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以契約形式確立雙方經濟關系,以繳納保險費建立起來的保險基金,對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進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的一種經濟形式。
保險是最古老的風險管理方法之一。保險合約中,被保險人支付一個固定金額(保費)給保險人,前者獲得保證:在指定時期內,後者對特定事件或事件組造成的任何損失給予一定補償。
保險屬於經濟范疇,它所揭示的是保險的屬性,是保險的本質性的東西。
從本質上講,保險體現的是一種經濟關系,表現在:
(1)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商品交換關系;
(2)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收入再分配關系。
從經濟角度來看,
保險是一種損失分攤方法,以多數單位和個人繳納保費建立保險基金,使少數成員的損失由全體被保險人分擔。
從法律意義上說,
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即通過簽訂保險合同,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被保險人以繳納保費獲取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賠償,保險人則有收受保費的權利和提供賠償的義務。
由此可見,保險乃是經濟關系與法律關系的統一。
保險是一種經濟制度,同時也是一種法律關系。保險源於海上借貸。到中世紀,義大利出現了冒險借貸,冒險借貸的利息類似於今天的保險費,但因其高額利息被教會禁止而衰落。1384年,比薩出現世界上第一張保險單,現代保險制度從此誕生。
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這三大功能是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經濟補償功能是了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險區別於其他行業的最鮮明的特徵。資金融通功能是在經濟補償功能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社會管理功能是保險業發展到一定程度並深入到社會生活諸多層面之後產生的一項重要功能,它只有在經濟補償功能和資金融通功能實現以後才能發揮作用。
一、經濟補償功能
經濟補償功能是保險的立業之基,最能體現保險業的特色和核心競爭力。具體體現為兩個方面:
1、財產保險的補償:保險是在特定災害事故發生時,在保險的有效期和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范圍以及保險金額內,按其實際損失金額給予補償。通過補償使得已經存在的社會財富因災害事故所致的實際損失在價值上得到補償,在使用價值上得以恢復,從而使社會再生產過程得以連續進行。這種補償既包括對被保險人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補償,也包括對被保險人依法應對第三者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的經濟補償,還包括對商業信用中違約行為造成經濟損失的補償。
2、人身保險的給付:人身保險的保險數額是由投保人根據被保險人對人身保險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繳費能力,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與被保險人雙方協商後確定的。
二、資金融通的功能
資金融通的功能是指將形成的保險資金中的閑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會再生產過程中。保險人為了使保險經營穩定,必須保證保險資金的增值與保值,這就要求保險人對保險資金進行運用。保險資金的運用不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是可能的。一方面,由於保險保費收入與賠付支出之間存在時間差;另一方面,保險事故的發生不都是同時的,保險人收取的保險費不可能一次全部賠付出去,也就是保險人收取的保險費與賠付支出之間存在數量差。這些都為保險資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保險資金融通要堅持:合法性、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則。
三、社會管理的功能
社會管理是指對整個社會及其各個環節進行調節和控制的過程。目的在於正常發揮各系統、各部門、各環節的功能,從而實現社會關系和諧、整個社會良性運行和有效管理。
1、社會保障管理:保險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有效組成部分,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一方面,保險通過為沒有參與社會保險的人群提供保險保障,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另一方面,保險通過靈活多樣的產品,為社會提供多層次的保障服務。
2、社會風險管理:保險公司具有風險管理的專業知識、大量的風險損失資料,為社會風險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數據支持。同時,保險公司大力宣傳培養投保人的風險防範意識;幫助投保人識別和控制風險,指導其加強風險管理;進行安全檢查,督促投保人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提取防災資金,資助防災設施的添置和災害防治的研究。
3、社會關系管理:通過保險應對災害損失,不僅可以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對損失進行合理補充,而且可以提高事故處理效率,減少當事人可能出現的事故糾紛。由於保險介入災害處理的全過程,參與當社會關系的管理中,改變了社會主體的行為模式,為維護良好的社會關系創造了有利條件。
4、社會信用管理:保險以最大誠信原則為其經營的基本原則之一,而保險產品實質上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承諾,對保險雙方當事人而言,信用至關重要。保險合同履行的過程實際上就為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了大量重要的信息來源,實現社會信息資源的共享。
保險的作用
一、保險在微觀經濟中的作用
1、有利於受災企業及時地恢復生產。
2、有利於企業加強經濟核算。
3、有利於企業加強危險管理。
4、有利於安定人民生活。
5、有利於民事賠償責任的履行。
二、保險在宏觀經濟中的作用
1、保障社會再生產的正常進行。
2、推動商品的流通和消費。
3、推動科學技術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4、有利於財政和信貸收支平衡的順利實現。
5、增加外匯收入,增強國際支付能力。
6、動員國際范圍內的保險基金。
❷ 保險學研究的內容是什麼
保險學(Insurance)是一門研究保險及保險相關事物運動規律的經濟學科。保險涉及的領域是多元化的,包括金融學、法學、醫學、數學、經濟學以及自然科學等內容。
具體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層面:
第一,保險當事人之間的關系
保險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是指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受益人之間因保險商品交換而形成的相互關系。保險人作為保險商品經營的主體,在為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提供保險商品服務的過程中,與客戶結成一定的社會經濟關系,即商品交換關系。聯結保險當事人權利與義務關系的紐帶是保險合同。由保險合同確定的保險當事人之間的關系表現為一種法律關系。保險法律關系是保險經濟關系的表現形式,保險經濟關系是保險法律關系的存在基礎。
第二,保險當事人與保險中介人之間的關系
這種關系一方面表現為保險人與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等之間因經營保險業務而形成的保險商品交換關系,另一方面表現為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等與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等之間因從事保險代理,保險經紀,保險公估活動而產生的保險商品交換關系。
第三,保險企業之間的關系
保險企業之間的保險商品關系包括保險公司之間,原保險公司與再保險公司之間以及再保險公司之間因保險經營活動而產生的保險商品關系。目前,我國保險市場上存在的保險企業,從性質上看,有國有獨資保險公司與股份有限保險公司;從形式上看,有內資保險公司,外資保險公司和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從業務內容上看,有財產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從經營范圍上看,有全國性保險公司,區域性保險公司等。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進一步貫徹落實,社會經濟的深入發展,還會出現一些其他形式的保險企業,從而形成一種不同經濟結構,不同層次,不同形式並存的保險市場格局。這些保險企業,不論其規模大小,實力強弱,在市場經濟中均處於平等地位。為了各自的經濟利益,它們在保險經營活動中既存在相互競爭關系,又存在相互協作關系。
第四,國家對保險業實施監管而形成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
這種關系是指國家保險主管機關對在本國領土上從事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和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保險中介人實施監管而形成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政府與保險企業之間的關系。政府實施宏觀調控,根據保險市場的需要,決定是否批准成立新的保險企業等。政府對國家負責。企業按政府規定經營保險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二是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之間的關系。保險商品關系本質上是一種商品經濟關系。只要存在商品經濟關系必然有保險市場的競爭。為了保障保險企業的正常經營,保護保險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宏觀上需要對保險市場進行管理,包括經濟手段的管理,行政手段的管理和法律手段的管理,從而形成一種為保證保險商品交換正常運作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
學科地位:
1、保險學是金融學科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個學校的金融學科沒有保險學,其金融學科就是殘缺不全的,這將從一定程度上制約其金融學科地位的高度。
2、一個從事金融教學和研究的人,如果不懂保險,可以認為其知識結構是不全面的。說到這一點,很多從事金融教學和研究的人可能會很不高興或不以為然。事實上, 很多從事金融教學和研究的人對保險的態度是"不屑一顧"。正是這個原因,使得絕大多數很多從事金融教學和研究的人沒有參與保險教學和研究,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保險教學與研究的水平,進而制約了我國保險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3、保險學科的發展必須植根於金融學的基礎之上。在我國,由於上述原因,使得從事保險教學和研究的人和從事金融學其他學科教學和研究的人幾乎是截然分離的,從而不能很好地從整個金融學科的高度來認識保險學。如果保險學不以扎實的經濟,金融理論為基礎,必然走向單純保險技術發展的狹窄之路。
4、保險學在許多方面與金融學科的其他課程存在差異。這種差異性是由保險學自身特定的研究內容所決定的。但這只能說明保險學存在的必要性,並不能否認保險學與金融學科的其他課程的內在聯系。
學科特點
1、多屬性
指保險學是一門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相互交叉的綜合管理科學,所研究的內容既有屬於社會科學的,也有屬於自然科學的。
2、廣泛性
廣泛性是指保險學所研究的內容,涉及面非常廣泛。因為保險的對象具有廣泛性,社會生產的各個環節、各行各業都需要保險;保險工作人員要與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打交道,還要配合各部門搞好防災防損工作 。
3、法律性
保險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都以民法和合同法為依據,涉外的保險業務還與國際私法、國際商法和海商法有著密切關系。
4、實踐性
保險學主要是一門應用學科。保險學源於生活,提醒風險存在同時在風險發生後降低損失的一種保障行為,在生活各個方面保險學得到了實踐應用。
❸ 保險學中,風險具有客觀可能性和不確定性,這兩個性質怎麼理解和區分
客觀存在 指在一定人數人群中一定有保險事故發生 不確定性指什麼時候發生 發生在誰身上不確定
❹ 風險的特徵有哪些
風險的特徵是具有客觀性、普遍性、必然性、可識別性、可控性、損失性、不確定性和社會性。
風險按照性質可分為:
1、純粹風險:純粹風險是指只有損失機會而無獲利可能的風險。比如房屋所有者面臨的火災風險、汽車主人面臨的碰撞風險等,當火災碰撞事故發生時,他們便會遭受經濟利益上的損失。
2、投機風險:投機風險是相對於純粹風險而言的,是指既有損失機會又有獲利可能的風險。投機風險的後果一般有三種:
一是沒有損失;
二是有損失;
三是盈利。
比如在股票市場上買賣股票,就存在賺錢、賠錢、不賠不賺三種後果,因而屬於投機風險。
(4)保險學研究的風險有哪些特徵擴展閱讀:
風險按照產生的原因可分為:
1、自然風險:自然風險是指因自然力的不規則變化使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等遭受威脅的風險。如地震、風災、火災以及各種瘟疫等自然現象是經常的、大量發生的。在各類風險中,自然風險是保險人承保最多的風險。
自然風險的特徵如下:
(1)自然風險形成的不可控性;
(2)自然風險形成的周期性;
(3)自然風險事故引起後果的共沾性,即自然風險事故一旦發生,其涉及的對象往往很廣。
2、社會風險:社會風險是指由於個人或團體的行為(包括過失行為、不當行為以及故意行為)或不行為使社會生產以及人們生活遭受損失的風險。如盜竊、搶劫、玩忽職守及故意破壞等行為將可能對他人財產造成損失或人身造成傷害。
3、政治風險(國家風險):政治風險是指在對外投資和貿易過程中,因政治原因或訂立雙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使債權人可能遭受損失的風險。如因進口國發生戰爭、內亂而中止貨物進口;因進口國實施進口或外匯管制等等。
4、經濟風險:經濟風險是指在生產和銷售等經營活動中由於受各種市場供求關系、經濟貿易條件等因素變化的影響或經營者決策失誤,對前景預期出現偏差等導致經營失敗的風險。比如企業生產規模的增減、價格的漲落和經營的盈虧等。
5、技術風險:技術風險是指伴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生產方式的改變而產生的威脅人們生產與生活的風險。如核輻射、空氣污染和噪音等。
❺ 保險學的學科特點
多屬性
指保險學是一門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相互交叉的綜合管理科學,所研究的內容既有屬於社會科學的,也有屬於自然科學的。
廣泛性
廣泛性是指保險學所研究的內容,涉及面非常廣泛。因為保險的對象具有廣泛性,社會生產的各個環節、各行各業都需要保險;保險工作人員要與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打交道,還要配合各部門搞好防災防損工作 。
法律性
保險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都以民法和合同法為依據,涉外的保險業務還與國際私法、國際商法和海商法有著密切關系。
實踐性
保險學主要是一門應用學科。保險學源於生活,提醒風險存在同時在風險發生後降低損失的一種保障行為,在生活各個方面保險學得到了實踐應用。
❻ 保險學中的風險的具體含義是什麼
風險問題在傳統的哲學和社會學的研究中,並沒有被認為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可是,在現實的社會生活和社會活動(經濟活動、政治活動、軍事活動、醫療活動、體育活動等)中,風險問題卻是一個經常遇到的和非常重要的問題。在經濟學、軍事學、醫學等學科的研究中,風險問題也已成為了一個引起許多學者關注的問題。
這里將結合一些社會現實生活的問題和有關學科的研究成果,著重從哲學、經濟學和社會學的角度對風險問題進行一些分析和討論。
從嚴格的意義上說和從根本上看,風險現象只能是而且必定是社會現象。在描述 「 純粹 」 的自然現象時,在 「 純粹 」 的自然科學中, 「 風險 」 這個概念是毫無用武之地的,換言之,在這里不需要也用不上 「 風險 」 這個概念。例如,我們有理由推斷在許多億年之前的地質年代裡,地球上曾經有過猛烈的火山爆發,有過極其強烈的地震。
但是,由於那時沒有人類,我們就不能說那時的地球環境是一個高 「 風險 」 的地質環境。可是,在當前的社會條件下,如果有人要在某個有頻發地震歷史的地區建造大壩,那我們就必須說這是一個有很大風險的事情了。
更具體地說,任何風險都必定是而且只能是針對某個人類主體而言的風險。討論風險問題時所針對的主體一般來說是作為個人的主體或作為集體的主體,有時也可以是某些類型的主體,甚至是全人類和人類社會。
因此,對風險泛泛而談是沒有意義的,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有可能是荒謬的。 例如,在對抗性的軍事活動或體育活動中,對某一方來說是高風險的行為,對另一方來說,往往就是沒有什麼大風險的行動了。
❼ 風險的特徵 是什麼 。。。
風險的特徵:
1、客觀性
風險是一種客觀存在,不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即風險是無法完全控制和排除的。風險的發生是有一定的規律性的,這種規律性為我們提供了認識風險、評估風險和進行風險管理,從而將風險所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的可能性。
2、損害性
一般的風險發生會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損害。物質上損失往往是可以用貨幣來衡量的;但一旦造成人身損害,就比較難以用貨幣來衡量了。總之,風險的發生將會給我們的生活產生影響。
3、不確定性
①空間上的不確定性:風險發生的具體地點是不確定的。
⑵時間上的不確定性:即便確定某種風險肯定要發生,但發生的確切時間往往是無法確定的。
⑶損失程度上的不確定性:指每次風險事故發生所造成的損失事先是無法預知的。
4、可測定性
就總體而言,利用數理統計的原理及方法,針對一定時期內特定風險發生的頻率和損失情況加以總結和綜合分析,依據概率論的原理可得出基本正確的預測結論。
風險是指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後果的組合。是生產目的與勞動成果之間的不確定性,大致有兩層含義:一種定義強調了風險表現為收益不確定性;而另一種定義則強調風險表現為損失的不確定性,若風險表現為不確定性,說明風險產生的結果可能帶來損失、獲利或是無損失也無獲利,屬於廣義風險,所有人行使所有權的活動,應被視為管理風險。金融風險屬於此類。而風險表現為損失的不確定性,說明風險只能表現出損失,沒有從風險中獲利的可能性,屬於狹義風險。風險和收益成正比,所以一般積極進取的投資者偏向於高風險是為了獲得更高的利潤,而穩健型的投資者則著重於安全性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