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保險終止日期指當日幾點
8月13日的晚上12時,也就是次日零時。 次日零時就是14日零時。
您購買的保險可以涵蓋全程,前提是14日零時之前能落地。
您的這種航意險應該不是從登機開始到出艙的那種。如果出現航班延誤超過保險期間則不在范圍之內。
如果在保險期間出現處飛機外其他營運交通工具的意外的話應該也有賠付(具體請參見條款,各公司有區別)
㈡ 貨運保險購買保險的終止日期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明確投保貨物的投保金額,並根據貨運價格、貨物性質、包裝特點、航線等確定投保險別後,向保險公司提供投保貨物的有關單證以及檢驗證明,辦理貨運保險的投保手續,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填寫投保單。投保單是企業向保險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合同的文字依據,也是保險公司簽發保險單接受投保的重要依據。投保人應詳實、清楚地填寫投保單的各項。
2、被保險人欄目要按保險利益的實際有關人稱謂的全稱填寫。因為保險是否有效,同被保險人保險利益直接有關。買方為被保險人則保險責任從貨物裝上船才開始;反之,賣方為被保險人則保險自保單載明起運地運出時開始。
3、貨物名稱應填寫具體名稱,一般不要籠統填寫。標記,應與提單上所載的標記一致,特別要同刷在貨物外包裝上的實際標記符號相同。包裝數量,要將包裝的性質如箱、包、件、捆及數量都寫清楚。
4、保險金額,一般按照發票金額10%加成計算,加成比例不得超過30%;國內水路、陸路貨物運輸可按發票金額或發票金額加運費投保。
5、運輸工具,如是輪船運輸,應寫明船名,需轉運的也要寫明確;如是火車、汽車或航空運輸的,僅寫明火車、汽車牌號或空運(或航班號)即可。聯運的最好寫明聯運方式。
6、開航日期,有確切日期,要填寫具體日期;無確切日期則填上約於X月X日。
7、提單或運單號碼,航程或路程應按實際填寫。
8、承保險別,要將需要投保的險別明確填寫清楚,如有附加險別或與保險人有其他特別約定的也要在此欄註明。
9、貨運險投保日期,應在船舶開航或運輸工具開行之前。
易物流保險提醒:我們在填寫貨運保險投保單時還應注意,投保的險別、幣值與其他條件必須與銷售合同、信用證上所列保險條件一致。
㈢ 保險的2年終止期是什麼意思
保險的2年終止期指的是在終止期內繳費,則該保險繼續生效,如超過終止期仍未繳費,則該保險合同終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六條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被保險人在前款規定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但可以扣減欠交的保險費。
第三十七條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止的,經保險人與投保人協商並達成協議,在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後,合同效力恢復。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二年雙方未達成協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保險人依照前款規定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3)保險風險終止日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因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導致其傷殘或者死亡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第四十六條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後,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但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
㈣ 退保單被受理的日期就是保險終止的日期么
是的,在退保申請書提交的時候就是合同終止的時候,保險公司對之後發生的事件不再負責任。
保險這個東西買的時候感覺沒用,用的時候總感覺少。
㈤ 保險終止日期不能大於當前日期後兩年
你好,
也就是說保險終止的時間往你今天的日子推兩年
㈥ 保險終止日期問題
工程實際竣工日、保險合同註明的保險期限終止日,兩個日期,那個日期時間長算那個為保險合同到期日。
㈦ 學生意外險的保險日期跟終止日期一樣了,發生事故了現在怎麼處理
續上就行了。還有就是如果在最後一天報的案也會理賠的
㈧ 車輛違章查詢中,保險終止日期是指什麼險註:車輛所買的交強險和車輛損失險到期時間都在2013年1月
保險終止日期是指:車輛在進行年檢時,由車輛管理部門完成相關檢驗後,錄入系統的日期,一般是根據車輛所有人提供的相關保單時間確認,故,您所看到的時間就為你車輛強制保險到期時間。。。一般僅做參考用!!具體時間還是應當注意您保險單所記錄的時間為准。如兩年檢驗的車輛,所記錄的僅為年檢當年的的強制保險到期時間,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㈨ 保險終止日期是不是列印合格標志日期
你好,車輛保險日期一般都早於車輛檢驗審車日期一周以上。不過保險到期也就需要車輛檢驗審車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
㈩ 保險合同中止和保險合同終止在期限上有什麼不同
保險合同中止,指的是效力暫停的意思,會造成保險期間的延長;
例如:2000年1月1日的保險單,保險期間為5年,滿期時間為2005年1月1日;如果2001年1月1日合同中止至2001年5月1日,那對應的滿期時間將自動順延至2005年5月1日
保險合同終止:指的事效力結束的意思,直接就將保險期間結束了,是不可逆的!合同終止日,極為保單期間結束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