機構開展服務評估。在服務評估中,要注重受益對象對養老服務的滿意度評價。通過建立服務評估制度,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使養老服務方便可及、價格合理,更好地滿足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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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2019年北京市順義區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發展進步的情況和經驗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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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是當今世界農業最發達的國家,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人均糧食年產量超過1噸的國家,是最大的糧食出口國。除其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外,「以農立國」的傳統和完備的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是促進美國農業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
一、美國農業的特點
(一)世界領先水平的農業現代化和農業生產率
隨著工業的發展,農業在美國經濟中的比重逐漸下降,但政府對農業採取了支持和保護的政策,使美國農業在世界上依然具有最強大的競爭力。生產量名列世界前列的主要產品有大豆、穀物、家禽、豬牛肉、奶類等。2007年美國農產品出口總額達770億美元,出口收入占所有農產品現金收入的四分之一。
(二)以高度商業化的家庭農場為基礎
年制定的「宅地法」,奠定了美國家庭農場的基礎。目前全國有204萬個農場,其平均規模為193.4公頃193.4公頃;農業勞動力有200多萬人,佔全國勞動力總數的2%左右。小型農場的數量超過90%,占整個農業資產的70%。目前「公司農場」的數量在不斷上升,大約有7萬多個,雖然數量不大,但其面積和銷售額在美國農場中所佔的比例卻較大。
(三)農業生產高度區域化和一體化
1914年,美國農業就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種植專業化。農業產銷實現「從田間到餐桌」的一體化。美國的農業體系被稱作「農工綜合企業」,就業人數佔全國勞動力的17%,大大高於農業本身所能吸收的勞動力。
美國農業協會是一個農民自發組織,成立於1919年,至今已有近100年的歷史。現有600萬名會員,主要是農民(全國有80%的個體農民參加協會)和與農業有關或對農業感興趣的小型生產商或個人。農協的主要職責是:通過遍及全國各州的協會收集會員意見、建議,每年1月份召開年會,制定相應的、代表多數農戶意願的政策,如農業稅收、環境保護、政府投入等,代表農戶到國會游說,力爭使農戶的建議變為聯邦政府的政策支持。協會是非政府組成部門,無政府經費資助,日常開銷依靠會員繳納的會費維持。
二、美國農業支持保護體系
農業保護制度作為一個政策體系,起源於20世紀30年代初的美國。目前美國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體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收入支持制度
直接補貼。是根據歷史上的單產和種植面積對生產者提供的收入支持,覆蓋的農產品包括小麥、飼料糧食、大米、陸地棉、油籽和花生,享受直接補貼的農民有權自主決定種植何種作物,補貼與農民的種植計劃無關,每個農場每年最多可獲取4萬美元的直接補貼。
反周期補貼。是指有效價格低於目標價格時對生產者提供的收入支持。覆蓋的農產品與直接補貼相同。目標價格由國家法規確定,有效價格是指生產者所得到的直接補貼加上市場價格或者交易貸款計劃所獲得的較高一項收入之和。每個農場每年最多可獲取6.5萬美元的反周期補貼。
國家奶製品市場損失補貼。用於給奶製品生產者提供的收入安全網。如果某個等級奶的月度價格低於確定價格,可按月獲得直接補貼。每個牛奶場每年最多可有240萬磅奶(相當於135頭奶牛的產奶量)享受這種補貼。
特別災難援助。用於發生惡劣天氣、延期災害或不利經濟形勢之時,向生產者提供部分經濟補償。該計劃啟動年份占過去20年中的10年。
交易援助貸款和貸款缺額補貼。覆蓋范圍較廣。允許生產者在市場價格低於貸款本息之時,以市場價格償還,從而為生產者帶來一種被稱為「交易貸款收益」的好處。如果不想加入交易援助貸款計劃,生產者可獲取另一種直接補貼即貸款缺額補貼。
作物與收入保險。政府對從事農業保險的機構提供大規模的保費補貼,從而使生產者能以較低的費率普遍參加農業保險。當生產者的單產或者收入低於平均水平之時,為其提供損失補貼。
(二)價格支持制度
美國目前實施的價格支持制度僅適用於糖、煙草、奶及奶製品等少數農產品,主要包括以下4種:
農產品貸款計劃。生產者以尚未收獲的農產品作抵押,從政府的農產品信貸公司取得一筆維持農業正常生產的貸款。當市場價格高於目標價格時,農場主可按市價出售農產品,用現款還本付息,如市場價格低於目標價格,農場主可把農產品交給農產品信貸公司。
政府采購。用於嚴格控制市場上的牛奶供應量,確保用於生產黃油、乾酪、或者脫脂奶粉的原奶價格與所確定瓶裝奶政府支持價格相一致,以支撐奶製品的市場價格。
關稅和稅率配額。通過限制低價產品進口為農產品提供價格支持。美國農產品進口關稅率平均僅為12%,在世界貿易組織所有成員中是最低的。但美國對奶製品、甜味劑和煙草的進口關稅則較高。稅率配額則主要適用於花生、煙草、牛肉、奶製品、糖、棉花及其他部分商品。
出口補貼。指美國政府為鼓勵農產品出口,制訂的一系列旨在擴大出口的制度措施,如通過給農產品進行價格補貼,降低美國出口農產品的價格,擴大出口需求計劃。為出口商提供信貸擔保,以擴大美國農產品的出口規模。
(三)信貸支持制度
美國的農業信貸體系分為國家信貸系統和商業信貸系統。國家信貸系統隸屬於聯邦政府,包括國家農業信貸總局和農業信貸機構兩個體系,具有較強的政策性投融資功能,主要為農場主提供長期、中期和短期貸款和生產貸款。美國農業部的農產品信貸公司主要提供農場主以滯銷農產品為抵押的短期貸款,進行農產品價格支持,以穩定農業生產者收入,利用這種金融手段對農產品銷售和生產實行政府幹預和調節,為農場主提供籌措和運用資金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條件和手段。
(四)其他支持制度
如「交易訂單」和「環境計劃」。前者適用於奶製品及特定的水果蔬菜,以創造良好的交易環境,後者是鼓勵生產者遵守相關的資源保護要求,以獲得各項政策補貼。又如政府提供資金支持,建設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降低農產品的交易成本。
三、美國農業存在的問題
美國農業具有很高的勞動生產率,在持續穩定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和不足。一是大量消耗能源,能源利用率低。美國現代化農業是典型的「能源集約農業」,美國每人一年中消費的食物,大約是用1噸汽油生產的。不但大量消耗不能再生的能源,而且能源的利用率也很低。二是農業對國際市場的依賴性很大。美國的農產品約有1/5供出口。三是大量穀物用於製造乙醇將增加世界農產品供求平衡的壓力。四是農業生產在品種方面缺乏多樣性,加大了生物病害風險。五是農業用地和農民還在減少。由於受農業效益影響以及稅收等原因,目前美國的農業用地也在減少,一些年輕人不願意從事農業生產,農民老齡化趨勢嚴重。
作為世界最發達的美國農業,其自然條件等客觀優勢我們自是無法相比,但其發展思路和理念以及對於農業的支持和保護,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的。
(一)進一步加強對農業的支持保護力度,建立健全保障農業發展的體制和機制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支持保護政策不斷得到加強,但與美國等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相比,我國農業支持保護水平還很低,支持保護機制還很不完善。首先,農業國內支持總量偏低。其次,支持結構也不盡合理。三是補貼名目多,成本高。四是我們還沒有形成一個完善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體系。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形成城鄉社會經濟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奮斗目標,我們必須進一步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促進現代農業建設的投入保障機制,加快建立支農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繼續實行並加大對農民的各種直接補貼,完善農資綜合直補制度。積極研究改進補貼辦法,對農民的直接補貼應盡量簡潔高效。要改變單純依賴政府直接救濟的做法,積極試點農業保險與災害救助結合的自然災害補助。
(二)加大農業投入,進一步改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農業支持保護的核心是投入支持。在美國,基本看不到城鄉差別,一個很重要的標志就是城鄉享受社會公共服務的等同性。為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美國政府每年都出資興建維護大型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對於水利水電工程,防洪、環境部分的投資一般由聯邦政府負擔,不要求償還。灌溉部分投資只要求收回本金,發電和城市供水部分投資則要收回本金和利息。
我國農業生產基礎條件薄弱,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落後。加強以水利為重點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將是今後相當長時期內我國農業發展的重要任務。按照統籌城鄉經濟發展的要求,國家財政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和固定資產投資增量應主要用於農村,並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村的比重。借鑒美國的經驗,在資金投入上要根據項目不同的性質,採用政府直接補助和信貸投入相結合的辦法,同時加大投資整合力度。下大力氣抓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大中型渠系配套等農田水利建設,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提高耕地質量,建設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的高標准農田。加強農業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建立上下暢通、靈敏快捷的信息網路體系,讓農民充分利用社會信息資源,解決產前、產中、產後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推動農業發展。大力推動城市基礎服務設施向農村延伸,努力形成城鄉銜接的公共交通、供水供電、廣播電視、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網路。
(三)建立和完善農業生產風險防範與保險機制
美國政府對農業保險,特別是種養業保險都比較重視,對農業保險實行低收費、高補貼優惠。從美國等世界發達國家的經驗看,建立健全農業保險體系,通過實行農業保險制度,規避農業風險非常必要。
農業風險防範機制的建立與完善,有助於減少農民突遇自然災害的損失。為此,建議國家應首先制定災害救濟制度。對於非人為因素造成的自然災害,政府應給予農民往年平均收成一定比例(如60%)的補貼,以便維持農民的正常生活及來年對生產的再投入。其次,可以推行多種災害保險制度。政府可以實行多種形式的補貼,使農業保險成為有別於一般商業保險的政策性保險,最大程度地降低農民投資風險。
(四)促進生態文明,發展可持續農業
美國農業部通過實施土地休耕、水土保持、濕地保護、草地保育、野生生物棲息地保護、環境質量激勵等方面的生態保護補貼計劃,以現金補貼和技術援助的方式,把這些資金分發到農民手中或用於農民自願參加的各種生態保護補貼項目,使農民直接受益。長期以來,我們在經濟建設上走過不少彎路,以犧牲環境的代價獲取經濟利益,已經有了沉痛的教訓,特別是對農業的可持續發展造成嚴重的影響。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了「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方式。建議借鑒美國經驗,在繼續抓好生態重點工程建設,積極推進農村能源建設,在大力推廣循環經濟模式的同時,研究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農業生態保護補貼政策,充分發揮農業合作組織的作用,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應用現代科學技術,保護、培植和充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和減少環境污染,形成農林牧副漁良性循環,保持大農業穩定發展。
(五)加快農業科技進步,提高農業的科技含量
美國政府一直把農業的教育、研究和技術推廣作為自己重要的職責,形成了極有特色的「三位一體」的體系。即:(1)由州農學院(即19世紀建立的所謂「贈地學院」)同時承擔教育、研究和推廣三項任務,(2)每年的研究推廣計劃由基層向上申請,推廣站提供的服務應盡量滿足農業生產的需要;(3)推廣經費由聯邦、州和縣共同負擔。美國農業科學研究經費主要來自公共和私人(公司)兩大系統,二者互相補充。前者側重於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後者側重於新產品開發和應用研究。
目前,我國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只有49%,大大低於發達國家平均70—80%的水平,農村勞動力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僅佔3.43%。為適應21世紀農業發展的要求,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必須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推進農業技術創新步伐,改革目前我國農業科研與推廣相脫節的體制和機制,積極創新,使農教科緊密結合。加大對農業基礎科研的投資,有重點地完善一批農業基礎科研設施建設,保證農業有充足的技術儲備。加強農業科技推廣應用,逐步形成國家扶持和市場引導相結合、有償服務與無償服務相結合的新型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積極推進農業機械化、農業信息化,提升農機裝備水平,健全農業信息收集和發布制度。加強農民教育培訓,提高現代農民的素質。適應市場競爭需要,加快培育有較強市場意識、較高生產技能、一定管理能力的現代農業經營者。進一步改善農民外出務工環境,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加快發展農村職業技術教育和農村成人教育,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農民轉移就業培訓,增強農村勞動力的就業能力。
(六)提高農業的組織化程度,建立社會化的農業服務體系
美國的農協作為農業的最廣泛組織,除為農民提供各類信息服務外,代表農民成為政府農業政策制訂的重要力量之一,對促進美國農業經濟發展、減少政府的社會管理成本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要探索適合我國農業和農村發展特點的農民合作組織形式,提高千家萬戶的小生產者在千變萬化的大市場中的競爭能力和經濟效益。也要特別重視發展為農民提供綜合服務的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只有這樣才能促進現代農業的發展。同時要大力支持農產品流通市場建設,建立農產品期貨市場、專業市場及冷鏈物流配送等為主要內容的市場體系。
(七)加快農業立法進程,保障農業發展
在近百年的時間里,美國國會通過了大量有關農業的法律,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指導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法律體系。近年來,我國政府在宏觀調控中對農業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出台了一系列加強和支持農業的政策措施,在市場化和國際化背景下,與當前農業農村發展相適應的國家支農政策體系輪廓初步形成。我們認為,把農業國內支持納入法制化軌道,這是保持農業國內支持政策連續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政策目標、預算額度、操作程序、部門分工、法律責任等,並盡量公開化,接受社會監督,有利於提高政府支農投資的效率,推進現代農業發展。同時,要從我國農業小規模經營的實際情況出發,盡量採取簡便易行的方法,充分利用各種組織資源,降低管理成本,建立可操作性的農業支持體系。
㈤ 農業保險重科管理辦法
為更好地貫徹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建議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制度,健全長效機制,充分發揮保險的功能和作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加快推進農業保險法律法規建設。
建議盡快頒布實施《農業保險條例》,使農業保險發展走上法制化的軌道。
在條件成熟的時候,頒布《農業保險法》,以法律形式明確農業保險在國家農業保護支持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確農業保險的經營主體、參與主體、受益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以及政府在開展農業保險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發揮的作用,避免政府支持農業保險的隨意性,或因財政困難而忽視對農業保險的支持,為農業保險發展提供系統穩定的制度安排。
(二)健全農業保險的管理體系。
農業保險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任務重、責任大。
在全國層面,在國務院的統一協調下,明確各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范圍。
適時建立統一領導的農業風險管理機構,統籌全國農業保險發展。
加強對農業保險風險的研究,整合國的氣象、水文、農業生產數據,為農業保險和農業再保險產品定價提供統一的數據平台。
在地方層面,建立以政府牽頭,農技部門、保險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戶等多方聯動作合作平台,將風險補償機制與科技服務機制、農業保險與產業化經營有機結合在一起,建立農業保險可持續發展的機制。
(三)完善農業保險經營管理行為。
引導保險公司增強農業保險合規經營意識,建立健全內控和風險防範機制。
保險監管部門加強監管,對保險機構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處理。
參與農業保險業務的基層政府和農業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政策和制度要求提取相關費用。
建立紀檢監察、審計和保險監管等部門合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綜合治理農業保險業務領域違法違規、弄虛作假問題。
(四)進一步改進財政補貼辦法。
完善農業保險財政補貼管理辦法,繼續加大中央、省和市三級政府的財政補貼分擔比例,盡量取消縣市的財政補貼分擔;
實行適度差異化的補貼方式,中央財政應加大對糧食主產區和生豬等畜禽生產和調出大省的財政補貼力度;
對農業保險承辦機構提供一定的費用補貼,改進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方式,將部分種植業、養殖業的財政補貼資金轉化為農業保險保費補貼。
(五)健全農業保險經營模式。
國農業保險需求巨大,業務不斷拓展,應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經營主體。
積極探索發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種形式的農業保險組織。
探索由政府成立非營利性的專業農業保險公司,通過政府推動、政策支持、商業化運作的經營模式,不斷提高農業保險的經營管理水平。
對重點農產品進行統保,以避免逆向選擇,更好地分散風險,降低參保農戶負擔。
例如,全國范圍內探索對小麥、水稻、棉花、生豬、奶牛等戰略性農產品資源進行統保。
(六)加快建立政府主導的農業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建立國家大災保險基金,構建商業再保險和國家再保險相結合的、多層級的大災風險分擔機制。
充分調動國內外再保險公司的積極性,積極利用再保險機制,分散農業保險經營風險。
條件成熟情況下,可考慮成立專門的農業再保險公司。
同時在設立大災基金、再保險安排、資源配置與投入、稅收優惠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農業保險是國家政策性的農業保險,是為了扶持和保證農業的安全生產而制定的,主要是政府引導,市場調節和保險公司的能動作用綜合發揮作用才能加快農業保險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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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湖北省"三農"保險財政保費補貼資金管理實施辦法
按目前的管理辦法,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來源主要是中央和省級財政。
你問的地方財政應該是指省級財政。可以在各省財政部門網站的信息公開資料中可以查詢的到。通常在「農林水事務」支出項下「普惠金融發展支出「中有一項」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可以查詢到相關數據。
有時候,區分數據內容,有可能是中央和省共同支出的金額。如果查全國各省的總和,可以到財政部的網站上按上面的科目去找,注意區分是否扣除中央財政補助金額。如果無法區分,細分析,可以找一下管理辦法,看中央和省財政的出資比例是什麼,因為省級財政是根據中央財政下達的補助經費進行配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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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內蒙古農業保險管理實施方案
一、辦公室
負責廳機關會議組織、文稿起草、文電處理、檔案、機要保密、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廳機關財務及直屬事業單位的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廳機關政務事務的協調和督察;組織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受理人民群眾的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負責綜合治理、政務公開等機關信息化、辦公自動化的規劃建設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131250471-6944513
辦公電話:0471-6610336
二、人事處
負責本廳、公務員局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45560471-6944922
辦公電話:0471-6945991
三、政策研究和宣傳處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及科研課題研究,牽頭組織重大政策和綜合性問題的調研;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宣傳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2661900471-6946409
辦公電話:0471-6967832
四、法規處
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監督檢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相關普法、法律咨詢及有關法律事務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68750471-6944617
辦公電話:0471-6944976
五、規劃財務處
編制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牽頭組織實施;起草人力資源開發、就業、社會保障基金(資金)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組織編制人力資源開發、就業、社會保障基金(資金)預決算;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組織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要工作信息與情況通報;承擔有關國際援貸款項目管理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52600471-6944075
辦公電話:0471-6945797
六、就業促進處
研究提出全區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推進勞動者平等就業、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規劃、標准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訂失業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規章、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擬訂失業保險金稽核規則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專項就業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管理辦法;承擔自治區就業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188870471-6611651
辦公電話:0471-6610900
七、人力資源市場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擬訂國(境)外、區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准入管理制度;依法指導、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和職業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依法審批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的設置;負責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收集匯總、分析和發布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60800471-6946865
辦公電話:0471-6946865
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並組織指導實施;承擔職稱改革和組織指導評審工作,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統籌擬訂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准;承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管理工作,負責留學人員回國安置;負責非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申報建立博士後工作站(流動站)和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工作;參與制定全區人才開發基金使用管理辦法。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6131650471-6283951
辦公電話:0471-6946607
九、軍官轉業安置處
擬訂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政策和安置計劃;指導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承擔自治區本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困難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辦法;參與制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專項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承擔自治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372390471-6924920
辦公電話:0471-6925698
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政策以及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區直事業單位崗位設置、人員招聘、調任(配)等人事管理事宜,按規定承辦中央駐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149070471-6944911
辦公電話:0471-6944911
十一、工資福利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地區津貼和崗位津貼發放辦法;負責編制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年度工資總量計劃;負責編制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計劃、工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審核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644950471-6966796
辦公電話:0471-6611940
十二、人才開發處
擬訂人才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和完善人才儲備制度;擬訂各類人才的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政策;參與制定相關人才項目經費的使用管理辦法;承擔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183690471-6965638
辦公電話:0471-6946229
十三、職業能力建設處
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擬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指導實施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參與制定職業能力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負責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審批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資質審核。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671060471-6944622
辦公電話:0471-6613983
十四、勞動關系處
貫徹執行勞動關系政策;擬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的規范性意見;提出企業職工工資宏觀調控和正常增長機制意見;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指導勞動標准制訂工作;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6111360471-6968863
辦公電話:0471-6945364
十五、養老保險處
統籌擬訂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完善全區企業職工退休政策;擬訂全區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參與制定自治區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全區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擬訂全區基本養老保險費率。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49410471-6944624
辦公電話:0471-6944624
十六、醫療保險處
統籌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擬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含城鎮職工和居民)、生育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和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的資格審核認定及管理辦法;監督、指導全區城鎮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及各項方針政策的實施;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68690471-6944624
辦公電話:0471-6610125
十七、工傷保險處
擬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組織擬訂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准;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准;參與制定自治區儲備基金的使用管理辦法。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59920471-6945051
辦公電話:0471-6944634
十八、農村牧區社會保險處
擬訂農牧區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牧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准;參與擬訂農牧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牧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6109520471-6964880
辦公電話:0471-6946157
十九、審計監督處
擬訂人力資源開發、就業、社會保險基金(資金)審計監督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依法審計監督人力資源開發、就業、社會保險基金(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基金(資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組織查處基金管理的違紀案件;負責廳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2803530471-6944958
辦公電話:0471-6945224
二十、調解仲裁管理處
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的實施規范,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處理區內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629090471-6945329
辦公電話:0471-6945298
二十一、勞動監察局
擬訂勞動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指導全區勞動監察隊伍建設;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51700471-6944443
辦公電話:0471-6946445
二十二、外國專家局
擬訂自治區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根據規定,負責全區有關部門(單位)聘請外國專家的資格審批和來區工作的外國專家的管理;負責國家和自治區重點聘請外國專家項目和引智成果推廣項目的組織實施、成果評估推廣;參與制定引智專項經費的使用管理辦法,負責自治區出國(境)培訓年度計劃管理和出國(境)培訓項目申報;承擔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655480471-9644635
辦公電話:0471-6968544
二十三、機關黨委
負責本廳、公務員局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46190471-6946887
辦公電話:0471-6946010
二十四、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本廳、公務員局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6111050471-6613350
辦公電話:0471-6613350
二十五、紀檢、監察室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446030471-6913124
辦公電話:0471-6913124
二十六、公務員局
聯系方式:
負責人電話:0471-69528850471-6611597
辦公電話:0471-626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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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2007年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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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目前的管理辦法,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來源主要是中央和省級財政。
你問的地方財政應該是指省級財政。可以在各省財政部門網站的信息公開資料中可以查詢的到。通常在「農林水事務」支出項下「普惠金融發展支出「中有一項」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可以查詢到相關數據。
有時候,區分數據內容,有可能是中央和省共同支出的金額。如果查全國各省的總和,可以到財政部的網站上按上面的科目去找,注意區分是否扣除中央財政補助金額。如果無法區分,細分析,可以找一下管理辦法,看中央和省財政的出資比例是什麼,因為省級財政是根據中央財政下達的補助經費進行配套的。
㈨ 2019年農業保險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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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納滿半年是可以辦理補貼的。
社保補貼申請的程序:
1.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申報就業,並憑《再就業優惠證》、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等相關材料,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提出社會保險補貼申請;2.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核實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情況,出具靈活就業證明,並為其向當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3.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後,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給本人;社會保險補貼標准按靈活就業人員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補貼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資金管理通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