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保險代位追償的問題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正式發布的《機動車輛商業保險示範條款》對「代位追償」作出明確規定:「因第三方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被保險人向第三方索賠的,保險人應積極協助;被保險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險人索賠,保險人在保險金額內先行賠付被保險人,並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代位追償」作為一項保障車主權益的政策,對保險公司而言,自然增加了責任和義務,為此保險公司往往不願意大張旗鼓地宣傳。「如果代位追償做多了,公司的成本會大大增加,影響到公司的效益。」
保險公司理賠管理室負責人說,保險公司賠付無責車主後,再去向全責車主追償,對方很少配合,保險公司只好選擇訴訟途徑,又增加了很多成本。
另外,不肯賠償的全責車主,幾乎都是沒有買保險或者只買了交強險,即便保險公司勝訴,也常常陷入「執行難」的困境。如果其餘的錢追不回來,損失最終只能由公司自己承擔了。」
B. 勝訴收費和風險代理的關系
風險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贏官司支付律師代理費。風險代理是指委託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委託訴訟代理,委託人先不預支付代理費,案件執行後委託人按照執行到位債權的一定比例付給代理人作為報酬。如果敗訴或者執行不能,代理人將得不到任何回報;如果債權一旦執行到位,被代理人將按照約定的高額比例支付給代理人,對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風險,所以稱之為風險代理。
C. 事故,我全責!對方讓保險公司代為追償,但我沒能力賠償怎麼辦會有
你的房子收不收走不清楚,但是以後飛機、動車啥的就別想做了!!以後貸款啊信用卡啊什麼的跟信用相關的也別想批下來了!簡單來說,就是變成老賴!!!你一打工的,還開車?還不上全險???
D. 我是商險,但是保險公司拒絕追償,我是否可以告保險公司讓其代為追償
你問的不對呀,保險公司賠償你以後,如果他不去代你追償,損失的是保險公司,與你沒有任何關系,你何必操這心呀。
E. 最高院關於風險代理的解釋
第十一條 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
第十二條 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第十三條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F. 關於保險,費用及代位追償的問題
解釋什麼呢?風險增大了,肯定費用也有增加嘛.
G. 追欠款的風險代理費用標准
律師辦案風險費用由當事人雙方進行協商,但比例最高不得超過30%,若你認為收費高,你可以考行.
個人認為風險費用不高,初次付款高了點.如樓上意見,若你認為收費高,你可以考行.
風險代理最高可以到百分之三十
H. 有關第三者責任險和代為追償原則的理解,請法律高手幫幫忙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保險法》第45條第一款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在車險購買齊全後推薦可以選擇一份駕駛員意外傷害保險進行補充,車險都是保車不保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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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追償成功,要怎麼辦
保險公司追償一般是和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才起訴。由於起訴後,法院一般先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九十四條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盡可能就地進行。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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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保險中,行使代位追償權須滿足什麼條件
保險中,代位追償權的產生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損害事故發生的原因和受損標的,都屬於保險責任的范圍。
2.保險事故的發生是由第三者的責任造成的,肇事方應該依法對被保險人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這樣被保險人才可以將代位追償權轉移給保險人。
3.保險人按合同的規定對被保險人履行賠償義務後,才有權取得代位追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