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寧波社保個人繳費明細
1、撥打全國社保統一查詢電話12333,查詢寧波社保個人賬戶明細信息。
2、本人持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到寧波市社保局(社保經辦機構)窗口查詢。
3、本人持醫保卡到寧波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查詢醫療賬戶信息。
4、登錄「寧波社會勞動保障網」查詢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2. 寧波市社保每月網上申報如何操作
寧波市社保每月網上申報的操作方法是:
一、上網登入: htpp://www.nbhrss.gov.cn/首頁陽光政務網上辦事大廳溫馨提示:下面的網上申報點擊「社會保險網上申報」,輸入用戶名(詳見社保登記證上手寫編碼):170XXXXX,初始密碼:地稅稅務登記證號(330XXXXXXX)登入後可做更改。 二、網上申報系統操作時間為每月1到23日全天。 三、人員新增:點擊業務操作按鈕→點擊人員新增→輸入身份證號碼,戶糧關系,姓名,上報工資(基數)→選擇:是(否)外來務工人員,是(否)參加外來務工險→核對無誤後保存到草稿箱→打開我的文檔按鈕→草稿箱→打鉤→點擊申報按鈕→審核通過。
3. 寧波市社保基本醫療保險跟外來務工人員(大病保險)有什麼區別嗎
基本醫療保險與大病醫療保險都是以城鄉居民為參保對象,兩者並非等同,存在一定的區別和聯系,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參加的一種社會保險。而大病醫療統籌制度則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形式。
一、基本概念:
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參加的一種社會保險。它是按照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承受能力來確定大家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它具有廣泛性、共濟性、強制性的特點。基本醫療保險是醫療保障體系的基礎,實行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雙方負擔、共同繳納、全市統籌的原則,個人帳戶與統籌基金相結合原則,能夠保障廣大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主要用於支付一般的門診、急診、住院費用。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大病醫療統籌制度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形式。採取「互助互濟,風險共擔;保證基本醫療,克服浪費;國家、企業、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原則,實行基金制度。大病醫療統籌費由用人單位與參保人員共同繳納。
二、費用規定:
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和個人帳戶管理
①職工繳費部分,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費工資基數,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法確定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②用人單位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9%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③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當年籌集的部分,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3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的沉澱基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並不低於該檔次利率水平。
④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由下列各項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規定劃入個人帳戶的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帳戶存儲額的利息;依法納入個人帳戶的其它資金。
⑤個人帳戶存儲額每年參照銀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為個人所有,只能用於基本醫療保險,但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
⑥失業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帳戶停止計入,余額可繼續使用。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失業保險規定享受醫療補助待遇。
大病醫療統籌費用:
①企業繳費標准:(不含外商投資企業)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 按企業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外商投資企業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 按企業中方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10%以上時,以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90%為基數,按前述規定的規定繳納。
②個人繳費標准: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 由企業從職工工資和退休人員養老保險金中代為扣繳。
三、報銷范圍:
基本醫療保險
①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劃定各自支付范圍,分別核算。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按照本市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以及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准報銷。
②個人帳戶支付下列醫療費用:門診、急診的醫療費用;到定點零售葯店購葯的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按照比例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個人帳戶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③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下列醫療費用: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急診搶救留觀並收入住院治療的,其住院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的門診醫療費用。
④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下列醫療費用:在非本人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但急診除外;在非定點零售葯店購葯的;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者其它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毆或者因其它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因自殺、自殘、酗酒等原因進行治療的;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治療的;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應當由個人自付的。
⑤企業職工因工負傷、患職業病的醫療費用,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女職工生育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大病醫療統籌報銷范圍:
①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非因工負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或者30日內累計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的,屬於大病醫療費統籌范圍。
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屬於大病醫療費統籌范圍:未經批准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因責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因自殺導致治療的(精神病發作除外);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③大病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採取分檔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醫療費用支付金額為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體標准如下: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萬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④在醫療費用中,由大病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後的剩餘部分,由企業和職工及退休人員個人共同負擔。企業負擔的部分不得低於70%。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住院治療需要預付押金時,由企業統一墊付。企業墊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向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申請,在大病醫療費統籌基金中按比例墊付。
⑤大病醫療費統籌實行定點醫院和轉診審批制度。
4. 寧波社保分幾個檔次平均每月個人繳費是多少
1908是5月份之前的基數。
寧波社保就分2種,外來務工險和寧波基本險。
寧波市社保費用表
基本險
險種 基數 單位比例 單位金額 個人比例 個人金額 合計
養老 2166 14% 303.2 8% 173.3 476.5
醫療 2166 11% 238.3 2% 43.3 281.6
失業 2166 2% 43.3 1% 21.7 65
生育 2166 0.70% 15.2 15.2
工傷 2166 1% 21.7 21.7
合計 28.70% 621.7 11.00% 238.3 860
外勞
險種 基數 單位比例 單位金額 個人比例 個人金額 合計
養老 1470 14% 205.8 8% 117.6 323.4
醫療 2166 5.5% 119.1 1% 21.7 140.8
失業 1470 2% 29.4 29.4
生育 2166 0.70% 15.2 15.2
工傷 2166 1% 21.7 21.7
合計 23.20% 391.2 9.00% 139.3 530.5
5. 寧波市辦理社保每個月有規定時間嗎
寧波市辦理社保每個月有規定時間。
用人單位和個人向市養老保險管理中心申報社會保險繳費手續應在每月1號到23號辦理;
扣款時間於申報次月1號到18號從申報人銀行賬戶扣除;
用人單位和個人向市轄區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社會保險手續應在每月1號到20號辦理,
扣款時間於申報次月1號到18號從申報人銀行賬戶扣除。
一般是交三金!好的單位是5金!
拓展資料:
寧波市辦理社保每個月有規定時間。
用人單位和個人向市養老保險管理中心申報社會保險繳費手續應在每月1號到23號辦理;扣款時間於申報次月1號到18號從申報人銀行賬戶扣除;用人單位和個人向市轄區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社會保險手續應在每月1號到20號辦理,扣款時間於申報次月1號到18號從申報人銀行賬戶扣除。
6. 寧波海曙區社保處地址
寧波市海曙區社保處地址:老實巷70號基威大廈6樓
附近的公交車:
364路、815路、821路、地鐵1號線、15路、19路、2路、360路、3路、503路、504路、515路、516路、517路、518路、521路、528路、789路、305路、30路、501路、527路、6路、809路、804路、12路、363路、28路、506路、118路、380路、812-1路、812路、819路、地鐵2號線、330路、14路、238路、820路、806-1路、806-3路、806路、354路、525路、7路等。
寧波海曙區社保處職責:
1、組織實施全區養老、醫療、生育保險(障)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及相關政策,指導基金的征繳、支付和管理;
2、負責實施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等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個人賬戶和基金管理、待遇項目、給付標準的調整辦法;負責被征地人員參加被征地養老保障的資格審核;
3、負責調整企業職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養直系親屬和非因工傷殘職工的待遇政策和給付標准;
4、負責調整企業精減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完善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及工齡、繳費年限計算辦法;
5、負責企業職工離退休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負責企業軍轉幹部、特殊工種和病殘職工提前退休(職)核准管理;負責高級專家延期退休備案;
6、擬訂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政策和辦法;
7、貫徹落實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組織實施基本醫療保險的用葯和醫療服務項目的范圍及支付標准;負責職工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離休人員、醫療照顧人員和子女統籌政策的實施和管理;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執行醫保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配合做好對醫療機構和葯店定點資格認定和考核;負責監督檢查養老、醫療、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相關工作情況;
8、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7. 寧波社保怎樣查詢
寧波社保查詢個人賬戶余額信息辦法:
1、撥打全國社保統一查詢電話12333,查詢寧波社保個人賬戶明細信息。
2、本人持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到寧波市社保局(社保經辦機構)窗口查詢。
3、本人持醫保卡到寧波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查詢醫療賬戶信息。
8. 2006年寧波的社保基金每月應交多少錢
寧波最低基數是2447,城鎮五險每月的社保費用是967.00
9. 誰知道寧波社保中心在哪裡
寧波市社保中心
通訊地址:寧波市江東區和濟街95號8-11樓
聯系電話:(0574)12333
傳真:0574-87322945
郵編:31504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寧波市社保中心網站地址:
http://www.nbhrss.gov.cn/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這個是新地址。
10. 寧波市的社會保障規定有哪些
寧波市的社會保障規定如下:
1、社會保險簡稱社保,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3、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4、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5、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
6、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7、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8、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