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財政代管資金、專用基金、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三者的異同點求大神指導!!!
財改代管資金,是指為下屬單位管理的資金。
專用基金,是指用於某事業的專項基本金。
財政專戶,是指財政的各項拔付資金專戶。
⑵ 私募基金為什麼要託管在銀行賬戶
因為這是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基金託管人由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擔任。
商業銀行擔任基金託管人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其他金融機構擔任基金託管人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擔任基金託管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凈資產和風險控制指標符合有關規定;
2、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
3、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4、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條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統;
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託管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八條規定:
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擔任非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基金行業協會履行登記手續,報送基本情況。
⑶ 公司設立愛心基金賬戶是否合法,賬戶管理是財務部管理較好,還是其他部門管理較好
一般是不合適的。
如果設立與錢有關的基金必須去當地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審批,上一級備案才是合法的,否則與非法集資是一樣的。
因為,國家對金融與民間組織的監管是很嚴格的。這屬於一個民間資金集資的組織,所以,必須至少拿成立條件、管理、募集、使用范圍、監管、章程等材料去當地民政局審批並注冊,然後取得合法資格後才可以開立賬戶,去銀監局和上一級民政局備案才可以成立。
成立以後即不能是財務部管理,更不能是公司其它部門管理,而是成立一個基金管理小組,這必須在成立的材料中具體體現的。
⑷ 企業內部想設立一個捐助基金的幾個問題
員工關愛基金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更好地貫徹「以人為本、河蟹共進」的經營理念,建立多層次的保障體系,幫助有困難的員工家庭進行及時幫扶救助解除後顧之憂。更表明了公司爭創優質企業文化、持續提升員工幸福指數的堅定決心。增強日先公司的綜合競爭能力,特設立日先員工關愛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為規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章 基金救助范圍、條件及救助標准
第二條(救助范圍)
本基金救助日先公司在職員工家庭成員出現重大疾病、意外傷殘,或家庭重大變故等,因不可抗力或意外,導致家庭重大財產或人員損失、傷亡等。(詳見附則註解)
第三條(適用對象與取消資格)
(1)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且符合以上第二條,同時又無力負擔短期緊急支出的在職人員均可申請;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取消員工關愛基金的救助或發放:
①員工個人違法受到法律追究的;
②員工個人及家庭成員參與非法活動的,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
③經核實,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第四條(基金救助條件及標准)
救助原因 救助類別及金額
無息貸款 一次性救助金
員工家庭成員重大疾病、意外傷殘(均須提供相關資料證明,詳見第四章) 無息借款1萬元,兩年內還清(註:在公司服務滿1年的在職員工) 基本金額5000元,在公司服務每滿1年增加2000元,最高達20000元
重大家庭變故:因不可抗力或意外導致家庭財產或人員重大損失、傷亡(均須提供相關資料證明,詳見第四章) 無息借款2萬元,兩年內還清(註:在公司服務滿2年以上的在職員工)
第三章 救助類別
第五條(救助類別)
(1)一次性救助金:本基金全年受理,一般每年每名員工只審批救助一次。對於特殊情況,需當事人寫申請交由人事部呈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按正常基金申請流程申請。發放的每筆救助金使用年限為一年,救助基金撥款形式由個人選擇(撥款形式:現金支付或匯入員工個人賬戶內),無需返還公司。
(2)無息貸款救助金:本貸款全年受理,一般每年每名員工只審批救助一次。對於特殊情況,需當事人寫申請交由人事部呈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按正常基金申請流程申請。無息貸款根據撥款形式:現金支付或匯入員工個人賬戶內。此貸款需在兩年內返還公司,當事人可選擇一次性扣返或是在每月工資中逐一扣返。
第四章 基金申請、評審與管理
第六條(申請材料)
救助類別 需提供資料
一次性
救助金 重大疾病 1、《員工關愛基金申請表》;
2、事故者身份證;
3、疾病診斷書(醫院出具);
4、處方、醫療費結算明細;
5、病理/血液/影像報告;
6、戶口注銷證明(重疾造成死亡);
7、結婚證(已婚);
8、親屬關系證明;
意外傷殘 1、《員工關愛基金申請表》;
2、事故者身份證;
3、殘疾鑒定報告;
4、結婚證(已婚);
5、親屬關系證明;
6、意外事故證明;
家庭重大變故 1、《員工關愛基金申請表》;
2、當地公安局出具的自然災害證明;
無息貸款救助金 1、申請人戶口簿;
2、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已婚);
3、結婚證(已婚);
4、擔保人身份證;
5、公司個人借款需提供的資料;
上述資料由申請人直屬主管與部門負責人進行初審與二次審核,六個工作日後將二次審核通過後的所有材料交於人事部。
第七條(評審程序與原則)
(1)基金評審程序:本基金需申請人本部門進行初審與二次審核後,交由人事部受理申請、確定資助人員和救助金額,財務部經理審批,最後呈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公布,並確定撥款的方式(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
(2)基金評審原則:以人為本、扶危救助;透明、公平、公正合理;
第八條(基金管理)
員工關愛基金,是日先公司用於幫助因家庭成員發生重大疾病、意外傷害、家庭重大變故等,造成的生活困難員工的,非營利性資金。
第九條(基金來源)
(1)違反公司《考勤管理辦法》後,產生的所有款項將轉入本基金帳戶;
(2)公司內部個人或團體的自願捐助;
(3)公司外部個人或團體的自願捐助;
(4)外部企業的捐助(如公司供應商、公司客戶等);
(5)關愛基金利息的收入。
第十條(基金使用原則)
基金月度經費主要依據基金按月計提方式提取,基金本金原則上不動用。
第十一條(審計監督)
基金實行單獨建帳管理,專款專用。人事部、財務部進行日常的管理,由日先工會組織執行並操作。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名詞註解)
(1)家庭成員:具體指直系親屬: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及配偶的父母;
(2)重大疾病:指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2007年8月1日頒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中所定義的25種疾病;具體如下:
2.1 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2 急性心肌梗塞
2.3 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2.4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
2.5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2.6 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2.7 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
2.8 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2.9 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
2.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葯物濫用所致
2.11 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2.12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葯物濫用所致
2.13 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
2.14 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2.15 癱瘓——永久完全
2.16 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
2.17 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18 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2.19 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20 嚴重Ⅲ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面積的20%
2.21 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
2.22 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23 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
2.24 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2.25 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3)意外傷殘: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直接致使身體受到傷害致殘;
(4)重大家庭變故:指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直系親屬傷亡、家庭財產嚴重受損;(嚴重受損分為:全損、推定全損兩類)
全損:指自然災害發生後,家庭財產狀態已不復存在或雖然存在但已無任何使用價值。
推定全損:指自然災害發生後,家庭財產具有部分使用價值,但要恢復災害之前的使用價值,其修復費用超過實際購買或建造的價值,因此已無修復的必要,可推定為全損。
不可抗力:指地震、洪水、海嘯、火災等自然災害;
第十三條(解釋權)
本管理制度歸口解釋為人事部。
第十四條(生效日期)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五條(版本修改)
2010年11月1日 第一版
⑸ 公益基金會的驗資如何開賬戶
如何開立驗資賬戶
一、 全體股東應盡量到銀行現場,如有全體股東到場有困難,法人代表必須到銀行。
二、 向銀行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名稱核准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 向銀行提供股東證明文件
四、 股東為自然人的提高身份證明件(出示原件)
五、 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或出示原件)
六、 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或出示原件)
七、 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或出示原件)
八、 股東為民辦非企業的,提交民辦非企業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或出示原件)
如何注入注冊資金
九、 股東為自然人的可以從股東的私人銀行卡注入到驗資帳戶,注意必須是各股東的本人銀行卡,否則不能證明是該股東的出資。
十、 股東為自然人的用現金注入驗資戶的,各股東應分別填寫進賬單,不能合並為一張進賬單注入到驗資帳戶,需要臨時賬戶余額明細表。
十一、 股東為法人的從該法人的企業基本帳戶注入到驗資戶,注意必須是從該法人的法人銀行賬戶注入到驗資帳戶,否則不能證明是該股東的出資。
十二、 如果驗資成功,驗資戶里的錢不能直接取出來,等工商營業執照出來後再把驗資戶的款轉到基本賬戶。
十三、 如果驗資不成功,退給投資單位注入的資金時,要做到「同戶名出,同戶名進」,不得提取現金,退回投入人注入的資金時,要求提資人出示身份證明,銀行工作工作人員與開戶時留存的身份證核對無誤後,由投資人寫支款憑條,銀行予以付款。
條款:虛假出資是指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的行為。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的虛報注冊資本也屬於虛假出資的一種。抽逃注冊資本是指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成立後又將其資本抽回或者變相轉移等行為。我國《公司法》規定,虛假出資和抽逃注冊資本將承擔民事和行政責任。同時,我國《刑法》也在第158條和第159條分別規定了虛報注冊資本罪、虛假出資以及抽逃注冊資金罪,違反了刑法相應規定的行為人將承擔刑事責任。
⑹ 基金會要申請銀行賬戶嗎
一帶上身份證去擁有基金代銷資格的銀行開一個存摺或借記卡,並開立基金賬戶,在開戶之後,只要按照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准備好購買基金的資金,且填寫和提交《申購申請表》,就可以在櫃台上買該銀行代銷的開放式基金了。 也可以做完開立基金賬戶工作後在櫃台簽約網上銀行,通過該銀行網站購買該銀行代銷的金基。櫃台和該銀行網站購買手續費1.2-1.5% 二、在銀行開立銀行卡後,在該銀行網上開通網上銀行,然後再到要買基金的基金公司網站開立基金帳戶,在基金公司網站直銷購買基金。網上開戶操作方法按基金公司網站所示操作步驟去做即可,開戶後就可以直銷購買該基金公司的基金。目前只有興業、廣發、農業、建行卡可以優惠.0.6%。三、帶著銀行卡和身份證,到證券公司營業部開個基金賬戶,可以在證券公司營業部買證券公司代銷的基金。費率0.3%
⑺ 個人賬戶可以用作基金捐款賬戶嗎
個人賬戶不可以用作基金捐款賬戶;公益性基金必須在民政部門注冊,目前需要掛靠在官方的基金會下面。收的捐款直接入官方基金會,然後再由官方基金會扣除一部分管理費後交給你自己的基金來運作。
不過,如果是偶爾的捐款捐物,范圍不大的,應該可以用私人賬戶,但是要注意賬目的完整,不要和私人財產混雜。以備檢查。
⑻ 社會捐贈款是入金融辦還是財政專戶
主要做法
對於捐贈資金及捐贈票據的管理,上饒市財政局經歷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1996年,《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第三條規定:「預算外資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為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納入國家預算管理的各種財政性資金。其范圍主要包括: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和附加收入等;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計劃(物價)部門審批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審批建立的基金、附加收入等;主管部門從所屬單位集中的上繳資金;用於鄉鎮政府開支的鄉自籌和鄉統籌資金;其他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性資金。」依據《決定》精神,我們對行政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憑借自身職能取得的各種饋贈、贊助、資助、慶典等收入均視為「捐贈」收入,使用捐贈票據,並作為「其他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性資金」來管理,全額納入財政專戶,年終決算在「其他收入」中反應。
第二階段:1999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的施行。對此,我們高度重視,採用各種方式及時組織學習。如:全市財政系統預算外資金管理工作會上組織縣(市、區)財政幹部學習和討論,市直單位預算外資金年度決算布置會上組織單位財務人員學習。統一思想,達成共識,明確:
1、接受捐贈的主體(使用捐贈票據的對象):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依法成立的,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的社會團體;公益性非營利事業單位是指依法成立的,從事公益事業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教育機構、科學研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社會公共文化機構、社會公共體育機構和社會福利機構等。
在發生自然災害時或者境外捐贈人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作為受贈人時,可以接受捐贈。可以將捐贈財物轉交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也可以按照捐贈人的意願分發或者興辦公益事業,但不得以本機關為受益對象。
2、訂立協議:捐贈人與受贈人就捐贈財產的種類、質量、數量和用途等內容訂立捐贈協議。
3、捐贈票據:受贈人接受捐贈後,應當向捐贈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財政捐贈票據。
4、專戶管理:凡使用了財政捐贈票據取得的捐贈資金必須全額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5、資金用途:嚴格按照《捐贈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開展公益事業,不得挪作他用。
6、財政監督:列入年度稽查范圍。
十年來,上饒各級財政部門基本按照上述要求管理捐贈資金和捐贈票據。捐贈票據只提供公益性的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事業單位,即:紅十字會、慈善總會、醫院、學校。除此以外的行政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國家機關以及經民政局批準的各類學會、協會,均沒有提供財政捐贈票據。
由於《捐贈法》的宣傳不夠、解讀不一,加之制度的滯後,工作中常遇尷尬,深感棘手。
二、存在問題
1、概念模糊。一是捐贈常常被饋贈、資助、贊助這些行為所混淆。捐贈是無償、自願獻出財物的一種行為;饋贈是一種來往,贈與或回贈對方財物;資助是用財物具體幫助某一類人群;贊助則是一種互益行為。但在實際工作中,這些行為常常混為一談,難辯真假。如:文化體育機構開展的各類演唱會、體育賽事等,通過市場行為獲得了資金,是贊助行為,但雙方打了摖邊球,簽訂了捐贈協議;二是公益性社團常常被非公益性社團利用。由於公益性與非公益性的界定不為人所知,一些權利機構的協會、學會,利用其職務、職能之便,可以輕而易舉地獲取「捐贈」資金;三是公益性事業常常被曲解成本協會、學會活動。如一些有能耐獲取「捐贈」資金的協會、學會,將資金用於本社團的會員活動。
2、法規相悖。《捐贈法》第十條規定「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具體利的事業單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贈。」而財政部《關於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財綜[2004]53號)第一條:「政府非稅收入范圍包括:……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 第二條五款「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是指各級政府、國家機關、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名義接受的非定向捐贈貨幣收入,不包括定向捐贈貨幣收入、實物捐贈收入以及以不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企業、個人或者其他民間組織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財綜[2004]53號文件規定的受贈主體與《捐贈法》確定的大相徑庭。使得我們一線的工作人員無所適從。
另,省民政廳、財政廳、省地稅局、物價局根據財規[2000]47號文件精神下發了《關於我省民間組織票據和發票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贛民字[2001]334號),贛民字[2001]334號較財規[2000]47號文件增加了「民間組織接受捐贈、資助,應當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製的《江西省社會捐贈收入票據》」(第二條)。但對捐助資金如何監管沒有規定。
3、口徑混亂。一是捐贈資金的屬性。按照《捐贈法》第十二條規定:捐贈人有權決定捐贈的數量、用途和方式。因此,資金所有權歸捐贈人,捐贈資金能否作為政府非稅收入?是否要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值得探討;二是捐贈行為的隨意。由於捐贈活動是零門坎兒,無須審批,因此,各路諸侯各行其是、各顯神通,隨意組織開展捐贈活動,造成捐贈市場混亂、捐贈資金數額不大、監管難度加大。
4、管理不一。一是由於制度的缺失,造成捐贈資金管理方式不同:一種是只要使用了財政捐贈票據的,其捐贈資金必須全額繳入財政專戶;另一種是根據機構性質決定是否其捐贈資金要納入財政專戶,即,除代行政府職能以外的組織,雖然其使用了財政捐贈票據,但捐贈資金不要求上繳;二是對相關文件的理解,造成捐贈票據發放寬嚴不一:一類是無論機構性質、行為真偽,只要說是捐贈活動,一律給予提供捐贈票據。即使實施財政票據電子化管理改革的今天,還有財政部門為不具備捐贈主體的單位設置了「捐贈」項目;另一類是只對當地編委會確認的公益性社會團體(紅十字會、慈善總會)和公益性非營利事業單位(文化教育、醫療體育、科研福利)提供捐贈票據。
5、源頭難控。由於政策上的盲點、理解上的茫然,使得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造成捐贈票據發放、捐贈資金管理的五花八門,源頭失控。
三、建議意見
1、加大宣傳。民政、財政、稅務等相關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捐贈法》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使我市慈善事業做大做強,形成規模,與國際接軌。
2、完善制度。依據《捐贈法》,盡快出台相應的票據管理、資金管理、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同時要制定《捐贈法》的實施細則,特別對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捐贈行為要有所限制,防止將單位經費捐贈所屬社團或者有人情關系、工作關系的非代行政府職能的社團;對企業,要嚴格限制與企業在經營或者財務方面具有控制關系的單位實行捐贈行為,防止腐敗現象的滋生。
3、准確定性。對公益事業、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事業單位要有一個明確的劃分和定義,要便於理解和操作。
4、統一口徑。有關捐贈對象、受贈主體、捐助協議、票據使用、資金使用與管理、捐贈行為與資金的監督等,要全國一盤棋,防止因口徑隨意造成亂收費亂攤派滋生、偷稅漏稅蔓延。
5、規范管理。一是凡使用財政捐贈票據收取捐贈資金的,其資金全額納入財政專戶;二是捐贈資金均有專項用途,有使用方向,因此,不能列政府非稅收入,只能作為「其他應付款」進行管理;三是財政與審計部門應加強配合,每年必須對捐贈資金進行審核,並將結果向社會公布;四是嚴禁將捐贈資金用於受贈主體的開支。
⑼ 什麼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是指財政部門在銀行設立的預算外資金專門賬戶,用於對預算外資金收支統一核算和集中管理。
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的結余被稱為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余,是指未納入預算並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收支相抵形成的結余,包括教育收費、彩票發行機構和彩票銷售機構業務費用等資金的結余。
「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余」是凈資產性質的賬戶,用於核算未納入預算並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收支的年終執行結果。
貸方登記「財政專戶管資金收入」賬戶的轉入數,借方登記「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賬戶的轉入數。
本賬戶年終貸方余額,反映未納入預算並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收支相抵後的滾存結余,轉入下一年度,明細賬根據管理需要,按部門核算。
(9)基金會捐款為什麼要專戶管理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三條財政專戶內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上下級繳撥直接通過上下級財政專戶辦理。
第十四條財政專戶內各項資金的結余按規定購買國債和轉存定期存款以外,全部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不得改變用途。
第十五條財政專戶內的銀行存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存款利率計息。
第十六條財政專戶發生的繳存和撥付業務,都必須通過銀行轉帳劃撥,不得以現金形式繳付。
第十七條財政專戶發生繳存和撥付業務時,應憑原始憑證記帳,並出具財政專戶繳撥憑證,附加蓋專用印章的原始憑證復印件,交有關部門或單位記帳和備查。
第十八條財政預算安排的用於補助下級的社會保障補助資金應通過國庫結算,不得通過上下級財政專戶辦理繳撥手續。
⑽ 哪些資金需要納入專用存款賬戶使用和管理
答:《辦法》規定,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存款人具有特定用途需專項管理的資金,要納入專用存款賬戶使用和管理。 目前,在專用存款賬戶的開立和使用中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方面,專用存款賬戶開立比較混亂、使用缺乏監督;另一方面,一些具有特定來源和用途,必須專項管理的資金,如財政預算外資金、糧棉油收購資金等,並未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核算,違背了專用資金的管理要求。 為體現專戶存儲、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專業監督的指導思想,適應新經濟形勢下國家對各類特定用途的資金專項管理的要求,《辦法》第十三條,對納入專用存款賬戶管理的資金,做出了明確規定:
一是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需要專項管理的資金,如預算外資金、糧棉油收購資金、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社會保障資金等,必須納入專用存款賬戶使用和管理。其中,預算外資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為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納入國家預算管理的各種收費性資金。為從源頭上遏制、預防和治理腐敗,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推動收支兩條線和罰繳分離工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行政事業單位收取或取得的財政預算外資金,必須設立專戶存放,該賬戶的資金只能按規定及時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不得用於本單位的支出。糧、棉、油收購資金是指用於國家和地方專項儲備的糧棉油的收購、儲備、調銷資金和國家定購糧棉油的收購資金,屬封閉運行的政策性資金。為防止收購資金被擠占、挪用,保證糧棉油調銷、回籠資金及時、足額歸位,根據規定,糧棉油收儲企業的收購資金必須設立專戶,規范使用,嚴格管理。
二是具有專項投資用途的資金,如證券交易結算資金、信託基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等,為加強其使用和管理,保障投資人利益,一並納入專用存款賬戶管理。其中,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是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證券公司自營資金、其他證券交易資金的統稱。按照規定,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必須全額存入具有從事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單獨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管理,嚴禁挪用。證券公司自營資金必須嚴格與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分離,單獨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按規定劃撥其自有資金或者接受從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所劃轉的款項。其他證券交易資金,如清算備付金也要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用於存放證券公司清算備付金。 三是其他需要專設賬戶管理的資金,如金融機構存放同業、黨團工會的組織機構經費等,也納入專用存款賬戶管理。其中,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是除中央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存入他行用於日常結算往來的款項,是委託他行辦理支付結算代理業務的資金。長期以來,該項資金一直在各銀行存放同業科目下分設賬戶進行核算,從未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其開立和使用存在制度盲區。《辦法》將其納入專用存款賬戶,對其開立使用作出了明確規定,有利於規範金融機構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