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管理 > 保險公司保證金管理新規出台

保險公司保證金管理新規出台

發布時間:2021-07-11 17:55:20

Ⅰ 保監會對三者責任險新規

保監會對保險公司沒有按期交保費提取保證金的相關規定,只有按注冊資本提取保證金的相關規定。
保險法中:
第九十七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其注冊資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證金,存入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銀行,除公司清算時用於清償債務外,不得動用。
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的管理,維護保險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保險公司,是指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並依法登記注冊的商業保險公司。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資本保證金,是指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成立後按照其注冊資本總額的20%提取的,除保險公司清算時用於清償債務外不得動用的資金。
第四條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依法對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進行監督管理,保險公司提存、處置資本保證金等行為應符合本辦法規定。
第五條保險公司應遵循「足額、安全、穩定」的原則提存資本保證金。
第二章存放

第六條保險公司應當選擇兩家以上商業銀行作為資本保證金的存放銀行。存放銀行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全國性中資商業銀行;
(二)上年末凈資產不少於200億元人民幣;
(三)上年末資本充足率、不良資產率符合銀行業監管部門有關規定;
(四)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五)與本公司不具有關聯方關系;
(六)最近兩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第七條保險公司應將資本保證金存放在保險公司法人機構住所地、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或省會城市的指定銀行。
第八條保險公司應當開立獨立銀行賬戶存放資本保證金。
第九條資本保證金存款存放期間,如存放銀行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或者存在可能對資本保證金的安全存放具有重大不利影響的事項(如,因發生重大違法違規事件受到監管部門處罰、資本充足率不足等),保險公司應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並將資本保證金存款轉存至符合規定的銀行。
第十條保險公司應在中國保監會批准開業後30個工作日或批准增加註冊資本(營運資金)後30個工作日內,將資本保證金按時足額存入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銀行。
第十一條保險公司可以以下形式存放資本保證金:
(一)定期存款;
(二)大額協議存款;
(三)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形式。
第十二條資本保證金存款存期不得短於一年。
第十三條每筆資本保證金存款的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或等額外幣)。保險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營運資金)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或等額外幣)的,對增資部分應當提存一筆資本保證金。
第十四條保險公司提存資本保證金,應與擬存放銀行的總行或一級分行簽訂《資本保證金存款協議》。未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合同雙方不得擅自撤銷協議。
第十五條保險公司應要求存放銀行對資本保證金存單進行背書:「本存款為資本保證金存款。存款銀行未見到中國保監會的書面批准,不得同意存款人變更存款的性質、將存款本金轉出本存款銀行以及其他對本存款的處置要求。存款銀行未盡審查義務的,應當在被動用的資本保證金額度內對保險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保險公司應在資本保證金存妥後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保監會事後備案。保險公司事後備案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資本保證金存款備案文件;
(二)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備案表(一式兩份);
(三)《資本保證金存款協議》原件一份;
(四)資本保證金存單復印件以及存單背書復印件;
(五)中國保監會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條保險公司應密切關注外幣資本保證金存款的匯率波動。因匯率波動造成資本保證金總額(摺合人民幣)連續20個工作日低於法定要求的保險公司,應自下一個工作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提足資本保證金並辦理相關事後備案手續。
第三章監管
第十八條中國保監會自收到事後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事後備案或不予事後備案的書面答復。
第十九條未經中國保監會事後備案或者中國保監會不予事後備案的,不認定為資本保證金存款。
第二十條保險公司對資本保證金的以下處置行為,應事先得到中國保監會的批准:
(一)到期變更存款性質;
(二)提前支取;
(三)轉存其他銀行,包括在同一銀行所屬分支機構之間轉存;
(四)清算時使用資本保證金償還債務;
(五)注冊資本(營運資金)減少時,部分支取資本保證金;
(六)其他動用和處置資本保證金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保險公司申請到期變更資本保證金存款性質或申請提前支取資本保證金的,應向中國保監會提交以下資料:
(一)資本保證金處置申請文件;
(二)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處置申請表;
(三)擬處置的《資本保證金存款協議》復印件;
(四)擬處置的資本保證金存款存單復印件及存單背書復印件;
(五)擬存放的資本保證金備案資料(按本辦法第十六條要求提供);
(六)中國保監會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二條保險公司申請將資本保證金轉存其他銀行,包括在同一銀行所屬分支機構之間轉存的,除向中國保監會提交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資料外,還需提供擬簽訂的《資本保證金存款協議》(草案)。
第二十三條保險公司清算時申請使用資本保證金償還債務的,除向中國保監會提交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資料外,還需提供中國保監會批準保險公司清算文件。
第二十四條保險公司注冊資本(營運資金)減少,申請部分支取資本保證金的,除向中國保監會提交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資料外,還需提供中國保監會批準保險公司減資文件。
第二十五條中國保監會自受理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處置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書面決定。
第二十六條除清算時用於清償債務外,保險公司不得動用資本保證金。
第二十七條在存放期限內,保險公司不得變更資本保證金存款的性質。
第二十八條資本保證金存款不得用於質押融資。
第二十九條未按照本辦法規定提存、處置資本保證金的,中國保監會將依法進行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條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控股公司和保險集團公司資本保證金的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中國保監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關於印發〈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保監發〔2007〕66號)同時廢止。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Ⅱ 保監會有規定從事保險行業的人要交500元的保證金嗎

沒有。不需要保證金。
1、保監會從來沒有交保證金一說
以往保監會要求過從業資格考試。所以有的保險公司收考試費。現在這一項也取消了。
《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中介從業人員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按照修改後的保險法第111條和第122條規定,規范從業人員准入管理,認真對從業人員進行甄選,加強專業培訓,確保從業人員品行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能力。
2、從業交保證金不符合《勞動法》規定
《勞動法》從沒規定過入職要先給單位交保證金。
有些用人單位收這個錢沒有法律依據。甚至還有騙子冒充公司人員收取保證金斂財。

附錄:
《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中介從業人員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保監中介〔2015〕139號
各保監局,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各保險公司,各保險中介機構:

2015年4月2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部分條款作出了修改,取消了保險銷售(含保險代理)、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核准審批事項。為確保新舊制度平穩過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保監局不得受理保險銷售(含保險代理)、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核准審批事項,並依法妥善做好後續工作。

二、根據《國務院審改辦關於嚴肅紀律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審改辦發〔2015〕2號)相關要求,我會決定廢止《關於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保監中介〔2014〕74號),不再委託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組織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請各相關單位依法妥善做好後續工作。

三、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執業前,所屬公司應當為其在中國保監會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進行執業登記,資格證書不作為執業登記管理的必要條件。

四、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按照修改後的保險法第111條和第122條規定,規范從業人員准入管理,認真對從業人員進行甄選,加強專業培訓,確保從業人員品行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能力。

五、保監局要認真督促轄內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嚴把准入關,加強風險監控。對於把關不嚴,造成客戶投訴率、保單退保率等風險指標異常的機構,保監局應採取相關監管措施。

請各保監局將本通知內容及時轉至轄內各有關單位,切實貫徹保險中介從業人員資格核准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在放開前端的同時,嚴格管控後端,做到無縫對接。中國保監會將盡快制定完善保險中介從業人員相關管理制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Ⅲ 保監會發布新規辦法規定了什麼

昨天,保監會發布了修訂後的《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新規要求,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不能超過保險公司注冊資本的三分之一。

根據負面清單,股權結構不清晰或存在糾紛的、有過代持記錄的、提供虛假資料或不實聲明情形的投資人成為保險公司的控制類股東。

Ⅳ 關於保證金的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從沒聽說過治安保證金寫一封舉報信直接去檢察院舉報,將事情經過寫詳細。當地檢察院可以打114查詢。2000太黑了,值得和他們鬧去檢察院。去這些機關不要怕,你沒犯事去咨詢、舉報他們客氣的很。

肯定不用了!
根據一九八六年九月五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對治安管理處罰中有關擔保人和保證金問題作如下暫行規定:

一、公安機關依法保護被治安管理處罰人的申訴權和提起訴訟權。被裁決拘留的人提出申訴或者提起訴訟後,應當依照本暫行規定提出擔保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二、下列有固定住址的人可以擔任擔保人:

(一)被裁決拘留人的近親屬;

(二)被裁決拘留人所在單位保衛部門負責人或者單位負責人;

(三)被裁決拘留人長期居住地街道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

(四)經公安機關許可的其他公民。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擔任擔保人:

(一)與被裁決拘留人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人;

(二)被判處管制、緩刑、假釋、監外執行的人以及實行保外就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和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

(三)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

(四)在裁決拘留的公安機關所在地無常住戶口的人;

(五)公安機關認為其他不適宜作擔保的人。

四、擔保人應當保證被裁決拘留的人不阻礙、逃避復查或審理,並隨時聽候公安機關和人民法院的傳喚。如果被裁決拘留的人有阻礙或逃避行為,擔保人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並負責限期找回被擔保人。

擔保人故意放縱或者指使被裁決拘留的人阻礙、逃避復查或審理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第七項的規定,以教唆他人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處罰。

五、公安機關經審查認定擔保人符合條件的,由擔保人出具保證書後,親自到公安機關將被擔保人領回。

六、被裁決拘留的人不願找擔保人或者提不出擔保人的,應當交納保證金。保證金按裁決拘留的期限計算,拘留一日交納保證金二十元至五十元。

七、被裁決拘留的人在提出申訴時即行交納保證金。公安機關收到保證金後,應當填寫保證金收據一式二份,一份交給交納人,一份留存備查。

八、裁決被撤銷或者開始執行時,應當將所交納的保證金如數退回本人。

九、被裁決拘留的人交納保證金後逃跑逾期一個月的,所交保證金予以沒收。原裁決的拘留仍必須執行。

沒收的保證金,上交國庫。

十、被裁決拘留的人,同時並處罰款的,在其提出申訴或者提起訴訟後,所處罰款仍應當按規定期限交納,不因提出擔保人或者交納保證金而暫緩執行。

十一、本暫行規定第二條(一)項所規定的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

十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可根據本暫行規定的原則,制定實施辦法,並報公安部備案。

Ⅳ 保險保監會最近的新規

一、監管的職能及目標
保險監管,通常是指國家保險監管部門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對保險機構及其活動進行強制性的監督與管理。就監管體系來講,國家對保險機構的監管是最高層次的剛性監督形式。
經國務院批准,1998年11月18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北京成立。根據國務院規定,中國保監會是中國商業保險的主管部門,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監管職能,依照法律、法規集中統一監管保險市場。
中國保監會的基本職能:一是規范保險市場的經營行為;二是調控保險業的健康發展。具體分為四個方面:
1擬定有關商業保險的政策法規和行業發展規劃;
2依法對保險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維護保險市場秩序,依法查處保險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保護被保險人利益;
3培育和發展保險市場,推進保險業改革,完善保險市場體系,促進保險企業公平竟爭;
4建立保險業風險的評價與預警系統,防範和化解保險業風險,促進保險企業穩健經營與業務的健康發展。
根據上述職能,我國內地保險監管的主要目標是:加快培育和發展保險市場,努力建設一個市場主體多元化、市場要素完善、具有開放性的保險市場體系。其目的是維護市場秩序,保證公平競爭,監督保險企業規范經營、具有充足償付能力,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利益,最終促進保險業的健康發展,為國家的改革和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二、監管的方式
目前,由於我國內地保險業還處於發展中的初級階段,市場發育不夠成熟,保險法制還不健全,企業自我約束能力不強。因此,中國內地的保險監管必須實行市場行為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並重的方式,即不僅要監管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對保險公司的市場行為、產品及費率等也要進行必要的監管。可以說,中國內地保險監管採取的是較為嚴格的實體監管方式。
同多數國家一樣,目前中國內地的保險監管主要通過兩種途徑進行。一是立法途徑。中國的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95年10月頒布實施了中國第一部《保險法》,這是一部集保險業法和保險監管法於一體的法律,是規范保險業的基本法律,也是中國內地保險監管的主要法律依據。二是行政途徑。行政監管是保險監管的核心環節。國家保險監管部門根據國務院授權,依法對保險業進行日常監管,並根據《保險法》制定了《保險管理暫行規定》等行政規章,規范、引導保險業健康發展。
三、當前監管的主要任務
針對當前保險市場存在的問題,考慮到保險分支機構不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只能在其總公司授權的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中國保監會將監管的重點放在各保險公司總公司,確立了「以防範化解風險為重點,以整頓市場秩序為突破口,完善內控,加強監管,深化改革,促進發展」的保險監管指導思想。當前的主要任務是:
(一)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一是大力整頓保險市場秩序。主要通過整頓非法保險機構和保險業務活動、堅決制止惡性競爭、清理保險中介市場等,力爭使保險市場秩序在今年有一個明顯好轉。二是引導保險公司樹立以效益為中心的經營指導思想,督促保險公司走集約化經營的路子。三是加強對保險公司內控制度建設的監督指導,進一步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依法經營,堵塞管理漏洞。
(二)健全保險政策和法律體系。一是抓緊制定與《保險法》配套的行政法規、規章,完善保險法律、法規體系。二是對現行的保險法規、規章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修改、完善和補充。三是建立健全保險監管指導體系和風險預警系統,完善監管報表格式和管理辦法。四是制定《中國保險業中期發展規劃》,明確保險業今後的發展方向,並制定相應的保險產業政策。
(三)積極推進保險體制改革。一是加強中國保監會的自身建設,健全內部運行機制,秉公執法,廉潔奉公,確保公正、公平地履行保險監管職能。同時,抓緊設立保監會派出機構,健全基層保險監管體系,加強監管力量。二是進一步落實分業經營原則,適時成立政策性保險機構,繼續深化國有保險公司機構體制改革,增強企業活力和競爭能力。三是推動保險行業自律組織發展,充分發揮其行業自律作用。目前我國各省已有20多個行業協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也在積極的籌備之中。
(四)進一步對外開放保險市場。自1992年9月國家進行保險市場對外開放試點以來,截至1998年底,共有來自美國、加拿大、日本、瑞士、德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等8個國家的9家保險公司,在上海和廣州設立了12家營業機構。最近,中國保監會又批准4家外資保險公司進入中國保險市場。實踐證明,對外開放中國保險市場的試點是成功的,效果是好的,對中國保險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改革開放是中國政府的一貫方針,我們將一如既往地堅持中國保險市場的對外開放政策。金融業開放是中國經濟對外開放的核心,開放保險業是金融業開放的重要組成部分。進一步開放保險市場,是中國堅持改革開放的總體需要,有利於改善整個宏觀經濟環境,為國家經濟建設提供更好的保險服務;進一步開放保險市場,是中國保險業與國際接軌的需要,有利於提高中國保險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增強市場競爭能力;進一步開放保險市場,也是加快中國保險業發展的需要,有利於培育市場主體,進一步發展中國保險市場。隨著中國保險市場的日益成熟,保險法律、法規的逐步建立和健全,我國將准入更多的外資保險公司,開放更多的試點城市。
我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中國保險監管的法制化、現代化、國際化水平將不斷提高。經過監管部門和保險企業的共同努力,我國保險市場秩序將會得到根本好轉;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將明顯增強;保險市場對外開放步伐將加快。一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與國際接軌的保險監管體系必將在中國保險業的發展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Ⅵ 保監會有規定進入保險行業的人要交500元的保證金嗎

根本就是在忽悠你……
從沒聽說保監會有這樣的要求!

Ⅶ 保監會對保險公司新保期交報費按什麼比例提取保證金

保監會對保險公司沒有按期交保費提取保證金的相關規定,只有按注冊資本提取保證金的相關規定。

保險法中:
第九十七條 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其注冊資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證金,存入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銀行,除公司清算時用於清償債務外,不得動用。

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的管理,維護保險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險公司,是指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並依法登記注冊的商業保險公司。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資本保證金,是指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成立後按照其注冊資本總額的20%提取的,除保險公司清算時用於清償債務外不得動用的資金。

第四條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依法對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進行監督管理,保險公司提存、處置資本保證金等行為應符合本辦法規定。

第五條 保險公司應遵循「足額、安全、穩定」的原則提存資本保證金。

第二章 存 放


第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選擇兩家以上商業銀行作為資本保證金的存放銀行。存放銀行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全國性中資商業銀行;

(二)上年末凈資產不少於200億元人民幣;

(三)上年末資本充足率、不良資產率符合銀行業監管部門有關規定;

(四)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五)與本公司不具有關聯方關系;

(六)最近兩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第七條 保險公司應將資本保證金存放在保險公司法人機構住所地、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或省會城市的指定銀行。

第八條 保險公司應當開立獨立銀行賬戶存放資本保證金。

第九條 資本保證金存款存放期間,如存放銀行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或者存在可能對資本保證金的安全存放具有重大不利影響的事項(如,因發生重大違法違規事件受到監管部門處罰、資本充足率不足等),保險公司應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並將資本保證金存款轉存至符合規定的銀行。

第十條 保險公司應在中國保監會批准開業後30個工作日或批准增加註冊資本(營運資金)後30個工作日內,將資本保證金按時足額存入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銀行。

第十一條 保險公司可以以下形式存放資本保證金:

(一)定期存款;

(二)大額協議存款;

(三)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形式。

第十二條 資本保證金存款存期不得短於一年。

第十三條 每筆資本保證金存款的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或等額外幣)。保險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營運資金)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或等額外幣)的,對增資部分應當提存一筆資本保證金。

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提存資本保證金,應與擬存放銀行的總行或一級分行簽訂《資本保證金存款協議》。未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合同雙方不得擅自撤銷協議。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應要求存放銀行對資本保證金存單進行背書:「本存款為資本保證金存款。存款銀行未見到中國保監會的書面批准,不得同意存款人變更存款的性質、將存款本金轉出本存款銀行以及其他對本存款的處置要求。存款銀行未盡審查義務的,應當在被動用的資本保證金額度內對保險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 保險公司應在資本保證金存妥後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保監會事後備案。保險公司事後備案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資本保證金存款備案文件;

(二)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備案表(一式兩份);

(三)《資本保證金存款協議》原件一份;

(四)資本保證金存單復印件以及存單背書復印件;

(五)中國保監會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條 保險公司應密切關注外幣資本保證金存款的匯率波動。因匯率波動造成資本保證金總額(摺合人民幣)連續20個工作日低於法定要求的保險公司,應自下一個工作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提足資本保證金並辦理相關事後備案手續。

第三章 監 管

第十八條 中國保監會自收到事後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事後備案或不予事後備案的書面答復。

第十九條 未經中國保監會事後備案或者中國保監會不予事後備案的,不認定為資本保證金存款。

第二十條 保險公司對資本保證金的以下處置行為,應事先得到中國保監會的批准:

(一)到期變更存款性質;

(二)提前支取;

(三)轉存其他銀行,包括在同一銀行所屬分支機構之間轉存;

(四)清算時使用資本保證金償還債務;

(五)注冊資本(營運資金)減少時,部分支取資本保證金;

(六)其他動用和處置資本保證金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保險公司申請到期變更資本保證金存款性質或申請提前支取資本保證金的,應向中國保監會提交以下資料:

(一)資本保證金處置申請文件;

(二)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處置申請表;

(三)擬處置的《資本保證金存款協議》復印件;

(四)擬處置的資本保證金存款存單復印件及存單背書復印件;

(五)擬存放的資本保證金備案資料(按本辦法第十六條要求提供);

(六)中國保監會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二條 保險公司申請將資本保證金轉存其他銀行,包括在同一銀行所屬分支機構之間轉存的,除向中國保監會提交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資料外,還需提供擬簽訂的《資本保證金存款協議》(草案)。

第二十三條 保險公司清算時申請使用資本保證金償還債務的, 除向中國保監會提交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資料外,還需提供中國保監會批準保險公司清算文件。

第二十四條 保險公司注冊資本(營運資金)減少,申請部分支取資本保證金的,除向中國保監會提交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資料外,還需提供中國保監會批準保險公司減資文件。

第二十五條 中國保監會自受理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處置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書面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清算時用於清償債務外,保險公司不得動用資本保證金。

第二十七條 在存放期限內,保險公司不得變更資本保證金存款的性質。

第二十八條 資本保證金存款不得用於質押融資。

第二十九條 未按照本辦法規定提存、處置資本保證金的,中國保監會將依法進行處罰。

第四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控股公司和保險集團公司資本保證金的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中國保監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關於印發〈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保監發〔2007〕66號)同時廢止。

Ⅷ 保監會有規定讓保險公司向代理人收取保證金嗎

代理人和保險公司簽的不是勞動合同,是代理合同。保險公司向保險代理人收取的是保證金而不是押金。簽代理合同不但要押金還要有擔保人。這是合法的。

閱讀全文

與保險公司保證金管理新規出台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地獄解剖類型電影 瀏覽:369
文定是什麼電影 瀏覽:981
什麼影院可以看VIP 瀏覽:455
受到刺激後身上會長櫻花的圖案是哪部電影 瀏覽:454
免費電影在線觀看完整版國產 瀏覽:122
韓國雙胞胎兄弟的愛情電影 瀏覽:333
法國啄木鳥有哪些好看的 瀏覽:484
能看片的免費網站 瀏覽:954
七八十年代大尺度電影或電視劇 瀏覽:724
歐美荒島愛情電影 瀏覽:809
日本有部電影女教師被學生在教室輪奸 瀏覽:325
畸形喪屍電影 瀏覽:99
美片排名前十 瀏覽:591
韓國電影新媽媽女主角叫什麼 瀏覽:229
黑金刪減了什麼片段 瀏覽:280
泰國寶兒的電影有哪些 瀏覽:583
3d左右格式電影網 瀏覽:562
跟師生情有關的電影 瀏覽:525
恐怖鬼片大全免費觀看 瀏覽:942
電影里三節是多長時間 瀏覽:583