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風險,除非你違規操作,比如不問過客戶就出單然後客戶要求你退保,保險公司不給你退,不過現在實名制繳費了,這種也很難辦到了。你只是代理人或者渠道,保險人是保險公司,沒有風險。
㈡ 保險有什麼風險與不足
1.保險方案多是長期計劃,這既是保險的優點,也是保險的缺點。之所以說是優點,是因為長期的財務方案可以讓投保人在財務上有一個長遠的規劃、保障和自律行為。之所以說是缺點,是因為在現實生活中,不少人無法按事先所做的長期財務計劃實施,並且由於時過境遷的一些原因,一些人會無法實施原保單的儲蓄或投資計劃,這便意味著損失,甚至可能是不小的損失。這是購買保險的最大風險。許多人就是因為不理解這一點,因此抱怨保險公司詐騙,大罵保險代理員欺詐。而在這一點上,保險代理員一定要跟客戶講清楚,這樣才是比較規范的做法。遺憾的是,基於利益的關系,保險公司和保險代理員雖然通常會提及這一點,但卻並不會特別嚴肅地強調這一點。這就會使一些客戶似乎明白卻又沒有認真對待,從而付出一些代價。因此,投保人在考慮長期的保險儲蓄或投資計劃時,一定要考慮自己收入的長期穩定性及財務的自由程度。
此外,在程序管理上,成交一宗保單通常並不是簡單而高效的,這就導致了保單的短期成本高。保單成交後即屬長期簡單運作。所以,從長期來看,成交後的保單平均運作成本,經長期平均化分攤後,又是比較低的。正由於此,屬於儲蓄類或資金投資類的保單,若在短期內斷保,損失就比較大;時間越長,損失越小,並逐漸趨向獲利狀態。儲蓄保險若能夠滿期,一般有不低於銀行定期利率的回報。所以,投保人應當明白,要是長期的儲蓄保險的年回報率不及銀行的年利息率,除非保險公司讓投保人享受額外的保險好處,不然,就是保險公司管理不理想,或是保單產品設計不好,或是相關的資金運作出了特別的問題(這是任何保險公司都有可能發生的情況)。究竟這些情況出現的可能性有多高,則需依據具體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來判斷。2.越是生活貧困的人,越是需要生活的保障,越是需要保險,但卻越交不起保費。一般生活貧困的人因交不起保費而遠離保險,而保險代理員一般也不願把時間和精力花在這部分人身上。這種現象是許多人都心知肚明的。由此亦可見,在商品化的社會中,存在一種可能性,那就是使貧者相對貧困,除非有政府給予扶貧。
3.保險種類日益多樣化與細化。這既有利又有弊。有利的方面是,保險公司能為人們提供更多的選擇。不足之處是,即使這樣,投保人也很難能夠擁有完整的保障。因為一套完整的、足夠細化的保險保障,其保費不菲。而若過分強調買全各種保險,有時又顯得並不經濟。這時,就會有一些投保人既花錢買了保險,卻又可能未能如願擁有足夠而完整的保險保障,甚至可能出現最為遺憾的情況,那就是投保人在未買某項保險方面發生了意外。盡管如此,在這種情況下,也只好退而求其次,分主次建立一個較好、較完整的保險保障。在這里,大家還必須知道保險業的一個公開秘密,就是統計學中的「大數定理」,這個定理揭示了一個規律:在足夠多的樣本的情況下,某個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可靠性是可預測的,比如保險中的死亡概率、傷殘概率、某類疾病概率、住院概率等。在這當中,還有一個常被人們忽視的是,一個人在長期生活中發生變故或經濟變化的概率很高。這就意味著長期的保單計劃被中斷的可能性不低。若發生此種情況,通常投保人客戶會遭受損失,但保險公司卻不會遭受損失,反而會受益。這取決於保單的設計情況。由於保險公司的保險計劃是由精算師經嚴格測算而設計的,所以在一般不發生錯誤的情況下,保險公司總體上會處於只贏不輸的商業格局中。所以,當投保人要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個關鍵的「長期性」對自己的財務安排帶來的影響。也正是由於這個「長期性」,使不少投保人處於不利的地位。不過,現在由於商業保險競爭激烈等原因,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推出了相對較短繳費期的險種,這對於投保人來說是有利的。一般來說,一個保險方案的保費繳費期越短、方案越靈活,則對投保人而言就會越有利。
另外,儲蓄保險或投資保險的回報率是否能夠戰勝通貨膨脹率,這是應當注意的一個問題。要回答這個問題,不是太容易,通常取決於國家政治、經濟和金融政策的穩定性。一般來講,儲蓄類保險的保值效果不是太好,資金投資類的保險在保值效果方面好些。
再有,如果一份保單所提供的保險價值極低,且儲蓄資金的回報率又低於銀行相應的定期儲蓄利息率,那麼,這個保險方案就沒有什麼價值,因為它並沒有補償投保人長期履行繳費的損失及可能發生保單斷保的風險。
㈢ 保險代理人要承擔什麼風險做保險代理人有什麼好處,有什麼不好
做代理人其實沒什麼風險,畢竟你自己就是一個代理,你只是代理一個公司的產品而以。就如自己是個個體老闆一樣。但要是你代理的許可權超過了保險公司給你的權利,出事的時候保險公司有權找你。
其實做保險這行業,就是鍛煉你一個人的能力。起初看的都是你的人脈,要是人脈好就是會比較好做。在通過介紹,這樣做保險就不會很累。能堅持下來的都是好樣啊。
針對上樓的,現在保費都是投保人自己刷卡交保費,就不存在貪污保費了。
㈣ 我聽保險代理人說當投保人的發生債務風險是保單是 可以資產保全的,不會充公。他說的對嗎
是對的,保單是不可以抵債的,這點在保險法里有著明確的規定。
個人的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如果個人願意主動把保險單退保提現去還債法律不禁止,因為個人有權處置自己的財產,但如果自己不願意在訴訟程序中法院不能對這部分人壽保險強制執行。在一些徵收遺產稅的國家,保險金額也是免稅的。
美國友邦保險徐州分公司 劉偉
㈤ 代理保險業務的風險主要包括哪些
首先是道德風險。有的代理銀行將保險產品表述為儲蓄產品,有的未按保險條款對重要事項進行如實告知,有的對保險品種的風險提示不夠。同時還有主體關系誤導,部分臨櫃人員向客戶宣傳時,故意迴避銀行代理地位等。
其次是操作風險。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員工因不懂保險知識和業務,不明保險規章,在代理保險業務中給自身經營增加了新的風險隱患。
再次是資金風險。保險公司直接將手續費返給銀行櫃員,一些代理銀行對此也是聽之任之,使三者之間的關系變得復雜。
還有就是市場風險和腐敗風險。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多頭代理,二是手續費偏高。少數保險企業出於搶占市場、增加業績方面的考慮,不斷給出更高的手續費或變相提成,甚至出現賬外貼補等涉嫌商業賄賂的情況,而個別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管理層和員工則收受高額回扣、參加由保險企業組織的境外旅遊等高消費活動,為滋生腐敗提供了溫床。
㈥ 保險代理可以轉讓嗎有什麼風險
可以的
風險的話主要是考慮公司之前的債權債務問題
其他如下問題也要查清楚
1)目標公司無債權債務糾紛
2) 目標公司無不良銀行貸款
3) 目標公司無法院訟訴
4) 目標公司未拖欠員工工資
5) 目標公司不欠稅漏稅
6)目標公司主體資格及業務資質真實合法
7)目標公司在之前經營過程中未發生過集體擠兌現象
8)目標公司無監管處罰記錄
9)其他對目標公司經營造成重大影響的情形
㈦ 進出口代理風險如何處理求解
因此外貿企業做進出口代理業務時,要充分重視其風險,加強代理業務的風險管理,以免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有些公司雖然有進出口經營權,但沒有國外客戶;經營單位沒有進出口某種產品的資格或進口許可證;委託單位沒有足夠資金,也沒有銀行授信額度,想通過外貿公司代理解決融資難問題;委託單位缺少外貿經營人才,不懂國際貿易做法與規則;外貿代理公司因直接經營業務量少,認為代理業務風險小,想通過外貿人才優勢和資金優勢開展代理業務。
我們可以總結出進出口代理具有以下風險特徵。
一是進出口業務代理不同於其他代理業務,因為進出口代理涉及外商,代理公司必須與外商簽訂進出口合同,如果在履行合同中出現糾紛,進出口代理商首先要承擔全部責任。
一般來講,外貿代理公司僅收取1%到5%的代理費,但對外商、運輸公司、海關及外匯管理局要承擔全部責任和義務。不管進口代理公司能否收到委託商的貨款,只要外商交貨,代理公司必須付款。如果遇到國內委託商資金困難,甚至倒閉、破產時,代理公司將會損失很大。
二是進口代理商實際上是對委託商的一種融資。目前我國大部分進口代理都是先收10%到20%的保證金,進口代理商對外開信用證。這種做法實際是進口商對委託商的一種融資,如果委託商資信不良,或經營過程中出現資金問題,進口代理商將承擔收不回貨款的風險。
三是進出口代理商實際上要承擔與委託商、國外客戶兩家的義務與風險,因此說進出口代理商的風險是雙重的。除此之外,還要承擔對海關、銀行、外匯管理局、稅務局監管的責任。
四是關於進口貨物所有權問題。一般情況下,進口代理商很難行使對貨物的所有權。案例一中的情況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㈧ 保險代理人自身發生道德風險或操作風險是保險公司應該賠付嗎
以合同為准,相互的瞞信息的話,沒辦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