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管理 > 基金管理檢查工作方案

基金管理檢查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21-07-11 09:15:04

A. 如何有效開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檢查

開展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工作需做到以下幾點:
一、檢查項目
按照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要求,結合項目實施方案,通過採取審查賬目、查閱檔案等形式,重點檢查項目組織實施情況、項目資金撥付和管理使用情況以及項目資金使用效益。
二、檢查內容與要求:
1.補助對象的基本資料是否屬實,有無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問題。
2.項目資金撥付和管理使用情況,是否按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有無滯留資金問題;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有無擴大開支范圍或擠占、挪用、截留等問題。
3.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情況,財務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是否符合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和會計制度規定。

三、檢查時間的確定,一般是在25天內完成。
四、檢查組人員組成及分工

五、檢查方式、方法

主要是採取聽取匯報、查驗賬目、翻閱檔案、召開座談會、深入現場檢查等方法進行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聽取匯報。聽取被檢查單位對相關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專題匯報,並取得書面匯報材料。包括工作開展情況、財政財務管理政策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情況、資金安排撥付使用情況、項目完成情況及成效、存在的問題和對財政資金支持和管理的意見建議。
2.查閱文件、資料。查看有關會計賬簿以及文件資料等,查閱各級財政部門下達財政專項資金的文件或撥款單,掌握資金撥付情況,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等問題。
3.實地查看。實地查看項目組織實施情況,對有關專項資金進點查看。主要了解項目建設進度、標准和質量以及項目運行管護等,查看有關補貼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補貼對象。

六、具體要求
1.參加檢查人員,要提高認識,認真履行檢查職責,不能走過場,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要按規定處理。
2.被檢查的項目單位,要密切配合檢查組工作,不得拒絕和阻擾,更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逃避檢查。
3.檢查組嚴格按照財政執法程序開展檢查,檢查文書要規范完整。對檢查的情況要分別寫出檢查報告,隨同檢查資料一並歸檔留存,對有重大問題的要分別將檢查資料抄送有關單位;對需要整章建制,限期整改的部門,要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

B. 基金檢查的通知怎麼寫

以下是基金檢查通知的範例,可供參考:

關於開展基金公司專項檢查的通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關於印發〈2013年度基金管理公司現場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證監辦發〔2013〕24號,以下簡稱《通知》)的相關要求,我局將於近期對你公司進行專項現場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重點

針對自2012年1月1日以來的以下情況進行重點專項檢查:

(一)守住三條底線的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公平交易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檢查公平交易分析的方法及其有效性,是否存在違反公平交易的行為;重大關聯交易的執行情況,是否存在買賣託管銀行發行證券、買賣控股股東等關聯方發行的證券及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等違法關聯交易行為,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的情況;對公司員工特別是投資、研究人員及其配偶、利害關系人的證券投資活動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利用基金非公開信息獲取利益的情況。

(二)投資、研究活動防控內幕交易機制建立及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是否按照《基金管理公司開展投資、研究活動防控內幕交易指導意見》的要求建立了內幕信息報告和識別制度、合規審查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以及上述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內部研究報告是否涉及內幕信息,是否存在利用內幕信息進行投資決策、交易的行為;投資決策機制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效執行。

(三)風險管理制度的完備及有效性。重點檢查:風險管理制度是否涵蓋了風險評估、風險識別、風險監控與分析、風險報告、突發性事件與風險應急機制等不同風險控制環節;是否涵蓋了對各類產品、業務特別是對創新產品、創新業務的合規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各類風險的管理;是否涵蓋了基金運作及公司日常管理主要的業務風險,特別是投資風險、後台運營風險和信息技術系統風險等;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子公司業務風險管理制度和母子公司業務防火牆制度、關聯交易制度等,防範可能出現的風險傳遞、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

(四)公司治理結構以及相關制度的完備性及執行的有效性。重點檢查:公司是否獨立運作;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是否有效制衡;董事、監事是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職責,特別是獨立董事是否獨立、客觀、公正地發表意見;公司相關會議的原始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是否真實、准確、完整,是否按規定存檔。

二、檢查工作安排

(一)公司自查

你公司應對照上述檢查重點,梳理制度和流程,核查制度執行情況,自查工作要配備必要的自查資源,確保自查工作成效。一要建立完善自查工作機制,明確自查工作權責,落實責任追究;二要梳理業務風險點,建立完善自查工作底稿,細化自查項目,自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上述檢查重點;三要完善自查工作留痕制度,建立自查工作檔案,包括自查報告、自查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和證據。公司應於2013年4月1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並向我局報送自查報告(含自查工作底稿),自查報告至少應當包括自查范圍、自查方法、自查情況、發現的問題、責任追究、整改措施等。

(二)現場檢查

我局將對你公司報送的自查報告進行審查,評估自查效果,結合近年來你公司在合規管理、風險控制等方面的表現,於4月底前啟動專項檢查工作,並於8月底前完成。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將督促公司制訂整改方案,並對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回訪。對自查不認真、不嚴密、走形式、走過場的公司以及現場檢查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公司,我局將依法嚴肅處理。

特此通知。

C. 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方案要准備哪些材料


以「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為原則,以「查隱患、促整改、建制度、保安全」為目標,扎實開展財政資金安全檢查,防範資金管理風險。

通過財政資金安全檢查,重點對街道本級及會計核算中心的財政資金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除資金管理運行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各財務單位資金安全意識,規范資金運作流程,確保財政資金安全、規范和有序運行。

(一)崗位和人員管理方面
1.主要檢查內容。是否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原則進行崗位設置;是否交叉、重復設置崗位;是否足額配備崗位工作人員;是否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各崗位職責分工;崗位工作人員是否具備崗位所要求的資質條件;崗位工作人員是否有不良生活情趣或違紀違法行為記錄的;崗位工作人員是否按規定實行迴避制度;是否建立規范的AB角替崗制度;工作人員離崗是否按規范程序辦理交接等。
2.檢查依據。《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制度規定切實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通知》(財庫〔2011〕19號)、《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總預算會計管理基礎工作規定>的通知》(財庫〔2012〕1號)等有關條款規定。
(二)賬戶管理方面
1.主要檢查內容。是否按照規范程序開立、變更、撤銷和管理零餘額賬戶;是否嚴格執行財政專戶開立核准程序;是否嚴格按照財政部發文規定清理歸並或撤銷財政專戶;是否按照有關政策要求制定財政專戶開戶銀行選擇辦法;是否與財政專戶開戶銀行簽訂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是否將財政專戶全部歸口財政部門國庫管理機構統一管理;是否將財政專戶資金收付納入信息系統管理等。
2.檢查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專戶管理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17號)、《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總預算會計管理基礎工作規定>的通知》(財庫〔2012〕1號)、《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專戶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13〕4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70號)、《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地方國庫資金和財政專戶資金管理的通知》(財庫〔2014〕175號)、《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專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庫〔2015〕320號)等。
(三)財政資金收付管理方面
1.主要檢查內容。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否已推進到位;資金支付流程是否規范;資金支付審核是否實行初審復審多崗審核;支付印章是否按規定啟用、更換、保管和使用;資金收付相關票據和憑證是否按規定領取、保管、使用和核銷;單據傳遞是否實行交接登記制度;是否建立資金支付動態監控機制。
2.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財庫〔2001〕24號)、《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地方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財庫〔2011〕167號)、《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總預算會計管理基礎工作規定>的通知》(財庫〔2012〕1號)、《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國庫集中支付業務電子化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3〕17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70號)、《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財庫〔2015〕121號)等。
(四)會計核算管理方面
1.主要檢查內容。是否採用信息系統進行賬務處理;是否及時審核原始憑證,據此生成記賬憑證,復核無誤後登記相應的會計賬簿;是否按規定保管會計檔案,是否配置了保險櫃、專用檔案室等會計檔案管理設施;是否建立並嚴格執行對賬制度;各級財政部門內部國庫機構與業務管理機構之間,上下級財政部門之間,財政部門與本級預算單位、與徵收機關、與同級人民銀行國庫、與財政專戶開戶銀行及其上級單位是否按規定對賬等。
2.檢查依據。《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總預算會計管理基礎工作規定>的通知》(財庫〔2012〕1號)、《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的通知》(財庫〔2015〕192號)。
(五)會計集中核算向國庫集中支付轉軌方面
1.主要檢查內容。會計集中核算機構是否按規定實行轉軌;資金支付是否按照規范化要求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是否恢復預算單位會計核算權和財務管理權;仍然保留核算中心為預算單位代理記賬的,是否明確界定預算單位與核算中心的委託代理記賬關系和雙方職責;代理記賬員是否與財政部門國庫集中支付機構資金審核、支付崗實行崗位分離等。逐筆檢查代理記賬的國庫支付中心(核算中心)與預算單位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底資金賬是否保持一致。
2.檢查依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27號)、《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地方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財庫〔2011〕167號)等。

D. 杭州市社保基金監督檢查

辦理流程

1.制定監督檢查方案;
2.成立監督檢查組織機構;
3.形成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4.開展檢查;
5.形成監督檢查情況報告;
6.相關單位實施整改。

流程圖

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用人單位和個人遵守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被檢查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與社會保險有關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瞞報

E. 資金管控排查的方式方法有哪些

第一章 資金決策
第一條 資金決策是公司經營決策者根據公司的中長期發展目標和規劃,依據公司所面臨的外部環境和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通過收集情報、設計方案、抉擇篩選和審查結果等過程所形成的有關資金的籌集、使用,分配和監督的方案。
第二條 公司負責人應高度重視公司資金決策管理工作,制定責任制,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第三條 公司負責人、公司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和財務部門以及生產、銷售、供應等部門領導都要共同參與討論、研究資金的籌劃決策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最佳方案。
第四條 資金決策和籌劃要堅持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原則,防止和杜絕資金的沉澱和資金的短缺。
第五條 公司領導要經常深入實際,了解掌握市場信息和實際變化,並根據變化了的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和完善資金決策方案,確保資金決策的有效執行。
第二章 資金計劃
第六條 資金計劃是公司財務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公司財務部門依據公司的資金決策方案和公司的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制定的資金管理預算。
第七條 財務部門要組織做好資金計劃的編制工作,各有關部門必須積極予以配合,資金計劃主要包括:
(1)貨幣資金計劃:按照現金流量表項目分類編制,堅持節約挖潛方針,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加快資金周轉。
(2)預付賬款回收計劃:預付賬款平均佔用額應嚴格控制在存貨總額5%左右,預付賬款要及時沖賬,避免重復付款,防止發生不能收回情況。要嚴格落實責任人,在可能情況下盡量減少預付款項,以降低經營風險。
(3)應收賬款回收計劃:應收賬款應控制在銷售收入的5%—10%以內,並做到一年之內回收,防止長期拖欠。對已形成的長期拖欠,要制定催收計劃,由專人負責催收;應收賬款佔用過多的企業,應由公司領導親自掛帥,銷售部門負責人負責限期收回,回收困難的要通過多種方法,包括通過法律程序加以解決。
(4)其他應收款回收計劃:必須嚴格控制其他應收款的發生。財務部門要通過分析年初余額形成原因,逐項清理;業務經辦部門應按季度、月度制定其他應收款回收計劃,由專人負責及時回收;公司財務負責人應親自檢查此項工作,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5)存貨計劃:要加強存貨管理,按照節約、挖潛、增效的原則,建立存貨定額管理制度,產、供、銷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核定的資金佔用定額進行本部門的存貨管理,加強對存貨佔用資金的控制,防止積壓和超儲。財務部門要按照核定的定額進行考核,並根據定額執行情況按規定比例予以獎懲。
第八條 公司在編制資金計劃時要注意調整安排好資金結構。
(一)必須重視安排好流動資產內的佔用結構。提高經營資金的經營效果,壓縮結算資金的佔用,減少沉澱資金總額,盤活存量資產。
(二)必須重視安排好凈資產與投資規模的結構。公司要量力而行參與投資,對外投資要實施跟蹤管理,效益不佳的項目要及時採取措施將投資收回。
(三)必須重視調整好資產與負債的結構。通過各種途經補充自有資金,降低資產負債率水平,其中尤其要安排好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結構。
(四)必須重視安排好商品的庫存結構。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安排庫存額度與商品品種結構,做到以銷定進,少留、不留庫存。
第三章 貨幣資金的管理
第九條 貨幣資金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停留於貨幣形態的那一部分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十條 公司貨幣資金來源包括企業自有資金、借入資金及其他政策性資金(如撥款等)。公司借款必須堅持適度籌措原則,關注資金成本,注意防範財務風險。公司在辦理借款時,必須有公司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的合規性決議,公司財務部門在授權范圍內辦理融資。
第十一條 貨幣資金崗位分工及授權批准
(一)公司應當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二)公司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應當配備合格的人員,並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進行崗位輪換。
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忠於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不斷提高會計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三)公司應當對貨幣資金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准方式、許可權、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四)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許可權。
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准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於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並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五)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1)支付申請。公司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2)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許可權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准。
(3)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准後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准范圍、許可權、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准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後,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4)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六)公司對於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範貪污、侵佔、挪用貨幣資金等行為。
(七)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第十二條 現金的管理
(一)公司應當加強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二)公司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現金的開支范圍。不屬於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三)公司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於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況需坐支現金的,應事先報經開戶銀行審查批准。
公司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准程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
(四)公司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
(五)出納人員必須逐筆根據現金收支業務登記現金日記賬,日清日結,確保賬款一致。
(六)財務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檢查,防止白條抵庫、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現象發生。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七)出納人員對銀行派出監督現金管理執行情況的檢查人員應主動配合,積極提供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現金及有價證券的保管,要符合公安部門及有關部門的規定,確保現金及有價證券的安全完整。
第十三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
(一)公司應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應當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應當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二)公司應當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
(三)公司應當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應及時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未達賬一般不應超過二個月,超過二個月後應逐筆分析、查找並附說明。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四)經辦人領用空白轉帳支票必須經財務負責人批准,由出納員在《空白支票借用登記簿》上寫清支票號碼、用途和收款單位等項目,由經辦人簽名後方可辦理,經辦人必須於業務結算後三日內辦妥有關手續到財務部門核銷。
(五)結算憑證(如匯票、支票等)丟失,經辦人必須立即報告財務部門,以便財務部門及時採取掛失止付等補救措施,防止冒領和詐騙發生。如果造成經濟損失的,要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六)預付款應填制用款申請單,必須按照已簽訂的合同付款有關條款,由單位領導及經辦人簽字,按照審批付款手續辦理。
(七)凡辦理預付款手續的單位和個人,款項一經付出,經辦單位和承辦人應督促款項的落實情況,業務結束後,及時將餘款清回,否則,由此造成的呆(壞)賬損失,追究承辦人的責任。
(八)任何人不得違反銀行結演算法律法規和制度,不得貪污挪用公款,否則,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一律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九)公司應根據開戶銀行或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對銀行存款進行明細核算,同時設置「銀行存款」總賬,進行總分類核算。
(十)財務負責人要定期、不定期組織對銀行存款余額進行抽查核對。
第十四條 其他貨幣資金的管理
(一)對外發生的經濟往來,除用現金和銀行存款結算外,還可採用其他貨幣資金結算辦法,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和保函押金等。
(二)使用上述結算形式,必須建立健全登記制度,由專人負責,責任人應經常與財務部門核對余額,業務結束後應立即清理,餘款退回銀行賬戶。
(三)不允許以公司賬戶辦理個人信用卡,原已辦理的要組織進行清理並通知個人辦理有關業務報銷清理手續,並將個人信用卡上的余額限期交回財務部。
(四)公司經營層因工作需要,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後允許辦理企業信用卡,其他人員原則上一律不允許辦理企業信用卡。
第十五條 工資的結算管理
(一)公司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以及其他工資性收入,應當按規定納入工資總額。
(二)統一發放的工資項目嚴格執行國家統一規定的工資制度和標准。
(三)實行銀行代發工資的公司,應與銀行簽訂代發工資合同,代發工資銀行一般應選國有商業銀行。
第十六條 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一)單位應當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序,並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二)單位應當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第十七條 貨幣資金的監督檢查
貨幣資金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二)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准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三)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四)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是否健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五)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採取措施,加以糾正。
第四章 資金控制
第十八條 資金控制是指公司各部門應依據預定的資金計劃,運用各種可行的方法進行資金管理和監督,通過比較和分析,衡量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和經營成果及資金運作情況,同時嚴格限制不利差異,達到預期目的。
第十九條 公司各相關部門要協同配合,財務部門要加強監督,共同搞好資金運用各重要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一) 要強化貨幣資金的管理與控制。建立公司適度籌資政策,嚴格貨幣資金崗位分工及授權批准制度,嚴格現金日清日結、銀行存款日清月結、其他貨幣資金及時清理制度。
(二)要強化商品采購環節資金的管理與控制。建立商品進貨比價采購制度,真正做到「貨比三家,擇優選擇」。
(三)要強化商品銷售環節的管理與控制。嚴格控制賒銷商品的管理許可權,通過商品的優質服務做好現銷工作;加強對收入票據的管理,防止票據給企業帶來損失。
(四)要強化貨款回籠環節的管理與控制。嚴格落實「貨款回籠責任制」,誰經手賒銷,誰負責收回貨款,發生問題必須追究經手人責任,並將催收貨款回籠與經手人的經濟利益掛鉤列入單位經濟責任制考核。
(五)要強化對外擔保的管理和控制。嚴格對外擔保程序,嚴禁違規越權辦理擔保事宜,同時要加強對對外擔保的日常動態監控,防範擔保風險。
(六)要強化對外投資的管理和控制,規范對外投資核算,嚴格對外投資許可權,確保對外投資收益最大化。
(七)要強化委託貸款的管理和控制。公司在確保生產經營正常進行的情況下,對富餘資金,可以嚴格按程序辦理委託貸款,並按期收本收息,進行動態管理,注意防範貸款損失。
(八)要強化資金平衡會議制度。對於公司預算內大額資金支付須由公司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直接審批,對於預算外項目和超大數額資金調度應建立公司負責人和公司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聯合審批制度,必要時還需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決定。
(九)要強化財務監督環節的管理與控制。財務部門要加強對公司資金使用的監督與管理,對於不符合手續、制度的款項做到堅決不付,對於違反資金管理制度的事項做到堅決不予辦理。
(十)嚴格和完善資金的體內循環制度,資金收支必須統一經過公司財務部門進行,做到收支兩條線不允許發生資金分流和體外循環現象。
第二十條 建立公司銀行開戶登記備查制度,加強對公司銀行開戶行為的管理和控制並制訂銀行賬戶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地提供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
(一)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
(二)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關聯方提供委託貸款。
(三)委託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
(四)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
(五)代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償還債務。
(六)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方式。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歸本公司計財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行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各子(分)公司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F. 求詳細資金監管實施方案

以下資料為轉載
財政資金監管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全面推進我街道財政各項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更好地發揮財政的職能作用,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加強財政資金監管的職責,增強財政保障供給的能力,根據財政部《關於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財預【2010】33號)文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財政資金監管范圍和工作目標
1、監管原則。按照「大財政、全過程」的原則進行監管,即將所有財政性資金納入監管范圍,在資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後實施監管。
2、監管工作目標。通過加強對財政資金的分類監管,切實提高財政資金的安全性,防止數據不實、虛假立項、騙取套取、擠占挪用財政資金等行為;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運行質量,推進資金使用的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促進各級政府和部門依法行政、按章辦事、廉潔從政,積極推進政務公開,村務公開,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二、財政收入資金監管
1、按照財政體制,將一般預算收入、非稅收入等所有收入全部實行「鎮財縣管」和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
2、嚴格票據管理。鎮財政所設置一名票據專管員,對政府機關、二級機構的各類收入,統一使用省印製的財政票據;村(居)委會的各類收入,統一使用縣印製的票據,在規定工作日內將所收款項按程序分類繳入規定賬戶。
3、對國有資產租賃、處置等取得的收入一律入縣財政專戶,並附相關會議紀要、請示等資料,嚴禁設「小金庫」管理。
三、財政支出資金監管 1、日常經費支出監管
(1)政府機關、鎮屬各單位日常公用支出、設備用金,由財政所統一安排。購置辦公設備、交通設備及辦公傢具等固定資產,一律實行政府采購。
(2)會議費、招待費、交通費、計生經費,按上級核定指標上線控制。
(3)外出考察、出差、招商引資、設備用金,按月到財政所報賬。
2、原始憑證的審核與審批
原始憑證由經辦人簽字並註明事由,部門領導審核簽字,會計和出納審核票據類別及票面金額,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後才能入賬。單筆開支在2000元以下的單據由財務負責人直接審批;2000元以上至50000元的報財務負責人審批,主任簽批;50000元以上的支出,需黨委書記、主任、財務負責人審批,實行領導集體審批。
四、村級資金的監管
1、村級財務管理堅持「三個民主」(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不變的原則;堅持「四權」(資產所有權、經營權、處置權和財務審批權)不變的原則;堅持債權債務所有權不變的原則,村級原有各項債權、債務仍由村級享有和承擔,並負責債權收回、債務償還工作。
2、街道村財辦對村級會計核算實行「六個統一」,即統一制度、統一賬戶、統一票據、統一記賬、統一公開、統一建檔。
3、收支的監管。村安排報賬員一名,日常零星支出實行備用金制,備用金的額度區別村情,支出規模等情況按市統一制定的財務制度執行,每月報賬,所有支出單據必須合規合法,村主任簽字後方可報銷,工程類支出依據項目資金監管方法監管。
4、村資產、資源的監管。各村已在村財辦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總賬、明細賬、固定資產卡片三級管理,定期清查登記,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記實相符。在處置資產、資源時,先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並將會議記錄及書面報告報鎮紀委黨政辦備案,批准後方可執行。
五、涉農資金的監管
1、政策宣傳。鎮財政所和黨政辦、鎮紀委,要定期聯系並配合相關職能站所,及時准確公開國家的各項補助政策,督促站所及各村及時公示補貼對象、補貼依據、補貼標准、補貼金額等相關信息,及時發放《公開信》等宣傳品,在確保群眾知情權的基礎上,自覺、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2、資金審核。對相關職能辦站所以及財政所自身編制的各類補貼清冊,財政所要安排專人逐條、逐項審核把關,增加或減少的戶數和金額,必須問清情況並加以核實,農村低保、五保戶供養、計生獎扶等經常變化的補貼項目,財政所必須安排專人核查,確保審核無誤,方能簽字蓋章。
3、資金的發放。全部通過「一卡通」發放,財政所必須加強與財政局及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聯系,確保做到一戶一卡,安全快捷、內容准確、金額無誤,同時經常督查,任何單位、村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農民存摺,更不允許與農村信用合作社協商代扣其他款項。
六、建立和完善財政資金監管工作機制
1、加強領導,明確目標。街道成立以主任為組長,分管財政和紀檢的領導為副組長,鎮紀委、黨政辦公室、財政所、農林水辦公室、民政辦、計生辦、土地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財政資金監管領導組,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做好財政資金監管工作。
2、突出重點,細化職責。按照鎮財政工作職責和主要業務,細化對鎮財政資金監管的內容、重點、主要環節和責任,制定各類各項資金的具體監管辦法,明確職責、規范程序、完善機制。
3、建立信息通報和反饋機制。對已進行實施監管單位及時通報信息,反饋相關內容。

閱讀全文

與基金管理檢查工作方案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地獄解剖類型電影 瀏覽:369
文定是什麼電影 瀏覽:981
什麼影院可以看VIP 瀏覽:455
受到刺激後身上會長櫻花的圖案是哪部電影 瀏覽:454
免費電影在線觀看完整版國產 瀏覽:122
韓國雙胞胎兄弟的愛情電影 瀏覽:333
法國啄木鳥有哪些好看的 瀏覽:484
能看片的免費網站 瀏覽:954
七八十年代大尺度電影或電視劇 瀏覽:724
歐美荒島愛情電影 瀏覽:809
日本有部電影女教師被學生在教室輪奸 瀏覽:325
畸形喪屍電影 瀏覽:99
美片排名前十 瀏覽:591
韓國電影新媽媽女主角叫什麼 瀏覽:229
黑金刪減了什麼片段 瀏覽:280
泰國寶兒的電影有哪些 瀏覽:583
3d左右格式電影網 瀏覽:562
跟師生情有關的電影 瀏覽:525
恐怖鬼片大全免費觀看 瀏覽:942
電影里三節是多長時間 瀏覽: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