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常裕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杭州常裕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杭州常裕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簡稱:常裕金融)是在浙江省金融辦指導下,在江干區委、江干區政府的支持下,於2015年3月經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後注冊成立,注冊資本金1億人民幣。
公司業務涉及:票據服務,政府轉貸引導基金,政府產業基金,政府債券項目,私募基金,不良資產處置,證券投資,實業投資,融資租賃,資產管理,股權投資,財富管理等領域業務。公司已形成全金融、全方位、立體化的業務架構;公司堅持秉承:以人為本,客服至上的經營理念,致力於不斷滿足客戶的多元化融資需求,充分整合公司各類合作夥伴資源尤其是金融機構資源,積極創新金融產品的品種,更好服務於各類各級客戶與金融機構。
作為浙江省內唯一一家注冊資本金1億元的民營股份制金融服務公司,旗下全資控股的子公司有:杭州常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常裕互聯網金融有限公司(籌),杭州常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籌),舟山常裕融資租憑有限公司(籌)。同時公司也開展了郎溪縣,桐廬縣等當地的政府項目,並與宣城市郎溪縣達成了戰略合作協議,擬在郎溪縣設立:郎溪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裕郎溪縣中小企業金融管理有限公司。
常裕金融秉承:收益穩健,投資安全,,百姓放心,首選常裕的服務宗旨,憑借完善的市場營銷渠道,嚴謹的風控機制,致力於滿足每一位客戶的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公司配備了一支高素質,精業務,經驗豐富管理團隊。團隊內具備多年的銀行,證劵,基金等金融行業從業經驗的精英構成,他們擁有豐富的經濟,金融,管理,法律相關的從業經驗和背景。團隊成員均在金融領域累計了廣泛的理論知識和實戰經驗,為客戶統籌規劃提供涵蓋存款,貸款,股票,基金,理財產品的綜合財富管理服務。
常裕金融力爭發展成為經營規模區域領先、金融業務布局、產業金融協同發展、企業建設成果顯著的綜合性金融集團,為杭州建設長三角南翼金融服務中心作出積極貢獻。
法定代表人:徐燕平
成立日期:2015-03-20
注冊資本:10000萬元人民幣
所屬地區:浙江省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100328161895F
經營狀態:存續
所屬行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人員規模:100-500人
企業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中河中路198號1003室
經營范圍:服務:接受企業委託從事資產管理,接受企業委託從事資本管理,實業投資,投資管理(未經金融等監管部門批准,不得從事向公眾融資存款、融資擔保、代客理財等金融服務),金融信息服務(涉及前置審批的項目除外),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知識流程外包,以服務外包方式從事票據中介業務(不含承兌等銀行核心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 政府轉貸是什麼意思
政府轉貸引導基金,本質上就是政府為扶持中小微企業,提供的貸款墊資。比如某公司的銀行貸款即將到期,但資金暫時無法到位不能還貸,可以向政府申請轉貸引導基金支持,若獲批,就可以由轉貸引導基金墊資還款,以後等公司有錢了再歸還。
3. 引導基金的項目管理軟體哪個好用
投 中 信 息以在私募股權 投 資領域的多年積淀,及對多 家 機構 投 資管 理 業務流程的全 面 考察,十年一劍, 推 出 投 資管 理 系統,適用於PE/VC/券商直 投 等私募股權 投 資機構。該系統針對 投 資行業 投 資的管 理 特性,覆蓋「募 投 管退」,實現項目全過程、全要素、全周期、全流程化管 理 ,基金全生命周期的管 理 ,並且增 加 了個性化的模板 配 置功能和常用OA功能。功能涵蓋:? 基金管 理 :管 理 基金全過程,從基金募集、路演、會議到清算、完結,實時查看進度,掌握基金運轉情況。項目管 理 :包含全部項目 信 息,對項目的進展過程動態掌握,按業務階段分為,擬 投 、、已 投 和退出,覆蓋項目生命周期。同時全 面 歸集項目的資料。客戶管 理 :全方位的客戶管 理 ,掌握客戶需求和實時動向,更好維護客戶關系。儀表盤:通過圖形、圖表等方式展現關鍵業務指標和經營數據,個性化方式監控、分析機構的業務活動。智能預警:可 配 置多維度的項目和財務數據預警,自定義關鍵指標,財務指標、運營指標等,提供全 面 的項目運作監控管 理 機制。情報收集:全 面 、及時、可靠的市場監測, 專 業的研究分析報告,幫您獲取市場第一手情報 信 息,輔助決策。靈活模板:可根據實際業務需要自定義表單,自由調整頁 面 布局,支持多種圖表格式。
4. 青州市府有專門為電子商務提供資金幫助的部門嗎
根據青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官網公開發布的公告顯示,政府將大力為經濟轉型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具體措施如下:
1.設立現代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市財政落實專項資金,設立規模不低於2億元的現代產業發展引導基金,以後每年增補,並通過合資、合夥等方式,與國內外金融機構、專業基金合作設立產業發展投資基金,支持產業園區、公共平台、龍頭企業、科技創新、人才創業等關鍵領域和重點項目。(責任單位:財政局)。
2.成立市級融資性擔保公司。成立注冊資金3億元以上政府控股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實行市場化、專業化運作,每年為中小企業擔保融資20億元以上,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難問題。(責任單位:財政局、金融辦、經信局、人民銀行、銀監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3.設立中小企業風險緩釋基金。通過政府資金引導,吸收社會資本參與,設立規模不低於5億元的風險緩釋基金,為經營正常、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應急轉貸、風險緩釋等服務。(責任單位:財政局、經信局、金融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4.成立重點企業貸款銀行委員會。對從3家以上銀行融資額度超過1億元的企業,由貸款銀行組成企業貸款銀行委員會,加強對企業生產經營及資金使用情況的分析監測,統一研究企業信貸政策、貸款額度、風險處置措施等,協調不抽貸、不壓貸,全力支持企業轉型發展。(責任單位:銀監辦、金融辦、人民銀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5.設立企業掛牌上市基金。設立規模為2000萬元的企業掛牌上市基金,對企業掛牌上市的實行扶持:(1)對成功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主板上市的企業,本著鼓勵爭先的原則,第一家補助300萬元,第二家補助250萬元,第三家及以後上市企業每家補助200萬元;(2)對成功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第一家補助120萬元,第二家補助100萬元,第三家及以後掛牌企業每家補助80萬元;(3)對成功在齊魯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第一家補助60萬元,第二家補助50萬元,第三家及以後掛牌企業每家補助40萬元。以上補助資金在企業獲得掛牌上市批復之日起1個月內,從企業掛牌上市基金中一次性撥付。(4)企業在掛牌上市過程中,在會計處理時因調整賬務補繳的企業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級財政給予等額補助。(責任單位:金融辦、財政局、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
6.成立青州市資產管理公司。統籌銀行業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增長15%以上部分 1%的風險補償金,以及金融機構年度扶持資金,專項用於化解金融機構不良資產、風險補償等。(責任單位:財政局、金融辦、人民銀行、銀監辦)
7.支持企業與世界500強、中國1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強合作,對其開展的合作項目,利用現代產業發展引導基金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商務局、招商局、財政局)
5. 產業扶持資金和產業引導基金的區別
產業扶持資金和產業引導基金的區別如下:
1、目的不同
產業投資基金的設立是借鑒成熟資本市場"產業投資基金"運作模式,由發起人定向募集,委託專業機構管理基金資產,主要採取股權投資方式解決文化產業融資問題的一種探索和嘗試。
產業引導基金,旨在促進科技創新,助力創業,支持國家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政策。引導創業投資行為,支持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和技術創新。
2、投資對象不同
產業投資基金對象主要為非上市企業。投資期限通常為3-7年。積極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
投資的目的是基於企業的潛在價值,通過投資推動企業發展,並在合適的時機通過各類退出方式實現資本增值收益。
產業引導基金的對象是中小企業。其宗旨是,發揮財政資金杠桿放大效應,增加創業投資資本供給,克服單純通過市場配置創業投資資本的市場失靈問題。
特別是通過鼓勵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於種子期、起步期等創業早期的企業,彌補一般創業投資企業主要投資於成長期、成熟期和重建企業的不足。
(5)轉貸引導基金業務管理系統擴展閱讀
產業扶持資金賬務處理的方法:
目前,支持企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資金大致分為五大類別。據不完全統計,僅中央有關財政資金就有幾十項。但是,對有關財政資金一直缺乏統一、明確的財務處理原則。對企業取得財政資金的財務處理做出了具體規定:
1、屬於國家直接投資、資本注入的財政資金,如基本建設投資、國債投資項目等。這類資金屬於國家以投資者身份對企業的資本性投入,因此,應當增加國家資本,對於超過注冊資本的投資則增加國有資本公積。
2、屬於投資補助的財政資金,如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投資項目補助、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投資項目補助等。
這類資金是對投資者投入資本的補助,但是與前一類資金最大的區別是國家不一定以投資者身份投入,大部分時候是政府為了貫徹宏觀經濟政策或實現調控目標,給予企業的、具有導向性的資金。
3、屬於貸款貼息、專項經費補助的財政資金,如技術更新改造項目貸款貼息、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
這類資金一般是對企業特定經濟活動支付的成本費用的補償,因此,企業使用這類資金時,作為收益處理。企業在具體執行時,使用這類財政資金如果形成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應當作為遞延收益,按照資產使用壽命分期確認。
4、屬於政府轉貸、償還性資助的財政資金,如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等。這類資金使用後要求歸還本金,因此,企業收到時,應當作為負債管理。
5、屬於彌補虧損、救助損失或者其他用途的財政資金,如國有企業虧損補貼、「非典」期間補償民航公司的損失、關閉小企業補助等。企業收到這類資金時,作為本期收益或者遞延收益處理。
6. 陝西渭濱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怎麼樣
陝西渭濱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是2017-11-16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注冊地址位於陝西省寶雞市渭濱區濱河南路1號渭濱區互聯網產業園。
陝西渭濱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610302MA6XDME83W,企業法人李文戰,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陝西渭濱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經營性國有資產投資、運營管理業務;城市基礎、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城市舊城(棚戶區)改造;新興產業(股權)投資、教育、文化、旅遊、體育、衛生、養老產業等項目開發建設;經批准開展產業引導基金、應急轉貸基金、擔保基金運營管理、網路信息中介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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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濰坊市財政局都有哪些部門
濰坊市財政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調研室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維穩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開展財稅政策調研和財政工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牽頭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社會保障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參與擬訂全市財政人才隊伍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綜合科(掛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牌子)。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承擔深化財稅改革相關協調工作。牽頭組織全市財政信息資料庫建設。承擔自然資源與規劃、林業、生態環境、彩票發行、住房公積金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系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擬訂促進資源節約、資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海洋、測繪、林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土地、海域海島、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組織擬訂全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等相關工作。開展非稅政策績效評價,非稅收入變化情況分析工作。承擔彩票管理相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承擔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具體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資金。按照有關規定對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提取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四)法規稅政科。審核上報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建議,組織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組織擬訂法治財政建設實施方案,承擔法治財政建設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審核其他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承擔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參與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推進全市財政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研究提出實施全市稅制改革和地方性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以及對全市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性特案減免稅等重大事項的建議。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建議。承擔市級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管理工作。開展稅收政策績效評價、稅源調查、稅收政策變化情況分析工作。負責全市稅收保障相關工作。參與擬訂、完善稅收征管政策措施。
(五)預算科。研究提出全市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全市中期財政規劃。組織審核、匯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組織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政府債務預算(計劃)的編制、審核、批復、調整等工作。牽頭市級預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增收節支、平衡預算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牽頭市級部門支出標准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市對縣市區的財政體制改革、轉移支付和預算管理指導工作。
(六)國庫科。組織全市財政預算執行分析和市級預算執行、監控以及分析預測。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擬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市級財政國庫。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市級總預算會計核算工作。管理市級財政專戶和預算單位賬戶。負責市級財政國庫資金調度,按規定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組織編制全市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牽頭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七)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科。擬訂政府采購、政府購買服務規章制度和有關政策。制定全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負責市級單位政府采購計劃、合同備案和采購方式審批工作。組織編制市級購買服務計劃。負責對政府采購活動以及政府采購各當事人的監督管理。承擔政府采購信息管理、投訴處理、評審專家的監督管理等工作,組織對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指導縣市區政府采購以及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八)經濟建設科。承擔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文化藝術中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系部門和單位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基本建設有關項目資金。擬訂市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對口支援資金財政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基本建設投資政策。參與協調重大自然災害恢復重建。
(九)行政政法科。承擔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等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系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和政法經費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開支標准和定額。參與擬訂公務用車政策以及相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擬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指導監督救助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的相關政策措施。牽頭擬訂人才發展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才工作經費管理有關工作。承擔統一著裝管理有關工作。
(十)教科文科(掛國有文化企業資產科牌子)。承擔教育、科技、宣傳、文化和旅遊、體育、廣電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產業政策及有關制度。提出所聯系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推進教科文相關領域資金管理機制改革。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國有文化資產出資人職責具體事項,負責所監管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文化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並對所監管企業進行考核。
(十一)社會保障科。承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醫保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系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參與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審核匯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牽頭承擔全市農民工就業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涉及財政有關工作。
(十二)農業農村科。承擔農業農村、水利、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提出所聯系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負責牽頭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管理體制改革。研究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等涉農資金預算編制、資金分配以及績效評價等工作。承擔涉農補貼管理工作。參與農民負擔監督檢查工作。
(十三)工商貿易科。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市場監管、大數據、投資合作促進、貿易促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系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參與產業政策研究,擬訂支持工業轉型升級、大數據產業發展、服務業發展、民營經濟發展以及外經貿和內貿流通等相關領域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等方面的發展規劃以及產業政策。
(十四)資產管理科。研究提出相關國有資產管理政策。牽頭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承擔國企國資改革相關工作。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負責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管理,匯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企業財務信息與統一分析。參與擬訂市財政局履行有關國有資產(資本)出資人職責的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系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
(十五)金融科。擬訂全市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關財政政策。承擔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協調配合的研究工作。擬訂全市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制度並實施監督管理。參與研究和擬訂地方金融宏觀調控、金融監管和金融體制改革等相關政策。開展財稅領域涉外交流與合作。牽頭擬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相關政策制度,並實施監督管理。
(十六)國有金融資本監管科。擬訂全市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負責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基礎管理,承擔產權登記、國有資本流轉等工作。承擔國有金融資本運行質量監測工作。審核所監管金融企業發展戰略規劃以及改制、上市、資本金變動方案。編制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監督相關金融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擬訂市財政局直接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地方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績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所監管金融企業股權董事管理工作,擬訂相關制度,提出有關股權董事、財務總監等委派人選建議。審核所監管金融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報告。起草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情況報告。
(十七)政府債務管理科。組織擬訂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政策和辦法。負責全市政府債務限額管理,組織編制全市和市級政府債務預算(計劃)並分類納入預算管理,承擔地方政府債務還本付息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外債有關管理工作,參與貸(贈)款、擔保和聯合融資的對外談判、轉貸(贈)、償還工作。擬訂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的政策措施,評估、預警和監控市、縣政府性債務風險狀況。組織實施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政府債務信息公開工作。承擔政府融資平台政府性債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考核市以下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八)財政監督和預算績效管理科。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受省財政廳委託對注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實施監督檢查。擬訂財政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牽頭制定財政內部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對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研究擬訂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辦法,牽頭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推進預算績效指標及標准體系建設,完善預算績效管理責任和激勵約束機制,以及第三方機構參與績效管理和專家咨詢工作機制。組織實施市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牽頭開展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和結果應用、績效信息公開等工作。指導縣市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十九)政府引導基金管理科。研究擬訂政府引導基金管理運作政策、制度,提出市級政府引導基金設立方案。對市級政府引導基金的經營運作進行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市級政府引導基金收益安排建議。對縣市區政府引導基金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承擔市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決策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十)會計科。組織實施各類會計制度。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擬訂有關規章制度。按照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負責研究制定會計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計高端人才的選拔、培養與跟蹤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負責有關行業黨建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