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宜昌市新勞動法規定男方生育陪護假是多少天
根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晚婚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婦女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並給予其配偶10天護理假;婚假、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所以,你若湖北宜昌市的人,並且你的妻子是屬於晚育的話,可以享有10天的護理假,並且工資和獎金照發。
『貳』 生育保險政策的相關法規
第一條為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採取措施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培訓。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屬於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由本規定附錄列示。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進行調整。
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九條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第十條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第十一條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工會、婦女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標准計算,處以罰款。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的標准計算,處以罰款。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治理,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有關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責令關閉。
第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造成女職工損害的,依法給予賠償;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國務院發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同時廢止。 第一條為了維護企業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她們在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均衡企業間生育保險費用的負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城鎮企業及其職工。
第三條生育保險按屬地原則組織。生育保險費用實行社會統籌。
第四條生育保險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籌集資金,由企業按照其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建立生育保險基金。生育保險費的提取比例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人數和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等項費用確定,並可根據費用支出情況適時調整,但最高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企業繳納的生育保險費作為期間費用處理,列入企業管理費用。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條女職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第六條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葯費(含自費葯品和營養葯品的葯費)由職工個人負擔。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由本人或所在企業持當 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 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第八條生育保險基金由勞動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收繳、支付和管理。生育保險基金應存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銀行開設的生育保險基金專戶。銀行應按照城鄉居民個人儲蓄同期存款利率計息,所得利息轉入生育保險基金。
第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提取管理費,用於本機構經辦生育保險工作所需的人員經費、辦公費及其它業務經費。管理費標准,各地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人員設置情況,由勞動部門提出,經財政部門核定後,報當地人民政府批准。管理費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過生育保險基金的百分之二。生育保險基金及管理費不征稅、費。
第十條生育保險基金的籌集和使用,實行財務預、決算制度,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出年度報告,並接受同級財政、審計監督。
第十一條市(縣)社會保險監督機構定期監督生育保險基金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企業必須按期繳納生育保險費。對逾期不繳納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轉入生育保險基金。滯納金計入營業外支出,納稅時進行調整。
第十三條企業虛報、冒領生育津貼或生育醫療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追回全部虛報、冒領金額,並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處罰。企業欠付或拒付職工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支付;對職工造成損害的,企業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勞動行政部門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貪污、挪用生育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可以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1995年1月1日起試行。
『叄』 生育保險制度基本規定內容是什麼
從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具體實踐來歸納,我國的社會保險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的具體制度:
(1)社會保險費征繳制度:社會保險費征繳制度是規范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及失業保險費在內的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加強社會保險費的管理和保障社會保險費的發放而專門建立起來的一項制度。該制度與具體的社會保險險種結合,同時又獨立於這些具體的制度。社會保險費征繳制度的建立,是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基礎建設,對於培育和促進各種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為了保障城鎮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起來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該制度主要包括養老保險費的徵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養老保險待遇、養老保險基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等內容。
(3)醫療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制度是指為保障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合理利用醫療資源而建立起來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該制度的主要包括覆蓋范圍和繳費辦法、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機制、醫療服務機構的管理等內容。
(4)失業保險制度:失業保險制度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而建立起來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該制度主要涉及失業保險基金的建立和管理以及失業保險待遇等內容。
(5)工傷保險制度:工傷保險制度是保障勞動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和患職業病後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和職業康復的權利以及分散工傷風險,促進工傷預防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包括工傷的范圍及其認定、勞動鑒定和工傷評殘、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基金建立和管理、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等內容。
(6)生育保險制度:生育保險制度是為了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女職工在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而建立起來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肆』 想問一下,宜昌市勞動局辦理生育保險的程序是怎麼樣的需要准備哪些東西和文件
勞動局不管生育保險~~
生育險屬於醫保中心管理
『伍』 生育保險金是怎麼規定的
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我省所有用人單位,應為其職工、僱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用人單位以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不得超過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國家機關、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生育保險繳費比例按照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0.5%確定。
根據意見稿,不論是計劃內正常生育,還是終止妊娠,都能得到生育津貼。對於晚育職工,增加產假天數,津貼全部按休假日發放。
妊娠28周以上生產或引產的,產假為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90天。同時多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天數累計最高不超過180天。妊娠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產、引產的,產假為42天。妊娠8周以上12周以下流產的,產假為30天;妊娠8周以下流產的,產假為15天。
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日標准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工資數額除以30計算,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國家機關、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的女職工生育、終止妊娠,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所在用人單位發放。
女職工在妊娠期、分娩期、產褥期內,因生育所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等生育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另外,實施長效節育手術、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終止妊娠的(違反國家和省計劃生育規定無正當理由自行終止妊娠的除外)、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規定,實施長效節育手術後,又實施復通手術的,以及女職工因生育或者計劃生育引起並發症,治療並發症的醫療費用,也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對「失業」女職工的生育補助問題,意見稿指出,在原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滿2年以上的女職工失業後,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補助金,標准為統籌地區上年度平均生育、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如果配偶無工作單位,男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也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補助金,標准為男職工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平均生育、計劃生育醫療費用的50%。
『陸』 2015年宜昌生育保險費調整了么是怎麼調整的呢
在社保100的最新公告裡面,已經發布了2015年11月宜昌生育保險繳費費率調整詳情哦,具體如下:
根據《關於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0號)的文件精神,結合宜昌市近年生育保險運行情況,發布宜人社發[2015]38號文件,對宜昌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費率作出如下調整:
凡是參加職工生育保險的企業,按本企業全部職工工資的0.5%繳納職工生育保險金,從2015年10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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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宜昌市社保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政策都是一樣的,每個地區規定的最低連續繳費時間不同,我們河北規定必須連續繳滿6個月。。。順產報銷2000+3個月工資{按基本工資}剖腹產報銷5000+3個月工資{基本工資}
你具體可打當地的12333咨詢。你們當地的必須繳費幾個月....
如果是必須繳費一年的話.....你中間斷了肯定不行的.....必須是連續繳費的
『捌』 宜昌社保生育險可報銷多少
生育保險政策都是一樣的,每個地區規定的最低連續繳費時間不同,我們河北規定必須連續繳滿6個月。。。順產報銷2000+3個月工資{按基本工資}剖腹產報銷5000+3個月工資{基本工資}
你具體可打當地的12333咨詢。你們當地的必須繳費幾個月....
如果是必須繳費一年的話.....你中間斷了肯定不行的.....必須是連續繳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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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宜昌市的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是否有繳費基數的上下限規定
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有個上、下限。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資的300%,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月平均工資的60%。實際工資超過上限的按上限繳,不到下限的按下限繳,在上、下限之間的按實際繳。
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和其它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是一樣的。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即你上一年的平均月收入。
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有個上、下限。上限為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資的300%,下限為月平均工資的60%。實際工資超過上限的按上限繳,不到下限的按下限繳,在上、下限之間的按實際繳。
具體繳費比例為:
公積金繳納標准:個人7%,單位7%。
養老保險繳納標准:公司為你繳納工資的20%,個人繳8%。
醫療保險繳納標准:公司繳6%,個人繳2%。
生育保險繳納標准:生育保險費由繳費單位按規定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繳費單位繳費總基數為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之和,單位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0.7%———1%繳納生育保險費。
工傷保險繳納標准: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將行業劃分為三個類別:一類為風險較小行業,二類為中等風險行業,三類為風險較大行業。一、二、三類行業的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8%、1.5%、2.0%。個人不繳費。
失業保險繳納標准: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由用人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失業保險費由地稅部門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