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財險公司業務管理問題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再回答一遍:
有的公司分工很細,業務管理部的職能被削減了,廣義的業務管理部只能包括:
1、核保、核賠:兩核管理;
2、產品研發與管理;
3、銷售推動與組織;
4、制度的建設與維護;
5、支公司與總公司聯系的紐帶;
6、業務分析總結與計劃;
7、其他對業務機構的支持;
8、其他對總公司事務的傳達與執行;
其中核保是最核心的工作,包括核保制度的制定,下級核保人的任命與管理,具體操作流程的監控,風險調查,風險評估,業務審核,大項目業務技術支持等。
⑵ 關於保險公司底層管理者的問題
說到底就是跑保險的。世紀保網曾對保險行業的虛假招聘做過專項調查,發現保險公司在招聘時,僅僅代理人崗位名稱就有122種,其中新華人壽高達101種。有些崗位名稱更是聞所未聞,比如:女性主管、業務策劃助理、特許籌備部經理、應往屆畢業生新秀計劃、挑戰高薪人員等。
保險代理人在整個保險行業的食物鏈中,處於行業的最底層。與保險公司的關系是不平等的代理關系:你不是我的員工,所以我可以不給你工資,社保、展業費用,不承擔僱主的任何義務。但是你必須接受我的管理,所以你必須接受考勤、培訓、管理和考核。如果不高興,我可以隨時開除你(當然我的說法會很文雅,不是開除而是解除代理關系)。至於你的續期傭金,那是不用想的,肯定沒有。至於你的押金退還,對不起我很忙,請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等我空了自然會給你辦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⑶ 保險公司如何做好管理
在全球金融風暴的背景下,各國政府都積極採用寬松的貨幣政策以促進經濟的復甦。但在政府大幅增加投資、放鬆貸款的同時,通貨膨脹的壓力也在不斷加劇。一旦通脹超出正常范圍,居民的生產生活都將受到嚴重的影響。而保險行業作為全社會的「穩定器」,則更應關注物價變動情況,在續保時及時調整保單項下有關內容,以充分發揮其保障作用。續保是保險人為老客戶提供風險管理服務的最有效的過程,保險公司重視續保從一定意義上來說就是重視老客戶的利益。
續保一般是指在一個保險合同即將期滿時,保險人根據投保人和保險標的的情況,對原合同條件稍作修改而繼續與投保人簽約承保的行為。續保對於保險雙方當事人都有很大的益處:對於投保人來說,打個電話就可以獲得保險公司提供的繼續保障,省去了繁瑣投保環節,大大節約了時間與精力。不僅如此,續保最大的好處在於可以使保險標的所面臨的風險得到連續的保障,這在短期業務如健康險、意外險中體現得尤為突出。
對於保險公司來說,續保的過程省去了大量的展業工作,因此成本要低很多。原有保戶繼續投保說明該公司服務優質,具有穩定客源,有利於增強客戶對保險公司的信心。因此保險公司更應該將續保工作充分的重視起來。如今很多的公司都將大部分精力放在了開發新市場、吸納新客戶的展業環節上,卻大大忽視了已經投保的現有保戶,實際上這是一種短視的做法。新投保客戶的保費有30%或更多都流進了代理人員的腰包,除去將來用於賠付提留的准備金,真正保險公司獲得的利潤微乎其微。如果能夠在保險期限內,為現有保戶做好細致的服務從而吸引其續保成為該公司的穩定客源,不但能夠切實的維護老客戶的利益,更能夠提高保險公司的利潤。
在進行續保時,雖然客戶需要辦理的手續大為化減,但保險公司的審核與核保工作仍然要做足:一方面對保險標的的真實狀況進行詳細的了解,排除逆選擇下的問題保單,同時根據現實情況為客戶做好風險管理服務。另一方面,根據物價的變動情況,及時與投保人、被保險人進行溝通,確定新的保險金額,計算續保保險費率,保證足額投保。在通脹的壓力下,不僅僅是物價的上漲會對保險業產生影響,其他的不確定因素也將引起風險的變化。出於為客戶的考慮,保險公司在續保時應切實做好以下三點:
(1)及時審核,避免保險期限中斷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那樣,續保在一定程度上來說是對老客戶利益的最大保障,而保障最為關鍵的一點就是使被保險人得到持續不間斷的保險保障。同時作為保險公司來說,即便是續保的手續較為簡單,但仍然需要對續保申請進行一定的審核。因此,在得到投保人續保申請後,保險人應及時完成審核工作,在前一保險期限未結束前重新訂立續保保險合同,避免出現被保險人在兩個保險期限之間發生保險事故時,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2)根據保險標的的風險狀況調整續保保費費率
隨著保險標的物品使用時間的增加、被保險人年齡的增長,其所面臨的風險也將有所增加。保險公司作為風險管理的專業機構,應當准確地去判定保險標的的風險狀況並准確計算其費率。在確定費率的過程中,核保是最為核心的工作。在國外,核保更是被視整個保險過程中為最重要步驟,在核保過程中工作人員一般會向被保險人詳細詢問其各種風險的變化情況,根據詢問以及調查的結果,排除展業等費用後綜合確定新的保險費率。
(3)重新核定保險金額,確保足額投保
在通貨膨脹的背景下,受到影響最大、波動最為劇烈的便是保險金額。一份足額投保的合同,在物價的快速上漲條件下,將迅速變為一份不足額保險。此時如果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金將難以補償其受到的損失,其利益將難以得到保障,保險也將因此而喪失保障功能。與此同時,隨著物價的上漲,人們對於保險金的需求數目將大大增加,因此在續保過程中,保險公司要特別注意根據投保人的需要以及對於物價水平的預期,重新確定合理的保險金額並告知投保人,在投保人沒有要求改變保險金額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也應該及時向其解釋說明調整保險金額的必要性,切不可簡單沿用上期保單內容。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⑷ 保險公司「專屬」分支機構的問題。
一、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稱系列,統一規范為分公司、中國支公司、支公司、營業部。
二、保險公司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在城市及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設立的機構稱為「分公司」;在地、市、州、盟所在城市設立的機構稱為「中心支公司」;在區、縣及縣級市、旗設立的機構稱為「支公司」;在支公司以下設立的營業性機構稱為「營業部」。同一家保險公司在省、地(市)及區、縣只能分別設立一個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和支公司。
三、保險公司省分公司及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分公司的名稱不變。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省分公司與省會城市分公司合並後設立的營業管理部,屬省分公司的內設機構。
四、保險公司在地、市、州、盟設立的機構,其名稱統一規范為「公司名稱+城市名+中心支公司」,如「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五、保險公司在直轄市、省會城市、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及地、市、州、盟所轄區設立的機構,其名稱統一規范為「公司名稱+城市名+區名+支公司」,如「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北京市西城支公司」、「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泰安市城東支公司」。
市區支公司下設的營業部,其名稱統一規范為「公司名稱+城市名+區名+支公司+街道或其他名+營業部」,如「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北京市海淀支公司中關村營業部」。
六、保險公司在縣縣級市、旗設立的機構,其名稱統一規范為「公司名稱+縣(市或旗)名+支公司」,如「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大廠支公司」。
縣支公司下設的營業部,其名稱統一規范為「公司名稱+縣(市或旗)名+支公司+鄉鎮或其他名+營業部」,如「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大廠支公司楊庄營業部」。
七、經原人民銀行省級分行批准或備案的營銷部、營銷員管理處等服務性機構,比照上述規定,統一規范為支公司或營業部。其餘未經人民銀行省級分行批准或備案的服務性機構,一律撤銷。
⑸ 保險公司內控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財產保險行業經營中面臨的風險包括以下幾點:
(一)保險業法規制度存在缺陷
目前,各保險公司根據《反洗錢法》的要求,已經開始相應地制訂框架性的反洗錢制度,指導分支機構逐步開展反洗錢工作,但是由於保險法規是以保險業最大誠信原則和保險利益原則作為控制風險的准則,即各保險公司主要從控制經營成本和風險角度出發,圍繞保險風險標的,按照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標的、理賠案件等方面的不同風險,由相關部門控制業務風險。[2]而反洗錢風險的控制重點在於客戶身份識別和資金交易監測,以防止客戶身份和資金異常,這與保險公司控制業務風險有明顯不同,因此開展反洗錢內部控制存在制度缺陷。
(二)保險公司在業務流程管理上存在漏洞
保險公司的業務流程主要包括保險展業、業務承保和理賠等。由於我國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市場發展的不健全,保險公司在一些業務流程上存在管理上的漏洞,給洗錢分子留下不小的空間。
1.保險展業階段。保險展業就是保險公司進行市場營銷的過程,即向客戶提供保險商品和服務。保險展業的方式包括直接展業、保險代理人展業和保險經紀人展業。我國還處於經濟轉型期,且年輕的保險市場在局部和個別地方由於信用和市場規則的缺失,在展業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惡性競爭等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一些新成立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為搶占市場,克服其本身無品牌和實力的缺陷,主動採取「二高一低一擴大」(即高手續費、高返還、低費率、擴大保險責任)的手段拉攏客戶;面對這些分支機構的惡性行為,成立較久的保險公司為了保持業務規模以抑制過快的市場份額下降,以免影響公司的市場地位和形象,同時為完成上級公司下達的保費收入必成指標,不得不非理性的被迫參與市場的惡性競爭,也採取「二高一低一擴大」的手段,甚至有的業務人員為了拉攏客戶公開聲明可以幫助客戶洗錢,這種惡性競爭的環境導致保險公司在展業方面的管理較混亂,也極大地方便了洗錢分子將其「黑錢」放置到保險系統,完成洗錢過程的處置階段。
2.業務承保和理賠階段。業務承保是指保險人對投保人提出的保險申請經審核同意接受的行為。理賠是保險業務流程的最後一個階段。保險公司應該在核保、合同變更和理賠環節對投保財產價值、投保財產風險狀況等信息,以及合同關系人之間的利益方面加以專業控制,進行嚴格的客戶身份識別。但是由於我國保險市場規則的缺失,一些保險中介機構為了拿到傭金和手續費,甚至指導那些達不到資格的投保人如何提供虛假資料以順利通過審查,這與反洗錢相關規定中要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的要求相差甚遠;理賠時,保險公司為了穩定自己的市場份額,對投保人提出的無理要求有姑息的成分,為洗錢分子「甩干」進入洗錢過程的「黑錢」創造了機會。
(三)保險公司的組織架構、治理結構不完善
從組織架構看,我國保險公司多數實行總、分、支公司管理模式,總分支機構之間通過授權而開展經營活動,這種組織架構本來應該會強化高層管理人員對組織的控制能力,但由於公司治理結構和體制機制的不完善以及公司內部現代化管控手段的不到位,還沒有形成規范明晰的責、權、利的體系和機制,更沒有預警機制和現代化的手段約束基層機構負責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公司內部上下級機構以及他們的負責人之間存在嚴重的博弈。[4]從治理結構來看,2006年1月,中國保監會發布《關於規范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試行)》,為我國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建設指明了方向,但由於影響公司治理結構的因素非常多,既包括資本、職業經理人、監管機構,又包括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建設現狀和與保險公司治理機構建設相關的基礎設施等,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優化進程相對緩慢,部分保險公司還是存在嚴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和關鍵人模式。[5]在這種情況下,建立並有效實施反洗錢內控體系面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
三、加強保險業反洗錢的對策建議
保險業反洗錢的主要困境是無約束機制和利益問題,因而要有效地遏制保險業洗錢,相關的監管機關和各保險機構應通力合作,全面圍剿保險洗錢活動。
(一)監管機關:激勵與約束應並存
1.加強監管工作。我國已經建立了反洗錢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監管機關要在這個制度下合理分工、加強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首先,要完善保險市場各項基礎性制度。反洗錢各項制度在保險行業的有效實施要以良好的保險市場環境為基礎,而保險公司內控制度的健全及治理結構的完善離不開保險監管部門的努力,因此保監會等監管機關要積極制定相關規定,加強對保險中介機構的監管,健全保險業法律體系,確保反洗錢義務能夠得到有效履行。其次,人民銀行反洗錢部門應與保險監管部門、保險機構建立信息共享機制。2007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反洗錢法》,正式建立了我國預防、監控洗錢活動的基本法律制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制裁、打擊洗錢犯罪的法律條款共同構成了我國全面預防、控制和打擊洗錢犯罪活動的基本法律框架,形成了一道全面預防監控洗錢活動的反洗錢「法網」。中國保監會也於近日公布了《保險公司合規管理指導意見(草案)》,明確將反洗錢列入保險公司合規管理部門的主要任務之一,要求保險機構從事超過一定數額的現金交易須向保監會報告,發現涉嫌洗錢的交易應主動向保監會或司法部門報告。對於人民銀行反洗錢部門來講,在接受保險機構的大額及可疑交易報告的同時,應加強與保險業監管機關及保險機構之間的合作,以便有效防範犯罪分子利用保險機構來洗錢,有效提高反洗錢工作的效率。
2.建立保險業反洗錢利益補償和利益激勵機制。反洗錢是一種國際組織和各國政府領導的行政行為,其動力主要來自於社會的正義感。反洗錢行為會使反洗錢的積極參加者付出一定的經濟或其他成本,而我國又規定罰沒收入和追繳的贓款要全部上繳國庫。如此一來,保險機構不但失去一筆可觀的保費收入,還增加了核保、監管、報告等成本,而這些成本並不能得到直接的補償,且在我國目前以保費作為保險公司業務評價的體制下,參與洗錢還可增加一定時期的保費。對於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公司,追求短期利益,會使其樂於看到資金流到自己的手中,而懈於追究資金的性質及來源,不願去監控資金的流向,更不願意去建立一套顯然要增加保險機構成本但又不直接創造利潤的反洗錢體系。所以,有效反洗錢要建立相應的利益補償機制和完善的獎懲制度,出台一系列政策重獎提供保險洗錢重要線索的人員,同時對合夥造假進行洗錢的保險公司和保險業務員要實行嚴懲,並建議實行收繳黑錢利益部分返還制度。
(二)保險機構:他律更應自律
1.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保險公司除了被動接受監管機關的監管外,更應主動完善治理機制,嚴格設定內設組織機構的職責邊界和議決事議程,提高經營管理層專業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管理水平,建立和實施公司內部總分支機構各類人員的激勵約束機制和事後責任追究制度。在反洗錢方面,保險公司內部也應該建立並完善反洗錢的內控制度,制定內部反洗錢工作操作程序,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工作機構或者指定其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明確專人負責對大額現金和可疑交易進行記錄、分析和報告等。
2.加強保險中介機構反洗錢的管理。隨著保險業的發展,保險的中介力量也在不斷壯大,現已成為推動保險業務發展的重要力量。在看到保險中介組織對於擴大業務積極性教育的同時,保險公司也應注意到其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中介機構在展業階段進行的客戶身份識別是保險公司反洗錢至關重要的一步,由於保險中介組織經營目的和價值取向的差異以及人員的良莠不齊,保險公司在充分利用保險中介機構進行業務開展的同時,也應對保險中介組織的業務加強管理,以更好的履行反洗錢義務。
3.完善保險產品設計,提高保險業聲譽。在發展業務的同時,保險公司也應不斷完善保險產品的設計,對現有保險產品存在的可能被洗錢者利用的漏洞進行監督、預防,制定嚴密的防範洗錢的處理程序;完善保單條款,如在團險業務中,保險公司應要求投保人提供被保險人名單,並提供有效證明,確認被保險人同意投保團體保險事宜;投保人退保時,保險公司應要求投保人提供有效證明表明被保險人知悉退保事宜,退保金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並退至原繳款賬戶,並設立不同等級的解約防範措施,杜絕黑錢從保險系統流過;積極研發出更優質的,且能有效預防成為洗錢工具的新型保險產品,增強保險產品的競爭力,提高保險業聲譽。
4.加強宣傳和培訓,提高員工反洗錢意識。保險洗錢猖獗的原因之一是保險公司的管理人員和基層展業人員更加註重與其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業務指標完成情況,對於洗錢的危害和嚴重後果認識不足。《反洗錢法》出台後,仍有許多保險公司管理人認為只要本公司員工不參與洗錢就可以,忽視保險公司被利用為洗錢渠道的可能性。因此保險機構自身要加大對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反洗錢宣傳和培訓,通過對其職業道德的提升讓其認識到洗錢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一旦曝光會對公司聲譽造成重大打擊,乃至承擔法律責任的嚴重後果,進而減少此類情況的發生,認真履行反洗錢義務。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⑹ 關於明確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註:大概以下范圍,具體各地可能有微調:一、綜合部分包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修訂)(二)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監會令〔2009〕1號)(三)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監會令〔2010〕2號)(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五)保險基礎知識(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涉及保險業市場競爭的條款(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部分涉及高管人員職務犯罪的條款(八)關於向保監會派出機構報送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內部審計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08〕56號)(九)關於印發《保險業內涉嫌非法集資活動預警和查處工作暫行法》的通知(保監發〔2007〕127號)(十)關於印發《保險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的通知(保監發〔2010〕12號)(十一)關於貫徹實施《保險公司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0〕26號)(十二)關於明確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0〕49號)(十三)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十四)保險許可證管理法(保監會令2007年第1號)(十五)行政許可實施法(十六)關於《保險許可證管理法》實施有關事宜的通知(保監發〔2007〕70號)(十七)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行為處罰法(十八)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法(十九)保險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二十)關於印發《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培訓管理暫行法》的通知(保監發〔2008〕27號)(二十一)關於嚴厲打擊利用保險業務從事商業賄賂行為的通知(保監發〔2010〕106號)(二十二)關於改進服務質量落實服務承諾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1〕16號)(二十三)關於印發《保險監管人員行為准則》和《保險從業人員行為准則》的通知(保監發〔2009〕24號)(二十四)保險統計管理暫行規定二、專業題部分(一)產險部分:1.各地產險公司分支機構和高級管理人員發展指引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二)壽險部分:人身保險監管政策參考(三)中介部分:1、代理(1)《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2)《關於進一步完善保險代理合同有關問題的意見》(蘇保監發〔2005〕13號)2、經紀(1)《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2)《關於規范保險經紀機構參與大型商業保險及各類招投標業務的通知》3、公估(1)《保險公估機構監管規定》(2)《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2011年11月)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⑺ 某保險公司客戶服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改進
最近一段時間以來,不少保險公司紛紛舉辦客戶節活動,活動內容堪稱豐富多彩。其中,對於廣受社會關注的「理賠難」問題,相關保險公司各出奇招,都給出了明確的理賠服務承諾。對此,有關專家認為,做出承諾當然是一件好事,不過,能否真正兌現承諾,在履行服務承諾上有實效,仍然需要觀察。
保險業屬於服務性行業,客戶服務能力與質量水平關繫到保險企業的長期發展。保險公司賣出去的每一份保單,實際上就是一紙承諾,最終能夠體現保險功能和存在價值的前提,就是保險公司的各種服務,尤其是理賠服務。而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對於保險和保險公司的信任標准,最終往往也是來自於保險理賠服務的水平和質量。
近年來,中國保險業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績,服務領域不斷拓寬,服務質量逐步改善,但由於各種因素的制約,「理賠難」的問題依然存在,時常成為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誠信服務和優質服務急需進一步提高。而保險公司不斷改進理賠服務流程、提高理賠服務效率,不僅有助於提升保險業服務質量、改善行業形象、培育保險誠信文化、加快保險信用體系建設,也有助於保護被保險人利益、普及保險知識、提高全民保險意識。
應當說,隨著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劇和行業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大,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已經認識到,粗放式的市場開拓並非企業發展的長久之計,只有不斷創新服務,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才能為未來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在這種情況下,不少保險公司開始重視服務競爭,並推出了一些服務新舉措,特別是在理賠服務上下了不少功夫。而舉辦客戶節活動,並推出新的服務舉措和組織回饋客戶活動,就是其中的一種表現形式。
不過,有業內人士指出,理賠水平和理賠質量的有效提升,是保險公司管理水平、信息化水平和人員隊伍素質等諸多因素綜合的效果,需要理賠與查勘、核賠等多個部門相當流暢地配合,靠的是實實在在的真功夫。因此,相關保險公司對於在客戶節期間的各種理賠服務承諾,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既然已經做出了承諾,就必須說到做到。如果無法兌現承諾,失信於被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所謂的承諾會被看作是為了增收保費而造出的「噱頭」,到頭來只能是得不償失。
實際上,對於一些能夠切實履行的服務承諾,不僅會受到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衷心歡迎,而且有助於樹立保險公司的良好品牌形象,並帶來可觀的保費收入。比如,自從某產險公司今年年初推出理賠服務新措施以來,由於承諾達成率高達99%以上,1月至4月的保費同比增幅差不多高出行業平均水平的一倍。
有關專家認為,在中國保險業已經進入由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轉型的關鍵時期,在當前產品、渠道同質化較為嚴重的情形下,保險公司為了在競爭中體現出差異化,通過舉辦客戶節等形式打出「服務牌」,強調以服務取勝,一定程度上來說,這是中國保險業發展的一個可喜趨勢。
但是,與暫時性的服務舉措和回饋活動相比,保險公司更應當注重修煉內功,強調服務品質的持續提升,從整體上改善和創新服務。如果能夠真正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管理理念,給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一年365天,天天都是客戶節」的深刻感受,那麼,無論是整個保險業還是各個市場主體,都會從中大受稗益。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