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內容主體
為保障群眾基本用葯,減輕醫葯費用負擔,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現就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提出以下意見:
一、基本葯物是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眾可公平獲得的葯品。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葯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基本葯物。
國家基本葯物制度是對基本葯物的遴選、生產、流通、使用、定價、報銷、監測評價等環節實施有效管理的制度,與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體系相銜接。
二、國家基本葯物工作委員會負責協調解決制定和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相關政策問題,確定國家基本葯物制度框架,確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遴選和調整的原則、范圍、程序和工作方案,審核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委員會由衛生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監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國家中醫葯管理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衛生部,承擔國家基本葯物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和發布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在充分考慮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和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保障能力的基礎上,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葯並重、基本保障、臨床首選的原則,結合我國用葯特點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的要求,參照國際經驗,合理確定我國基本葯物品種(劑型)和數量。2009年公布國家基本葯物目錄。
四、在保持數量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實行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動態調整管理。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醫療保障水平、疾病譜變化、基本醫療衛生需求、科學技術進步等情況,不斷優化基本葯物品種、類別與結構比例。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原則上每3年調整一次。必要時,國家基本葯物工作委員會適時組織調整。
五、在政府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規范基本葯物的生產流通,完善醫葯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推動醫葯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醫葯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發展葯品現代物流和連鎖經營,促進葯品生產企業、流通企業的整合。
六、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葯物,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以政府為主導的葯品集中采購相關機構按《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實行省級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由招標選擇的葯品生產企業、具有現代物流能力的葯品經營企業或具備條件的其他企業統一配送。葯品配送費用經招標確定。其他醫療機構和零售葯店基本葯物采購方式由各地確定。
七、各地應重點結合企業的產品質量、服務和保障能力,具體制定參與投標的基本葯物生產、經營企業資格條件。葯品招標采購要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原則,堅持全國統一市場,不同地區、不同所有制企業平等參與、公平競爭。充分依託現有資源,逐步形成全國基本葯物集中采購信息網路。
八、完善國家葯品儲備制度,確保臨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確定、企業不常生產的基本葯物生產供應。
九、加強基本葯物購銷合同管理。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合同法》等規定,根據集中采購結果簽訂合同,履行葯品購銷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合同中應明確品種、規格、數量、價格、回款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檢查。
十、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基本葯物全國零售指導價格。制定零售指導價格要加強成本調查監審和招標價格等市場購銷價格及配送費用的監測,在保持生產企業合理盈利的基礎上,壓縮不合理營銷費用。基本葯物零售指導價格原則上按葯品通用名稱制定公布,不區分具體生產經營企業。
十一、在國家零售指導價格規定的幅度內,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招標形成的統一采購價格、配送費用及葯品加成政策確定本地區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葯物具體零售價格。鼓勵各地在確保產品質量和配送服務水平的前提下,探索進一步降低基本葯物價格的采購方式,並探索設定基本葯物標底價格,避免企業惡性競爭。
十二、實行基本葯物制度的縣(市、區),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的基本葯物實行零差率銷售。各地要按國家規定落實相關政府補助政策。
十三、建立基本葯物優先和合理使用制度。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葯物。在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的初期,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確需配備、使用非目錄葯品,暫由省級人民政府統一確定,並報國家基本葯物工作委員會備案。配備使用的非目錄葯品執行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相關政策和規定。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葯物作為首選葯物並達到一定使用比例,具體使用比例由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醫療機構要按照國家基本葯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葯物處方集,加強合理用葯管理,確保規范使用基本葯物。
十四、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增加使用非目錄葯品品種數量,應堅持防治必需、結合當地財政承受能力和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從嚴掌握。具體品種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發展改革(價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食品葯品監管、中醫葯等部門組織專家論證,從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甲類)范圍內選擇,確因地方特殊疾病治療必需的,也可從目錄(乙類)中選擇。增加葯品應是多家企業生產品種。
民族自治區內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葯物目錄以外的民族葯,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相應管理辦法。
十五、患者憑處方可以到零售葯店購買葯物。零售葯店必須按規定配備執業葯師或其他依法經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為患者提供購葯咨詢和指導,對處方的合法性與合理性進行審核,依據處方正確調配、銷售葯品。
十六、基本葯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葯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於非基本葯物。具體辦法按醫療保障有關規定執行。
十七、加強基本葯物質量安全監管。完善基本葯物生產、配送質量規范,對基本葯物定期進行質量抽檢,並向社會及時公布抽檢結果。加強和完善基本葯物不良反應監測,建立健全葯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完善葯品召回管理制度,保證用葯安全。
十八、加強基本葯物制度績效評估。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完善基本葯物采購、配送、使用、價格和報銷信息管理系統,充分發揮行政監督、技術監督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對基本葯物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績效評估,發布監測評估報告等相關信息,促進基本葯物制度不斷完善。
十九、2009年,每個省(區、市)在30%的政府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葯物制度,包括實行省級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葯物並實現零差率銷售;到2011年,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實施規范的、覆蓋城鄉的國家基本葯物制度。
二十、國家基本葯物制度是一項全新的制度,要加強合理用葯輿論宣傳與教育引導工作,提高全民對基本葯物的認知度和信賴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各地要根據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落實政府責任,切實履行職責,堅持改革與投入並重,結合當地實際,積極穩妥地建立和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
② 對基層醫療實行基本葯物制度有哪些好的建議
一是建議增加村級抗過敏、退熱、胃葯,增加村醫更好的在基層治療小病、常見病能力。二是國家層面出台相關政策,妥善解決好在職鄉村醫生養老問題和離任鄉村醫生的養老補助,讓他們在基層真心為民服務。
③ 基本葯物補助資金是否有預算及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主要是公司對企業資金籌集和運用,資產管理、利潤分配等方面制訂的管理制度。主要目標是為了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或利潤最大化,主要內容是投資、籌資、利潤分配,具體包括財務分析與預測、資金籌集與使用,資金成本管理等。
財務管理制度,其中心還是控制,也就是以防止差錯和舞弊為主,規定一系列相互制約、相互聯系綿業務處理程序,以達到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效率等目的。
在有些管理制度上是重復的,個人以為以後的財務管理應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目標,主要以分析預測、防範風險,以最小的投入獲取最大的收益為主。而內部控制主要是建立一套適合本單位的牽制制度,防止錯誤和舞弊的發生
④ 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將面臨調整嗎
據相關人士透露,相關部門就國家基本葯物制度調整對行業內人士進行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對基本葯物目錄調整、醫療機構基本葯物的配備使用以及基本葯物的采購供給等有了更為詳細的要求,並明確強調,能口服的不肌注,能肌注的不輸液。在基本葯物目錄調整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原則上三年調整一次。對於新審批上市、療效較已上市葯品有顯著改善且價格合理的葯品,可適時啟動調入程序。
正因如此,意見稿提出,未來將把基本葯物使用情況與公立醫院改革補助資金和基層實施基本葯物制度補助資金的撥付掛鉤。同時,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優先制定基本葯物醫保支付標准,建立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對臨床診療使用的基本葯物,經過醫保部門的相關程序之後,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葯物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於非基本葯物。對於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和抗艾滋病、結核病、寄生蟲病等重大公共衛生防治的基本葯物,持續加大各級財政支持力度,免費向群眾提供。
⑤ 勞保基金管理制度
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行業勞保基金統籌管理的規定
建築行業勞保基金統籌管理工作,是維護建築業企業及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深化建築企業改革,促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措施,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按照建設部的統一布署,建築業企業資質就位以來,通過改革、改制和重組,企業狀況發生了較大的變動。為使我省建築行業勞保基金統籌管理工作緊跟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步伐,適應目前市場經濟的要求,根據省人民政府湘政傳電(1997)第81號、湘政辦明電(2001)66號、湘政辦函(1992)249號及《湖南省建築企業勞動保險基金統籌管理辦法》的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建築行業勞保基金統籌管理,特作如下規定:
一、加強領導,確保勞保基金的應收盡收。
建築業企業勞保基金是建築安裝工程費的組成部分,是企業職工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重要來源。各級建設、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築行業勞保基金統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實加強勞保基金徵收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徵收工作中的問題,保證勞保基金徵收工作的有序進行。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配合,強化徵收,狠抓新開工項目勞保基金的收繳,所有新開工項目都必須按照省政府規定,在發放《施工許可證》之前,向建設單位(業主)按建安工程造價的3.5%徵收勞保基金。對於投資規模較大、分年度投資的項目,可採取簽訂協議分期徵收方式。由政務中心(收費局)代收勞保基金的地區,要明確勞保基金統籌管理機構和政務中心(收費局)各自職責和工作時限,要建立科學合理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為確保勞保基金的專款專用,各政務中心(收費局)收取的勞保基金直接匯入勞保基金專戶。徵收建築行業勞保基金必須使用省財政廳統一監制的勞保基金專用票據。
為了維護全省建築行業勞保基金統籌管理政策的統一性,各地要嚴格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辦發(1992)20號文明確的:建築企業職工勞保基金管理業務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勞保基金統籌管理機構具體經辦的規定執行。
二、完善勞保基金的管理政策,調整勞保積累調劑金、管理經費及勞保基金的撥付辦法、標准。
(一)勞保積累調劑金及管理經費的提取:
各地勞保積累調劑金按年度收繳勞保基金入帳額的25%提取,其中:5%作為省級積累調劑金;20%作為市級積累調劑金。
勞保基金統籌管理機構所需人員、工作經費,按年度收繳勞保基金入帳額分段提取。年內收取勞保基金2000萬元以下的(含2000萬元),按5%計提;超過2000萬元到4000萬元(含4000萬元)部分,按2.5%計提;4000萬元以上部分按1%計提,提取的管理經費直接匯入管理經費專戶,按省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和使用。
提取勞保積累調劑金及管理經費後,其餘部分為基本部分。
(二)勞保基金撥付辦法及標准
1、撥付辦法:
勞保基金收取到帳後,已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省內建築業企業,在工程開工後可按工程進度實行預撥,竣工決算時結清。對不按規定交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建築業企業,各勞保基金統籌管理機構可根據企業所在地社保部門提供的欠費通知單,將企業承擔工程項目的勞保基金直接背書到社保部門。未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建築業企業及省外建築業企業承擔工程項目的勞保基金待工程竣工結算時結清、撥付。
建築業專業、勞務公司分包建設工程項目的勞保基金,需雙方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分配比例,以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以落實。
工程項目勞保基金收取到帳、並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滿兩年,施工企業不來勞保基金統籌管理機構辦理勞保基金結算、撥付的將該工程項目勞保基金轉入積累調劑金。經審查不符合撥付條件的建築業企業,各級勞保基金統籌管理機構應將其收取的勞保基金轉入積累調劑金,不再撥付給企業。
2、撥付標准:
(1)按國務院國發(1997)第26號、省政府湘政發(1997)第43號文規定參加了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省內城鎮建築業企業撥付勞保基金基本部分的100%;
(2)未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省內城鎮建築業企業撥付勞保基金基本部分的50%,外省企業使用省內勞務的,視實際情況撥付;
(3)已參加當地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統籌,且在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了進湘施工備案登記的外省來湘建築業企業,撥付勞保基金基本部分的50%。使用省內勞務的,視實際情況撥付。
基本部分撥付後的余額為積累調劑金。
三、建立健全勞保基金管理制度,加強勞保基金的監督,確保勞保基金專款專用。
建築行業勞保基金是施工企業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重要來源。勞保基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勞保基金的政策和規定,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各級勞保基金統籌管理機構,必須嚴格按本規定及時、足額撥付和結算建築業企業勞保基金。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減免、拖欠、截留、擠占挪用勞保基金,確保勞保基金的專款專用。
建設、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勞保基金徵收、撥付、調劑情況監督、稽查,對各級勞保基金統籌管理機構、政務中心(收費局)不按規定徵收、劃撥、管理、使用勞保基金,對拖欠、不足額繳納勞保基金的建設單位(業主)和責任人按國家、省有關法規政策和規定予以處罰。
各勞保基金統籌管理機構,要加強建築行業勞保基金的管理,勞保基金收入應存入設立在國有商業銀行的基金專戶。在確保正常撥付勞保基金有餘額時,為基金的保值增值,可適當轉存定期。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保基金必須專款專用。
凡撥付到建築業企業的勞保基金,企業要優先用於交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並按勞保費用項目建立帳目,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挪作它用。各建築業企業要按規定真實、准確地向所在地勞保基金統籌管理機構填報報表和有關資料。要自覺接受勞保基金統籌管理機構和同級建設、財政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以上各項,望各地遵照執行。過去有關文件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本規定由省建設廳負責解釋。從二○○三年七月一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