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余額是指中央政府歷年的預算差額,即預算赤字和預算盈餘相互沖抵後的赤字累計額和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的特別國債的累計額。 國債余額管理的概述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委員長會議16號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關於實行國債余額管理的意見。這意味著自2006年起,我國將參照國際通行做法,採取國債余額管理方式管理國債發行活動,以科學地管理國債規模,有效防範財政風險。 國務院在關於實行國債余額管理的報告中說,自1981年恢復發行國債以來,我國一直採取逐年審批年度發行額的方式管理國債。這種管理方式存在五個方面的問題: (1)年度國債發行額不能全面反映國債規模及其變化情況; (2)控制年度國債發行額不利於合理安排國債期限結構; (3)不利於促進國債市場平穩發展; (4)不利於財政與貨幣政策協調配合; (5)不利於提高國債管理效率。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關於實行國債余額管理的意見同意了國務院提出的五條建議: 一是在每年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預算報告時,報告當年年度預算赤字和年末國債余額限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予以審批;一般情況下,年度預算赤字即為當年年度新增國債限額。 二是在年度預算執行中,如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增加年度預算赤字或發行特別國債,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相應追加年末國債余額限額。 三是當年期末國債余額不得突破年末國債余額限額。 四是國債借新還舊部分由國務院授權財政部自行運作。財政部每半年向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書面報告一次國債發行和兌付等情況。 五是每年一季度在中央預算批准前,由財政部在該季度到期國債還本數額以內合理安排國債發行數額。 但好事也需要好好辦,在實施過程中考慮周全才不失理性。從我國的現實來看,2004年底國債余額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即國債負擔率為21.6%,遠低於由歐盟規定國際公認的60%的警戒線,這種國際比較中的相對優越性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麻痹、鬆懈的情緒。 國債余額管理的考慮要素首先,國債余額管理需考慮政策搭配。 國債余額管理的實施將使得中短期債券的發行重獲垂青,而這些具備高流動性、高安全性的國債品種某種程度上是央行票據的一種替代物,是央行實行公開市場操作的重要金融工具。因此,在雙穩健的總體政策搭配框架之下,國債余額管理不僅需要考慮到財政融資的需要,還要考慮到貨幣政策執行的需要。唯有在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制定和執行之間建立起完善、透明、經常的信息傳遞機制,國債余額管理才能實現多樣化目標,避免宏觀政策沖突的出現。 其次,國債余額管理需顧及擠出效應。 國債余額管理相比以前的逐年審批年度發行額的方式具備更大的靈活性和主動性,這使得國債發行的可控性和限制性相應有所降低。在此背景之下,如果余額設限過松,那麼國債發行增量可能會出現相對過大的局面,對債券市場內的企業債券發行將產生潛在的擠出效應。中國債券市場的頑疾之一就是國債比例過大,而中國企業的發展瓶頸之一也是直接融資困難,在國債本身相對企業債券就更具吸引力的中國特色之下,在國債余額管理中充分考慮擠出效應,保持國債比例適度性是十分必要的。 最後,國債余額管理需考慮民生需求。 國債余額管理調節的是國債供給,而需求的變化也會對供給調節政策的有效性帶來重要影響。在中國債券市場中,商業銀行是主要的交易者,但隨著十一五規劃對和諧增長的強調,民生需求的重要性日益凸現。從我國現狀看,2005年前三季度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實際增長9.8%,農民人均現金收入同比實際增長11.5%,居民收入增長率剛剛達到經濟增長率的水平。對國債民生需求的總量和結構有一個細致、深入的了解,對國債余額管理來說將不無裨益。
⑵ 如何完善我國的國債市場
第一,擴大市場交易主體,提高國債交易活躍程度。1998年10月人民銀行批准保險公司入市;1999年初325家城鄉信用社成為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1999年9月部分證券公司和全部的證券投資基金開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交易;2000年9月人民銀行再度批准財務公司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至此,代表中國批發債券市場的銀行間債券市場,其組織成員達到了693家金融機構,基本覆蓋了我國的金融體系。但是,目前的投資者數量還很少,一般的非金融企業無法進入銀行間市場進行交易。
第二,對國債的發行進行長期規劃。現在財政部國債發行是按年度發行額管理的,這是制約短期國債發行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國債發行如果實行額度管理,在長期內統一規劃國債的品種與數量,將有利於國債期限結構的改善,改變目前偏重於中期國債,長期和短期國債不足甚至空缺的狀況。
第三,發展機構投資者,尤其是債券投資基金。由於債券投資基金具有專業投資和規模經濟的優勢,它們的投資風格更加穩健,有利於國債市場的健康平穩發展。但我國目前仍十分缺乏專業的債券投資基金。在發展機構投資者的同時,建立債券做市商制度。做市商的雙向報價,有利於發現市場價格,形成市場基準利率。
第四,進一步完善市場法規,加強市場監管。隨著國債市場的快速發展,債券市場的風險防範問題也應該提上議事日程,為防範突然發生的意外事件沖擊國債市場,必須完善法規,加強監管,穩步推進中國債券市場的發展。
第五,提高國債發行計劃透明度。提高國債發行計劃的透明度可以使投資者做到心中有數,避免盲目行為,也能避免國債發行市場上對個人投資者的不公平行為。從2000年開始,我國已經做到了按季公布國債發行計劃。今後需要繼續加以完善,為市場有序、平穩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
希望採納
⑶ 當經濟形勢需要實行擴張性財政政策時,為什麼公債管理的操作方法是調低公債利率水平
公債的利息率效應指的是在公債管理上通過調整公債的發行或實際利率水平,來影響金融市場利率升降,從而對經濟施加擴張性或緊縮性影響。當經濟形勢需要實行擴張時,可相應調低公債發行利率,以誘導整個金融市場利率下降。市場利率的下降,是肯定有利於刺激投資,提高經濟活動水平的
⑷ 我國應從哪幾方面加強對國債的管理
公債是公共債務的簡稱,是政府的債務。公債包括中央政府的債務和地方政府的債務兩個方面,而國債專指中央政府的債務。在我國,禁止地方政府發行債務,所以我國目前所有的公債都是國債。具體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是整個社會債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債是一個特殊的財政范疇。[它首先是一種財政收入。國家發行債券或借款實際上是籌集資金,從而,具有彌補財政赤[字,籌集建設資金,調節經濟三大功能。國債的發行要遵循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債券或借款到期不僅要還本,還要付一定的利息。國債具有認購上的自願性,除極少數強制國債外,人們是否認購、認購多少,完全由自已決定。按照不同標准可以把國債分為不同的種類:以國家舉債的形式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國家借款和發行債券。以籌措和發行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分為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和中期國債。所謂長短中期是比較而言的,沒有絕對的標准。世界大多數國家普遍將一期以下的稱為短期國債,10年期以上的稱為長期國債,期限界於兩者的稱為中期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性質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強制國債和自由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地域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內債和外債。所謂內債,是國家在本國的借款和發行的債券。所謂外債,是指國家向其他國家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的借款。以債券的游泳流動性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可出售國債和不可出售國債。國家的借款是不能轉讓的,只有債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公債余額(內債)以年均增長率高達33%的速度遞增,而且政府發行公債不僅是為了彌補財政赤字,還為了穩定經濟運行。盡管如此,在我國,不管是理論界還是實際部門,甚至在財政學教科書中,對公債管理特別是公債管理政策的內涵,尚缺乏足夠的認識和深入的研究。本文試圖對公債管理政策的一些基本問題作些初步探討。
公債管理包括對公債活動全過程進行的組織、決策、規劃、指導、監督和調節等一系列環節。公債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對公債發行、發行許可權和管理許可權的規定,對債務收入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對公債券流通方面的規定,對公債償付與調整和對公債持有者結構的規定等規章與制度。
1、公債的發行權問題
在公債管理制度中,規定公債管理許可權的依據是一級政權一級財政,一級財政一級公債發行管理權。許多國家也是這樣做的。如日本《地方財政法》即規定日本地方政府能發行公債,當然要有中央的審核和批准。給與地方一定的募債權,在防範財政風險方面是有很大作用的:將權力有限地下放,使募債主體多元化,中央政府在防範財政風險方面的機動性就會得以增強,整個國家的財政風險也會隨著下降。[7]而我國目前不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這是需要改變的。
2、對債務的使用和管理
有些國家法律嚴格禁止將債務收入用於彌補財政赤字,如日本的財政法第四條規定,國家的財政支出,必須用公債和借入款以外的財源來解決。只有作為公共投資費和投資貸款的財源,才可以發行公債和介入資金,這種公債就是所謂的建設公債。[8]之所以將公債的用途限定在建設性項目上,主要是因為建設性項目具有直接償還債務的能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財政借款的風險。而我國目前未區分公共預算中的公共投資項目和國有資產經營預算中的盈利性投資項目,是不妥當的。
(二)引入法律經濟分析方法,進行成本—收益分析。
公債是一個涉及比較多的經濟學工具和技術的制度,因此要完善公債制度,需要借鑒經濟學的研究成果,進行計量分析,才能更好地降低財政風險。國債的風險管理包括:國債發行的規模、國債發行的結構、國債發行的方式、國債流通的規模風險、國債的償還規模和結構風險等等。對於這些問題,不是立法者可以拍拍腦袋就可以制定的;並且制定後標准會隨著社會的變化而有所變化,因此需要法律經濟的分析方法,從技術上降低國債的風險。
(三)程序法上應著重強調對國債的審查監督。
審查方面,應同時堅持財政民主主義,國債的發行規模、種類、期限等問題都需要經過人大的批准。在監督方面,應該建立完備的債務監測、統計和預警公告體制,按照一定的指標及時向人民披露各種公債信息。提高審查和監督的公開透明度。
一、公債管理政策的含義
公債管理是指政府為了控制公債的規模和構成、調整公債購買主體的結構、選擇適當的公債期限結構和利率水平等而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從狹義上說,公債管理是指以最低成本維持現存公債的一系列運作;從廣義上說,公債管理是指影響政府未償債務規模和結構的所有措施(註:Smith,Warren.L,1960,Debt Manage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Mishra,D. K.,1985, Public Debt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in India,Print House,p.213.)。早在20世紀40年代末,美國財政學家阿伯特就給公債管理下了一個最為綜合的定義:「公債管理的含義就是選擇公債形式和確定不同公債類型所佔的比例數量,選擇債務期限結構和確定不同階層持有者所擁有的公債數量,作出到期公債的償還或公債以舊換新的決策,確定公債發行的條件和價格,對不同公債持有者的待遇,有關到期公債和新發行公債的政策及其在政府一般財政政策中的地位等等。」(註:Abbott, C. C.,1949,Management of the FederalDebt,McGraw-Hill Book Co.,p.23.)
公債管理的原則取決於不同國家以及同一國家不同時期的客觀經濟條件。現代經濟運行條件下,公債管理的「中性原則」(即它不應對經濟運行產生影響)已被廢除,並且,公債管理被作為是控制國民收入的財政政策工具和配合其他財政手段調節收入分配的工具。因此,根據漢森的觀點,現代公債管理的基本原則是:(1 )政府債券必須是安全可靠的投資,到期必須立即償還而且要隨時能變現。(2 )公債必須維持其貨幣價值,以避免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的影響。(3 )公債應當盡可能廣泛地為全體公眾所擁有,以配合累進所得稅制,促進收入分配公平化。(4)聯邦支出、 課稅和舉債的預算控制應當作為國民收入持續增長的基本目標。
所謂公債管理政策是指政府在發行新債或以新債還舊債時,通過公債種類、發行條件等政策性操作,對經濟運行產生預期影響的政策。公債管理政策的實質在於在:財政政策規定了國債規模、貨幣政策規定了可利用的貨幣資金和借貸資金的前提下的債務結構特徵問題,包括政府未償債券種類、所有權格局和國債期限結構(註:Sharp, A. M., C. A. Register and P. W. Grimes, 2000, Economics of Social Issues,Irwin/McGraw-Hill,p.431.)。
歸納起來,公債管理政策的基本內容包括下列四個方面:(1 )在發行新公債時, 是發行長期公債還是短期公債? 長期公債與短期公債如何搭配組合?(2)在公開市場操作時, 應將哪一種類和條件的公債作為對象?是減少短期上市未償公債的數量而增加長期上市未償公債的數量或是相反?從公債管理政策的角度來看,公債種類的多樣化是有利的。因為,公債種類多樣化一般來說都伴隨著公債購買者增多,民間持有公債的數量就會增加,在費用一定的情況下,能保持政府收入的穩定。(3)在發行公債時,如何確定公債利率?一般來說, 償還期限越長,利率就越高,但利率變化對經濟的影響較小,而且利息支付比較穩定。相反,償還期限越短,利率就越低,但利率變化對經濟的影響較小。因此,利率差異導致利率變化對經濟影響的不同。(4 )公債持有主體如何選擇? 如果以銀行特別是中央銀行作為購買主體, 勢必帶來通貨膨脹壓力,對經濟穩定產生沖擊;如果以企業作為購買主體,無疑會減少企業用於實際資本的投資;如果以個人作為購買主體,可能減少消費,也可能減少私人儲蓄。
可見,公債管理政策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延伸,對國民經濟運行產生極大影響。
二、公債管理政策的目標
既然公債管理政策既與財政貨幣政策密不可分,又是一種獨立的經濟政策,那麼,作為更接近於財政政策的公債管理政策,其目標必須符合財政政策目標的要求。就財政政策與經濟運行的關系來看,財政政策目標體系可列為三大類,即經濟穩定目標(包括價格穩定目標、充分就業目標、國際收支平衡目標)、經濟發展目標(包括經濟增長目標、資源合理配置目標、反周期波動目標)以及公平收入分配目標。因此,財政政策的上述目標也是公債管理政策的目標。同時,公債管理政策作為獨立的政策,它又有自身的目標,諸如拓寬公債的發行和分配范圍、確保政府債券的順利推銷,維持政府債券市場的穩定、盡可能降低舉債成本、實現均衡的期限構成等等。
在理論上,有關公債管理政策目標有兩種見解。第一種見解也稱為古典見解,認為公債發行與通貨膨脹直接相關。因此,倘若政府要發行公債的話,應當發行流動性較低的長期公債。第二種見解也稱現代見解,雖然有許多觀點,但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1 )通過發行一定規模的短期公債來刺激預期總需求;(2 )盡量減輕因公債構成變化所產生的影響;(3)在實現預期總需求的同時,盡可能減少公債的利息費用;(4)根據(3)的主張,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說,公債的最適構成主要是長期公債佔主導地位。
第一種見解是圍繞著公債發行與通貨膨脹的關系來展開公債管理政策目標的討論,而第二種見解盡管在許多方面有些差異,但基本上都是圍繞著公債構成的變化來討論公債管理政策目標的。
從現代見解來看,公債管理政策自身目標與財政政策總體目標之間有時會發生沖突。例如,從財政角度來說,公債管理政策的直接目標是公債的利息負擔最小化,但從經濟穩定的觀點來看,公債發行要保持一定的流動性。這兩個目標在現實中往往是對立的。如果公債總額一定,短期公債的比重若高,流動性就高,市場利率下降。利率降低意味著持有資產的價值增加,而且通過資產效應促使個人消費需求增加。同時,利率降低使企業的投資需求增加,總需求亦增加。相反,長期公債的比重若高,則流動性降低,市場利率升高,總需求減少。因此,在維持一定總需求的前提下,要適當選擇使公債利息負擔最小的短期公債與長期公債的搭配組合。
可見,如何確定短期公債與長期公債的搭配是公債管理政策的重要課題。但是,在實現中,壓低公債的利息成本與促進經濟穩定這兩個目標之間經常不一致:為了降低公債的利息成本,在經濟衰退時期,由於利率水平較低,故應趁機發行長期債券,以減輕利息負擔;在經濟繁榮時期,則宜發行短期債券,以免增加長期公債的高利負擔。可是,為了經濟穩定,在經濟衰退時期應當發行短期債券,以刺激總需求增加;而在經濟繁榮時期,應當發行長期債券,以抑制需求過旺(註:Laid, W. E.,1968,The Changing Views on Debt Management, Monetary Economics,ed.by A. D. Entine,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Inc.p.465—479.)。這樣, 在政策目標上出現了兩個問題:一是在公債管理政策自身目標與財政政策總體目標發生沖突時,以哪一目標為主?二是如何解決公債政策目標之間的沖突?就前一問題而言,由於公債管理政策只是財政政策的實施工具,故此,從全局來說,公債管理政策目標要服從財政政策總體目標。就後一個問題而言,如果通過貨幣政策能實現經濟穩定,則利息費用最小化可以作為公債管理政策的主要目標。但是,如果公債管理政策研究同時實現上述兩個目標,就需要適當選擇公債種類。
⑸ 國債余額管理的國債利與弊
最後,國債余額管理需考慮民生需求。國債余額管理調節的是國債供給,而需求的變化也會對供給調節政策的有效性帶來重要影響。在中國債券市場中,商業銀行是主要的交易者,但隨著「十一五」規劃對和諧增長的強調,民生需求的重要性日益凸現。從我國現狀看,2005年前三季度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實際增長9.8%,農民人均現金收入同比實際增長11.5%,居民收入增長率剛剛達到經濟增長率的水平。對國債民生需求的總量和結構有一個細致、深入的了解,對國債余額管理來說將不無裨益。
⑹ 影響國債的負擔因素有哪些
國債的適度規模客觀存在,但在具體實踐中,卻往往很難把握其具體數量界限。某些國家現行的關於國債規模的警戒性指標,諸如國債負擔率(國債余額/GDP)不超過60%;國債依存度(當年債務收入/當年財政支出)不超過20%;國債償債率(當年債務償還額/當年財政收入)不超過10%;當年財政赤字/GDP比例不超過3%,等等,只是起警戒作用的一般性經驗指標,並不一定與其他各國的具體情況吻合,特別是難以適應對各國某個特定時期國債適度規模的判斷。這就需要從國債規模的影響因素出發來進行必要的分析探討,以求科學認識國債發行的需要和可能,進而討論和決定較為適宜的國債規模。
在現實經濟中,影響或決定國債規模的因素是多層次、多方面的。從宏觀經濟來看,諸如經濟的發達程度、當時的經濟周期區位、經濟的增長率和效益指標、居民收入分配和消費水平、全社會投資規模和結構合理性程度、財政收支狀況和金融深化程度等等因素,都會影響國債適度規模的大小。從國債自身的運作來看,國債的管理水平與結構狀況,諸如籌資成本、期限安排、品種搭配、償還方式和國債資金的使用方向與使用效益,均會構成決定國債適度規模大小的因素。
促進經濟的均衡發展
財政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因此國債政策措施應首先注重促進宏觀經濟的均衡發展。從我國現階段情況看,與國債規模相關的首先是赤字問題,在赤字完全以債務彌補的情況下,政府赤字債務規模的合理確定就成為合理確定國債規模的關鍵。從理論上說,只有當年赤字債務額與當年凈儲蓄額相等時,才能實現國民經濟的宏觀均衡,才是最佳的赤字債務額。當然,這是從靜態的角度分析的,如果再考慮政府赤字開支的擴張效應(即帶動相關社會投資的增加),那麼實際的赤字債務額要小於靜態的社會凈儲蓄額。具體情況如何,則要視赤字開支擴張效應的大小而定。如果當年赤字債務額超過社會凈儲蓄,那麼可能會產生兩種後果,即或者成為通貨膨脹的直接動因,或者對社會有效投資產生明顯的「擠出效應」。從長期來看,這些後果均會對社會資源配置產生不良影響,而且徒增國家財政的未來負擔。反之,若當年赤字債務額遠遠小於社會凈儲蓄,又未能夠有效調動社會儲蓄轉化為有效投資,那麼會造成社會資源的利用不足(即未達到充分就業狀態),減緩經濟增長的速度,也會阻滯財政收入的增長。
糾正社會投資的偏離度
另外,如果社會投資在總量上達到一定規模,但在結構上存在著不合理的現象,那麼就必然和理論上所說的社會有效投資規模存在著相應的偏離度。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的債務籌資存在的必要性之一,是糾正社會投資的偏離度。我國一直存在、而且目前依然存在著的低水平重復建設,實際上體現著社會有效投資的不足,從而使得政府不得不採取國債籌資的形式來形成有效投資以矯正投資的偏離度。當然,政府行為是否能夠達到這一點,則取決於政府的效率和經濟預測、決策、管理水平的高低。政府對投資偏離度的矯正方式及效率不同(如政府直接投資或舉債貼息引導投資等),也同樣會影響因此而引發的國債規模。政府究竟應採取何種方式或方式組合,要視當時的具體經濟環境和諸種影響制約因素,以效率為基點而定。
政府管理水平及信譽
再有,從社會經濟總量方面對國債適度規模進行的探討,還必須結合政府管理與財政實際運行狀況。這是因為政府或財政作為國債的負債主體,其本身的管理水平和信用狀況也制約著國債規模的擴展。政府因信息不全或自身的行為缺陷,往往導致對社會經濟形勢預測不準、決策時滯大,乃至於決策失誤,不但影響國民經濟的均衡發展,而且有時也會加重政府的債務負擔,並影響政府信譽。總的說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舉債所取得的經濟效益是以宏觀的、社會綜合的效益為主,而不是具體的微觀經濟效益的簡單加總。這使得政府債務資金的支出效益往往反映在國民生產總值的增加(或未來增加的潛力與後勁)、社會人均收入的提高(或形成未來提高的空間)、社會基礎設施的擴大、生態環境的保護、公共服務的改進等方面。問題在於,政府決策者的行為並不總是直接體現為社會效益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化。這里既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因素,但確實決定著政府信譽的有限性(盡管我們常常認為政府的信譽是最高的),而且,就應債主體來看,仍然存在著私利和公利的協調配比問題,以及對政府的認知和評價問題。這樣,即使在國債資金運用較為合理的條件下,國債的依存度和國債的負擔率的評估仍然聯系著社會對政府信譽的主觀評估,也同樣體現為國與國之間政府信譽的相互評估指標。國債規模的警戒性經驗指標實際上反映了對政府經濟行為的信任度指標,也是在一定程度上規制政府行為的指標。雲掌財經為您解答
⑺ 如何加強國債資金管理
國債資金不同於自有資金,它來之不易,且用起來應該更嚴格、更「摳門」引才對。因此,我國對國債資金的管理出台了若干個規定,從國務院到財政部、審計署,再到省市財政部門,三令五申,嚴格限制國債資金使用方向,嚴格使用紀律,嚴格監管措施。如今的國債資金管理面臨著許許多多的問題,但是只要管理好國債資金就會有利於國家經濟的發展與建設。
管理對策
加強項目組織管理,明確項目法律責任主體
一是要科學界定財政與計委在項目申報上的職能分工。財政部門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職能部門,不能只充當出納的角色,要對投資領域的項目決策、資金配置有發言權,要參與投資項目的前期研究和項目評估,參與項目投資概算的確定和招標、投標工作,參與工程取費標准和定額制定等比較全面的項目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財政部門的職能作用,對此,財政部、財政廳應對申報程序做出專門規定,徹底改變項目申報由計委單獨運作的被動局面。二是要明確項目法律主體。在當前的情況下,宜實行項目辦主任作為項目法人,並簽訂責任狀,承擔項目全過程監管職責,像常設單位法人一樣,承擔法律責任,並實行終身制。
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監督檢查
一是實行項目會計委派制。由於工程項目辦是臨時機構,財務管理是一個薄弱環節,而國債項目是政府性投資,應當實行會計委派制,這符合《會計法》的規定。二是實行項目專管員制。要賦予專管員必要的職權,項目單位的每一項開支必須由專管員審核後,方可報法人簽字報賬;財政基建撥款,必須由專管員提出意見後,方能撥付;並且要明確專管員的法律責任。三是加強財務管理。要建立內部牽制制度,並嚴格按制度執行,同時實行專賬、專戶、專人管理,嚴格搞好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和完整。四是加強監督檢查。在加強管理的同時,也不可忽視監督檢查,財政部門要組織專班,也可聯合紀委、監察、計委、審計等部門組織專班,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要嚴肅處理,切實保證國債資金專款專用,發揮效益。
強化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嚴格撥款程序。要把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和財政監督貫穿於撥付過程中,可採取兩種撥付方法。第一種方式是按預算、按進度撥款,工程款支付累計金額達到工程造價的90%時停止撥付資金,以財政部門審核的竣工決算為依據,待工程竣工後結算。建設資金控制在批準的項目總概算范圍內,凡超出批准概算的,不再追加政府投資;對個別由於設計不合理或非人為等原因必須調整概算投資的,應嚴格按規定的程序並經批准方可實施。第二種方式是實行提款報賬制。引入先進的管理辦法,實行提款報賬制,由項目單位先墊付資金,再按項目的完工情況,到財政部門審核報賬,這樣能有效地保證配套資金的落實,避免資金被截留挪用。二是要切實落實項目配套資金。落實好地方配套資金,是全面完成項目任務的重要保證。承諾籌措資金的單位必須按照項目進度將資金同比例到位。在當前地方財政十分困難的前提下,應想方設法多渠道籌資。三是規范撥款渠道。項目資金原則上全部通過地方財政部門撥付,不能多渠道撥付,這樣有利於地方財政部門全面加強管理,及時上報有關情況。
加強基建程序管理,嚴格「三算」監管
一是要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招標制、工程建設監理制,確保工程質量。在工程的招標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和打破地方、部門保護,不得弄虛作假、收受賄賂、搞錢權交易,不得層層轉包和違法分包。二是強化項目的「三算」監管。對項目的「三算」監管,是財政部門加強項目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切入點。通過監管,可以達到降低工程造價、避免資金缺口、節約建設資金的目的。監管的內容包括項目的前期工作、工程預算,工程招標標底、工程價款結算,重大設計變更、工程竣工財務結算等。
⑻ 簡述發行國債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及原因
發行國債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適度的國債規模刺激經濟發展,規模過大對經濟發展有負面效應,適度的國債發行可以有效控制貨幣供應量。國家公債的運用可以影響市場利率。適度的國債可以調節供給與需求的總量平衡。
原因:國債是彌補財政赤字的較優方式。敗政赤字出現後,一般有三種方式彌補。一是動用歷年的財政結余;二是向中央銀行借款或透支;三是發行國家公債。
政府通過發行國債,將社會暫時閑置的個人公共消費資金集中起來,並改變其使用性質,將其轉向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或將資金沉澱下來,變一部分現實的購買力為潛在的購買力,從而減緩總需求壓力。
(8)提高國債管理水平擴展閱讀:
在所有的理財產品中,國債由國家信用做為背書,應該是屬於最安全的投資產品。稱市場稱為「無風險投資」。
2019年,國債三年期收益率為4%,五年期收益率4.27%,相比銀行定期同期產品並不低。在銀行理財產品打破剛兌的情況下,國債毫無疑問成為了「保本理財」性價比較高的替代品之一。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推出儲蓄國債「隨到隨買」試點,將儲蓄國債發行時間由原來的10天延長至全月。
而個人投資者可在4月全月,通過40家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共計約13萬個營業網點,以及27家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的網上銀行購買儲蓄國債,有利於提高個人投資者購買儲蓄國債便利性。
本次發行的電子式儲蓄國債在發行期內不得提前兌取,發行期結束後方可提前兌取。而且提前兌取業務只能通過承銷團成員營業網點櫃台辦理。
⑼ 如何提高中國國債市場流動性
中國國債市場面臨的所有問題中,二級市場的流動性嚴重不足是根本性問題。毫無疑問,如果流動性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中國國債市場就難以獲得其在國內風險資產定價中的基準地位。 首先,應該統一人們關於國債市場定位的認識問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主任李揚認為,若從金融的角度分析,國債市場是基準性市場,國債是基準性金融產品,是無風險的金融資產,它「形成了全部金融上層建築的基礎」,一切金融工具都依據它進行套算和操作,各個經濟主體要憑借它來進行風險對沖。另外,國債市場上形成的利率期限結構,會成為全社會利率結構的一個基礎,沒有一個合理的利率期限結構,幾乎所有的金融活動都很難展開,或者說很難有效展開,這個功能是其他的金融市場不可替代的;國債是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的主要對象,國債市場則是其公開操作的主要渠道與場所,如果不存在一個規模龐大、極富流動性的國債市場,公開市場操作就不可能有效及具彈性;對於金融機構而言,發達的國債市場是其實施流動性管理的基礎;對工商企業來說,國債也是其流動性管理的主要工具;對政府來說,發達的國債市場將有效降低政府籌資成本;對個人投資者來說,具深度與廣度的國債市場是他們建立有效投資組合、進行風險對沖的前提條件。換言之,由於經濟總要發展,由於金融「上層建築」總要不斷增長,那些用來作為貨幣發行准備資產的國債,以及作為廣大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二級准備」資產的國債,本質上並沒有「還」的問題。如果將金融和財政的關系理順,李揚認為,我國經濟中客觀存在著總量約為幾萬億的非通貨膨脹性發債空間。 其次,應充分重視國債預發行及新發行市場的建設 國債預發行市場是指國債已公告拍賣但未發行的市場。預發行市場的培育有助於對即將發行國債的價格發現(或定價),並大大降低一級交易商對即將拍賣的國債價格競標水平的不確定性,畢竟一級交易商對每期新發行國債的競標並不代表全社會對新發行國債的真實需求,因此,如果有預發行市場無疑將對新國債的定價出現偏差,同時也增加了一級交易商的報價風險,盡管一級交易商也可在拍賣前向其客戶或其他機構投資者咨詢合理的報價意向,但這顯然沒有像預發行市場那樣具有約束力。近期國內熱烈討論並有可能在2004年推行的國債預發行市場是中國國債市場發展的一個積極信號。下一步應該研究如何切實提高新近市場的流動性問題。這涉及國債市場的微觀結構構建問題。 第三,應重視國債市場的基礎設施建設 中國債交易的資金清算與國債交割系統建設是其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國債市場分為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及商業銀行櫃台市場,三個市場分隔嚴重。實際上,國債的集中託管及交割清算是國債市場統一的關鍵。國債本質上是一個短期的資金市場(短期的現券市場及回購市場),銀行則是所有投資者最理想的資金平台,無論是零售客戶、公司客戶、機構投資者及證券經紀公司,都在銀行資金賬戶,而任何潛在投資者的資金流量模式是不同的,任何一個時點總有一部分的投資者有資金閑置,在我國現有國債市場三分的現狀下,這些資金沒有辦法尋求投資收益比銀行活期存款高的國債,從而影響企業或個人投資者投資國債的積極性。這是我國國債分散託管導致二級市場流動性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國債集中在中央銀行且無紙化登記的一個最大的好處是,市場可接觸到最廣泛的投資者,只要投資者在銀行有資金賬戶就可以直接投資國債,既方便又可節約交易費用,而且國債的回購也有了最大的可操作性,回購雙方均得到最大的安全保障,如此,配合銀行對投資者投資國債知識的普及及營銷,便可動員至少數千億元的臨時閑散資金投資國債,國債籌資的成本必然降低。在銀行資金清算體系方面,人民銀行已經成功地於2002年推出全國現代化支付系統,該系統是RTGS系統,類似於美國的FEDWIRE系統,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系統也已成功地運行了7年,只需將這兩個系統有效地融合成一個統一的兼具資金與國債實時清算與結算的系統,就可以解決上述問題。 第四,應重視國債市場的微觀結構重構 就中國國債二級市場而言,完善市場微觀結構的第一目標是維持一個極具競爭性的分級國債市場。它至少包含兩個層次的市場,一個是一級交易商之間的批發市場,另一個是一級交易商與非一級交易商及個人與企業的零售市場。在零售市場上,一級交易過程中累積或消化自己的存貨。在批發市場上,為提高交易的效率及維持交易的匿名性,應引入一級交易商之間的經紀人制度,這些經紀商負責收集一級交易商對各種國債品種的買賣報價及意向性的買賣數量,並撮合它們之間的最終交易及將交易信息第一時間向市場披露。目前,國內國債二級市場的微觀結構建設僅處於起步階段,無論是在批發市場還是零售市場,相關的操作仍停留在摸索階段,但為了加快這一進程,成熟的貨幣市場操作經驗,外資金融機構的加盟及它們之間的競爭必定會對我國國債市場的微觀結構完善起到重要的作用。向外資金融機構直接開放,讓其參與國債市場微觀結構的建設,並有選擇地給予一些有實力且穩健的外資金融機構一級交易商的資格是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徑之一。 第五,應注重市場交易環境相關制度的建設 市場的交易環境包括市場的交易成本、交易稅制、交易信息披露、市場監管、交易風險控制、影響市場參與去向不明行為等的各項規章制度。就中國國債市場而言,最近,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的貸款放寬了基準利率向上浮動的空間,但明確規定零售貸款不在調整范圍。零售貸款是沒有任何風險的貸款,根據風險定價原理,該貸款利率應該允許下調至少50%以上,而如果真是允許這種幅度的下調,或完全放開,那麼無論是個人還是公司投資者都會積極地利用閑散的資金在二級市場上投資國債。政府部門的最大目標在於全力提高國債市場的流動性並降低一切可能的交易費用,應該充分利用自身的監管資源及工具盡可能地考慮影響國債交易環境的各種因素,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游戲規則鼓勵最廣泛的潛在投資者參與國債市場的交易。但是,在國債的衍生市場(國債回購除外)上應持慎重的態度,雖然國債的期貨、期權市場對投資者規避利率風險有很大的好處,但如果這些衍生工具沒有在一個最具流動性、交易規模巨大的現貨市場的基礎上貿然推出,在一級交易商的治理結構未完善且健康的利率風險控制文化尚未形成之前,難免不會重蹈1995年國債期貨市場遭遇關閉的覆轍。 從一定意義上說,國債收益率曲線的標桿性作用是無可替代的。但是,這一作用的形成和發揮有賴於國債二級市場的高度流動性,因此,國債二級市場的流動性問題就不僅僅是該市場本身的問題,而是關系整個金融市場的風險定價機制能否有效形成的大問題,這應該成為我們分析研究和改革完善我國國債市場的一個重要考慮。
⑽ 21.我國現行國債發行利率水平是怎樣選擇的,為什麼這樣選擇
1.我國現行國債發行利率水平是怎樣選擇的,為什麼這樣選擇?
答:利率市場化是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過程中進行金融市場改革的核心內容。利率市場化是指金融機構在資金市場上融資的利率。它是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供大於求時,利率下降;供小於求時,利率上升。
我國推進利率市場化的原因:
1 利率管制影響了國內資金的充分利用。
惡化了中資銀行的競爭地位目前外資銀行享有超國民待遇,外資銀行被允許在規定的利率基礎上收費,但禁止中資銀行收費。這實際上相當於外資銀行的貸款利率是浮動的,而中資銀行的貸款利率卻是管制的。國內商業銀行無法根據項目風險的大小確定貸款利率,因此出現了所謂的「惜貸」現象,客觀上也使貸款流向大中企業,流向國有企業,而中小企業和非國有企業難以獲得贊款。這樣。對利率敏感的效益好的非國有企業由於無法獲得貸款而不能增加投資。削弱了利率政策的投資效應。加入WTO後,不推動利率市場化,必將束縛國有銀行的手腳。使中資銀行的網點優勢無法發揮。國有銀行將在競爭中處於劣勢。
2 利率機制僵化使宏觀調控受到約束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金融市場在政府推動下逐步發展.但由於利率管制和債券利率沒有與風險程度掛鉤。各種債券為主導的資本市場利率和同業拆借利率、公開市場利率為主導的貨幣市場利率沒有形成合理的比例關系。貨幣政策要通過金融市場傳導。利率作為金融市場的核心結構受到管制。無法形成具有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和靈活的利率體系。必然使貨幣政策效應大打折扣。
3 利率市場化是與國際金融市場接軌的客觀要求
加入WTO。這意味著我國的金融業將全面融入國際金融市場。按照協議.我國要承擔的義務之一就是進一步開放金融市場.必須遵循國際銀行業經營管理的「游戲規則」,建立起敏感的價格信號系統,完善市場機制。這必然要求建立利率的市場形成機制。
同時,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各國經濟間的聯動性和趨同性大大增強了,這就要求各國的經濟機制日趨接近。顯然,我國現行的利率管制同國際金融市場普遍執行利率市場化的機制是不接軌的,造成國內的資本市場同國際資本市場脫節。總之,利率市場化是我國擴大改革開放和發展開放型經濟的客觀要求,是為適應國際經濟發展趨勢而主動進行的理性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