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加強資產管理
給你一篇分析文章看看,裡面列出了很多固定資產管理的弊病和應該建立的管理制度:
從審計角度淺談加強固定資產管理
作者:
一鋼公司審計監察室
吳一斌
毛宗倫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內部審計在企業的管理中也扮演了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國際審計大師勞倫斯•索耶說:內部審計是內部咨詢師,是家中的賓客(是經濟良醫)而不是街上的警察。內部審計不僅是發現錯誤,更要為改善管理提供指南。
內部審計的根本目的在於促進被審計單位的管理。資產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核心。固定資產作為企業的核心資產,在企業的生產經營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在一個擁有大量資產的大型鋼鐵企業,其固定資產總額幾乎可以佔到企業資產的70%以上,固定資產裝備水平往往決定了該類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很多企業都通過加大固定資產投資,不斷提升固定資產裝備水平。但在完成硬體改造,提升裝備水平的同時,卻忽視了固定資產的軟體管理。
大規模的固定資產投資往往耗費了企業的大量資金,而投資的收回又需要新投資的固定資產在使用中擴大生產能量,增加收入來完成。固定資產利用情況好壞決定了企業投資的收回情況。固定資產管理水平的滯後致使先進的固定資產裝備無法充分利用,影響了企業生產效能的發揮,也阻礙了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作為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我們多次參加了所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資產檢查和審計工作。在資產檢查和審計中,我們發現很多單位的固定資產通過更新改造,其裝備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升,有的企業固定資產裝備水平已達到了世界一流,但固定資產管理仍停留在原有的水平,管理的不足也影響了企業的發展。其中,比較普遍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一、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與財務核算脫節,賬實存在差異
在某特大型企業的資產專項檢查中我們了解到,企業投入大量資金進行了大規模的技術改造,對原來的幾個分廠進行整體拆除,對帳面價值數億元的廠房和設備進行了報廢。在資產檢查中,為了解企業整體情況,我們分別要求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對近3年報廢的固定資產原值、折舊、凈值進行統計,結果兩個部門提供的數據每年都有差異,有的差異竟達數百萬元。
隨著企業財務集中一貫制管理模式的推進,很多大型企業都對財務實行統一集中管理,原先各個部門、分廠的財務人員統一歸入專門的財務核算部門,整個企業的財務核算都由財務部門進行。這種管理模式有效地加強了公司最高層對各部門、分廠的財務監控,實現了財務管理的集中一貫。但同時也產生了新的弊端——實物管理與財務核算脫節,特別是在固定資產管理環節。在原先的財務核算模式下,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設有專職財務核算人員,財務核算人員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人員之一。固定資產采購、調撥、報廢等實物管理和帳務核算都在一個部門進行,固定資產實物的變化可以及時在帳務上反映。實行財務統一核算後,財務人員不再屬於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而是歸入財務部門,財務人員只負責帳務的核算。固定資產實物的發生增減變動後,實物管理部門人員要將相關的憑證收集整理後交由會計人員進行帳務處理。由於固定資產更新改造范圍大,特別是在鋼鐵企業,一個煉鋼分廠設備的拆除,其報廢的固定資產數以萬計。報廢處置的原始憑證更是不計其數,而很多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仍是手工管理,企業憑證傳遞保管的基礎工作薄弱,最終匯總到財務部門進行帳務核算的原始憑證很難保證完整無缺。同時,大量廢舊物資處理時間跨度長,?多固定資產增減變化不能及時在財務賬上反映。固定資產實物情況與賬面情況逐漸產生差異。這種情況造成的問題短時間內往往發現不了,但隨著問題日積月累,時間的延長,遇上資產檢查清理,問題就會暴露。
二、固定資產報廢制度不完善
一項固定資產從采購進來,調撥使用,再到最後的報廢,一般都經過這樣一套環節才算正式退出企業的生產經營。在審計過程中我們發現,很多單位對固定資產采購、調撥、使用等環節都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但卻往往忽略了固定資產的報廢管理。在審計過程中,我們對各單位的廢舊物資銷售環節內部控制進行測試,發現很多單位都存在缺陷。同時,我們要了解一項固定資產報廢處置去向,殘值收入,很多單位都無法提供上述事項的完備資料。
不少人認為報廢的固定資產其價值已在使用中消耗,本身已無多大價值,不是管理的重點。但在大型企業的固定資產更新改造過程中,大量的固定資產
查看原帖>>
『貳』 如何進一步加強財政支農資金的管理
提高財政支農資金使用效率的幾點建議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扭轉這種局面,切實提高財政支農資金使用效率,可以按照「統」、「聚」、「活」、「控」「實」五字真言來調整。
(一)結合實際,資金管理環節「統」
涉農項目資金統一申報、統一下達、統一考核。按照「自下而上申報、自上而下下達、綜合考核驗收」的要求,由基層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統一由縣級人民政府在綜合本級涉農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提出本級下年度農業農村需要建設的項目報市級人民政府備案,由市級統一上報省級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省級財政根據省級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的情況,將相關項目資金下達到對口涉農部門,由部門根據項目下達渠道的規定將項目資金直接下達到縣,並負責組織實施和服務指導工作。項目實施完成後,由項目主管的同級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選業務骨幹組成綜合考核組,統一驗收考核,從而使項目的審批、資金的撥付、項目的組織實施和考核驗收四者有機區分開來,避免在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上,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現象發生,從機制上堵住項目資金跑、冒、漏、滴的問題。
(二)資金整合,財政支農力量「聚」
資金整合,即是變分散投入為集中建設,加大項目資金的整合力度。按照「政府主導、規劃引導」的要求,以縣為單位,以新農村建設為龍頭,除扶貧、救災、救濟和中央明確要求直接補貼到農戶手中涉農資金不允許整合外,省級其餘投入到農村的各級財政資金,可以直接下達到縣,只明確建設內容和建設數量,將選點權交由縣級政府自主決定,驗收時,只考核縣級建設質量和項目建設點是否符合要求。同時,為了避免「吃大鍋飯」,省級可以從總的資金盤子里拿出不低於20%的資金量,作為獎勵資金,用於獎勵那些建設成效的縣。縣級政府根據項目資金的問題,充分利用好各級新農村建設試點示範項目、農業產業化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社會事業建設工程這四個平台,按照「集中連片」建設的思路,將性質趨同、目標接近的資金捆綁打包、拼盤使用,一個村莊一個村莊地滾動推進,力爭在一定的時期內,將區域內的所有村莊集中打造一片,切實扭轉有點上典型,面上難以開花的局面。整合財政支農資金。綜合考慮現代農業發展現狀與投入特點,以財政支農資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為目標,整合財政支農資金。如此,可降低中間成本,減少資金運行過程中「線損」與「耗損」,從而不斷規范財政支農資金投向,科學合理配置公共財政資源。具體而言,本著資金性質不變、安排渠道不變、監督管理不變的原則,以縣級政府為單位,統籌安排本級財政支農資金,集中力量辦大事。就整合基點而言,可依託現代農業發展、農民教育與培訓、農村公共服務體系供給為平台;就整合范圍而言,除救災資金等特殊用途資金外,盡可能將所有財政支農資金進行「打包」使用;就整合重點領域而言,可聚焦於農業產業化項目、農村基礎設施等建設領域;就整合方法而言,要堅持統一、嚴格的申報立項、計劃部署、組織操作、執行監督及績效評價。整合財政支農贊釜關鍵在於實現相關主體激勵相容,打破原有部門界限,這必然涉及各方利益重新調整,有待釐清各職能部門間「利益同構體」關系,核心是明確整合資金的牽頭部門。
(三)改良機制,資金配套方式「活」
現有財政支農資金配套機制有待改良。財政支農資金分級配套制所產生的「聯動效應」值得肯定,但同時衍生的「累退效應」也不容忽視,公平與效率必須兼顧。新時期,有必要結合實際情況,科學調整農業支持資金分配機制。一方面,積極推動各級政府支農的財權與事權相協調。針對基層財政困境,上級政府要有效辨識各級政府的支農邊界,適當地放寬財權、壓縮事權,並採取各種有效措施監管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另一方面,中央財政要繼續完善轉移支付制度。高度重視中西部糧食主產區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與農產品有效供給的主體地位,通過修正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取締支農項目地方財政配套等方式繼續加大轉移支付力度,保證國家支農政策落到實處,財政支農資金有效投放。同時,加大對貧困落後地區的財政幫扶力度,實現公共財政的陽光普照大地。簡言之,財政要堅決履行公共服務均等化理念,正視區域間發展差異,致力於全國范圍內財政支農資金的合理配置。
(四)加強監管,資金使用全程「控」
加大財政支農資金監管力度。長期以來,財政支農資金存在「重投入、輕效益」的思維定式,「重資金分配、輕資金管理」「重事前淮備、輕事中控制和事後評價」成為各級政府的普遍行為。很多情況下,由於財政支農資金投放後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生態效益難以定量評估,財政支農資金使用效益缺乏有效考核。一些項目建設,由於信息不對稱,更重要的是獎補配套制存在監管漏洞,造成基層政權時常合謀套取財政資金,並引發道德風險與逆行選擇。事實上,盡管各類資金在具體用途上均有清晰的歸屬管理關系和規則,但實際執行中,條塊分割、分散決策的問題依然嚴重。下一步,要改變以往「事後檢查,違紀處罰」的模式,積極吸納多元主體,創新改良各類手段,實現資金運行全過程的監督,從法制、制度、技術等全方位、多視角來建立健全財政支農資金監管機制。具體而言,在事前,要審查把關,有效規范資金管理;在事中,要跟蹤監控,切實保障資金安全;在事後,要檢查稽核,加強預算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合理評估資金效益,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下年度安排項目和資金的參考因素。
(五)強化政策,立足三農腳步「實」
「三農」問題互為表裡,財政支農政策影響廣泛,既要考慮政策實施的必要性與可操作性,更要系統辨識政策完備性,有效減少政策偏差,合理規避政策失敗。尤其在當前我國綜合國力相對有限及財政絕對實力相對不足的大背景下,更是要科學化、精細化地使用財政支農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一方面,針對當前社會興農愛農的大浪潮,要對財政支農政策效應進行理性的預判,立足於「三農」發展全局進行政策「頂層設計」,梳理各類政策間交叉性,正視外部性,強調互補性,加強協作性。另一方面,用動態眼光密切關注財政支農政策的執行現狀,若發現由於制定誤差而導致政策執行的目標缺失、手段不力、范圍模糊等問題,要及早採取措施防止政策損失放大化。此外,還要關注財政支農政策執行中的多元化情況,聚焦區域差異性與個體異質性,在各級政府提高執行監督力度的同時,提倡部分政策執行與基層情況相結合,增強適用性與可行性。
『叄』 如何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
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建議:
(一)養老保險費未能應收盡收,養老保險基金籌集規模和總量未能如實體現。
(二)養老保險金超范圍發放,擠占挪用養老保險基金。一是部分地方擅自增加養老保險金計發項目,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標准,加大了養老保險基金支出規模。
(三)養老保險基金運行管理不夠完善。
1.賬戶設置和管理不規范。一是一些地區未按規定清理多頭開戶,仍在多家銀行分別開設收入戶、支出戶和財政專戶,甚至在同一銀行開設多個收入戶、支出戶和財政專戶,造成賬戶管理的混亂。
2、存在問題原因分析
(一)基金財務制度不完善。我國的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和會計制度不成熟不完善是造成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出現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現行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是1999年制定的,其中有一些不完善之處,已不適應新形勢和新情況的需要,特別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計息、開戶行的選擇等問題,迫切需要進一步修訂和完善。
(二)缺乏有效監督制約機制。社會保險基金的運營和管理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導致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問題頻出。首先,財政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和地稅部門之間缺乏相互的監督制約機制,或未能執行部門之間的監督制約職能。各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賬單傳遞速度慢,不及時對賬,造成賬實不符。其次,社會保險基金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督,審計部門和財政監督部門也是近年來才逐漸重視和加大對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的監督檢查力度,但檢查范圍有限。
(三)現行政策執行不嚴格。從檢查情況看,不少地方未能嚴格執行現行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是造成違規違紀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體制方面的原因。從檢查情況看,多數社會保險基金的挪用都是政府的行政命令或是行政干預的結果。地方政府經常把「社會保險基金結余」當作準財政資金使用,一些地方政府部門領導財政法規意識淡薄,特別是在基層財力比較緊張的情況下,從部門利益出發,違規挪用、滯留、轉移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違規設立賬戶,不按要求劃轉社會保險費收入及利息收入。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和配合,從而導致社會保險基金賬實不符。此外,部分地區相關部門經辦人員業務素質差,工作能力和責任心不強,也是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出現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建議
(一)大力推進稅務徵收,適時開征社會保險稅。針對目前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核定不實,征管缺乏強制性等問題,建議進一步加大推進稅務徵收工作的力度,並適時開征社會保險稅。一是可以切實改變社保基金征繳困難、徵收乏力的局面。目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徵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從近幾年的基金征繳情況看,以社會保險費的形式由社保經辦機構徵收的做法缺乏強制性,基數核定不實的問題也比較突出,致使拖欠、不繳或少繳社會保險費的現象比較普遍,而且徵收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成本也比較高,不利於建立更加規范的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體制。而由稅務機關徵收,有利於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的及時足額徵收。二是有助於有效籌集社會保險基金。通過法律形式把企業、個人的權利、義務確定下來,保證所有工薪收入的職工和用人單位成為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從法制上確保社會保險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三是有利於社會保障體制的完善。課征社會保險稅,標志著社會保障工作步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
(二)加大養老保險費征繳力度,提高企業和職工的參保意識。在未實施征繳改革前,各級養老保險費徵收機構要嚴格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養老保險費征繳稽核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大征繳力度,確保養老保險費應收盡收、及時足額徵收。首先,要加大社會保險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保險意識。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國家養老保險政策,鼓勵職工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增強履行繳費義務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同時,通過向社會公布養老保險費征繳情況,及時發放養老保險費對賬單,設立查詢、舉報電話等,發揮外部監督作用,強化用人單位和廣大職工參保和依法繳費的意識。其次,要加強稽查審核,堵塞漏洞。加強對稽核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稽核人員的稽核能力。採取日常核查與專項稽核、書面稽核與實地核查等多種形式開展稽核工作,加大清欠力度,及時發現並糾正各種違紀違規問題,充分發揮稽核工作的效力。
(三)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提高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在目前財政、勞動、稅務部門幾家共同參與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情況下,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一是建立健全財政、勞動保障、稅務部門的溝通協調、相互制約機制。財政部門要加強對社保基金征繳、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勞動保障部門要定期對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繳費基數進行審核;稅務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嚴格按核定的繳費基數及時足額徵收,對無法徵收的,要及時向勞動保障部門反饋,建立順暢的對賬聯系機制。二是對因會計核算、財政專戶管理、基金決算編制等方面的原因出現的稅務、財政、社保部門之間數據不相符的問題,建議財政部統一結賬時間,要求各級徵收、管理、使用部門加強財務對賬管理工作,按月進行定期對賬,年底統一時間扎賬。確保會計信息的數據統一、真實、有效和完整。
(四)修訂和完善有關管理制度。目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存在的社保基金計息辦法不統一、預收養老保險基金長期掛賬、其他社會保障類資金在養老保險基金決算列收列支、國庫歸集資金未及時劃入財政專戶以及未足額計息等問題,都需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對現行制度規定作進一步的修訂,使之在實踐中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
(五)規范行業統籌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行業統籌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轉制階段的特殊產物,要切實統一規范行業統籌政策,促進養老保險制度的健康發展。一要強化行業統籌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管理,加大征繳和清欠力度,將社會保險的繳納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目標管理考核中重點考核內容之一,強化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二要明確經辦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在行業歸集養老保險費過程中的責任和權利,避免歸集資金賬外核算、資金收益歸屬不明確等問題,以確保行業統籌養老保險基金決算信息的真實和完整。
(六)盡快解決歷史遺留長期掛賬問題。對於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在基金決算中長期掛賬,影響了基金決算使用部門對決算信息的分析,也影響了基金數據信息的真實性。建議對遺留問題商勞動保障、審計等相關部門盡快研究制定相應的辦法予以解決,避免長期掛賬。
(七)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基金監督工作長效機制。要切實強化養老保險收支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建立養老保險基金監督工作長效機制,保障養老保險制度健康發展。一要建立健全法規體系,解決養老保險基金監督中法律缺位、層次低、效力差等突出問題,盡快出台養老保險費征繳處罰辦法,強化養老保險制度約束的剛性;二要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基金監管組織體系和各部門配合工作機制,實現審計監督、財政監督、稅務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審計、財政、稅務、社保等部門協調配合、相互制衡;三要建立快捷、准確、高效的基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監管、徵收、繳費各部門間信息實時共享,確保養老金按時收納、撥付和發放。
『肆』 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工作的信息
會保險基金被老百姓稱為「養命錢」、「保命錢」,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加快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的規模逐步擴大,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切實防範和化解基金管理風險,保障基金的安全與完整,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迫切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一、社保基金監管的基本情況
社會保障基金主要由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工傷保險基金組成,去年底,各項基金累計結餘5823萬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高度重視社保基金的安全運行,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抓落實的機制,基金監督工作實體化,建立健全了內部控制制度,在規范業務操作和加強財務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每年對社保基金運行情況進行二次全面的自查,從自查的情況來看,各項社會保障基金運行基本平穩,基金征繳、基金存儲管理和基金支付正常,未發生基金安全問題,不存在「跑、冒、漏、滴」的現象。同時,為認真落實省、市社保基金「錢從銀行走,數在網上傳」的規定,進一步方便群眾繳納養老保險費,去年,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積極與金融部門聯系,在全區各鎮、辦事處安裝社保刷卡繳費機,從去年6月份起全區農墾企業職工全部實現刷卡繳費,結束了該區養老保險繳納現金的歷史。內外兩方面嚴格控制,確保了社保基金安全運行。
盡管如此,社保基金的監管還存在一些問題,如人員不足,不能做到一事兩崗兩審,存在一人多崗現象;信息系統不完善,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
二、幾點建議
在此,就如何加強社保基金監督和管理,確保基金安全運行談膚淺的建議。
(一)健全和完善內控制度。在組織機構控制上,科學設置各業務部門的經辦崗位,明確各業務部門的工作職能、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工作標准、考核辦法及具體要求,進一步規范操作流程來相互制約;在業務運行控制上,通過對經辦職能機構業務流程、辦理內容及時限、經辦人員等信息的公開,以及一些常規業務規范操作,進一步提高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在基金財務控制上,通過在依法進行基金財務管理和核算的基礎上,建立了嚴密的會計控制系統,建立了分工明確的崗位責任制,建立了合理的責任分離制度、賬務核對制度來實現基金財務控制,進一步保證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完整;在信息系統控制上,通過科學劃分使用許可權,確保數據安全,同時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饋制度,注重網路使用安全管理,配備專職管理人員等方面來實現信息系統控制。
(二)加大基金的監督檢查力度。一是制定行政監督管理制度與流程,建立監督台帳,完善監督檔案,規范監督行為。二是對社保基金風險點防範實行動態管理,對查找出的基金風險點,重點進行監督防控。三是建立監督落實回訪機制,對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單位落實到位。四是建立社保基金風險預警機制。對發現的基金管理薄弱環節和漏洞及時提出預警,要求出險部門及時糾正錯誤,避免基金損失,防患於未然。
(三)加強基金支付環節監管。一是注重生存調查,規范養老金領取。為防止養老金冒領行為的發生,開展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的專項稽核工作,建立公安、社保人員信息比對制度,根據群眾舉報和區外退休人員生存調查,重點核查虛報、冒領基本養老金問題。二是重視醫療保險基金的審核,特別是加強對醫保基金使用的日常監控,注重整理掌握參保職工存在的違規苗頭。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檢查,對已發現的違規定點單位和參保人員建立重點監控制度,在對醫療費用普審的基礎上,篩選疑點費用,嚴把審核關。三是確保工傷基金支付准確。進一步規范工傷認定中申請、受理、調查核實、決定、送達等各個環節的手續,避免在認定上的失誤。
(四)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經辦機構能力建設。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基礎建設,加強基金管理幹部的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管理水平。對長期在基金管理崗位上的幹部定期輪崗交流,對不適合從事基金管理工作的幹部,不能安排在基金管理崗位上工作,已經在崗位的要及時調離。對調離的幹部,組織進行離任審計。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伍』 加強資金管理的重要意義
一、以財務管理為中心
地勘單位和企業的管理以財務管理為中心,財務管理以資金管理為中心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1.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
地勘單位由事業型變為企業型,地勘單位和企業由生產型變為生產經營型,成為以資本保值增值和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利益主體,這種性質決定了財務管理在內部管理中的中心地位。而在財務會計管理中,對資金的管理又處於中心地位。資金管理是企業和地勘單位內部管理的中心之中心。資金管理對象是資金運動的全過程,是對資金運動的直接管理,包括籌資、投資和用資等環節的管理,資金管理在經營管理中的特點是涉及面廣,綜合性強,靈敏度高。
2.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金流動成為物資流動的先導,沒有資金的流動就不可能實現物資的流動
資金是企業的「血液」。在以競爭為特徵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地勘單位和企業是市場競爭中的主體,其風險集中體現在資金上。若缺乏資金,就會陷入嚴重的財務困境而走向衰敗以至破產;若資金投放失誤,不但得不到回報,還要造成嚴重的資產流失;若資金的日常使用不當、管理不嚴,就會產生各種各樣的漏洞,嚴重地影響地勘單位和企業的經濟效益。另外,地勘單位和企業對國家的回報、對出資者的回報、對社會的回報、對自身的回報、對職工的回報,最終都要以資金的形式、以貨幣的形式出現。
3.資金管理的中心地位是由資金運動的特點所決定的
資金管理的重要性一方面決定於資金收支的不平衡性和資金使用權的可轉讓性特點;另一方面,加強資金管理的作用決定於資金的時間價值和資金的風險價值。加強資金的籌資管理、投資管理和用資管理是地勘經濟實施戰略性結構調整,地勘單位成功地走向市場的關鍵。在大量的調研中,這方面的感受是比較深刻的,一個地勘局或一個地勘單位的經濟狀況的好壞關鍵取決於兩個方面:一個方面看這個局或這個隊原有市場的佔有率如何;另一個方面看這個局或這個隊是否有新的經濟增長點,其成功率、回報率如何?如果原有市場保住了,新的經濟增長點較為成功,那麼,這個局或這個隊的經濟狀況就比較好。否則,這個局或這個隊就會處於困境之中。四川省地勘局、廣西地勘局和浙江省地勘局第十一地質隊的經營成就有利地說明了這一點。還有一些地勘局和地勘單位在這方面的教訓也是比較深刻的。
二、加強資金管理
這是改善地勘單位和企業的資金現狀,確保地勘經濟實施戰略性結構調整順利進行的需要。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每種生產要素的有效性,通過各種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達到全面提高生產要素利用效率的目的。「九五」期間,是地勘單位由事業型向企業型過渡的關鍵時期。由於多種原因致使地勘單位普遍存在資金短缺,這種現狀嚴重地制約著地勘單位的改革與發展。
1.產業結構調整,國有資金扶持額度有限,造成轉產和營運資金不足,資產負債高資金緊張
長期以來,地勘單位作為國家專門從事地質找礦的事業單位,一直依賴國家地勘費開展地質工作,其單一為地質找礦服務的各類資產,也靠國家無償調撥形成。隨著地勘單位逐步向市場經濟轉軌,向企業化邁進,地勘單位內部的產業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從單一的地質找礦,發展到擁有工勘施工、礦業生產、機械加工、商貿服務等一系列新辦產業,形成多門類產業結構新格局。這些新辦產業,國家僅安排少量的轉產扶持費,其餘均靠主辦單位自籌解決,造成了資金緊張。
2.資金配置不合理,新上項目和固定資產投入超量,造成流動資金被擠占和大量資金沉澱,簡單再生產都難以維持
地勘單位在新上項目和固定資產投入方面,由於在投資機制、制度方面的缺陷,造成決策上的偏差或片面追求高速度和上規模,不量力而行,造成項目資金缺口很大,相當數額的流動資金被挪用於項目固定資產投入;由於資金不足,概(預)算、施工管理不力等原因,致使其項目不能按質、按時達產達效,造成大量資金沉澱難於按時還貸,致使資金短缺包袱越背越重,有的甚至因流動資金不足而停工、停產,使得原本就緊張的流動資金不能形成良性循環;由於新轉產項目無匹配流動資金,造成地勘單位流動資金嚴重不足,自有資金又很有限。從當年實現的經營收入與流動資金比可以看出明顯的不合理;有的單位因急需資金不得不借高息貸款,加大了資金成本;由於地勘單位面臨體制、結構的矛盾比其他行業都嚴重的多,在短時間內較大力度地將有限的資金投入到原本並不熟悉的產業項目,在多種因素的作用下,難免有一些失敗或不成功的項目,形成資金大量沉澱。
3.國家地勘費撥款中必保的其他經常性費用的撥款不足,超支嚴重
尤其是離退休費用超支很大。離退休人數逐年增加且醫療費用猛增,經費缺口較大。有些政策性的補貼,由於資金緊缺未能兌現。
4.投資立項預測性差,投入產出不配比
衡量一個項目經濟效益的基本標準是產出與投入之比。近幾年來,地勘單位所上項目存在著把關不嚴,為爭投資盲目鋪攤子,只注重規模和速度而忽視管理和效益的現象。有的缺乏科學的可行性論證和市場預測,有的只是在進行市場調查後就立項上馬,項目上去後,又不注重加強管理,生產技術不過關或市場行情把握得不好,生產的產品價高、質次,市場銷路不好,導致虧損或停產、倒閉。
5.管理薄弱,造成資金使用效益差
(1)多頭設戶,導致資金分散。近幾年來,地勘單位自己興辦了不少實體,有的實體獨自在銀行開設賬戶,有的實體甚至在幾家銀行分別開設好幾個賬戶。地勘單位投入的經營資金分散於實體,形成分「小灶吃飯」的局面。有的賬戶資金沉澱,不能發揮作用,有的甚至成了「小金庫」,助長了不正之風,大量資金不能形成合力。有的實體佔用地勘單位的經營資金長期掛賬,有能力歸還的也不還。有的經營資金不足時,向主管單位伸手,而主管單位則有去無回,造成資金緊缺,缺乏調劑能力。
(2)產品積壓,物流不暢,資金沉澱。長期以來,地勘單位採取的是計劃體制下的管理模式,重生產,輕銷售,重產值,輕效益,忽視產品質量,加之生產消耗過多,致使成本不斷上升,從而導致市場銷售不暢,生產產品大量積壓。有的單位由於盲目采購,二級單位及實體層層設庫,造成原材料積壓,使用率差,從而加劇了資金緊張的局面。
(3)應收賬款過大,導致流動資金呆滯。應收賬款是地勘單位債權資產的主要構成部分,是地勘單位流動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收賬款沉澱表現為債務人在合同期規定期限內無錢可付或有錢不付,從而使債權人的債權資金不能順利轉化為貨幣資金,投入營運周轉。有些地勘單位對應收賬款管理不嚴,貨款長期掛賬,不認真清理,只記賬,不收賬,既不發函,也不派人催收,正常所需流動資金不足,不得不通過銀行貸款解決。一方面該收的收不回來,另一方面不得以又舉債再投入,形成惡性循環。有的單位簽訂合同條文內涵不清,似是而非,造成對方有機可乘,最後形成壞賬。有的合同未經公證部門公證,對方根本沒有支付與償還能力,長期無法解決收回,只好掛賬,最後形成虧損。由於結算環節資金沉澱,流失了一定的資金。
上述現狀進一步說明加強資金管理是當前管理工作的當務之急。資金管理是財務管理的核心環節,如何管好、用好資金,是關繫到地勘單位生存和發展的大事。很明顯,每一種生產經營活動,總是需要各種生產要素的有機結合、合理搭配,盡管不同的產業有不同的搭配比例,但是需要合理搭配這一點則是共同的。如果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各種存量的生產要素同這個合理搭配的要求不一致。那麼可能產生的綜合要素使用效率,只能取決於其中最短缺的生產要素。當前地礦部門的現實情況就是這樣,它的最短缺的生產要素就是資金。正是資金這個生產要素制約著整個部門經濟的發展。在這種情況下,增加資金,通過加強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可以產生很好的「引發效益」。即通過資金的注入,把其他生產要素的作用發揮出來。這些被引發的生產要素,在短缺資金的情況下,不僅沒有效益,還要產生負效益,而一旦有資金的搭配,便能產生效益。這一正一負,對提高整個地礦部門生產要素的效率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確立財務會計工作在地勘單位和企業管理中的中心地位,確立資金管理在財務管理中的中心地位,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加強資金管理,一方面要深刻理解和認識資金運動的特點;另一方面要有一定的章法,無規矩難以成方圓。
『陸』 建立健全財務制度,進一步強化管理
根據地勘單位企業化之後財務會計工作肩負的責任不難看出,在地勘單位任何一項專業管理中,都沒有如財務管理這樣涉及的問題具有綜合性和根本性。為了維護財務管理所處的地位,必須建立健全幾個基本制度加以保證。①以資本保值增值為宗旨,建立地勘單位資本金制度,防止企業行為短期化,維護出資人的利益;②以預算為主體,建立全面預算制度,並貫穿於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保證經營目標的實現;③以管理會計為基礎,以財務會計為准繩,建立企業的財會核算制度;④以成本管制為手段,建立成本管理制度,保證企業目標利潤的實現;⑤以資金運籌為動力,建立資金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有了這五個方面的制度,就能抓住要害,抓住綱目。根據這5個方面,當前特別強調要抓好資本管理、預算管理、資金管理、成本管理和銷售管理。
(1)在地勘單位或企業全部經營活動中,必須強調以資本的保值、增值為目的,形成合理的資本積累機制。多數地勘單位,包括它們主辦的大多數企業,還在事企混合機制下運作,嚴重缺乏合理的積累機制。首先,對企業化的地勘單位來說,它們生產經營活動的宗旨,多數還僅僅是為了養活隊伍,而不是最大限度地追求贏利,所以它們一旦取得效益,先是用來保證人員工資或多發獎金,然後用來改善生產條件,多蓋房子,無法形成生產性積累,難以增加發展後勁。長期這樣運作下去,擺脫不了疲於奔命的局面,不會有大的作為。只有把生產經營的目的建立在生產性資產保值、增值的基礎上,才能不斷發展壯大,在市場競爭中不斷增加實力,形成良性循環。其次,對地勘單位所主辦企業來說,它們的生產經營活動,多數沒有建立起資本金制度,而只是主辦者的一個經費來源。所以,一旦贏利了,先在內部盡可能多分,剩下的再上繳主辦單位;而一旦虧損了,主辦單位便承擔起無限責任;實在辦不下去了,也可以退回到事業編制中去。因而,它們實際上不承擔經營風險。這種機制長期運作下去,無法辦成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企業,甚至不可能長期存在下去。所以,必須下決心把主辦的企業同主辦單位分開運行,對企業實行嚴格的資本金制度,讓它們通過自我積累在市場競爭中發展壯大。
(2)在生產經營各個領域,實行全面預算管理。這個問題,當前無論在企業化管理的地勘單位,還是在地勘單位所主辦的企業,都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人們大多認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自主經營,就不需要嚴格的預算約束,於是費用超支,成本失控,便成為當前經濟效益不高的重要原因。殊不知,市場經濟下,為了企業自身的生存和發展,為了在市場競爭中奪取優勢,更需要嚴格的預算管理。為此,應當要求每一個生產經營單位、每一項經濟活動領域,都實行全面的預算覆蓋。即在編制預算上,以現金流量和費用控制為中心,覆蓋銷售、損益、成本、費用、現金流量、長期投資等財務經營各領域。務使每一項開支的發生,都事先有預算,核定有標准,攤銷有依據。同時,在預算執行中要建立定期的預算分析和跟蹤制度,使預算的編制僅僅是預算管理的開始。預算一經發生,就要跟蹤檢查,分析研究,特別是要建立預算分析評價模式,使每一項費用發生後相關人員透過評價模式一目瞭然地得出正確的結論,從而做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保證預算的順利執行。並且在預算跟蹤分析的基礎上,完善預算考核制度和年終決算制度。對預算執行中的優秀單位,要總結經驗,全面推廣,並給予獎勵;對預算執行中的後進單位,要總結教訓,提供借鑒,並給予批評懲處。通過獎勵和懲處,使預算約束機制充分發揮作用。
(3)在財務管理中要以資金管理為中心。當前,在地勘單位企業化管理中,以及在其主辦的企業的管理中,資金管理都比較薄弱。有的對資金流量管理不嚴,使其在不少環節上失去有效的控制;有的資金管理分散,賬戶過多,使其很難集中力量辦大事;有的收入後坐支,使資金調度工作無法正常運作。諸如此類情況,都亟待加強和改進資金管理工作。首先,要加強全面預算管理中的資金流量控制,對每一筆收入和每一筆支出都要嚴格審核,堅持按規定的程序和手續核算,一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切實防止各種形式的失控。其次,要加強資金的集中管理,嚴格執行「現金收支兩條線」。凡是有條件的地勘單位或企業的財務部門,要將所屬的二級單位的收入全部納入自己的收入賬戶,資金由地勘單位或企業集中調度使用,以保證生產、建設、投資的資金需求。同時,嚴格實行資金平衡會、資金調度會等定期例會制度,認真分析、跟蹤、評價各單位資金預算的執行情況。為了減少資金沉澱,充分利用資金收支的時間差來創造資金效益,使有限的資金形成一個合力,地勘單位或企業要組建「資金結算中心」或「內部銀行」,使貨幣資金結算集中在地勘單位或企業的財務部門,從而真正形成財務管理以資金管理為中心,資金管理真正出效益。
(4)在成本管理中要以現場責任成本為中心。近年來,多數地勘單位經營規模發展得比較快,但是經濟效益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是成本失控。特別是地勘單位所屬的二級單位(包括具有法人資格的二級單位和只有營業執照的二級單位)的現場成本,缺乏有效的控制,往往是「包死上繳基數」,剩下的根本不管。而一旦完不成上繳基數,也難以從成本超支中查找原因。所以,當前在成本管理中,加強現場責任成本管理是當務之急,也是成本管理的中心。這種管理的主要特點是把地勘單位或企業的目標成本管理,與所屬二級單位的責任成本管理、基層作業單位的標准成本管理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嚴格的成本管理與控制的網路,從而劃分了成本中心,明確了成本管理責任。在此基礎上再完善責任成本考核辦法,建立「三級成本管理模式」。這里應當特別強調的是,在這三級成本管理中,關鍵是如何把單位或企業的目標成本落實到實際工作中,落實到發生成本的現場,即如何把二級單位的責任成本和基層單位的標准成本的指標合理地確定下來,下達到各責任單位,並且跟蹤檢查,定期考核;一旦發現偏離目標,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切忌問題成堆或造成嚴重損失之後再糾正。可以說,在今後的成本管理中,誰抓住了這個環節,誰就能把效益搞上去。
(5)在銷售管理中要堅持以資金回籠為中心。地勘單位及其主辦的企業面向市場以後,內部管理的關鍵環節不在於如何組織生產,而在於如何把產品或勞務推銷出去,並且把銷售收入和結算價款收回來。因此,抓好銷售管理,特別是抓好銷售管理中的資金回籠,就成為地勘單位內部管理的首要任務了。很明顯,當前在宏觀經濟環境中資金緊張是個突出問題,其中基本建設領域尤甚。而剛剛步入市場的地勘單位的大部分收入恰恰來源於建築市場,所以資金緊張對地勘單位及其所主辦企業的影響是非常嚴重的。許多單位反映,由於應收款不能及時收回,工作已經難以為繼,這是必然的。因為一個企業不能把生產資金轉化為商品資金,再把商品資金及時地轉化為貨幣資金,再生產就會由於缺少儲備資金而停止。所以,當前在強調加強銷售管理中突出資金回籠是抓住了要害。為此,應當要求所有營銷人員都要對每一筆銷售業務、每一項承包業務所簽訂的合同全過程負責,從簽約開始到資金回籠為止,並將資金回籠指標的完成情況作為考核和獎勵的依據。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體現對銷售管理的切實加強。
『柒』 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的政策全文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央編辦相關通知要求,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基金業協會)自2014年2月7日起正式開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私募基金備案和自律管理工作。兩年來,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制度得到行業和社會的廣泛認同,私募基金行業發展迅速,初步形成了以信息披露為核心,誠實信用為基礎的自律監管體制。
一段時間以來,私募基金行業存在的問題倍受社會各界和監管機構關注。私募基金管理人數量眾多、魚龍混雜、良莠不齊,一些機構濫用登記備案信息非法自我增信,一些機構合規運作和信息報告意識淡薄,一些機構甚至從事公開募集、內幕交易、以私募基金為名的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活動。從上述問題和兩年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工作實踐出發,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受託人義務,促進私募基金行業規范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關於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
鑒於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共享機制已基本建成,為加強對私募基金行業的社會監督,實現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有效、動態管理,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中國基金業協會不再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電子證明。中國基金業協會此前發放的紙質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電子證明不再作為辦理相關業務的證明文件。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中國基金業協會以通過協會官方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最新情況,以中國基金業協會網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和「私募匯」手機APP客戶端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實時基本情況為准。社會公眾和投資者可通過上述兩個官方渠道查詢相關信息。
二、關於加強信息報送的相關要求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及時備案私募基金
為實現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有效監管,督促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展業,及時備案私募基金產品,中國基金業協會對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及時備案私募基金提出以下要求:
1、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辦結登記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仍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2、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3、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不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被注銷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因真實業務需要,可按要求重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對符合要求的申請機構,中國基金業協會將以在官方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該申請機構再次辦結登記手續。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履行信息報送義務
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及時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等信息報送義務。
1、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相關規定,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時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義務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應整改要求之前,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
2、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時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義務累計達2次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對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為異常機構公示,即使整改完畢,至少6個月後才能恢復正常機構公示狀態。
3、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因違反《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相關規定,被列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企業公示名單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應整改要求之前,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同時,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對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為異常機構公示,即使整改完畢,至少6個月後才能恢復正常機構公示狀態。
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被列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企業公示名單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不予登記。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時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第21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1、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應整改要求之前,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同時,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對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為異常機構公示,即使整改完畢,至少6個月後才能恢復正常機構公示狀態。
2、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成立滿一年但未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不予登記。
三、關於提交法律意見書的相關要求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生部分重大事項變更,需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中國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對申請機構的登記申請材料、工商登記情況、專業化經營情況、股權結構、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及分支機構情況、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外包情況、合法合規情況、高管人員資質情況等逐項發表結論性意見。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具體適用情形如下:
(一)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需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作為必備申請材料。對於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提交申請但尚未辦結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機構,應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二)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首次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之前按照上述要求補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三)已登記且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國基金業協會將視具體情形要求其補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四)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變更控股股東、變更實際控制人、變更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等重大事項或中國基金業協會審慎認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的,應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意見書》。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詳見附件。
四、關於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員基金從業資格相關要求
從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等)均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從事非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規風控負責人不得從事投資業務。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一)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及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基協字[2015]112號),符合相關考試成績認可規定情形的,可視為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此類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從事資產管理相關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1000萬元以上。
(三)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或者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
(四)中國基金業協會資格認定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擬通過上述第(二)、(三)情形的認定方式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還應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方可認定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應當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及《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每年度完成15學時的後續培訓方可維持其基金從業資格。
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上述規定,自查相關高管人員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情況,並於2016年12月31日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高管人員資格重大事項變更申請,以完成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及其他重大事項變更申請。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持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對外公示該機構相關高管人員的基金從業資格相關情況。
中國基金業協會已發布的有關規定和解釋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