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闡述目前涉農貸款保證保險做好哪些環節,對風險的管控有幫助
保證保險是《保險法》[①]明確規定的財產保險的一種。在認定其性質為一種保險類型的前提下,討論保險公司在保證保險業務開展中的風險管控甚為必要。保險公司作為此類業務中風險分擔的主體,在具體的業務開展中幾乎承擔著所有的未知風險。本文將從風險點的分析出發,提出些許應對措施,以期能為企業在實務中進行風險管控提供借鑒。
一、問題提出
案例:A企業向B銀行貸款1000萬元,以價值1200萬元的自有不動產作抵押,並辦理抵押登記。同時,B銀行要求A企業向C保險公司投保履約保證保險。以 B銀行為被保險人(受益人),在A企業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時,由C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直接向B銀行支付A企業尚未償還的貸款本金及利息,並引起借貸關系中相關權利義務的轉移,即由C保險公司對A企業在保險責任的范圍內進行追償。
以上案例是典型的履約保證保險業務實例。仔細分析即可以得出,C保險公司實際承擔著很大的風險。原因在於,保險人履行保險責任即意味著投保人——借款人無法履行其還款義務,此時借款人本身的履約能力已嚴重不足,對於保險公司來說,行使追償權的利益也就很難得到保證。再者,作為抵押(也可能是其他擔保形式)的投保人的自有不動產,由於主債務關系的消滅也使得限定物權得以消滅,投保人基於對自身利益保護的考慮,也會對解除抵押限制的不動產作出處理。此時,對於保險公司來說,要想實現追償利益,很大程度上得訴諸於法院,通過訴訟來保證自己的權益,於此,又增加了企業的訴訟成本,同時消耗人力,對於企業來說得不償失。
因此,在現今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備的情況下,於可預見的風險出現前,如何做好風險的管控與應對,是困擾保險公司的難題。
二、企業面臨的風險點分析
(一)基於投保人原因產生的風險
1、投保人違反如實告知義務
如實告知義務是保險法中的一項重要的制度。其之所以居於重要地位,就在於保險人對於投保人的信息掌握往往富於單方性,而且出於利己主義,投保人在信息提供時利用這種信息的不對成性,對保險人要求掌握的相關信息(如企業的經營狀況、過往的履約記錄等等)有所保留或者改變。於此,對於保險人來說,不管是對於保險合同的促成,還是對投保人履約能力的把握,都存在風險隱患。
2、投保人的履約能力
多數保險人擬訂的保險條款都會約定保險責任行使的條件為:投保人不履行對被保險人的還款義務,且債務已界清償期等等條件。因此,投保人對於貸款債務的履約能力是影響保險人風險管控的最為關鍵的因素。
現實中,投保人不履行還款的義務,即可能是因為客觀上的原因,也可能是主觀上的原因。主、客觀因素的判斷也存在困難。而保險事故的發生則往往體現出較大的主觀性,因其難以把握,從而對於保險人來說就甚為不利。而且,若是投保人主觀上不履行還款義務,也即是其負有較大的主觀惡性的情況下,其行為也會表現出明顯的預謀性,這對於保險公司來說,情況就更為復雜,風險的可管控性就會甚為加大。
3、投保人故意逃避追償的行為
實踐中,保險事故的發生多表現為投保人的故意行為。保險人在支付了保險賠償金後,一般都與被保險人——銀行等金融機構約定其對借款人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此時即由保險人對借款人行使其未履行借款債務的追償權。但,借款人往往會想方設法避忌,其故意逃避債務的行為也給保險人帶來追償的難度。
(二)基於被保險人原因產生的風險
在各地方政府及部門關於開展保證保險業務的各項意見與通知中,都明確了開展履約保證保險業務應堅持「銀保聯合,風險共擔」的基本原則。從上例分析可知,銀行在此項業務的開展中也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即貸款的審查義務。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可發放信用貸款和擔保貸款,同時應堅持審慎的經營原則,對借款人的資信進行審查。實踐中,保險人與相關的銀行都會簽訂合作協議,約定銀行審貸義務與保險責任之間的關系;或者約定銀行關於借款人信息對於保險人的知會義務,這種義務應在借款人出現履約危機之虞即向保險人履行通知義務,以便於保險人隨時掌握借款人信息,做好相應的風險應對措施。
然而,銀行工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難免因故意或者過失出現差錯,此時出現保險事故,或者借款合同出現效力上的問題,對於保險公司來說,在風險的管控上也得有相應的應對措施。
2. 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和履約保證保險的區別
1、概念不同:履約保證保險是保險公司向履約保證保險的受益人承諾,如果投保人不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是承保投保人(借款人)不能按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償還所欠貸款的風險。
2、承擔責任方不同:履約保證保險由該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由保險人承擔償還責任。
3、關系主體不同:履約保證保險法律關系的主體有三方當事人,即保險公司、借款人、銀行。而小額貸款保證保險不是。
(2)貸款保證保險的風險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所有違約情形的前提為無正當理由。這意味著,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承包方違約,不屬於履約保證保險的保證范圍。具體包括政治、社會、自然等各方面的客觀原因。
2、質量違約和工期違約情況的前提為承包人原因。這意味著,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質量違約和工期違約不屬於履約保證保險的保證范圍。例如工期延誤的原因在於發包人一方,如未能提供施工條件、人員嚴重不足、不斷變更設計等,則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3、履約保證保險為從屬保函,理賠前提是主合同(即施工合同)有效。因此主合同無效或存在未經保險人確認的變更情況時,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另外,履約保證保險的理賠以不存在保函欺詐為前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履約保證保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小額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保證保險
3. 汽車按揭保證保險業務的風險成因及其防範分析
做保證保險風險防控很重要啊 務必要保證借款人擔保人的信息真實可靠
另外擔保人的資格要求高風險相對會低很多 這些東西也不是三兩句就能說清楚的 在業務操作中必須有一套完善的系統的流程和人員配備
給你一些資料參考下吧 我曾經借鑒過的,拋磚引玉吧 :)
第一章 我國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現狀與制約因素
1.1 我國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現狀
1998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下發《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中國建設銀行被批准成為汽車消費貸款的試點銀行。1999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所有中資商業銀行都可以開辦消費信貸業務,汽車消費貸款進入了群起紛爭的階段[1]。汽車消費貸款到目前為止只經歷了不到五年的時間,開展時間短,尚處於起步階段,在各個方面還不夠成熟。由於汽車消費貸款是一個「新生事物」,各方面對它的認識和了解都不夠,加上相應的法規制度不健全,需要「摸著石頭過河」,所以最初一年的發展是比較緩慢的。但從2000年以來,汽車消費貸款呈逐月上升趨勢,而且增幅巨大,特別是在去年2002年,全國汽車消費貸款的年增長額比前年2001年的年增長額翻了三倍,可謂成績喜人(見圖1)。但這並不能簡單的說明目前我國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良好。我們應該注意到,雖然近兩年的發展很快,但是規模還是太小,去年年底全國汽車消費貸款1336億元的貸款余額以及45萬的個人客戶數,對於我國13億的人口,10萬億元的居民儲蓄余額來講,無疑是微不足道的[2]。如果將汽車消費貸款與其他的貸款業務相比較的話,差距更加明顯。就拿上海來說,到去年年末,上海市汽車消費貸款余額約為41億元,比年初增加約22億元,整整翻了一翻 , 但去年同期,與它同屬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余額是1090.78 億元,整整是汽車消費貸款的25倍[3],差距是巨大的,更何況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貸款余額大約僅占銀行貸款總規模的20%左右,這樣的話,汽車消費貸款還不足貸款總量的1%,佔比太小(見圖2)。由此可見,作為個人消費信貸的支柱,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現狀不容樂觀,還遠沒有達到人們所預期的繁榮局面。
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銀行內部制度和經營操作等方面的因素,也有受到外部環境的制約。下面就來分析一下,看看制約我國商業銀行汽車消費貸款發展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2 從銀行自身來分析,存在的制約因素:
1.2.1經營觀念轉變較慢,不能予以充分重視
銀行長期以來信貸業務是面向企業,傳統信貸模式已經形成一種習慣,部分銀行不免受舊思維的約束,對「個人小貸款戶」的信貸發放形式不能認同,認為信貸發放的重心應當在於對公放貸,個人消費信貸不值一做,這樣的觀念導致了部分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對此工作認識不到位,工作中不能予以重視。他們認為汽車消費貸款本小利薄,直接收益小,而且手續復雜,管理成本高。他們只看到汽車消費貸款眼前的困難和缺點,不能從長遠的、全局的利益來考慮和分析,在操作上主動性和積極性自然不高,把此項業務放在了信貸的次要地位,這對於汽車消費貸款工作的開展非但沒有推動,反而制約了業務的發展。
1.2.2 貸款手續及服務
目前,購車者申請一筆汽車消費貸款,要經過提出申請、填寫表格、接受調查、辦理保險和抵押登記等多個環節。辦完一筆貸款,費時少則3、5天,多則一星期,借款人員來回要跑好幾次,既費時又費力,使得消費者望而卻步。與此同時,由於汽車消費貸款尚未形成多大的氣候,加上各級管理層對此認識不太一致,所以在信貸人員的配備上也就顯得有些滯後,多數為兼職辦理,少有專職辦理人員。在業務體制上也未完全理順,有的由公司業務部兼辦,有的由個人業務部兼辦。而且由於汽車消費貸款是一項新產品,需要學習的東西還很多,所以信貸人員的業務素質也需要有一個逐步提高的過程。這種銀行專門辦理汽車消費貸款的人員較少且素質不高的現狀也導致了服務的不夠到位。
1.2.3 貸款對象
從商業銀行實際操作情況看,汽車消費貸款對象較為單一,經營面過窄,並在經營思想上存在一定的「重城市輕農村,重法人輕個人」的現象。首先,中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農村消費市場前景廣闊,但農業機械化程度嚴重滯後於國民經濟發展,實行農業生產的科學化、機械化是農村經濟發展的有力保證。作為經濟體制改革起點的農村,農民有購買拖拉機、收割機等農用機具,以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增加收入的強烈願望,還有相當部分農民由於籌措不到資金而去租用農用機具。實際上依國情而言,農民一般不存在下崗問題,只要辛勤勞作,其收入來源較為穩定,具有一定的還貸能力。目前農村汽車消費信貸還是商業銀行難以突破的禁區。其次,在城鎮,隨著居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的消費觀念已逐漸由溫飽型轉向享受型,例如近幾年的旅遊熱。但對於汽車消費,許多人還持觀望態度,出現了「熱而不銷」。
1.3銀行外部的制約因素
1.31汽車消費貸款存在隱性風險
除了信用風險,汽車消費貸款還存在著隱性風險,影響了銀行的積極性。主要有以下2個方面:
(1) 需求與淘汰形成的風險
由於國內現有的幾十種車型,絕大多數是國外20世紀70、80年代的產品,而90年代的產品僅有3種,即別克、雅格和奧迪A6。入世之後,隨著汽車行業的放開,像捷達、富康和桑塔納等老車型將面臨淘汰的可能,這就給目前發放的汽車消費貸款帶來一定的風險。這種風險是在入世後對汽車消費的旺盛需求,與對舊車型的全面淘汰之下所產生出來的風險。因為入世後隨著關稅降低,現今所投放到市場上的汽車消費貸款以及所有車型都將面臨新車型和新價位的挑戰,會有相當一部分消費者要更新換代。在新車型、低價位的誘導下,部分消費者個人信用將發生位移,可能會出現以車抵貸的現象。由於車輛的流動性高,借款人若將車輛運往外地,通過一定的途徑將車輛變賣,銀行則會因為無法找到抵押物而難以處置或拍賣,致使法院判決無法執行,最終影響到銀行貸款的收回。
(2) 價格波動引發抵押物減值的風險
目前我國汽車關稅為80%~100%,入世後5年間關稅將下降到25%,也就是說進口車價至少會降低30%[6]。由於降價空間大,汽車消費貸款的車輛價值就大大縮水,加之每年固定的折舊率,使抵押物變現更為低廉,損失在所難免。目前汽車消費貸款是以所購車輛進行抵押,並在當地車輛管理所辦理抵押登記,當借款人無法還款時,商業銀行可以收回車輛並進行處置用以還貸。但從實際情況看,因車輛市場價格的變動,抵押物折舊後其價值是難以抵頂所欠債務的。
第二章 我國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前景
汽車消費貸款與汽車消費市場息息相關,汽車消費市場的發展趨勢決定著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前景。所以就讓我們先來看一看在未來的幾年裡,我國的汽車消費市場會有怎樣的發展趨勢。
2.1我國汽車消費貸款業務基本的發展狀況
汽車工業在我國雖然已有幾十年的歷史,但與日本、美國、德國等汽車工業大國相比,我國汽車總產量僅是他們的「冰山一角」,還不及日本豐田一個企業的年產量。因此,我國汽車工業發展潛力巨大。「十五」期間,我國已規劃將汽車工業作為最重要的產業來發展,通過汽車工業結構調整和資產重組,形成八大汽車工業生產基地,並加大家庭適用型轎車的發展力度,促使我國汽車工業成為重要的經濟增長點。這將導致我國汽車消費市場的顯著擴大。
2.2價格下降將是大方向
汽車市場價格與人們心理預期的變化使汽車消費貸款需求下降。
加入世貿組織以來,我國汽車需求,尤其是轎車需求連續實現超高速增長(見圖1),汽車消費主體由集團消費轉變為個人消費,在市場需求的強力拉動下,國內汽車產量持續增長。1986年,全國汽車產量為37.28萬輛,其中轎車產量僅為12297輛,至2002年末,汽車產量飛升至325.37萬輛,其中轎車產量達到109.28萬輛,分別是1986年產量的7.7倍和87.9倍(見圖2)。在產量飛速增長的同時,汽車降價不可避免。2003年,國內市場上銷售的共70個車型中(其中30個為新車型),超過30個車型正式宣布降價,其中有7個新車型上市當年即宣布降價,7個車型在一年內兩次宣布正式降價。據測算,2003年國產轎車整體降價水平為8%~10%,而2002年國產轎車因面臨加入世貿組織壓力而紛紛降價的整體下降水平也不過5%~6%。汽車價格的持續下跌,強化了消費者「買漲不買跌」的心理。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統計信息,2004年1~6月,我國汽車累計產銷267.71萬輛和255.36萬輛,產銷率為95.39%,同比分別增長27.1%和24.15%。其中,轎車累計產銷124.61萬輛和113.2萬輛,產銷率為90.84%,同比分別增長36.37%和31.59%,但同時,第一季度全國轎車庫存超過8萬輛,4月份新增庫存2.3萬輛,5月份,轎車產銷率低至84.5%,又新增庫存3.2萬輛,累計超過13萬輛,6月份庫存突破了16萬輛大關,佔全部汽車庫存增量的89%。在這種產量擴張、價格下降的同時,消費者的購買力在近兩年並沒有顯著提高,有關汽車消費的稅費也沒有明顯降低,汽車消費逐步趨於理性化,對汽車消費貸款的需求自然下降。
2.3 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汽車消費市場廣闊
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我國汽車的低普及率,都預示著汽車消費的巨大潛力。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城鎮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城鎮居民消費的熱點主要集中在住房、汽車、教育、旅遊等商品和勞務上。據國家統計局最近的相關調查顯示,住房、汽車和教育是最適合信貸消費的前三種對象,其比例分別為71.5%、11.0%和10.6%。月收入超過3000元的被訪者,認為汽車最適合信貸消費的比例迅速上升,並有逐漸超越住房而成為信貸消費第一適合對象的趨勢。統計顯示,截至到2002年底,我國居民住宅的擁有率已達70%,今後除了住宅的調整和新增家庭購買住房以外,大面積的住宅消費已暫時告一段落。一部分先富起來的居民在解決了寬敞的住房之後,已把汽車消費作為追求的目標。另外我國汽車的普及率也很低,據新浪網消息,我國汽車普及程度在世界上屬低水平,轎車的人均保有量僅為每萬人20輛,是世界上人均擁有轎車最少的國家之一。由此可見,日益強大的購買力和巨大的潛在市場都預示著汽車消費市場的巨大潛力。
2.4 政策將更趨寬松、減負和簡化
多年以來,政府對汽車產業實施嚴格的投資審批制度,轎車、輕型車及發動機項目,一律由國家審批立項,其初衷是通過行政審批限制社會資本盲目進入,緩和汽車產業「散、亂、差」局面。但這從根本上限制了汽車工業的高速發展。其次,我國的汽車消費政策也一直是人們所關心的,手續繁瑣、稅費高昂束縛著個人買車的行為。可喜的是,自2001年開始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在投資審批制度的放寬,簡化購車手續以及減低相應費用等各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為今後汽車消費市場的真正啟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6]。目前的汽車消費已經從過去單純的生產型消費品轉化為耐用型消費品,私人已經慢慢開始成為購車的主體,一個汽車需求快速增長的時期正在逐步到來,政策鼓勵消費不僅符合國際汽車發展的慣例,也可以使整個國民經濟受益。
2.5 交通基礎設施逐步改善,用車環境漸趨便利
近年來,我國加大對公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城市道路有較大的改觀,城市內混合交通、非交通佔道的情況基本得到遏制,交通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到去年底,我國公路通車里程超過143萬公里,高速公路1.9萬公里,基本形成連接絕大部分城鄉地區的公路交通網路。同時,通過科學的管理和規劃,城市格局將日趨合理,城市空間的利用率將變得更高。這些都將為汽車消費市場提供良好的硬環境。
綜上所述,我國的汽車消費市場顯示出了巨大的發展潛力,可以說是前途一片光明。那麼,與之相配套的汽車消費貸款就其發展前景而言,也有著巨大的市場發展潛力,隨著汽車消費高潮的逐步到來,汽車消費貸款必將得到更大的發展,它將成為今後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拓展的新的利潤增長點。
第三章 推動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發展的有效措施
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現狀不盡如人意,它的發展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約,但它有著廣闊美好的前景,而且又能對國民經濟的增長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由此可見大力發展汽車消費貸款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銀行自身,國家政府以及各相關部門都應針對目前出現的問題,採取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為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道路掃清障礙。
3.1 銀行自身應該採取的措施
3.1.1要從戰略高度上正確認識汽車消費貸款,糾正主觀錯誤傾向。
在美國,汽車銷售中的85%採用汽車消費貸款的方式,而在我國還不到10%。在西方發達國家,汽車消費貸款已有很長的歷史,目前已成為西方發達國家商業銀行的重要業務。他們之所以重視汽車消費貸款,不僅是因為它對發展民族汽車工業,刺激國民消費,推動經濟增長,具有重要的作用,還因為它對銀行業自身的發展也能起到相當積極的作用。傳統的信貸經營體制使銀行過分依賴企業,經營風險相對集中。資產負債管理原則中的分散化原理要求資產應盡可能地分散到各種不同的具體形態上,而汽車消費貸款正是這一原理的具體應用。一般來講,貸款購車戶的個人資產質量較好,還貸能力較強,將貸款投向富裕的個人階層比投向普通企業更為可靠。因此,汽車消費貸款可以通過改變信貸資產結構來分散和降低銀行的經營風險[1]。
3.1.2 簡化貸款手續,做好配套工作,加大營銷力度。
(1) 在嚴密防範風險的前提下,努力解決客戶貸款手續繁瑣的「老大難」問題。
一方面可以考慮各銀行儲蓄網點直接受理汽車消費貸款業務,擴大業務受理的覆蓋面,方便客戶借貸;另一方面加快個貸業務客戶經理的選拔培養,盡快組建一支熟悉業務、素質較高的個人客戶經理隊伍,並把汽車消費貸款作為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重點,讓客戶經理緊密地貼近客戶,加快工作效率,為客戶勾勒組合式、個性化的金融服務,給予客戶最大的方便。同時還可以想方設法加強與汽車經銷商、保險、公證等部門的聯系和合作,多方協調,加快運作,爭取做到「一條龍」服務,可以嘗試成立「按揭事務中心」,該中心將相關部門請進門,採取法律介入,提供集中式服務,使客戶足不出戶便可以實現全程操作,簡化了手續,方便了客戶[1]。還有就是要讓「直客模式」逐漸取代「間客模式」,中國汽車信貸目前主要有直客式和間客式兩種模式,隨著中國汽車信貸市場的成熟,直客模式將成為發展的主要趨勢,而汽車經銷商作為信貸中介的間客模式將日漸萎縮。間客模式指的是「先買車,後貸款」的模式,即由汽車經銷商或保險公司向貸款購車人提供全程擔保,並負責對貸款購車人進行資信調查、幫助購車人向銀行申請貸款、代銀行收繳車款本息。直客模式所推崇的是「一站式服務」,它指的是購車人首先到銀行設立的汽車消費貸款機構獲得一個車貸的額度,拿這個額度就可以到汽車市場上選購自己滿意的產品。在客戶選定車型之後,到銀行交清首付款,並簽署有關的貸款合同之後便可以把車開回家。此外,銀行的車貸中心還為客戶提供相應的售後服務,如汽車維修、汽車救援、維修期間提供代用車及汽車租賃等一系列增值服務。直客模式在操作過程中,銀行、保險公司、經銷商各司其職。採用直客模式,回歸了汽車消費貸款作為一個金融產品的本來面目。這種模式和傳統的以汽車經銷商作為信貸中介的間客模式比起來,最大的優勢在於為客戶節省了中間環節,節約了時間和中介費。同時,採用直客模式購車的客戶在拿到銀行貸款之後便成為一位全款購車者,到經銷商那裡選購車型時就會有一定的議價權。另外,到銀行辦理汽車貸款手續時,客戶可以從銀行的專業機構那裡得到有關的資料查詢服務,比如某款車型目前的報價等,甚至還能讓專業人士為自己選擇一款最適合自己的車型。
(2) 要做好汽車消費貸款的配套工作,加大營銷力度,努力轉變消費者的傳統消費心理。
一要勤調查。銀行要充分利用現有的客戶信息檔案,對消費者收入、生活方式、興趣、心理、地域等方面進行細分,詳細了解消費者的實際需求、消費困難及其原因,以便為汽車消費貸款制定營銷策略服務,同時也為銀行發展其他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提供詳實、可靠的一手資料;二要搞好咨詢服務。消費者對消費信貸的認識和了解,主要渠道是通過銀行咨詢。這就不僅要求銀行經辦人員對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的知識把握全面,能最大限度地為咨詢者釋疑,當好參謀,解除其消費疑慮,而且要注意加大對一線儲蓄員工、汽車特約經銷商經銷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因為他們是與廣大消費者、購車戶面對面接觸最頻繁的,他們如能正確地把握有關汽車消費貸款的政策導向,准確地解答消費者、購車戶的咨詢,必將對汽車消費貸款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三要多宣傳。在汽車消費貸款宣傳中,不僅要宣傳其操作方法、優勢,而且要加強對汽車消費貸款發展新政策的宣傳,引導汽車消費貸款健康發展。在宣傳渠道上,要注意形成網路化、立體化的宣傳體系,在各營業場所同步進行人員、音像、手冊、張貼畫等多種形式的宣傳,使「貸款買車」深入人心,家喻戶曉。
3.1.3 運用現代市場營銷理論,合理確定貸款對象。
目前我國市場經濟已由生產主導型轉變為消費主導型,對於汽車行業更是如此。因此,發展汽車消費信貸,必須以市場為導向,以顧客為中心。應積極組織業內人員全面搜集第一手資料,並運用科學方法,加以系統化的分析,對消費者和市場進行細分。商業銀行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及自身資金實力,明確定位,做好汽車消費貸款對象的選擇。
(1) 客戶對象的選擇
除了繼續選擇資信良好,在當地影響較大的計程車公司以及汽車租賃公司外,應將重點放在政府公務員、高校教師、科技專家、外資員工、金融機構職員、私營業主、個體工商戶、社會知名人士等信用優良、收入較高的優質客戶群體上,同時也應注意目前不便購買但購買慾望較強且收入來源穩定的機關公務員、高校教職工、企事業單位員工等這些大眾群體。另外還可以有選擇地對小型民營、私營企業法人代表發放汽車消費貸款。
(2) 貸款車輛的選擇
在貸款車輛種類的選擇上,應重轎車類,輕貨車類,重點要放在經濟型和進口轎車上。因為經濟型轎車是汽車工業「十五」規劃重點產品,也被看作將來普通老百姓購買的主要車型,市場潛力較大。據預測,國產經濟型轎車價位將在8萬~9萬元左右,比國外低40%,有著較強的市場競爭力,且貸款額度不高。另外在這次調查中,各銀行普遍反映進口轎車貸款的質量較好。對價值大的進口汽車所發放的貸款風險,要比價值小的國產轎車所發放的貸款風險小,因此建議應加大對進口車型貸款的投入。因為進口類轎車的購買者大多是社會層次較高的成功人士,他們量入為出的自控意識較強,對自己做出的承諾能認真履行。對搞經營為主的客車或貨車,應區別不同情況,不同對待。對確有營運證和營運資格的借款人,應以其營運收入作為還款來源,以營運證作抵押,可考慮發放貸款;而對無營運證和無營運資格的車主,應盡量避免,嚴格控制。因這些車主一旦出一點變故,貸款隨即出現風險。另外,隨著進口車價格的下調,車輛的更新換代,預計今後二手車交易市場將會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與此相對應,二手車貸款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因此還應著手醞釀二手車貸款品種,適時搶占市場,進一步擴大汽車消費貸款業務。還有就是要積極探索農村汽車消費貸款開展的可能性,爭取突破這一禁區。
同時,汽車消費貸款是國家大力提倡和支持的新興業務,與此相關的部門應積極配合金融機構開展此項業務,並制訂出和金融機構緊密銜接的操作規程。在相關手續的辦理上,要體現出快速方便,收費公平合理,與銀行業務配套銜接,只有這樣才會讓客戶感到方便,感到滿意。
3.2.3 完善汽車抵押品變現的二級市場
應該盡快依照相關法律,如《公司法》,對注冊資金、經營場所、從業人員等相關因素加以嚴格限定,以此建立二手車經紀公司,使其成為代理二手車買賣交易的合法、合規的中介機構。而且這些二手車經紀公司還應配備一批具備法律、技術及價格咨詢技能的二手車鑒定估價師,使交易的二手車報價公正、合理,解除交易雙方的後顧之憂。同時,還應設有類似於物價監督局這樣的機構來對汽車報價予以監督,規范交易汽車的報價,防止哄抬或壓低價格[8]。這樣,當作為抵押權人的銀行在借款人違約後需要處置抵押物時,就可通過這樣的中介機構變現抵押物,盤活資金,減少損失。
3.2.4 盡快對消費信貸立法
相關部門應盡快建立消費信貸法,以法律手段對消費信貸各參與主體的行為加以規范,對不法行為給予法律制裁。汽車作為消費信貸中的特定商品,汽車消費貸款也就自然會在法規中被加以規范。目前,我國消費信貸的主體是消費者、金融機構和商業機構,立法應將三者之間的信用關系作為主要規范對象,此外還應對一些輔助信用關系進行規范,如擔保人與金融機構、被擔保人與消費者之間的信用關系。立法的原則應從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金融機構和商業機構的合法權益出發,並通過消費信貸調整社會商品供求關系,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經濟發展[8]。
第四章 總結
汽車消費貸款把我國的汽車工業和我國巨大的消費市場緊緊地聯系在了一起,為兩者的高速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動力,它的出現對於刺激消費,擴大內需,推動國民經濟增長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因此,研究我國商業銀行開展汽車消費貸款的現狀,分析制約因素,預測未來的發展前景,尋找推動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發展的有效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通過研究發現,我國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現狀不容樂觀,還遠沒有達到人們所預期的繁榮局面,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起點低、發展快、佔比小」。佔比太小,尚未普及是目前我國汽車消費貸款存在的最大問題。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銀行內部制度和經營操作等方面的因素,也有受到外部環境的制約。
長期以來銀行的信貸業務是面向企業的,部分銀行難免會受到舊思維模式的束縛,經營觀念轉變較慢,不能給予汽車消費貸款充分的重視,是制約該項業務發展的重要因素。此外,貸款對象的局限性以及手續復雜,服務不到位的老問題均制約著該項業務的發展。在銀行的外部環境中,由於我國個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信用風險就成了阻礙汽車消費貸款發展的最大障礙。另外,車價過高,稅費過重,使用環境不佳;相關法律法規不配套,缺乏相關部門的理解和支持;以及各種隱性風險的存在也都制約著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
但是我們可以預見的是,在未來的幾年裡,我國的汽車消費市場將會日益繁榮,與之配套的汽車消費貸款有著巨大的發展空間。因此,針對制約因素採取必要措施,為該項業務的發展道路掃清障礙變得尤為重要和緊迫。
對於銀行自身來說,首先要糾正主觀的錯誤傾向,正確認識汽車消費貸款,將它作為重點發展對象。因為在21世紀,消費信貸將逐漸成為中資銀行的支柱業務,汽車消費貸款作為消費信貸的核心組成部分也理應隨著消費信貸和汽車工業的蓬勃發展而得到更大的重視。同時,中資銀行應抓緊時間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形成「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為客戶提供更為豐富的個性化金融產品,逐步擴大市場份額。為了應對入世後大舉進軍中國市場的外資銀行在資金實力與服務水準上的雙重挑戰,中資銀行必須加倍努力。
在外部環境的改善上,建議國家政府機關、銀行及相關部門應加快建立覆蓋全國的個人信用徵信系統,為汽車消費貸款乃至所有的消費信貸業務解決發展的「瓶頸」問題。同時,政府部門也應在車價、稅費、交通基礎設施等各個環節為居民汽車消費創造優越的條件。此外,汽車抵押品二級市場的完善以及與消費信貸相關法律法規的出台將為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大力發展汽車消費貸款勢在必行,相信以上幾條措施能為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道路掃清障礙,促使汽車消費貸款健康高速地發展,從而起到刺激消費,擴大內需,推動國民經濟增長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趙建偉,關於推行汽車消費貸款的思考,經濟師,2000年第2期
2、 朱劍敏 張越,我國汽車消費貸款保持較快發展勢頭,人民網,2003.04.15
3、 劉芳,住房按揭逾千億元 上海人敢花明天的錢,解放日報,2003.01.20
4、 費晴霞,關於汽車消費貸款的幾點思考,交通銀行工作研究,2002.08
5、 吳成科,商業銀行應大力拓展汽車消費貸款業務,西南金融,2001第12期
6、 周志芬,銀行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前景及經營策略,金融論壇,2002.6
7、 李謙 尹珂 孔源,汽車消費貸款前途何在,山東經濟戰略研究,2002.7
8、 陳浪南 謝曉璐,我國汽車消費貸款的風險防範機制,廣西金融研究,2001.12
4. 房屋抵押貸款保險的風險防控
(一)規范房貸險業務競爭方式,降低代理手續費
針對借款人提前還貸後退保,使保險公司面臨手續費損失的風險,短期來看,保險公司只能規范自己的業務競爭方式,保持與商業銀行的充分合作,協商降低代理手續費率,並就當出現借款人提前還款隋形時手續費的退還問題與銀行達成協議,以免風險爆發時雙方出現矛盾,影響長期合作。
但是從長期來看,則需要有關管理部門介入來維持房貸險業務的公平競爭。我國個人房貸險業務手續費之所以居高不下,根本原因在於銀行指定借款人到一家保險公司投保。這是引起保險公司之間惡性競爭,代理手續費節節攀高的根源。而銀行指定保險公司本身是極不合理的。首先,銀行剝奪了借款人的自由選擇權利。從法律角度看,投保人為自己的房屋投保,他有選擇到哪家保險公司投保的自由,銀行不應該也沒有權利剝奪借款人的這種選擇權;其次,銀行要求借款人投保房貸險,本是為維護其自身利益的,而同時又指定保險公司,收取代理費,從法律角度看,是一種變相的「自己代理」。因此,要降低房貸險業務手續費,關鍵是依靠管理部門的力量來廢除這一不合理條款,引人公平競爭機制。這樣,由借款人自己選擇某個保險公司來承保,保險公司即使不支付任何代理費給銀行也不用擔心業務來源,這是因為:為了保證信貸質量,銀行會將借款人是否為抵押房屋作了保險作為評估貸款風險的依據,借款人為降低銀行拒貸的風險,會主動投保房貸險。於是,保險公司就能很好地控制由於投保人退保而導致的損失。
(二) 完善房貸保險的有關條款
1.保險金額的確定應當改變以房屋購置價格來確定保險金額的做法,而在能夠切實保障風險的條件下給予借款人自主選擇保險金額的權利,真正做到有險才保,維護借款人權益。筆者認為人保財險在關於保險金額的確定上所採取的做法值得國內其他開展住房抵押貸款保險的公司借鑒。(參見表1)
2.保險費率的釐定我國房貸保險的費率為5%0左右,30萬元l5年期的貸款應繳保費超過l萬元。
相比個人住房貸款保險相當成熟、保險費率只有不到0.5%0的美國和加拿大等國,我國房貸險的費率顯然有過高的嫌疑,借款人對此抵觸頗大。因此,保險公司有必要抽樣測算普查數據,用精確的數理統計的方法厘訂出合乎實際情況的較低的費率。
3.保險期限對期房抵押貸款保險的保險期限應區別現房抵押貸款的保險期限另作規定,這是因為貸款合同訂立與房屋實際交付之間有一兩年的建築期,這段時間內,房屋尚未驗收交付,如果要求借款人承擔保險義務,顯然缺乏公平。
4.受益人規定根據我國《擔保法洗在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賠償金優先受償。依據這一法律規定,如果發生保險事故,不作為保險合同的受益人,銀行也是可以優先受償的。況且根所我國《保險法》,只有人身保險合同才涉及到受益人問題,財產保險合同是沒有受益人這一說的。國內各家保險公司大多把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歸為家庭財產保險責任范圍,但又接受銀行將其設為第一受益人的要求,也是不符合保險習慣的。
所以,在房貸保險中必須指定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完全沒有必要,應該廢除這一條款。
(三)加強對投保人(借款人)和抵押房屋的風險管理
在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險的展業過程中,首先,保險公司要加強對借款人的健康狀況、個人病史情況、家庭病史情況的檢查,同時對抵押房屋的結構、防護設施、周圍環境等做出實地調查,確定其風險等級,並以此作出是否承保以及承保費率的決定,充分降低信息不對稱對保險公司造成的潛在風險;其次,保險公司應關注房地產市場和利率變動情況,正確評估房貸險的外部環境風險。房地產市場波動直接影響住房貸款的風險,而利率變動為借款人退保行為和違約行為出現的誘因,缺乏這方面的研究分析,保險公司在風險到來時往往陷於被動。
(四)約定免賠比例,並根據業務質量調整免賠
比例為提高銀行在代理房貸險業務中的責任心,規避銀行道德風險,保險公司在與銀行的長期合作協議中,可約定一定的免賠比例,使貸款銀行也承擔一部分風險,提高貸款銀行的風險意識。同時,保險公司可以根據房貸險業務質量的好壞來適時調整免賠比例:業務質量好,則調低免賠比例,業務質量差,則調高免賠比例,從而充分激勵貸款銀行對借款人風險調查的積極.陛。其實,在房貸險業務發達的國家,許多保險公司只按債權人房貸總額的75%承擔保證保險責任,而另外25%由債權人承擔,這正是為了防止債權人濫放貸款,促使其謹慎從事。所以,在兼業代理制度並不成熟的我國,保險公司更應注重對代理人道德風險的防控。
5. 關於徵求對《北海市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風險
申請貸款建議通過正規渠道:例如農行,網捷貸定義是指農業銀行現金方式向符合特定條件的農業銀行個人客戶發放的,由客戶自助申請、快速到賬、自動審批、自助用信的小額消費貸款。申請條件(一)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60周歲,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3.我行電子銀行客戶,且持有我行頒發的安全認證工具。(目前只支持二代K寶客戶) 4.信用狀況良好, 5.不存在未到期的「網捷貸」貸款額度,不存在未結清的「網捷貸」貸款余額。 6.收入穩定,具有按期償還信用的能力。 7.貸款用途合理、明確
申請網捷貸貸款額度為3000元—30萬元;貸款額度有效期為30天,借款人需在額度有效期內使用貸款,貸款額度不可循環申請、審批、放款幾分鍾以內就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